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理论逻辑
2017-06-21陈施施
陈施施
摘 要: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和普及,极大地丰富我们的社会文化生活,对意识形态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从众心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形成发展的心理基础,网络信息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治理必须重视社会心理建设。增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理论逻辑概括为:载体是优化意识形态网络传播平台,关键是培育理性的社会从众心理,核心是创新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内容,保障是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化。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社会从众心理;沉默的螺旋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5 — 0035 — 04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道:“我们看到,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P127)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对人的物质文化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更是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意识形态并不是在经济基础上直接形成的,而是经过社会心理的媒介形成的。社会从众心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形成发展的心理基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治理必须重视理性社会心理培育。2016年4月,习近平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强调,“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用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2〕
一、社会从众心理遵循人类认知运动的辩证规律
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P76)网络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网络意识形态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处于高压力、高强度和快节奏的竞争状态。工作、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紧紧压迫现代人的神经系统,面对这样的生存环境,人有释放压力、缓解紧张神经的需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提到人类有“生理、安全、归属和爱、尊重与自我实现”。网络社会作为特殊的社会形态,能够满足承受巨大社会竞争压力的大众的这些需要。网络的虚拟性、即时性和互动性,成为现代人释放心理压力的重要窗口。社会心理学认为,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情感、表象和观念上与社会主流保持一致的行为方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由相互对立统一的矛盾组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进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社会从众心理是一把“双刃剑”,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现实社会环境中,网民个人面对群体规模大、思想凝聚力强,多数成员观点一致的情况下,即便个人有异议,为了让自己融入群体,保留自己的意见,在行为上与群体保持一致。因此,网民的社会从众心理有理性和盲目之分。一方面,网民理性的从众心理是对社会规则自觉遵守,有助于增强网民个人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意志,培育社会理性发育,通过科学、有效的引导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进而形成社会共识,有利于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治理。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网络的多元化和网民盲目的社会从众心理,大肆宣传西方的政治观,渗透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挑衅政府的网络话语权,部分网民受到网络空间不良思想蛊惑,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盲目跟风,人云亦云,动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统领性地位。这种盲目的社会从众心理是一种随波逐流的偏执心理,不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治理。
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传媒方式,网络意识形态的核心依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网民从众心理并非内生于网络虚拟世界,而是来自于真实的客观世界。网民个人的行为受到个体的动机引导和维持,而动机则是以网民的需求的外在表现为基础。网民从众行为中大部分人只能模糊地意识到这种需要和动机,而简单盲目的认同就应声而起,被动地介入群体中去了。从众行为逐渐由最初的单一的形态发展到多层次、多学科和多形式的态势,探求对理性从众行为的强化,对非理性行为的研判和有效的引导。“在特定的条件下,群体会表现出非常不同于群体中原先单个人所具有的特点,他们的感情和思想会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一种集体心理。”〔4〕(p4)对于网民社会从众心理,堵是堵不穷尽的,要允许网民表达各种不同意见使传播途径保持畅通,通过有效的引导,积极构建马克思主义的网络意识形态,有效引导网民的从众心理,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取向。
二、 网络意识形态中从众心理的独特性构成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5〕(p11)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社会舆论制造者与传播者的网络社会,网民个体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塑造的社会生活形态进一步加强,其中年龄介于10-29岁网民占50.5%;网民具有中等学历群体比例为63.5%;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仍然最高,为25.1%;其次为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比例为22.7%。网民中月收入在2001-5000元的群体占40.9%。〔6〕通过对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是青年群体(青年学生和青年从业者)和低收入群体,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要结合他们的特性,满足其社会需求。这种需求包括释放学习工作的压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也包括树立远大的理想,坚定崇高的信念。网络具有多领域的广播功能,也具有特定的细化的窄播功能,通过网络传播来有效引导和培育网民的社会心理,实现网络社会意识形态有效的治理。培育理性的社会心理,增强青年群体网民的识辩能力。识辩能力是指网民理性思考,对客观事物作出独立判断的能力。识辨能力受到网民个体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和思维方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青年群体思维活跃,富有激情、易冲动,面对信息快速传递、交互的网络信息社会,极易产生盲目从众的心理,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网民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所有的暗示,具备了那些对理性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全部狂热,它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仅剩下极端轻信。”〔7〕(p22)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象还需要关注网络空间上有数量相当大的“半边缘化人群”。“半边缘化人群”并不是说这个群体在从众心理作用下盲目跟风、人云亦云,而是在中国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处于半边缘化地位的群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极易对网络上相关观点产生共识,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付诸于行动。“群体的轻信、极端与情绪化反应等弱点,显然既为领袖的品质划定了上限,也给他动员自己的信众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8〕(p135-136)某些操控网络舆论的造谣者,为了获得关注度,肆意捏造网络事件,愚弄网民的怜悯心、正义感,让网民在不知不觉中推波助澜。甚至有些网络推手大肆宣传网络谣言,损害公民权益,破坏政府形象,扰乱社会秩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网络谣言,滲透西方意识形态。
