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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发展情况探析

2021-04-23唐敏珊刘银娣潘子欣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特等奖广东省成果

唐敏珊,刘银娣,潘子欣,宋 晖,杨 杨

(1.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0033;2.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1];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创新人才流动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科技创新是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能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出、转化与应用,进而为双创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和支撑,对双创环境的营造产生积极作用。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我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增强社会创造力、激励科技创新精神的功能,而且有助于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背景下的协同创新机制[2]。

1 广东省科技奖励制度建设及其历史沿革

1.1 科技奖励制度建设情况

198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为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伴随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广东省对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进行适当调整。200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50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始终紧密结合本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和优化科技奖励制度,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例如2004年广东省科技厅修订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07年广东省科技厅印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2015年广东省财政厅与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 科技奖励设置及数量

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设立每年评审一次的省科学技术奖,包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奖、广东省技术发明奖和广东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名,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授予少数项目特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此外,2007年开始,广东省还设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同样是每年评审1次,但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可以空缺。该奖项授予对象为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2 广东省科技奖成果总体概况

2.1 成果总量

从2000—2019年,广东省累计获得5491项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级科技奖励534项,省级科技奖励4 957项),其中78%的国家级科技奖励为国家科技进步奖。4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中,广东省单位在所有参与主体中以第一、第二或第三顺序完成单位参与的项目(以下简称“作为前三主体完成项目”)数量占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总数的73.56%。随着与省外单位科技交流合作越来越密切,近几年作为前三主体完成项目占比稍有回落,但每年仍保持60%以上。2000年以来广东省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的全国占比情况如图1所示,均呈现出曲折上升的趋势。

图1 2000—2019年广东省获不同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数量的全国占比

2.2 获奖等级情况

2000—2019年,广东省获奖科技项目各等级数量情况如图2所示。2000年至2019年,广东省获得534项国家级科技奖励,其中特等奖4项,占0.75%;一等奖37项,占6.93%;二等奖493项,占92.32%。特等奖均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年份分别为2013年、2016年和2017年(同年获得2项)。期间获得的4957项省级科技奖励中,特等奖达28项,一等奖544项,二等奖1 534项,三等奖2 851项。除2000年、2010年外,每年均存在至少1项特等奖项目。另外数据还显示,广东省响应国务院提倡的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要求,印发的《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中取消了三等奖评选,仅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从2018年后,省级科技奖励中的一等奖和二等奖数量激增,但获奖总量从200余项降至100余项。

图2 2000—2019年广东省获奖科技项目各等级数量情况

2.3 地域分布

广东省2000年至2019年获科技奖励项目的地域分布具备显著集中性。全省30%以上的研究机构和50%以上的高校坐落在省会广州[3],而作为广东省GDP总量最高的城市,大量的科技创新企业集中在深圳。各类科技奖励中,广州、深圳两地合计占比均达到80%以上。尤其是国家自然科学奖,广州和深圳两地合计占比高达97.61%。但就两地比较,广州在自然科学类和科技进步类获奖成果更丰富,而深圳则更偏向于技术发明奖。对广东省20年间所获省级科技奖励(省级仅统计特等奖和一等奖,后同)的地域进行深入探究后发现,其地域分布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特征,如图3所示,获奖区域高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区,而粤东、粤西和粤北城市则极少,四者所占比例极其悬殊,分别为97.02%、1.75%、0.88%和0.35%。

图3 2000—2019年广东省获奖科技项目地域分布情况

2.4 专业领域分布

如表1所示,工业和医药卫生分别是广东省各类科技奖励中占比第1和第2的领域(国家技术发明奖占比第1的领域有两个,即工业和信息技术),超获奖总量的5成。其中广东省2000年至2019年期间在工业领域的科技奖项成果最为丰硕,累计获得365项,达获奖总量的33.03%。数据显现了广东省在持续壮大工业规模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工业领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医药卫生领域也取得同样显著创新成果。该领域共获291项奖励,达获奖总量的26.33%,这是广东省在医药发展方面保持领跑地位的证明[4]。

表1 2000—2019年广东省科技奖励项目的领域分布情况

2.5 创新主体性质情况

如表2所示,企业是广东省2000年至2019年获各项科技奖励的中坚力量,其在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的表现尤其亮眼,是这两类奖项占比最大的创新主体(比例分别为45.52%和46.48%)。由此可见,广东省企业对提高广东省创新能力、赋能本省高质量发展均有重要作用。紧随其后的,是高校这一创新主体,其总计占比位居第2,同时也是国家自然科学奖和省级科技奖励两类奖项占比最大的创新主体,在这两种奖项中,其获奖比例分别达到73.81%和38.88%。

