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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

2021-04-28梁超张荣华

理论导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梁超 张荣华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前所未有新高度,坚定不移改作风、惩腐败、塑形象,对新时代如何塑造、维护和提升党的廉洁形象进行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在生成逻辑上,可从理论基石、历史延承、时代呼唤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内容呈现上,主要包括塑造党的廉洁的政治形象、法治形象、队伍形象、作风形象、文化形象、责任形象和国际形象;在践履进路上,需要坚持“一个中心”、聚焦“两大主体”、构建“三不一体”、借助“四大平台”,通过综合推进、协同发力,全方位、多维度推动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建设。

关键词:习近平;党的廉洁形象;党风廉政建设;廉洁形象观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4-0015-09

基金项目:2018年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创新研究”(18VSJ00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9CX04031B)。

作者简介:梁超(1992-),男,河南新乡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张荣华(1961-),男,江苏泰兴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历史与党的建设。

习近平指出:“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1]党的廉洁形象作为党的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众对于执政党贯彻和奉行廉洁理念、廉洁制度、作风建设、反腐败成效而形成的综合认知和客观评价。长期以来,腐败犹如“政治之癌”,严重侵蚀着党的健康肌体,损害着党的廉洁形象,是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和突出的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目的就是消除党内存在的各种“腐败”顽疾,形塑党的廉洁形象。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如果不是我们党一以贯之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能走得如此之稳、如此之快、如此之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廉则政兴,腐则政亡,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进入新时代,继续加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发挥党的组织凝聚、权力约束、行为规范和社会引领功能,增进政党内部的认同感和外界公众的支持度,这是事关政党兴亡、民族命运、人民利益和国家前途之大计。

一、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的生成逻辑

任何一种思想与文化的形成,都必然具有一定的理论、历史和现实逻辑。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的形成,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石、发展的历史延承和强烈的时代呼唤。

(一)理论基石:建设廉洁型政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内在要求

对于腐败事物的批判和廉洁型政党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早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就对法国政府的腐败问题进行痛斥与揭露,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2]97-98。马克思恩格斯曾主张以“暴力革命”手段消除资本主义社会所“达到彻底腐朽地步的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2]88。他们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实行平等工资制”“实施普选制”“建设廉价政府”等一系列政治主张,认为这显示出“由人民掌权的政府趋势”[2]107,是实现社会分配公平正义、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有效举措。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庇护下的政治权力被官僚政客异化为谋私贪腐的国家机器,腐败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衍生出来的必然产物。

十月革命后,随着俄共(布)由革命党变成执政党的历史方位转变,列宁在领导俄共(布)进行社会主义实践中,非常重视党内和国家机关逐步暴露和滋生出来的居功自傲、贪污腐化等不正之风问题,明确强调“只要有贪污受贿这种现象,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3]200。主张通过法制与民主等方式反对腐败,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公仆型的无产阶级政党。一方面,十分重视法律制度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制定颁布了《关于贿赂行为》《关于肃清贿赂行为》等一系列反腐法令,强调“要让人民法院加倍注意对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和经济工作上的指挥失当进行司法追究”[3]362,以强化党内问责和健全法规制度。另一方面,主张“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当属于全部人民代表”[4]506,并在《修改党纲的材料》一文中强调:“法官以及民政方面和军队方面的公职人员都由人民选举产生;所有这些人都可以按照大多数选民的决定随时撤换”[4]487,认为这是降低腐败发生率、防止国家权力异化的有效方法,对保持苏共(布)廉洁型政权发挥积极作用。

综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索表明,建设廉洁型执政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形成的理论基石。

