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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对外投资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

2021-04-27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21年12期
关键词:跨境一带一带一路

顾 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以“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经贸投资务实合作”等为主要发展要求,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累计约合6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770亿美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丰硕成果。这一时期,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扩大,贸易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国际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提升,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伴随全球数字化程度不断攀升,“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贸易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如何在面临深刻调整之际,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优势,抓住数字贸易的黄金期,推动企业高质量“品牌出海”,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种背景下,深入剖析中国对外投资的发展现状,探讨企业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举措,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 “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对外投资现状

1.1 “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当前,全球贸易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受全球贸易紧张局势和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20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数据显示,在全球出口贸易总额中,中国占15.8%,排名第一。美国(8.8%)、德国(8.4%)、荷兰(4.1%)、日本(3.9%)分列第2名至第5名,是全球排名领先的出口大国。除了首位的中国以外,其他国家的出口都出现了贸易额下降的情况。在全球经济发展疲软的大背景下,数字技术的应用、消费行为的转变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动力正在不断重塑全球化格局。“一带一路”倡议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旨在传承丝绸之路精神,探索多层面的长效合作机制,为经济全球化提供新动能。截止到2021年6月,中国已同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6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不断深化。据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达93696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其中,全年货物出口总额达54263亿元,增长3.2%;进口39433亿元,下降1.8%。“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直接投资新设立企业4294家,占总对华直接投资新设企业数的11%,较上年同比下降2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直接投资金额574亿元,下降0.3%。全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963亿元,增长率超11个百分点。同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8.3%。

“数字丝绸之路”概念最早是在2015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作为“国际性议题”被提出,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会上,26家机构和知名企业发起并签署了“数字丝路”建设联盟意向书。2016年12月第一届“数字一带一路”国际科学计划会议正式发布《数字丝路科学规划(V 1.0)》,定义了“数字一带一路”的简称(“数字丝路”)和英文缩写(“DBAR”),明确了“数字一带一路”的愿景、目标和实施方案等重要内容。次年,《数字丝路科学规划书》面向全球正式发布,得到了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广泛认可。该科学规划书旨在服务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服务于“一带一路”数字化平台发展,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科学、开放和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决策支持”,以期能够“更快、更广、更准地认知“一带一路””。纵观整个“数字丝绸之路”的历史沿革,“数字经济”一直是其发展的核心。作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趋势和新动能,数字贸易正逐步取代传统贸易,为世界各经济体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新的途径,亦极大丰富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2017年《“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的提出,在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跨境电子商务日渐成为助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有力抓手。据《“一带一路”数字贸易指数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均表现出较好的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其中,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国的数字贸易合作程度最为紧密,拥有较好的数字贸易基础;泰国、阿联酋等国近年来与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波兰、匈牙利等国在数字贸易领域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是我国“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的重点合作伙伴;伊朗、蒙古、肯尼亚等国虽然数字贸易基础较为薄弱,但发展空间巨大。截止到2020年,我国已经与全球22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丝路电商”合作持续深化,给沿线各国企业和相关跨境业务提供了新的商业机会。

1.2 中国对外投资发展现状

2021年1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为8590亿美元,相较于上年同期下降42个百分点。全球发达经济体外国直接投资总和约为2290亿美元,较2019年下滑69%,创25年来历史最低。发展中经济体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约为6160亿美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量的三分之二,但仍较2019年同比下滑12%。得益于有效的投资便利化措施和持续有利的对外投资吸引力,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同比逆势增长4个百分点,FDI总额超1630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20%,成为全球最大的外资流入国。卢森堡、日本、中国香港和美国分列全球对外投资的第二至第五位[1]。

2020年商务部专门出台《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和《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亦明确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支持中资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促进国内外产业协同,推动中国产品、服务 、技术、品牌和标准等“走出去”。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已有2.8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5万家,辐射全球190个国家(地区),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近8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超2580亿美元[2]。其中,中国2020年对美国直接投资增长近半成,达到60亿美元。而对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投资则出现下滑态势,投资比例分别下降55.3%和42.6%(图1)。