表2 2000—2019年广东省科技奖励项目的创新主体性质情况

2.6 具有突出贡献个人和突出表现的单位

如图3(a)所示,广东省2000年至2019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数量最多的前五大创新主体分别是华南理工大学(45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39项)、中山大学(30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9项)、华南农业大学(25项)。如图3(b)所示,获省级科技奖励数量最多的前五大创新主体分别是华南理工大学(78项)、中山大学(62项)、华南农业大学(36项)、南方医科大学(29项)、广东工业大学(23项)。无论是国家级科技奖励数量,还是省级科技奖励数量,华南理工大学都稳居第1,此外中山大学的表现同样突出。

图3 2000—2019年广东省获科技奖数量最多的前五大创新主体

如图4所示,从2007年到2019年,广东省累计颁发19项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所在单位以高校为主,占比高达73.68%,且头部效应显著,仅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两所高校就分别占据6项和5项。此外,研究所、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获奖数量差距不明显,均为1至2项。

图4 2000—2019年广东省突出贡献奖获奖者最多的前五大所属单位

2.7 产学研获奖成果情况

2000—2019年,广东省获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成果数量为47项,占获奖总量的11.29%。而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成果数量为147项,占获奖总量的25.70%。如图5所示,较国家级获奖项目而言,省级获奖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呈现出更大波动幅度,其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的高值(46.00%)出现于2018年,国家级获奖项目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的高值(28.57%)则出现于2004年,而两者均于2002年、2006年出现过低值(0.00%)。

2001—2006年,国家级获奖项目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均高于或等于省级占比;自2006年之后,国家级获奖项目每年的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均低于省级占比。整体来看,国家级获奖项目每年的产学研转化率的稳定性不强,但省级获奖项目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自2006年后呈现出波折上升趋势。

图5 2000—2019年广东省不同级别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成果占比

3 广东省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特征

2000—2019年广东省科技获奖项目硕果累累,2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人才队伍日益壮大,获奖科技项目数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科技项目质量进一步优化。更加灵活规范、导向明确的奖励政策为高校、企业等多元创新主体释放创新潜能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与机会,越来越多的科技前沿领域成果不断涌现。基于2000—2019年所有科技获奖成果的获奖等级、专业领域、创新主体、地域分布等项目信息分析,20年来广东省科学技术获奖项目呈现出如下特征。

3.1 国家级获奖项目数量、质量双提升

20年来,广东省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含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从21世纪初每年不足20项到近5年来每年保持在40项左右,总量呈现翻倍增长的态势。2010年后广东省获奖科技成果的质量越来越高,2010—2019年获特等奖、一等奖项目数量占广东省新世纪以来获特等奖、一等奖所有项目的81%。从获奖项目中广东省单位在所有完成单位的排名情况来看,20年间广东省作为前三主体单位完成的项目数量占所有获奖项目的73%。由此可见新世纪以来参与国家级评选的广东省科技项目成果不仅取得了“量”的突破,而且注重“质”的飞跃。

3.2 省级奖励体系不断优化,宁缺毋滥严保“质量关”

2000—2019年广东省授予的省科学技术奖数量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其中2000—2012年科技获奖数量从起初每年200项左右增加到每年平均280项,从2013年开始广东省科技获奖数量逐步回落,这一趋势在2018年和2019年尤为明显。随着广东省自2018年开始实施新的科技奖励规定,广东省科技奖励剔除三等奖,仅保留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2018、2019年科技获奖总数仅170项左右。在不同等级获奖数量方面,每年特等奖数量同样呈现减少的趋势,近5年来每年仅授予1项特等奖;一、二等奖获奖数量则呈现小幅上涨的趋势。与科技奖励项目体系调整相适应,广东省突出贡献奖严格限制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人,2012、2014年甚至出现奖项空缺的情况。

通过对各等级奖项数量的调整,广东省科技奖励体系不断优化,科技奖励的杠杆作用成效显著。随着评选科技项目筛选更加严格,科技奖励的门槛进一步提高[5],广东省科技创新成果迈向更加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特等奖与突出贡献奖在数量上的宁缺毋滥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和鞭策更加突出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性科技成果互相角逐[6],有利于营造广东省科技创新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

3.3 奖励政策导向明确,助力攻坚前沿科技

新世纪以来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坚持明确的政策导向。政策引导一方面可以维持广东省的产业优势[7],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聚焦科技前沿与关键的重难点科研领域[8]。作为制造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的工业大省,广东省工业类获奖项目一直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工业类项目在所有国家级奖励中占比达35%,在省级获奖项目中,工业类特等奖项目数量共12项,占所有特等奖项目45%。越来越多优质工业类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有利于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助推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转变。

