妥善处理“四个关系”?确保行政执法职权顺利下放
2021-05-23王书广
王书广
向街道和乡镇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重要举措。北京市西城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京政发〔2020〕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向前一步,正确处理好新旧职能、司法衔接、对上对下、街道工作等四个关系,确保向街道下放职权按时顺利划转,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时挂牌成立,推动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崭新发展阶段。
一、处理好新旧职能关系,确保履职尽责无缝衔接
此次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共下放街道办事处431项职权,其中,原城管执法职权393项,新增卫健、环保、水务等部门38项职权。针对新、旧职能的履职关系问题,区城管执法局秉持“旧职能不放松,新职能寻突破”原则,重点做好三个层面工作。
(一)认真制定指导性文件引领下放工作
组织起草全区性文件《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相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辦事处综合执法改革相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街道办事处承接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工作方案》《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集中岗前培训方案》《关于相关公示、公告工作调整变更的通知》《西城区搭建联合执法平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印《关于落实部分职权下放街道办事处工作相关规定文件汇编》。
(二)认真制作典型性案例指导执法实践
首先,充分考虑新增职权不熟悉的实际情况,在下发各项职权法律法规、裁量基准的同时,采取制作典型案例的形式,将新职权示范样卷下发各执法队进行参考,及时解决“不敢查”的问题。其次,对于没有典型案例的新职权,主动联系卫健、水务及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授课,讲解查处流程、规范和标准,积极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难题和疑惑,解决“不会查”的问题。第三,对于原有职权不放松,继续开展月度考核和实行三个专项执法(“每一天每一微克”“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和“生活垃圾执法”) 周通报,保证了执法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三)积极开展分批次、分层次、全方位执法培训
职权下放前,通过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网络培训平台系统,及时组织各街道综合执法队针对城管执法业务、规范、程序、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详细培训;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西城区卫健委等部门人员对新划转职权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全员参加培训并进行了业务考试。职权下放后,又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并邀请各街道司法所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训,帮助其尽快熟悉掌握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内容,比如:开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线上培训、《燃气专项执法》视频培训会;利用北京市局平台面向全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针对新录用人员开展查处违法建设程序、《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专题视频培训;邀请西城区卫健委开展控烟和除四害业务培训;组织《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等新法规规章培训,推动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素养。
二、处理好与司法部门业务关系,确保执法业务顺利对接
(一)主动做好与区级部门的良性互动
加强与西城区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就职权下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商。针对街道司法所的具体工作、如何开展培训、如何加强法制审核等具体问题进行交流,起草形成了《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相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区街共有职权的划分、案件交接、岗前培训、库房管理等工作。
(二)及时做好与街道司法所的对接工作
为保障司法所及时开展审理各街道综合执法队案卷、指导等业务,建议由街道办事处采取综合执法队队长或者教导员调任司法所任职所长,并将综合执法队法制员等业务骨干调入司法所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既为司法所补充了新鲜血液,也促进了执法业务顺利开展,建立了街道司法所和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良性互动关系。为加强街道执法队重大或复杂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建议司法所人员随同执法人员到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观摩执法案卷审核,熟悉法制审核流程、基本要点,尽快进入角色。月坛、什刹海街道等司法所相继到局法制科实践学习,展览路、金融街、广外街道等司法所采取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局法制科进行业务沟通,以确保法制审核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三)坚持做到“扶上马送全程”
为确保职权下放后,各街道办事处能接得住、执行好,避免执法工作出现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坚持“扶上马送全程”理念,实行局领导、机关科长包街道、包执法队工作机制,主动深入一线执法队,加强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确保职权下放后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继续对有需求的执法队开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采取“只审核不签字、提建议不决定”形式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也确保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认真整理汇编指导性文件
为方便全面掌握职权下放相关精神及指导性文件,将市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及本局制定的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汇编,印刷成《关于落实部分职权下放街道办事处工作相关规定文件汇编》,统一发放至各街道、各执法队及街道司法所,指导执法工作系统开展。
三、积极处理好对上对下考核关系,确保执法绩效稳步提升
(一)优化完善千分制考核制度
根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效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对各街道综合执法队的月度考核指标,划分为对区城管局直属队、各街道综合执法队两块考核内容,形成了全覆盖、有共性、有区分、有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有效督促各执法队积极有序开展执法工作。
(二)将司法局执法考评融入月度考核
根据区司法局《西城区2020年行政执法考评细则》“执法力量投入使用情况、执法效能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四个方面九项指标内容,进一步明确全区城管系统考核指标,详细列出工作计划表,认真制定了实施意见。同时,将内容细化分解到月度考核中,通过每月对执法队的考评,逐步推进各街道全年指标的完成。例如,指导开展各项职权的执法检查,及时录入检查单;制作新划转职权的案例,发放执法队参阅;对新履行职权强化加分力度,通过全市首次履行案件、局首次履行案件、执法队首次履行案件加分不同的区别,进一步激发了一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四、处理好城管执法与街道工作的关系,确保队伍建设及综合执法稳步推进
(一)持续强化规范执法
西城区委、区政府多次强调,职权下放后,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完成街道安排工作时,必须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继续强化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的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落实,做好行政復议、案件移送、行政应诉等工作准备;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稳定性、满编率、在位执法率;除必要岗位外,尽量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等要求。及时制定下发执法规范意见,明确规范执法是对执法队员、对街道办事处的保护,绝不是开展工作的拖延,更不是“拦路虎”。
(二)持续强化文明执法
职权下放后,坚持发挥“统筹指导、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在工作中更加强调城管执法纪律和优良传统的延续,认真开展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继续强化职权下放后综合执法队的组织建设、党建引领工作,督促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以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政治之魂;继续强化“五规范、五带齐、一整洁”行为规范落实,做到执法过程规范化,规范文明用语,维护执法人员良好形象;持续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节假日、双休日、重大活动保障,确保有足够的执法人员在岗在位,认真做好应急处突和环境保障工作。
(三)持续强化跟踪指导
职权下放后,坚持局领导带领机关人员深入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详细讲解、指导职权下放后如何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业务互动关系,同时与区委编办、区司法局一起,多次到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职权下放后运行中街道存在的困难,及时调整指导内容、方式。另外,还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专题会议形式,做好疑难问题或复杂案件的指导和解决,确保职权下沉和综合执法顺利实施。
下一步,北京市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将聚焦街道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改革,加强统筹指导,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好街道依法依规履职,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水平,为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良好的环境秩序保障。
(压题图片:什刹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二队在故宫北门检查导游资质 摄影:房博男)
(责任编辑: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