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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传播与治理探析

2021-04-18徐梦婷芦娜

艺术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路径治理

徐梦婷 芦娜

摘要:本文在对已有理论和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阐释意识形态与网络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梳理四种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传播的主要方式,并对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的过程、特征和风险等进行详细的分析,最后剖析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带来的主要挑战,并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生成路径;传播路径;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3-00-02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互联网技术和产业的蓬勃发展及其设备的广泛普及,使得网络空间成为人们获取数据、信息、知识的重要载体。微信、微博、抖音和今日头条等交互平台日益成为人们生成和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渠道。意识形态的网络生成与传播赋予了公众话语权,打破了传统印刷媒介和电子播放媒介的单向传播方式,解构了传统媒介的单向治理模式,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威,给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新形势下,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路径,探寻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对策,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分析

网络意识形态突出展现了意识形态的另一种特殊形式,其本质与意识形态一致,都是一定社会存在反映的思想体系、观念体系、理论体系与价值体系。从意识形态分布的普遍性来讲,意识形态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社会意识形态、群体意识形态和个体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体现的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阐释其政权和制度合法性而在整个社会层面宣传和确立的意识形态。阿尔都塞认为:“任何阶级如果不同时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施行霸权,它就不可能长时期地掌握国家权力。”[1]群体意识形态则是个体所处的社会组织、团体和社群由其组织需要、历史和文化传统等宣传和确立的意識形态。葛兰西从文化、思想的视角剖析了意识形态领导权和思想、精神的控制权,他强调“资产阶级统治的目的在于达到非强制性统治和实现统治的合法化,让被统治者从思想和精神上赞同统治阶级的领导权”[2]。曼海姆把意识形态分为特殊的和总体的意识形态,前者受主体所处的情境、社会地位、文化规范、个人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后者具有群体性、阶级性、整合性等特征,并呈现出与社会现实相一致的历史规律与社会法则[3]。个体意识形态主要受个体的生活环境、社会地位、社会交往、教育经历、文化习俗和自我学习等方面的影响。“任何一个个体都是由自身在某个社会的成长过程中预先决定的,一方面,个体发现了一个现成的情境;另一方面,个体在这种情境中发现了已经形成的思想模式和行为举止模式。”[4]

由于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传播有其独特性,因而其具有特殊的内涵。在对网络意识形态内涵的理解上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网络意识形态是借由网络场域生成和传播的思想意识,它并没有改变意识形态的内在属性(阶级性、继承性、实践性、渗透性等),但它改变了意识形态的生成过程(网络平台、网络媒介等)和传播形态(受众、传播方式、传播技术、传播环境与传播情景等)。赵惜群指出:“网络意识形态是现实社会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表现方式和传播形式。”[5]黄冬霞和吴满意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是网民借助数字化、符号化和信息化中介系统而进行的信息、知识、精神的共生共享活动中形成的有机体系,是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念表达方式的综合,其核心是价值观念。”[6]二是网络虚拟场域为人的利益诉求、精神寄托、价值共鸣、情感认同等提供了内部需要,具有意识形态与新媒体属性,展现了网络意识形态的社会组织、动员、话语赋权等功能,推动了知识、思想、文化等的快速传播,使得传统印刷媒介时代和电子播放媒介时代官方意识形态的生成、审查、监管和传播模式被解构,造成正向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张宽裕和丁振国认为:“网络意识形态不仅是网民看待世界的有机思想体系,还代表着网民的利益、指导着网民的行动,并通过虚拟社会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新范式。”[7]姚元军指出:“网络意识形态是基于网络信息工具的使用而产生的新的意识形态领域,是传统意识形态各要素在网络信息空间的延伸和再现,并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现实世界,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8]

2 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路径分析

随着移动网络和终端设备的广泛普及,任何人(Anyone)在任何地方(Anywhere)任何时间(Anytime)可以就任何事情(Anything)发表言论和观点,这催生了意识形态话语生成、传播的丰富性与海量性,导致大量低俗、虚假、色情、暴力内容充斥虚拟场域,给官方意识形态的宣传与引导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基于对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的掌握可以将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的路径分为四种。

2.1 传统官宣:意识形态的网络化转型

传统官方意识形态主要通过报纸、新闻、书刊、电台等渠道传播,目的在于被社会大多数人接受和信奉,其生成与传播过程具有单向局限性。而网络的便携性、即时性、无限制性等特征使得传统宣传职能媒介和宣传机构不断向网络化转型,从而掌握意识形态的管控权与话语权。官方意识形态的网络化生成与传播主要通过以下两种形式进行:一是官方媒介开设主流公众号,如微信、微博、论坛等,将官方的新闻播报、党性资料、时政热点等向公众传播;二是打造点击率高、浏览量多、人气旺的媒介,以文本、视频、动画等多样化手段传播官方的信息、知识与数据。

2.2 现实舆论:意识形态的网络化表达

现实社会中官与民、富与贫、城管与小贩、拆迁队与住户等社会群体间的社会张力凸显,一旦弱势一方权益受损,就会立即在网络空间中形成舆论洪流。网络的话语赋权,使得公众的现实权益诉求能够通过网络媒介得以表达,并能在网络空间进行传播、扩散乃至放大,产生广泛的社会动员作用,对现实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现实舆论所附着的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功能已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