图1 2013—2020年中国对外投资情况

同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FDI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3]。据商务部数据统计,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20年全年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约合180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66.5亿美元,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成为众多中国企业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首选境外目标国(地区),其主要特征体现在:第一,区域相对集中。从国别构成来看,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如俄罗斯、蒙古、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其中,企业在东盟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相对活跃[4]。东盟国家和地区是“一带一路”中“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市场之一,拥有较为完备的投资机制与产业链发展条件,我国企业在该区域的双边贸易总量、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总量等方面优势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显示,中国2020年全年对东盟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同比增长了23%,占当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10.4%,具有较高的投资潜力。第二,流向相对集中。如图2所示,到2020年末传统制造业仍然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流向,同比增长13.1%;流向建筑业的投资为37.6亿美元,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为24.8亿美元,分列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占比的第二位和第三位。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进阶迭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基础建设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共享平台”“协同办公”“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深入。具体表现在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和软件服务等专业产业领域正日渐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增长点。第三,企业区域性集聚、地方对外投资活跃。据统计,2020年地方企业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807亿美元,同比增长16%,约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相较于中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对外投资合作增势强劲,集群式“品牌出海”步伐加快,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在全国“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为例。为进一步扩大数字贸易地区集聚效应,浙江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打造“数字丝绸之路”重要枢纽,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2020年,浙江省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商品贸易额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中捷(宁波)国际产业合作园、北欧工业园、中东欧物流园等一大批国别合作园建设项目落地,境内境外园区链式合作体系不断深化,跨境电子商务正成为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新引擎[5]。

图2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领域分析

2 “品牌出海”机遇与挑战

2.1 数字经济基础建设存在差异

当下,以跨境电子商务为突破口,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要素的“数字贸易”已然成为全球经济贸易发展的最新趋势,驱动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围绕数据为中心,广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融合计算、存储、交互等软件服务功能,以充分释放数字动能为目标的数据中心及相关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受限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成为制约跨境电子商务水平提升的主要瓶颈[6]。通过从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产业化水平两个维度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进行分析比较,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以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成熟区域。该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却拥有较高的移动商务需求和良好的数字化消费习惯。从2015年开始,东南亚的互联网用户以每月超300万的速度激增,成为互联网络覆盖速度最快的区域。据预测,2025年东南亚地区互联网经济将实现跨越式发展,总体价值会突破20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近年来,约有20万中国中小微企业通过东南亚主流跨境电商平台“shopee”实现 “品牌出海”。二是以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区域。该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在规模和增长方面尚有短板,但考虑到其互联网发展水平相对成熟,发展数字贸易的潜力巨大。目前,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入推进。三是以非洲各国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初期市场。非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区域,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层面的评估表现远低于“一带一路”沿线平均水平:无线基站、通信网络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严重匮乏;基本尚未具备完善的数字化产业发展平台;电子支付交易环境欠发达、人均线上交易规模极低。

2.2 跨境物流协同体系有待完善

跨境物流成本一直是困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出海”发展的最大瓶颈(图3)。现阶段,主要的跨境电商物流模式有国际小包、国际快递、第三方物流和海外仓4个大类。其中,国际小包是多数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选择使用的物流模式。虽然物流时间长、丢包率偏高,但价格便宜、收投递服务覆盖范围广、全球大多数偏远地区可达。相较而言,以DHL、UPS、FedEx、TNT为代表的国际快递有较好的时效性,但运输成本过高,一般企业不会选择使用这类方式出货。而海外仓的本质是将跨境电子商务本土化,从而提升当地消费者的客户体验度,帮助相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高在出口目标国的竞争力,加速其本土化进程。

图3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出海”发展瓶颈

一方面是企业对物流、通关等全球一体化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有物流智能化水平、物流信息可追溯程度的差距。研究表明,供应链矛盾正在成为中国中小微企业“出海”实践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7]。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之间关税体系、通关流程的差异,使得跨境物流清关手续程序变得繁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本地进入的门槛。虽然,海外仓的建设为跨境物流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其建设和发展有赖于数字化物流技术的应用,对选址地当地金融服务、跨境支付体系、仓储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要求较高。对于部分中小微企业而言,自建海外仓储物流成本较高;第三方公共海外仓的建设或租金偏高或选址无法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成为掣肘其“品牌出海”的主要障碍。对于一些时效性较强的商品,冗长的跨境物流协同体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质量监控造成压力。