(二)历史延承: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和综合性工程,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则是决定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效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5]。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反腐败工作摆在黨建突出位置,并针对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一系列理论要求和实践举措,推动了各时期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党就颁布了首个反腐文件《坚决清理贪污腐化分子》(1926年),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首个党内监督执纪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以高度警惕党员队伍迅速发展可能出现的腐败分子混入和良莠不齐问题。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时局问题及其他》演讲中强调,顺利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就要有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6]261,并在《双十宣言》中将“肃清贪官污吏,建设廉洁政治”[6]1238作为党的一项政治宣言。新中国成立后,为扫除旧社会制度下的腐化污泥,克服少数党员干部可能出现的骄傲自满、官僚腐化等倾向,毛泽东号召全党开展整党整风、“三反”和“新三反”运动,颁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52年)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思想教育、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三线并进的廉政建设思路,揭开了执政党廉洁形象建设的序幕。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党内可能滋生的享乐、奢靡、腐化、堕落等不正之风,邓小平明确指出,要教育全党发扬“廉洁奉公的精神”[7],旗帜鲜明地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8],逐步形成了一條制度惩腐、监督治腐、教育防腐和改革铲腐的“四位一体”反腐新思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更是把腐败看作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9] ,要求领导干部“作廉洁奉公的表率,带领群众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10],倡导全党弘扬勤政为民的廉洁风尚。党的十六大以后,针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胡锦涛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1],并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勤政高效、清正廉洁”[12]的党建目标;于第十六届中纪委第四次会议首倡“廉政文化”新概念,以实现制度“硬管制”与文化“软约束”双重发力,厚植了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文化土壤。党的十七大更是将“反腐倡廉工作”改为“反腐倡廉建设”,并将其纳入党建总布局,标明了反腐败工作的突出地位,再次展现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廉洁形象建设的高度重视。由是,坚定不移反对腐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为十八大以来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了丰厚的理论资源和实践经验。

(三)时代呼唤: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时代呼唤是一种思想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基于理论与实践层面的现实所需,是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形成的空间维度。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执政党,是一个有着9191.4万名党员、468.1万个党的基层组织的政党[13]。如果在管党治党方面不力、作风表现不纯、腐败现象丛生,就必然会降低人民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清醒认识到新时代“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严峻复杂性,科学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变化,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正风肃纪、反腐惩贪中不因官职大小、贪腐程度、领域行业、特殊节点而例外与止步,反腐败斗争形势实现了逐步从“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和“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再到“取得压倒性胜利”的转变,使腐败蔓延势头有效遏制,党内政治生态明显改善,大力扫除了党的廉洁形象建设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腐败作为一个客观存在并长期发生的政治和社会交织问题,决定了它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根除,将会在很长的时间内潜伏于政治权力运行过程中,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当前,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的贪腐现象依然存在,党员领导干部仍时刻有着被“腐蚀”的风险、被“围猎”的可能,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决不能低估新的历史方位下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新时代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是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表现,也是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为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的内容呈现

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党的廉洁的政治形象、法治形象、队伍形象、作风形象、文化形象、责任形象和国际形象所共同构成,其中每一个具体形象的内在呈现、发展成效和建设水平都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形塑效果。

(一)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塑造党的廉洁的政治形象

塑造党廉洁的政治形象,就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营造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生态。习近平强调:“如果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上的先进性丧失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14]翻阅近年来查处的多起腐败案件,政治意识不足、政治纪律不强、政治规矩弱化,往往是导致部分领导干部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信念缺失的“催化剂”。从关联性上看,“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15]。进行政治攀附必然需要一定物质基础作“嫁衣”;同样,领导干部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就必定会在政治上“找靠山”“拉山头”,逐渐将党的纪律要求、廉洁作风、组织原则抛之脑后,造成经济贪婪和腐败贿赂行为愈演愈烈。因此,提高腐败治理效能必须深挖腐败背后所隐藏的政治腐败问题,加强党的廉洁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等突出问题,习近平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一重大命题,并将其作为统领其他建设的“领航员”,以深挖细查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一批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不实且伪装清廉、纯洁的两面人,颁布、出台与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等党内法规,以法律制度形式规范党员干部政治生活。新时代继续形塑党的廉洁的政治形象,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廉洁纪律执行贯彻情况的对照自查和监督检查,把“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够不够作为衡量政治生态优劣的评价指标,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和重廉洁,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党的廉洁的政治形象建设。