2.3 社会思潮:意识形态的网络化流派

社会思潮是特定时期下公众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范畴的某种利益诉求和社会心理动向,是时代必然性的产物,具有内在利益驱动性,其性质与种类多样化,因思想家、学术界、知识界的推动或倡导容易在公众中广泛传播。有的社会思潮对于宣传和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变革具有正向作用,有些则会危害官方意识形态的安全与引导。例如,改革开放初期掀起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对于推动中国摆脱“文革”的思想桎梏,实现向现代化转型具有积极价值和作用;而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则给无产阶级政权的安全与稳定带来了冲击。网络媒介的兴起,使得社会思潮获得了巨大的生成和传播力,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生成和传播中重要的力量。

2.4 文化艺术:意识形态的网络化呈现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文化艺术内容的生成和传播数字化成为新型发展模式。文化艺术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和新媒介化的表征方式,以书画、音效、视频、图片等形式在网络空间生成与传播,展现了文化艺术潜在的思想观点,呈现出诠释者所处的身份地位、思想动态、格局意识、审美意识等,表达了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这些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包含了对社会、制度和人性的褒贬与扬抑,这对公众意识形态的网络化生成和传播具有突出的影响。

3 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实践路径

在互联网多元化时代,意识形态治理不仅是网络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国家治理能力标志化、现代化、领导化的体现。在传统意识形态管控模式已无法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网络意识形态动态时,探索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有效实践路径,发挥官方意识形态的导向作用,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传播秩序和营造“清朗网络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基于网络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的路径分析,提出三大治理模式。

3.1 网络意识形态的源头治理,也称生成治理模式

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凭借网络空间滋生或发酵的一个过程。与传统的印刷媒介和电子播放媒介相比,其生成过程具有开放性、交互性、资源共享性等特征,这既增强了意识形态的扩散力与宣传感染力,也给意识形态的治理带来了困难。因此,从源头上避免负向意识形态的生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有以下两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把关人”技术,官方媒介和各大门户网站应该切实扮演好职业“把关人”角色,及时对网络虚假信息、低俗文化、错误思潮、舆论事件等信息做到“三把”(把得严、把得准、把得住);二是对话语主题选择的准入进行严格把控,各类网络平台要采取设置敏感词的措施,对与官方内容相悖的、不适宜公开的资讯进行过滤,加大对网络生成信息内容的审查力度,做到从源头上阻抑和杜绝错误的意识形态。

3.2 网络意识形态的过程治理,也称传播治理模式

网络意识形态的自由生产、流通零门槛、个性化、裂变性(浏览、群发、转发、评论、跟帖、点赞)、即时性为负向思想观念、价值观的传播打开了大门,其碎片化、生活化、娱乐化、圈层化等特点加大了过程治理难度,采取可行有效的传播治理模式是当下的紧迫任务,主要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解决:一是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加强对媒介平台的内部监督,制定内部审查规则,并对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进行及时审核以净化传播环境;二是实行信息公开、真相查实、责任倒查等方式,明确网络造谣、恶搞、炒作、宣泄等不良行为意识,动员公众对网络信息进行监督,大力倡导传播文明健康信息;三是认真落实网络信息公众评议、公众举报等制度,鼓励网络参与者通过自主交互监督进行传播治理,设定奖惩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参与者进行严厉的批评,并给予相应的惩治。

3.3 网络意识形态的结果治理,也称事后治理模式

网络空间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场域和媒介形态,正日益成为思想观念、行为意识等生成与传播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网络意识形态生成方式与传播手段的多元化,导致生成治理模式与传播治理模式中某些不良的信息侥幸留存于网络空间,这时意识形态的事后治理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措施收尾:一是探索和创新沟通渠道或方式,公众因内心的真实诉求、情感需求、物质利益的满足感不足等原因在网络空间发声,官方应及时了解公众所想并给予有效回应,保证富有正能量的意识形态内容得以有效生成与传播;二是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确保网络空间环境的纯净,积极参与网络规则和制度的拟定,增强公众的理性思维能力、对资讯的判断力与创建安全网络空间的责任感。

4 结语

网络新媒介的勃兴赋予了公众更好地使用话语权的途径,推动了舆论、新闻资讯、热点事件等信息的大量生成和快速传播,降低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公众关注度,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威,从媒介话语赋权扩展到公众舆论互动,最终实现对现实社会集体行动的组织与动员,给社会稳定乃至政权安全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给意识形态治理工作也带来了巨大挑战。本研究在阐述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内涵的基础上,梳理了网络意识形态生成和传播的主要路径,并提出了治理对策。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了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是一个非常宏大的研究选题,要对其具有更加深入的洞察和把握,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M].伦敦出版社,1976:20.

[2] 安托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M].曹雷雨,等,译.重庆出版社,2016:35-38.

[3][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M].姚仁权,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52-53.

[4] 翟岩.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群体和个体系统观念二点结构和秩序[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19-23.

[5] 赵惜群,霍中杰,黄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观内涵解读[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1):40-42.

[6] 黄冬霞,吴满意.网络意识形态内涵的新界定[J].社会科学研究,2016(5):107-112.

[7] 张宽裕,丁振国.论网络意识形态及其特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2):37-38.

[8] 姚元军.网络意识形態安全问题探究[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20-23.

作者简介:徐梦婷(1994—),女,江苏丹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网络意识形态。

芦娜(1994—),女,江苏泰兴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网络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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