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十四五”时期首都网格化城市管理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2021-05-23尹圆
尹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网格化是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网格化城市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断推进首都网格化城市管理向纵深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科学、完整的运行体系,形成了有机制、有标准、有队伍、有考核、有平台、有数据的扁平化、闭环式管理模式,发挥“侦察兵”和“指挥棒”的作用,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准细化、敏捷高效。
一、首都网格化城市管理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工作体系,强化顶层设计
在“1+33+26+16+N”(1个市级平台+33家委办局+26家公服企业+16区+其他)运行体系的基础上,指导各区落实网格管理职责,结合街道体制改革,推动街镇建立“网格分中心”,形成市、区、街(乡、镇)三级指挥协调工作体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各区已有170个街(乡、镇)独立设置了网格中心,159个街(乡、镇)网格与其他职能联合设置机构。
北京市目前共划分管理网格3.9万个,现有专、兼职网格员13792名,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地方管理标准11项,管理对象包括7大类101小类、680万个城市部件和6大类72小类城市事件。近两年,网格案件发现和解决能力持续上升。2019年,全市发现解决问题595万件,同比增长46.7%。2020年发现解决问题696万件,同比增长16.96%,有效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协调处置
1.不断完善案件协调处置机制。协调解决跨区、跨部门、权属不清、职责不清等难点问题,建立架空线、立杆、景观设施等案件协调督办机制,促进疑难案件有效处置。2020年,市级平台协调派发案件734件,结案615件,结案率83.8%。
2.扎实推进微循环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微循环工作的实施方案》,城六区各网格中心都分别与电力、照明、排水、自来水四大公服企业建立了人员、案件协调和业务培训对接机制,实现快速有效处置。
3.建立网格案件公开机制。制定《北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案件公开指导意见》,公示网格案件工作流程、办理标准、统计分析等信息,引入社会监督。
4.建立问题发现倒查机制。2017年4月以来,市级部门利用现场巡查和环境建设月检查问题台账比对等方式,考核各区城市管理问题主动发现解决情况。2020年,全市平均主动发现率为13.12%,其中城六区问题主动发现率由2019年的14.38%提高到26.31%。
(三)修订工作标准,加强业务培训
制定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引导、督促各区加大问题发现、核实、处置、核查力度。修订《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增加网格员处置流程和告知性结案条件,与12345热线对标,进一步缩短处置时限,规范工作标准。
规范网格化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更新、问题上报和案件推送工作,提升案件质量。加强工作和考核标准的宣传贯彻,加大对管理人员、网格员、坐席员等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管理标准,强化网格员发现问题主渠道作用。
(四)支撑吹哨报到,服务接诉即办
按照北京市委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市、区、街三级主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发挥平台、队伍、数据等支撑作用,建立“网上吹哨、线下执法,快速响应、闭环管理,全程监督、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实现“大城管”协同联动和多方共同治理的综合解决方案。2019年至今,全市协调处置“吹哨报到”案件4.5万余件。
推动全市探索建立“热线+网格”为民服务模式,与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热线+网格”为民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充分发挥网格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作用,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提质增效。
(五)规范网格采集,整合管理力量
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市级规范指导,促进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数据采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各区、各街乡合理配置基层网格员队伍,将问题发现力量落實在网格上。
推动以街巷长为统领,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小巷管家作为补充力量的城市基层精细化管理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全市16个区共有234个街道(乡、镇)相继建立起小巷管家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共招募小巷管家3.98万人,发现问题70余万件,其中随手解决60余万件,上报街巷长解决11万余件,全年累计巡访时长达824万小时。
(六)探索创新应用,对接行业管理
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纳入网格化工作试点,东城区、西城区分别完成0.7万件和1.1万件设施二维码与网格部件的现场核实比对,西城区完成1.1万余件设施测算。利用云计算、数学建模与AI深度学习等技术,开展“视频网格员”试点应用,自动识别店外经营、暴露垃圾、乱堆乱放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以实现问题发现全时段、全方位,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盲道破损和占压盲道案件的巡查。2020年,全市共上报两类问题10.64万件,7.89万件得到有效处置,促进了无障碍出行环境的改善。细化违规户外广告、违规广告牌匾等案件的立案条件、处置时限与结案条件,明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理顺违规广告类问题的发现处置机制。进一步落实《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规定》和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要求,针对市容环境景观的八类管理对象,研究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推进网格管理与行业管理对象、标准有机融合。
二、当前网格化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研分析,笔者认为,当前网格化城市管理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管理标准、平台数据、队伍建设、公众参与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可能制约网格化管理作用的发挥,限制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协调指挥和监督评价等管理职能有待落实
在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下,各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是事业单位性质,这限制了各区网格中心协调指挥和监督考核职责的发挥,对区内各行政部门的协调督办力度难以保证。近年来,各区网格中心还陆续承担和整合了“接诉即办”职能,但管理内容和管理资源没有一并整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格管理作用的发挥,没有达到通过“接诉即办”提高网格管理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的目的。各区在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管理流程上没有明确和统一,相互之间差异较大,市级统筹职能难以落实,影响对各区的协调、指挥作用发挥,难以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格局。