(二)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塑造党的廉洁的法治形象

权力本身并不会滋生腐败,但若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则会为腐败的发生提供可乘之机,导致公权力运行于法律轨道之外。习近平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16]这一论述,形象地表达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作为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有条不紊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视巡察机制改革等,先后制定与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19年)等“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17],使党的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为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治腐防腐提供了科学的法规依据,塑造了党的廉洁的法治形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与时俱进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新时代继续塑造党的廉洁的法治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在建党100周年时加快实现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8]的目标,全方位扎紧扎牢扎实党纪法规的制度“笼子”,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监督作用和约束功效,提升党内法规的制度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尚廉的意识,让党内法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腐化成风,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彰显制度建设的显著优势,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搭建有效的法治平台。

(三)以严把选人用人的“四关”塑造党的廉洁的队伍形象

中国共产党廉洁的队伍形象是通过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共同展示出来的,他们的清廉程度、作风修养,往往是人民群众评判党的廉洁形象优劣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如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提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19]的“四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2016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19年)等一系列党内组织法规,纯洁与净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良好风气,推动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夯实了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队伍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20]7的新要求,为新时代党的廉洁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做好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助于引导党员干部深入践行服务人民、简政勤政、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牢记党的初心与使命;强化党的纪律要求,遵守廉洁制度规定,自觉提升防范腐败、拒绝腐败的信念定力;建设一支强政治、强廉洁、强担当、强自律、强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五强”干部队伍,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为形塑党廉洁的队伍形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塑造党的廉洁的作风形象

习近平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21]作风问题表现的是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党性修养和清廉认知,作风不纯则是腐败问题滋生的导火索。习近平将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种种矛盾和突出问题概括为“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涉及民生利益、扶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领域“四风”问题,有效减少腐败的存量、降低腐败的增量,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据中央纪委最新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6307起,处理人数194124人,党纪政务处分124723人”[22],持续释放了党中央坚持强力反腐的廉洁信号,对全体党员发挥了有效的警示作用。同时,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作风建设,“全国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8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500余人”[23],净化了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监管主体,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纯洁的纪检监察队伍增强了廉洁活力。进入新时代,针对“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的情况,习近平明确要求全体党员要主动对照党章党规、先进典型和人民期待,“找一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有的放矢进行整改”[24]。新时代继续形塑党的廉洁作风形象,要坚持纠“四風”和树“新风”并举,集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种隐形变异新问题,对享乐、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坚决抬头就打;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使党员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廉洁观、权力观,严防带有形式主义色彩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廉洁就在身边,把党的廉洁的作风形象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

(五)以倡导和弘扬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塑造党的廉洁的文化形象

腐败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信念问题和文化问题,反映了党员、干部为政清廉价值观、权力观的泯灭和缺失。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发生作用的动力源,是抵御各种腐败诱惑和风险考验的有效抗体,对党的廉洁形象建设产生着最深层、最持久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明确要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25];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把“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为12个基本要求之一,为保持党组织肌体健康、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发展提供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弘扬“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并将其纳入党建总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和道德文化理论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运用和契合性发展。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清廉价值观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把好廉洁用权的思想“总开关”,党中央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与主题教育,出版《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摄制《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叩问初心》等专题片、警示片和教育片,通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发挥了廉政典型示范作用,促使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作风意识进一步提升,廉以用权、依法用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使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进入新时代,继续形塑党廉洁的文化形象、培育全社会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具有熏陶、引领、导向功能,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价值追求,使“廉荣贪耻”内化为从政价值观、外化为行为自觉,是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氛围、塑造党的廉洁形象的文化向度。

