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APP 用户信息披露意愿的影响
2021-05-11任卓异方艳丽
□任卓异 姜 凌 方艳丽
一、引言
移动APP 在人们生活中不断地渗透,为人们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服务,如基于位置的服务、实时新闻、交通更新等。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APP 的功能,经常被要求分享照片、地理位置及相关的个人信息,大量信息的披露增加了滥用信息的风险。由于数字化信息很容易在在线环境中存储、复制和传播,信息隐私风险在数字时代变得尤为重要。用户在线信息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2019 年4 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发布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参考。2020 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修订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解决了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APP“强制索权、捆绑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的问题。尽管国家一直致力保护用户的私隐,但用户享受APP 个性化服务和泄露个人信息风险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数据泄露事件仍在继续,个人信息的滥用令人担忧。
在已有的用户隐私行为研究中,将用户是否愿意披露个人信息分为披露意愿和行为脱离两个方面。用户信息披露意愿方面,Kenan Degirmenci 提出用户先前的隐私体验、电脑焦虑、感知控制和APP 权限担忧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用户对信息隐私的担忧,进而影响APP 的使用意向[1]。Tien Wang 等从感知收益和感知风险两个方面对APP 用户披露个人信息的意愿进行了分析[2]。用户行为脱离方面,许一明等探究了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社交网络用户行为脱离意愿的影响,其中隐私疲劳作为中介变量[3]。Hanbyul Choi 等将用户披露意愿和行为脱离同时考虑进入研究模型,提出隐私疲劳和隐私关注对其有不同程度的影响[4]。频繁的数据泄露加大了人们对隐私的担忧,用户是否能利用现有的能力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然而,个人隐私控制的复杂性给用户带来隐私疲劳,从而影响用户的信息披露意愿。现有的研究很少将其结合来探讨用户个人信息披露意愿的作用机理。因此,本文从用户角度出发,将用户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较全面地反映了用户的自我效能,同时引入隐私关注、隐私疲劳两个变量,探究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与用户个人信息披露意愿的关系。本文解释了隐私保护自我效能、隐私关注、隐私疲劳和用户信息披露意愿之间的关系,为APP 服务商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提供了管理启示。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隐私是一个多学科的研究领域,涉及传播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律等[5],包括思想自由、对身体的控制、独处在家、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免受监视的自由、对个人名誉的保护、免受搜查和审讯[6]。本文研究了信息隐私,即对个人信息的控制。Westin 将信息隐私定义为控制个人信息获取和使用的能力[7]。
(一)隐私悖论
隐私悖论是用户隐私顾虑和隐私披露行为之间相悖的现象,即当用户认为获取的感知收益大于感知损失时,他们会披露个人信息。在披露信息的同时,用户会对个人隐私表现出担忧,这种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分歧称为“隐私悖论”。人们会理性地在共享信息的潜在收益和损失之间进行权衡。研究发现,信息披露的经济和社会利益削弱了用户对隐私的担忧[8]。尽管用户担心隐私问题,但为了获得个性化的在线服务而选择披露敏感信息。因此,隐私关注和行为之间强调用户利益。
(二)隐私保护自我效能
自我效能指个人执行特定行动的能力信念[9]。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指个人对其信息和空间的保护,从而产生边界控制能力的感知[3]。基于归因理论,随着结果的可控性,个人的信念会不断发生变化。认为成功(失败)源于自身(内部)因素或社会环境(外部)因素,这些因素对个体行为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将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内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指个人相信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隐私的程度[3]。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指个人感觉需要在外界社会支持的帮助来保护自己隐私的程度。
(三)隐私疲劳
隐私疲劳指用户对隐私的倦怠感,由于网络隐私保护的复杂性和用户对数据泄露风险的低估,用户会产生隐私疲劳,降低对隐私的关注。隐私疲劳源于两方面:第一是用户管理在线个人信息的难度提升,导致用户失控。互联网环境下,用户难以理解复杂的隐私协议,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来管理个人信息,最终放弃理解隐私协议,默认选择同意。第二是频繁的信息泄露让用户感到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共享缺乏控制,他们无法保护个人隐私,产生隐私疲劳和徒劳无功的感觉,甚至有厌倦的情绪。
(四)隐私关注
Dinev T 等将隐私关注定义为对网站自愿或秘密披露信息可能造成隐私损失的担忧[10]。隐私关注源于三个方面:(1)与信息技术(IT)的互动;(2)在互联网环境中与匿名或不知名的社会实体进行交流和交易的过程;(3)电子商务领域的不确定性机制。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指“个体在人际关系中有意、自愿地向他人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11]。本文基于隐私悖论现象,对用户使用APP 的个人信息披露意愿进行分析,阐明用户的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与个人信息披露意愿的关系,同时,为网络隐私行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