2.3 RCEP提供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由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共同签署,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涉及人口数量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RCEP首次加入电子商务专章,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等在内的多项内容,为区域数字贸易指明了方向。一方面,RCEP明确支持电子商务的跨境经营,为独立站等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国际规则保障,有利于创造更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节,增强各方成员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政策互信”“规则互认”和“企业互通”,将极大促进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企业降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RCEP优化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规则内容,为区域内各成员方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有效提高了贸易便利化水平和跨境贸易效率。RCEP中部分成员国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RCEP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协同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3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建议

在世界经济格局加速调整、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的外部环境影响下,受到来自于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加剧和国内要素成本上涨所带来的双重生存压力,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面临成本上涨、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产业链收缩明显。在这方面,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形态贸易模式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数字化“品牌出海”将成为推动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型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3.1 深入推进数字化品牌建设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进程。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传统品牌价值,大力培育个性化的跨境电商企业[8]。通过市场信誉和品牌形象的塑造,奠定核心竞争力,从而降低营销成本、洞悉贸易机遇、逐步拓宽国际市场渠道。要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自建行业性垂直平台、独立站,支持专业建站平台优化提升服务能力。拥有独立域名、独立服务器、源代码的跨境电商独立站,在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一方面,第三方平台产品品类丰富、同质化趋势明显、竞争激烈,产品盈利率容易受到平台比价、站内营销、客户访问偏好等因素干扰。通过建立独立站,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有效规避第三方跨境服务平台的规则壁垒束缚,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修改调整、实施差异化管理,受后台数据运营限制条件较少。另一方面,独立站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一个高度自由和个性化的平台渠道。通过精准投放,企业可以更好地向客户传递品牌价值观、品牌优势特征、企业文化等,品牌溢价效应明显。此外,跨境电商企业也可以利用独立站实现私域流量沉淀和客户数据的自有化。并利用大数据对潜在客户进行分析和推广营销,提升客户黏性,以此实现渠道掌控能力的全面提升。

3.2 提升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

近年来,得益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我国数字贸易产业链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产业形态,数字贸易产业链各链端仍留有巨大的增长空间,需要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的引领作用,出台相关的战略、政策来引导、规范数字贸易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优化宜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二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实现数字贸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转型的可视化。三是要不断深化数据和网络安全,探索构建数字经济与贸易的规则体系,助推企业数据库的建立。从新型数字化信息技术建设和跨多场景应用上,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数字技术赋能下,数据是数字贸易产业链的基础。可以联合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企业、数字贸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各方参与主体,共同推进数字贸易标准化,建立统一测绘口径的数据资源库,为相关领域的经济研究、行业分析、政策咨询提供依据。

3.3 积极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碳中和”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一项重要议题。2021年,中国向全世界承诺要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和数据中心也开始提供绿证交易、市场化采购、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式积极践行“碳中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或将成为未来我国企业“品牌出海”的重要组成。数据分析显示,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绿色环保支付更多商品溢价,绿色消费理念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品牌出海”过程中,可以以此为契机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在价值链层面,基于绿色环保概念开发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品牌营销推广和产品包装设计。在供应链层面,积极探索形成绿色供应链管理,鼓励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加强供需匹配,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和能耗。

3.4 加快探索人才引进机制

在跨境电商人才紧缺的行业背景环境下,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员工数字化转型同频共振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要分层推进、加强已有员工的应用能力培训,使其在利用传统外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掌握更多跨境电商平台操作技能和电商业务知识。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形成人员交流合作机制,培养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也要贴合产业链的发展特征,尤其是现阶段跨境电商需求,面向跨境电商企业及与跨境电商密切关联的金融、技术、物流、供应链等相关行业主体从业人员,制定职业岗位标准规范,引导专业人才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与此同时,高等院校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落实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提高高等教育相应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开发全球人力资源,出台高质量数字化人才引进鼓励措施,吸引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投身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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