(六)以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塑造党的廉洁的责任形象

习近平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1]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反腐败工作中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纪委权责规定不够具体明确且主业不突出等情况,习近平创造性提出“两个责任”,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6],并对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新细分。同时,为破解有权无责、权大责轻,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实现权责对等,党中央先后颁布、印发和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等党内法规,以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推动问责追责在内容、主体、对象和方式上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对刹风整纪工作不力、责任担当不实起到强有力的纠偏作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理失责行为提供了可操作指引。进入新时代,“两个责任”在落地过程中仍遇到一些阻力,表现在有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自觉担当意识还不够强,重表态、走形式、轻落实、有顾忌等现象仍然存在,造成“两个责任”主体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弱化了党的廉洁的责任形象建设效果。新时代加强党的廉洁的责任形象建设,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好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责任、履行好纪委的监督专责,深入了解本地区、本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认真梳理被督查单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问题,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督促“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实现层层传导责任、压实压紧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班子不松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齐抓共管协调局面,共同推进党的廉洁的责任形象建设。

(七)以推进反腐败全球合作塑造党的廉洁的国际形象

党的廉洁的国际形象是党的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国家、地区和民众对中国共产党清廉程度的整体认知和综合评价。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破解长期以来“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仍是‘他塑而非‘自塑”[27]的“逆差”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海外追逃追赃工作提升到党和国家政治与外交层面,将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主导制定了《北京反腐败宣言》(2014年),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2016年),提出了《腐败资产追缴国际合作十条倡议》(2018年),发布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2019年)等海外“猎狐”法规,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国际反腐合作原则,宣誓了国际反腐的“中国态度”,促使中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由一个“参与者”转变为“引领者”,使我国追赃追逃的“外部战场”捷报频传。据统计,截至到2019年6月,十八大以来“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28],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人归案”[29]。面对2020年的疫情“大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仍未停止。2020年1月至3月期间,“广东共追回外逃人员53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人,追回赃款8000余万元人民币”[30]。进一步彰显了无论何时坚决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使“廉洁”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鲜明底色。第十九届中纪委第四次会议上提出“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31]的新要求,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坚决性和彻底性。新时代形塑中国共产党廉洁的国际形象,有利于消除西方国家对中国因腐败等问题而存有的“负面认知”和“意识形态偏见”,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可度,提升国际清廉指数(CPI),全面展现大力反腐、强力追逃、清正廉洁的“世界大党”形象,增强我国在全球腐败治理中的国际话语权。

三、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的践履进路

新时代继续形塑党的廉洁形象,需要从多个方面发力,必须坚持“一个中心”、聚焦“两大主体”、构建“三不一体”和借助“四大平台”,通过多个环节的协同,提升习近平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观的实践成效。

(一)坚持“一个中心”标明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人民立场

习近平指出:“加强作風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32]党的廉洁形象建设如何,最终的评价权应该交由人民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侵害民众利益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深入排查和专项整治,严查深纠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赢得了广大民众的积极评价和广泛认可,体现了反腐败是顺民心、合民意、系民生的大事。根据最新发布的《反腐倡廉蓝皮书: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9》:“94.23%的领导干部、92.19%的普通干部、94.5%的专业人员、87.9%的企业管理人员对当前反腐败工作‘满意或‘比较满意。”[33]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更是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34]概括和总结为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反腐败斗争对人民立场的初心坚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20]6的新要求,这是进一步将人民当家作主原则贯彻到治国理政全过程、继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表现。新时代加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一方面,要继续坚守人民至上的工作导向,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尤其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对大搞形象工程、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好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中的监督作用,在加强网络、信访、舆论等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上门走访、带件下访、约谈约访等方式,不断丰富和拓展群众监督的举报渠道,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廉政治理的积极性,以有效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为推动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汇聚强大的群众力量。

(二)聚焦“两大主体”优化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队伍支撑

广大民众对党的廉洁形象的评价如何,不仅来源于党的廉洁理念、反腐败政策等,也来自对身边每一个党员、干部作风表现的综合认知。聚焦“两大主体”指的是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塑造党的廉洁骨干形象;也要管住“绝大多数”,塑造党的廉洁集体形象,通过两大主体的协同发力,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纪律过硬、廉洁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支撑。