广东省科技奖励政策的导向性同样体现在能够敏锐洞察各行业的发展新动向,并对前沿科技成果、重难点关键领域项目的在奖励上采取一定的倾斜上。21世纪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新时代,广东省信息技术类获奖项目数量同样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最初几年信息技术领域每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仅2~3项,2015年以来,这一数据已接近每年10项,涨幅明显。另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共47项信息技术类项目获奖,与工业类项目处于并列第一位置。在省级特等奖获奖项目中,信息技术类获奖项目数量仅次于工业类。信息技术类获奖项目的变化只是广东省科技奖励政策坚持明确导向的一个缩影。2015年以来,随着人工智能、5G技术、新能源、半导体材料、生物医药等各领域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科研成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持完成的“高可靠、高性能、高效能的高端存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华南理工大学主持完成的“基于丝网印刷的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项目和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完成的“三维环境智能感知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分别荣获2017年广东省科学技术特等奖、2018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特等奖。广东省对关键前沿领域的科技项目在科技奖励中予以更多的政策倾斜,充分体现广东省在加快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政策导向。

3.4 高校、企业创新动力强劲,获奖成果最为丰硕

从获奖项目的创新主体性质来看,高校与企业毫无疑问是最具有创新动能的主体。2000年以来由广东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参与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和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分别占广东省该奖项获奖项目的45%和57%,在各类主体获奖数量中位列第1;由广东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广东省该奖项获奖项目的73%。省级获奖项目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前三创新主体分别为高校、研究所和企业,分别占比39%、24%和23%。尽管高校与企业同属于科技创新主体的“第一梯队”,但二者在科技项目中仍然呈现一定程度的互补性[9],高校科研项目更注重自然科学理论研究的创新,而企业则更加关注应用成果转化与技术发明,这种理论与应用实践的优势互补为二者合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3.5 多元主体跨地域共同参与,产学研一体化趋势日益突显

随着科研工作交流的频繁以及科研工作开展的现实需要,跨地域开展科技项目合作成为一种更加普遍的形式。21世纪初,广东省科技获奖项目的合作单位几乎全部为省内单位。近年来采取广东省内高校、研究所—广东省外企业以及广东省内企业—广东省外高校的合作研究模式获奖的项目越来越多。跨省合作项目与广东省内单位完成项目公平竞争,不以地域衡量科技成果的创新价值充分体现广东省科技奖励政策的包容性、开放性与公平性。除此之外,21世纪以来广东省不断加强与香港、澳门的科技交流,2000年以来共有21项由广东省高校、企业、研究所与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顶尖高校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广东省科技厅出台“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等更多科技资助措施推进粤港澳三地科研项目的协同创新[10]。

产学研一体化即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开展合作合作,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11]。近年来,广东省科技获奖项目中不乏众多高校——企业合作参与项目,高校——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一方面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了应用的场景,另一方面为企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科研人才。近20年来,广东省科技获奖成果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稳步提升,其中2017年产学研项目占省级科技奖励达51%。产学研一体化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掌握的人才与智力资源在政策引导下向企业迅速集中,企业通过整合各类创新要素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运转,进而实现三者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4 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面临的挑战

尽管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对广东省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力发展起到了较强的促进作用。但是同样存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研究的科技创新发展失衡、对获奖成果的社会贡献和经济贡献缺乏合理评估依据的难题。

4.1 科技奖励工作高度集中,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不平衡

新世纪以来广东省科技奖励政策对于某些专业领域的倾斜,推动了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但同样不可避免造成了获奖项目高度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活跃的市场需求为项目的成果转化提供了更加快捷的应用通道,成果转化带来的巨大收益又为科研项目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资金支持,从而陷入科技创新“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

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不平衡首先体现在地域发展的不平衡上。省级科技获奖项目中97%来自于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获奖项目数合计占比仅3%,尽管随着产业转移加速粤东西北地区融入珠三角产业分工体系中,但从科技创新的角度来看,科技创新要素仅限于珠三角内部流动。二者发展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

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不平衡还体现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发展的失调上。在当前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中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国家技术发明奖则主要奖励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具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体,因此二者均以奖励应用研究类项目为主;而国家自然科学奖则更加注重项目对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研究的新发现,因此主要奖励理论研究类项目[2]。从获奖类别来看,2000—2019年广东省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呈现不同幅度的增长趋势,尤其是近5年来广东省所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每年保持在20项以上的高位状态,2019年更是突破30项。2000—2019年授予的所有国家科技进步奖,广东省项目从21世纪初占比不到10%到近年来占比超过20%;国家技术发明奖中的广东省项目占比同样实现了从占比仅个位数到近年来占比保持在15%左右的进步。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东省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的获奖项目一直处于发展缓慢且不稳定的状态,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占比仅为个位数,2002—2004年及2017年甚至没有项目获奖。从数据中不难看出,广东省科技创新项目呈现出重视应用研究、轻视基础理论研究的特征。基础研究是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先锋,人类文明进步从源头上归功于基础科学的发展。相比应用研究,基础研究风险更大、失败率更高、耗时更长。长期忽视基础科学探索,很容易陷入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和技术突破困难的瓶颈中。