(二)案件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由于职责界限不清晰、监督考核不落实、兜底机制不健全,“谁发现、谁扛责”现象普遍存在,对于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街道发现上报的积极性不高。部分职能部门有坐等“吹哨式”报到、“留痕式”履职的现象,问题处置能力和方式也存在滞后情况。部件类案件存在权属、职责不清等问题,处置周期长、按期结案率较低。
(三)问题发现力量和渠道有待加强
工作中,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城市管理问题未发现上报的现象。自问题发现倒查工作开展以来,问题主动发现率的平均水平仍不足30%,个别区主动发现率一直不到10%。协管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均亟待提高。目前,网格员队伍缺乏统一管理规范,城六区网格员主要从原“4050”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郊区人员配备不齐,多由街道保洁员、社工等兼任,业务能力普遍较弱。作为网格管理的基础,发现力量较弱直接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网格平台统筹性和融合性有待强化
在网格平台建设方面,缺乏市级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市、区、街三级管理链条没有打通,制约了市级平台对各区、街(乡、镇)平台的统筹调控力度,造成掌握信息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各区网格系统各自建设,耗费多,效益低。平台之间的架构和功能不对称,标准不统一,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数据汇聚采用对接、抓取、推送的方式,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对网格案件大数据的挖掘应用不充分,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预警预测、科学决策等相关支持系统建设薄弱。城市部件普查、更新手段落后,基础数据距精细管理要求有差距。
三、深入推进首都网格化城市管理的对策建議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站在“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我们应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体系、夯实基础、强化力量、完善机制,高标准构建“一套网格、一张底图、一个平台、一套标准”的首都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扁平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公开化、监管动态化”的目标,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管理职责,发挥网格作用
完善市、区、街(乡、镇)三级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区级监督考核职能,强化街乡发现处置职能,推进街道(乡、镇)健全网格管理机构和机制,并向社区延伸,为基层管理赋能。明确网格管理内容,梳理细化市、区各相关部门职责清单,促进案件解决。构建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体系完善的三级工作体系。
对接城管执法网格系统,统一标准和流程,实现“一案多派”,使案件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和属地部门共同掌握信息和执法线索。根据问题发生规律,合理配置网格巡查和城管执法力量,在网格上将问题发现与处置环节对接,实现“接案即办”。
(二)夯实网格基础,完善管理标准
融合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管理需求,统筹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划分基础网格,统一管理工作面,形成可对接各行业管理和作业、相互协同的基础网格体系,以适应、满足不同管理需求。建立完善基础数据的普查更新制度,定期更新地图信息、部件数据和各类管理图层等,逐步实现网格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
制修订网格化城市管理标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管理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区分核心管控区、重点保障区、背街小巷等不同管理区域管理内容,细化不同的立案结案、考核评价、网格员岗位要求等管理标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三)完善协调机制,推进案件处置
依托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统筹平台,完善市、区网格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调职责。用好首环评价、约谈机制,推进疑难问题解决。建立问题兜底机制,对于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和需要紧急处置的疑难案件,明确各级兜底部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按照“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考核评价指标,对各相关单位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统筹规范管理
完善网格员岗位要求和制度规范,细化信息采集质量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区、街合理配置、管理、使用网格员,切实发挥网格员队伍发现问题主渠道作用。继续强化街巷长、小巷管家,以及城管执法等多方力量与网格力量的整合,在网格上实现问题发现、协调处置的联动,纳入网格工作流程。
(五)加快平台建设,促进工作协同
依托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市、区、街(乡、镇)三级共用共享、无缝对接、集约高效的网格化城市管理云平台建设,简化、再造管理流程,实现管理扁平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监管动态化目标,支撑“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为网格化城市管理各有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多领域、跨行业的城市管理信息服务和大数据支持,达到统筹实时掌握全市网格运行数据,市、区、街(乡、镇)三级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平台、统一数据”的新格局,为开展城市管理大数据研究,总结、分析城市管理问题根源、规律和特点,研究对策建议,预测预警提供依据。
(六)创新工作模式,推进未诉先办
建立协同治理、主动治理、智慧治理、长效治理的“热线+网格”为民服务模式,实现平台融合、标准对接、案件实时互传共享,提供核实核查,并向市民诉求主动发现、“未诉先办”延伸。主动分析热点地区、共性问题,加强巡查,主动发现,主动解决。细化、量化网格专项考评指标,并与“接诉即办”考核相结合,促进各区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案件质量,提高处置效率,实现“接诉即办”与“未诉先办”的有机结合。
(七)引导公众参与,提升共治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发挥小巷管家等社会志愿者示范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利用微博、微信、“北京通”和各类媒体等多种渠道扩大问题来源,继续推进网格案件公开,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压题图片:大兴区网格化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摄影:申马达)
(责任编辑: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