其一,抓住“关键少数”,塑造党的廉洁骨干形象。领导干部是党的廉洁形象的“代言人”,其作风优劣往往是民众判断党内政治生态的直观矩尺。要践行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纪实制度、奖惩容错机制,完善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纠正“四唯”问题,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道德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真正选拔出一批信念坚定、责任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同时,要探索建立廉洁形象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负面清单”制度,将政治信仰、履职情况、廉政表现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融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和问责的全过程,使那些重廉洁、讲操守、办实事、为人民的党员干部受到褒奖、重用和提拔,让不忠诚、不老实、不廉政的“两面人”无市场、受惩戒。引导党员干部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洁”统一起来,不做办事糊涂、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昏官、庸官和贪官,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监督、教育、廉洁等主体责任,增强纪律定力、抵腐定力、廉洁定力,做到心存清廉、手握戒尺,发挥在廉洁形象建设中的头雁效应。

其二,管住“绝大多数”,塑造党的廉洁集体形象。普通党员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广泛、直接和具体,是党的廉洁形象塑造的重要环节。要继续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奉献精神和廉洁事迹。进行常态化的“廉政体检”,时常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期待“透视”、同廉政楷模“对照”,叩问初心、自查廉洁,把人民至上的理念和廉政为民的初心内化为价值追求,克服部分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严重脱离群众、党内纪律弱化等种种倾向。深挖廉洁为民故事,对基层党员中的廉洁楷模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品德合格、纪律合格、作风合格的基层党员队伍,从整体上为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有力的队伍支撑。

(三)构建“三不一体”体制机制提升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综合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深刻认识到腐败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作出了“反腐没有休止符”的重要判断,在反腐败问题上坚持标本兼治,谋划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一体”战略举措,强化了反腐败治理效能。“三不一体”是一个有机整体,任何一方滞后,都会影响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推进,造成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效果不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20]32的新要求,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提升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综合效应的“助推剂”。

其一,加大“不敢腐”的惩治和威慑。要坚持挺纪在前、高压反腐、重遏严治,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党的廉洁形象、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分子,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蚂蚁搬家式”腐败,让“微权力”受管制、有监督。坚决破除权钱交易、权权互换的关系网、利益链,以增强震慑遏制作用,提高官员贪腐成本,让为官者不敢越雷池半步,实现纪律惩戒警醒腐败,做到减存量、遏增量,为“不能腐”和“不想腐”创造条件,打赢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持久战”。

其二,强化“不能腐”的制约和监督。要以《党章》为遵循,以《准则》《条例》为主干,对目前党内法规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废立改释。聚焦于总结分析、审查研判、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反腐败法规短板和制度漏洞,深化腐败易发生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设,实现党内法规的减量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可查询、可追溯反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让权力拥有者无处任性,让心存侥幸者无机可乘,坚决铲除和切断领导干部被“围猎”的制度“污染源”,扎实推进“不能腐”的法规制度建设,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约束。

其三,加强“不想腐”的教育和引导。“预防腐败最终目标是通过改变权力运行的客观环境和条件来改造主观世界,达到不想腐败的最高境界。”[35]从本质上看,“不想腐”最难实现,因为这一目标直接触及思想“总开关”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纪国法、理想信念和廉政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守党纪、遵党规,从内心深处树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奢为戒的腐败认知和廉政意识。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俭与奢的关系,自觉作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清廉表率,做到勤廉尽责为民做事,从思想源头消除腐败念想和动机,把好“不想腐”的思想关,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构筑拒腐抗腐的思想防线。

(四)借助“四大平台”拓展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空间场域

党的廉洁形象建设不仅需要法规制度、监督机制、职能机构的日益完善,也需要网络媒体平台、廉洁文化平台、廉洁家风平台和对外交流平台的协同发力,进一步拓展党的廉洁形象建设的空间场域。