4.2 科技奖励对象主要以项目为主,个人奖励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当今时代科技领域的竞争,实质上是高端人才的竞争。尽管广东省自2007年开始对从事自主创新工作,在建设创新广东过程中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端人才授予“广东省突出贡献奖”,但是总体而言广东省科技奖励侧重于对科研项目成果的奖励,个人奖励设置数量较少。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个人)中45岁以下的第一完成人占比34.1%[12],但广东省单独的个人奖获奖者却呈现明显的“中老年化”趋势。个人奖励制度在广东省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不被重视的状态。以项目团队为主要对象的科技奖励淡化了领军型科技人才在开拓科技前沿领域的贡献,不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而且广东省的个人科技奖励偏重于在某学科领域内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的中老年科学家,缺乏对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科技奖励。青年科技人才作为科学研究的新鲜血液,拥有更加广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是未来科技创新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青年科创新秀个人奖励的缺乏不利于科创人才梯队建设。

4.3 获奖科技成果的后评价存在困难

科技项目后评估,又称事后评价或后效评价,是对科技获奖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预期效果和现实的绩效进行评价的特殊科技活动,是科技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13]。新世纪以来广东省获奖科技成果在数量上迅速增长,但获奖项目的评估仍然停留在科技项目立项的事前评估和创新价值中期检查的事中评估阶段。对于科技项目的社会贡献和经济贡献等后评估活动仅在近几年才逐渐引入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其具体的评估细则与标准相对空泛,令许多科技项目在立项之初便在成果的经济贡献中“注水”,项目在结项时再利用模棱两可的表述词汇浑水摸鱼通过评估,引发科技项目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另一方面,科技项目成果的直接受益者是面对市场的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社会才是评定一项科技成果技术创新程度、经济效益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但当前广东省科技项目的评估工作高度依赖于政府,社会团体在参评科技项目时仅提供参考意见,因此大大提升了科技项目后评价的困难程度。

5 建议

通过分析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面临的挑战,不难发现既存在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创新能力发展失衡问题,同时也存在短期内暴露出的科技后评价体系建设问题。因此,提高广东省科技奖励工作水平必须正视上述问题,不断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调整、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科技项目评价。具体建议如下:

5.1 优化个人奖励设置,完善不同层级人才奖励机制

在科技奖励的过程中加强对个人奖励的力度,不仅是对科研工作者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肯定与褒奖,同时也有助于通过奖励提升优秀科研工作者在学科领域的权威与地位,激发全体科研工作者创新积极性[14]。重视和提高对个人的奖励,不能仅仅停留在个人奖励数量上的增加上,更要注重完善不同层级、不同阶段的人才奖励举措。首先建议加大领军型高端科技人才的奖励投入,提升科技奖励的威信,依托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团队内其他成员共同进步。其次,个人奖励应适当向青年科研工作者、女性科研工作者倾斜,通过设置专门的青年人才奖励与女性科技奖励,限定参评对象年龄与性别,最大程度上排除等级观念、论资排辈、性别差异等现象对青年、女性科技人才专心研究科技造成干扰[15],为优秀的青年、女性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多种激励方式构建支持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独立完成科技创新项目和职业发展的绿色通道。

5.2 支持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奖项评选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当前我国仍然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科技奖励模式,非政府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受到重重限制。过低的捐赠优惠比例和缺乏操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企业和个人捐赠的积极性,导致社会力量设奖的“造血”困难,同时也加大了政府科技奖励工作的负担[16]。因此建议在财政上减免社会奖励的税收,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科技奖励活动,鼓励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权威与声望的科研学术组织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指引下,依据自身学科特色设立奖励,逐步建立由政府引导、非政府组织与企业支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科技奖励体系。同时在科技成果的后评估阶段,也可以纳入社会力量,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价模式,通过更加公正独立的评价标准弥补政府自身在项目评估中的缺陷。

5.3 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区域协同发展的科技奖励体系

新世纪以来,广东省科技奖励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分化倾向,珠三角在科技创新中占据绝对优势,粤东西北的科技创新动力发展缓慢。在珠三角产业越来越多转向粤东西北的大背景下,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设立粤东西北科技创新专项奖励,支持两地的企业、高校开展珠三角——粤东西北跨地域创新合作。不仅有助于激发粤东西北地区的科技创新活力,同时有助于全省从产业融合向科技创新融合转变[17],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此外,随着汇集优质科教资源和完备产业集群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珠三角城市科技创新主体与港澳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跨境交流合作愈发频繁,设置面对粤港澳三地科技项目的奖励措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科技奖励吸引更多优质科研人才来粤开展科研工作,吸引更多港澳科技项目成果来粤转化,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创新要素互联互通,整体上激发大湾区科技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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