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学科本体性知识系统探究
2021-05-12毛伟娜
自2016年以来,陆续经历了从课程更名、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逐渐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到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发布和新教材的使用,及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本的出台,道德与法治的学科属性和专业属性越发鲜明,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化逐渐成为亟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兼具的问题。
也因此,从“道德与法治课程性质‘追问”“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素养的解读及其养成路径”,到“小学德育教师专业属性的多维寻绎”,本刊进行了一系列研讨,希望逐渐明晰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素养的构成与能力要求,助力其专业地位的确证和切实发展。顺应德育理论与德育实践的时代发展需求,2019年秋季,我国多所高校也都开设了小学教育专业,着力推进专业化的小学德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而在这一系列持续而渐次深入的研究与实踐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基础的研究与论证无疑是“本源性”“基础性”的问题。作为一门学科,厘清道德与法治的本体性知识,明晰学科教师知识结构的基础,对于道德与法治学科建设和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道德与法治作为一门实践性、人文性、现实感极强的综合性课程,显然需要教师具有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广泛的知识视野和储备,同时兼具丰富的生活视野、生活经验和生活乐趣。实践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对于这一学科本体性知识的掌握自是以“从书中学”为主。即依托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认识和理解综合性的课程内容,逐渐识别教材所涉及的不同知识维度。同时,作为一门综合性课程,其综合性着重体现于课程内容的融合,而跨领域的内容融合又必然带来知识领域的整合。
因此,本期,我们约请了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德育师范方向的研究者、道德与法治教研员,以及统编教材的编写者,分别以学生的成长逻辑、学科内容构成、人类知识三大部类为研究路径的逻辑起点,对道德与法治课程重要的相关资源,包括课程标准、教材内容与素材等进行本体性知识的系统梳理和论证。希望借此,帮助道德与法治教师把握课程与教材所指向的学科本体性知识的基本范畴、具体内容及其价值,以多学科视角指导自身的课程理解与教学实践,逐渐建构起扎实的学科本体性知识,真正树立专业自信,用实践成长确证自身的专业地位。
未来,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创新,与广大德育工作者一起经历专业成长过程,共享美好的德育人生。
(毛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