其一,借助网络媒体平台,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丰富传播载体。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反腐败网络媒体平台迅速发展后,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督举报、正风肃纪,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舆论监督、曝光腐败案件、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在这种形势下,党的廉洁形象建设必须主动占领网络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对塑造、传播和展现党的廉洁形象的价值功能。一方面,要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完善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工作等办事公开制度,把“纸上公开”“墙上公开”变为“网上公开”,让民众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对民生工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举报处理结果等进行实时查看,并对疑似问题和线索进行投诉、监督和举报,从而倒逼相关责任部门发现问题、督办问题;定期面向社会、网络选聘廉政服务社会监督员,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民众进行权力监督、反馈投诉的民生渠道,推动社会监督提质增效。同时,要完善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机制,对恶意诋毁和污蔑黨的领袖、廉政楷模等网络谣言要有效应对和严加惩治,制止不良舆论继续发酵,牢控网络话语权。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两微一端”媒介优势,用网言网语持续宣传党的廉政理念、反腐败政策,注重生产类似《国家监察》《人民的名义》等受群众喜爱的反腐题材热剧,以漫画说纪方式,对各种隐形变异“四风”进行精准画像,增进反腐败宣传的时代感、吸引力,持续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廉洁信号,让党的廉洁形象塑造真正活起来、动起来和火起来。

其二,借助廉政文化平台,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厚植廉洁底蕴。严刑峻法“治”出的廉是他律,文化滋养“育”出的廉才是自律。党的廉政文化是内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抵御“糖衣炮弹”腐蚀的精神抗体。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所蕴藏的廉政文化“富矿”,将“清廉为官、勤政为民”的文化元素融入廉洁形象建设中,因地制宜地设立廉政文化主题纪念馆(地)、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大力宣传中国古代和党的各个时期的清廉楷模,讲好廉洁故事,更好地维护、展现和传播党的历史廉洁形象。同时,要以传统节假日、党的诞辰日、历史人物纪念日为契机,通过动画、图片、征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话廉洁”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感受廉政文化熏陶,发挥廉政文化感召人、鼓舞人、激励人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清廉传统,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营造尊廉、崇廉、爱廉的为政氛围,为新时代开展廉洁教育提供丰厚的历史资源和文化营养。

其三,借助廉洁家风平台,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营造清廉氛围。习近平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36]家风与党风、政风、社风紧密相连,是领导干部权力观的集中反映。剖析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官员家风建设意识不强、对亲属子女失察失管失教是部分领导干部走向违法乱纪深渊、坠入贪污腐败泥潭的一大诱因。各级党组织要推动廉洁家风教育的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古代先贤和革命先烈的廉洁家风家训家规,做到廉以修身、廉以用权、廉以律己。经常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在腐败诱惑面前站稳政治立场,通过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督促亲朋好友遵纪守法,筑牢抵御防腐的家庭“防火墙”。自觉履行党员责任、纪律责任、监督责任,莫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全家发财”的裙带性腐败悲剧重演,以廉洁家风带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为形塑党的廉洁形象营造良好的清廉氛围。

其四,借助对外交流平台,为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习近平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37]。一方面,要以党和国家对外工作为契机,以《联合国反腐公约》为基础,深度参与国际反腐败规则制定,加大力度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和司法执法合作制度体系,从项目、资金等方面稳步推进“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廉洁建设合作试点,完善对境外国有资产和海外投资经营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以举办“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及开展“廉洁型政党”国际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理念和成就,主动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不断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工作的了解,为反腐败国际治理贡献出更多经过实践检验的中国方案。同时,要在对话交流、互通互鉴中汲取世界各国廉政建设的有益经验,为新时代党的廉洁形象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结语

腐败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其顽固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不可能是一场“闪电战”“速决战”,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新时代塑造党的廉洁形象,要继续坚持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有效做法和实践经验,站在党的建设的全局高度,通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协同发力,努力提升党的廉洁形象建设质量,以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歇、反腐肃贪再出发的韧劲和执着,打赢反腐败这场不可输也绝不能输的正义之战,以优良的廉洁形象和作风表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注入清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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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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