三、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隐私悖论现象为用户的隐私顾虑和披露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从用户角度来说,一方面,他们认为个人隐私保护很重要,需要依靠自我效能保护个人隐私;另一方面,他们为了获得利益而放松对隐私的管理,向APP 服务商提供隐私信息。从APP 服务商角度来说,为了获得用户信任,提供相关的隐私政策声明和保障条款,用户依靠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来决定是否披露个人信息。
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是个体执行和应对行为能力的期望。它对个体在不同情境下采取保护行为的意愿有显著的影响。Hyeun-Suk Rhee 等探究了信息安全中的自我效能,认为自我效能越高的人表现出更强的安全保护行为,使用更多的安全防护软件,并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加强信息安全[12]。Xing Zhang 等指出在隐私信息管理能力方面,有信心的个人可以减少对隐私的担忧,即自我效能感较低的用户更关心他们的隐私,因为他们在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提供个人健康信息访问方面感到无能[11]。由于内部隐私自我效能高的用户基于自己以前的经验来保护隐私,他们相信自己有能力保护隐私信息,因此不会对隐私产生担忧,面对挑战时他们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13]。JOHANSSON A C 等对患者的研究中发现,自我效能可以缓解癌症患者的负面情绪[14]。许一明等在社交网络用户行为脱离意愿的研究中发现,内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疲劳有负向的影响[3]。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1(a):用户内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关注有负向影响;
H1(b):用户内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疲劳有负向影响。
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反映了用户使用外部援助能力的信念[3]。在隐私保护方面,用户几乎没有经验,甚至感到无能,对信息隐私保护能力持悲观的态度,对隐私泄露产生担忧。在进行隐私保护时,更易受到社会群体的影响(如家人或朋友的APP 使用经验);也更容易被APP 的下载程序左右[3]。用户通过模仿和学习他人的行为来管理和保护自己的隐私,但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寻求外界的帮助,因此,容易导致隐私疲劳。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2(a):用户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关注有正向影响;
H2(b):用户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疲劳有正向影响。
移动APP 和物联网的日益普及引发了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15]。Bright L F 等发现,高度关注隐私的社交媒体用户更容易感受到社交媒体的压力和疲劳[16]。那些对隐私有较高担忧的人会出现隐私疲劳。Laura F.Bright 等对facebook 社交媒体的疲劳进行了探究,指出用户的隐私关注对社交媒体疲劳有正向的影响[16]。Amandeep Dhir 等探究了社交媒体疲劳对用户的影响,指出用户的隐私关注对SNS 社交媒体疲劳有正向的影响,进而影响个体的学习成绩[17],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3:用户的隐私关注对隐私疲劳有正向影响。
随着APP 使用频率的提高,APP 服务商通常要求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以便享受个性化的在线服务。虽然APP 服务商利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来加强用户关系管理,但这些信息的使用引发了用户的隐私关注。用户日益增长的隐私关注导致用户对移动APP 产生负面态度和不信任[18]。与疲劳相似,隐私关注可能会减少用户对APP 的使用和网上购物[19]。当人们对隐私高度担忧时,他们倾向于隐瞒个人的信息[20]。Sujeong Choi 对智能手机的社交网络服务进行了分析,指出用户的隐私关注会阻止其对社交网络服务的持续使用意愿[21]。陈小燕等人指出,隐私关注对产品采用态度有负向的影响[22],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4:用户隐私关注对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负向影响。
隐私疲劳是个体对网络隐私感到疲惫的心理状态,导致人们无法对网络隐私作出决定。隐私疲劳者希望自己在做决策时尽量减少努力,他们倾向于选择最简单的方法,或者接受默认选项。隐私疲劳程度高的个人在未经深思熟虑的情况下选择同意披露个人信息。Hanbyul Choi 等探究了隐私疲劳在网络隐私行为中的作用,指出隐私关注对用户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负向的影响,隐私疲劳对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正向的影响[4],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5:用户隐私疲劳对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正向影响。
综上,我们构建了用户信息披露意愿的概念模型,如图所示。
图 概念模型图
四、研究方法
(一)变量测量
调查问卷分为受访者信息和测量问项两个部分。测量问项选用较为成熟且引用率较高的量表(见表1),并结合国内用户心理特征进行设置。除了用户个人信息以外,所有变量测量均采用Likert 5 级量表,范围从“①非常同意”到“⑤非常不同意”。按照Brislin R W 的翻译-反向翻译法,每个项目都被翻译成中文。
针对设计的问卷进行测试。首先,邀请了8 位有经验的APP 用户作为评判者,请他们对已设计的问卷发表意见,如问卷的措辞、问卷长度等,并对问卷设计的合理性和问卷内容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其次,邀请了5位研究市场营销的教授对问卷进行评判,请他们判断维度的合理性,并确定每个测量项目与维度的匹配程度。最后,随机选择了72 名受访者对问卷进行的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信度和效度均可接受。
表1 APP 用户信息披露意愿相关变量、测量因子
(二)数据收集
本次调查问卷通过网络进行发放和回收。调研时间2020 年4-5 月,共发放问卷292 份,回收问卷269份,剔除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257 份,有效回收率为88%。
五、数据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受访者中,见表2,男女比例较均衡,年龄大多集中在18-40 岁;76.27%的人拥有学士学位;84.83%以上的受访者使用APP 的时间在一年以上,有一定的使用经验。从职业来看,受访者的职业分布较为平均,能更好地对不同职业受访者隐私行为进行探究。
(二)结构方程建模
本文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测量值和结构模型进行测试。在假设检验之前,我们检验了构念的信度、收敛效度和判别效度。使用Cronbach’s Alpha 来测量信度,见表3,所有潜变量题项Alpha 值在0.846 -0.930 之间,均大于0.6,表明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获得的数据能反映被试的态度且达到本研究的要求。测量模型必须遵循以下标准:(1)所有指标的因子载荷必须大于0.5;(2)组合信度(CR)值必须大于0.6;(3)平均提取方差(AVE)必须大于0.5。结果表明,各项指标的因子载荷均大于0.5,CR 值在0.816-0.927 范围内,AVE 值在0.653-0.930 范围内,均在可接受标准,保证了聚合效度的有效性。
区分效度通过比较每个潜变量的AVE 平方根与该潜变量和其余潜变量的相关系数来衡量两个因素之间的统计差异,见表4。各潜变量AVE 平方根值大于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数据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
本研究使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来检测测量模型。表5 检验结果表明,所有拟合指标均超过了建议的临界值,因此,我们的模型与数据吻合得较好。
根据结构方程模型的检验结果,模型与数据吻合较好。结果如表6 所示,除假设H1(a),H1(b)和H4 外,其他假设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支持。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隐私关注对隐私疲劳有正向显著的影响,进而影响用户的个人信息披露意愿。
表4 区分效度检验
表5 模型拟合测度
表6 结构模型分析结果
六、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将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实证发现,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内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对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没有负向的影响。随着APP 在人们生活中的渗透,用户常常使用APP 来处理生活工作的相关事宜,为了更好地使用个性化的服务,需提供个人信息。尽管用户具有较高的内外部隐私保护自我效能,但个人信息的泄露仍会引发用户的隐私关注,维护个人隐私变得非常困难。用户在管理个人信息隐私方面需投入大量的精力,这可能导致用户放弃查阅理解APP 服务商提供的隐私协议[25],给用户带来隐私疲劳。
高度关注隐私的社交媒体用户更容易感受到社交媒体的压力和疲劳,他们不再投入大量的精力去理解相关的隐私协议,直接点击“我接受”,因此,隐私疲劳对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显著正向的影响。隐私关注对个人信息披露意愿有负向影响的假设未能得到支持的原因,是由于隐私悖论现象,尽管用户会对个人信息隐私产生担忧,但是他们或许为了获得商家所提供的小利益(如发放优惠券、现金折扣、小礼物等)而披露个人的隐私信息。
(二)管理启示
1.加强对APP 企业和应用市场的管理力度
(1)建立APP 服务商在用户信息收集和使用权限的行业标准。对于APP 企业,仅拥有业务功能所需的权限。(2)建立严格的APP 审核准入制度,APP 进入市场前需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后便能进入应用市场。(3)对应用市场的APP 进行检查,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隐私信息的APP 进行下架处理。(4)对违反隐私相关规定的APP 企业和应用市场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2.提高APP 隐私政策的可理解性,便捷隐私服务教程
(1)APP 服务商可采用增强式的告知形式,如通过弹窗向用户展示隐私条款,以简洁、精炼、通俗易懂的表述方式向用户说明隐私信息的使用情况。让用户更加清晰地了解在使用APP 时,服务商收集隐私信息的类型、目的和用途,保障用户的知情权。(2)引导用户阅读隐私政策,向用户推送隐私提醒通知等,提高APP隐私政策的可理解性,降低用户隐私疲劳。
3.优化用户对APP 权限的控制机制
虽然用户通过手机操作系统能随时打开和关闭APP 的隐私权限,但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查询权限的开启情况或改变权限设置等操作非常不便捷。APP 服务商需对隐私权限的控制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如在APP的隐私设置中,向用户提供简洁且可快速切换至隐私权限控制页面的通道,提高用户隐私保护自我效能。
(三)研究局限及展望
首先,受访者来自于澳门和贵州两地,虽然受访者对APP 有一定的使用经验,且来自于不同的职业,但样本的地域限制对实证结果有一定的影响。未来希望扩大样本量,选取更广泛的参与者,探究不同年龄段的用户对个人信息隐私的披露意愿,提高研究结果的普遍性。其次,本文仅从个人隐私保护自我效能方面来探究与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的影响,可能存在其他因素影响用户的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可对影响用户隐私关注和隐私疲劳的因素进行细分。最后,在用户是否愿意披露个人信息方面,分为披露意愿和行为脱离两个方面。未来希望将两者同时考虑进入模型,探究影响用户披露意愿和行为脱离的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