三、社会从众心理在网络意识形态中的表现
沉默的螺旋理论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伊丽沙白·诺尔·诺依曼提出,该理论就是基于社会从众心理,其意是指民众面对一项社会公共议题时,如果发现自己的意见属于少数,与多数人意见不一致,倾向于对该议题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呈螺旋式发展。沉默的螺旋理论的条件假设是:多数个体力图避免被群体孤立,担心被孤立的个体对议题保持沉默。在心理学上,这种担心在群体中被孤立的压力实际上打破了人们认知过程中同化与顺应的平衡发展。与传统媒体不同的是,网络延伸了人与人的交往空间,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同时每个人可能是别人信息的接收者。在网络空间,网民消除孤独的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如果网民在某网络社区里不能获得认可,他会主动地转向其它空间寻找新的同盟者。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少数意见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大大减少,持相反意见的少数依然活跃在虚拟社区,沉默的螺旋转变为反沉默的螺旋。在网络时代一旦由自我确信度高的特定少数在网络上发表与社会舆论相悖的意见,往往会引起广大网民的逆向思维,从而使沉默的螺旋迅速“倒戈”,形成反沉默螺旋模式。在网络空间,沉默螺旋与反沉默螺旋一个矛盾共生体,两者共同发挥作用,推动网络舆论的发展,沉默的螺旋理论面临新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一些新的现象。
盲目从众心理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产生的危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诸如网络空间充斥的历史虚无主义言论:“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雷锋日记全是造假”,“董存瑞炸碉堡系虚构”等诸多质疑恶搞历史人物的舆论,国家和人民的英雄烈士,竟然沦为网民调侃、抹黑、消遣的对象。这样的文章抹黑人民英雄,颠覆共产党员的形象。网民在网络上看到如此荒谬的文章,在好奇心和从众心理的驱使下,会点进去一探究竟。虽然这些捏造事实歪曲历史的文章漏洞百出,但是其危害性不容小觑。特别对青年一代,扭曲、虚无的网络意识形态对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意识形态产生严重的危害。动摇了网民对历史英雄崇高的敬仰之情,稀释了广大网民浓厚的爱国之情,削弱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再如2014年“台湾的太阳花运动”,“香港的占中运动”等具体事例都表明,青年学生一旦被别有用心的群体所利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觑。
中国的网民数量世界之最,伴随网络发展的80、90后,俨然是网络主力军,网络是社会非理性情绪的集散地,影响社会的稳定。对于网络谣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秦志晖肆无忌惮地编造虚假信息,造谣滋事,从炒作郭美美事件致使中国红十字会失信于民,到捏造温州动车事故天价赔偿外国人等共计3000余条信息。网络覆盖广、传播迅速,一旦网络热点形成,各种舆论纷繁复杂,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为群体性事件的传播和宣传提供了一个空间。网络造谣者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特有的矛盾,设置网络议程,捏造并传播蛊惑性的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破坏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缺乏理性思辨能力的网民,人云亦云,盲目从众,谣言迅速传播,危害社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群体容易在集体事件中失去理智,我们需要对舆论进行有效分流,以中立、理性的姿态,正确引导舆论的方向,稳定社会秩序。对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既要积极借鉴沉默的螺旋模式,充分扩大它的知晓度、熟悉度、认同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从众心理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启示
第一,优化意识形态网络传播平台,强化网络空间思想信念的引领,培育践行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从众心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仍有局限,没有实现社会全覆盖,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有待提升。建设新型政府服务网站,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走向。政府加快“三微一端”线上布局,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向移动、即时和透明方向发展。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加强与网民的交流互动,建立一个与网民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的对话机制,及时有效地了解广大网民所关心关注的事件,在网络事态升级前,扼杀负面、非理性思想动态,能够及时预警、协商和解决;解决网民的思想谜团和困惑,获得网民的支持和信赖,进而增强广大网民特别是那些从众网民对主流传播平台的信赖感,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实效性。当前网络环境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事件的主人公,但并非所有事件都可以成为网络舆论的热点和焦点。针对大多数网民的从众心理,政府网站可以进行议题设置,引导网民聚焦的热点问题,主动营造有利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高我国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力,力争网络成为“共产党人向全世界公开说明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图”〔9〕( p271)。商业运行模式下的网络主流媒体,要加强对新闻报道的审核,在追求市场效益的同时,牢牢把握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涵,引导网络舆论健康发展,提高主流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信息影响力、人心凝聚力。身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流意识形态的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以伟大的中国梦为核心。
第二,培育理性的社会从众心理,加强网民道德自律,相互尊重其价值观。网络意识形态有效治理不仅需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关键还要“导之以行”。通过长期的教育,网民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也有一定的认识,具备践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内在动机,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但在行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要求。正如列宁所说:“只有那些已经深入文化、深入日常生活和成为习惯的东西,才能算做已达到的成就。”〔10〕(p785)意识形态的传播其实质是各种情感、表象和观念,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社会大众的社会心理的过程。网络信息技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高度发达的产物,在给社会生产和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倡导人与人之间平等友善和互相尊重。在多元的网络社会,网民的思想形态相互碰撞、交流、融合,需要一元的核心价值来引领,以“求同存异”的思想去包容和尊重别人的价值取向,才有助于形成网络主流意识繁荣的局面。
第三,创新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内容,增强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和认同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反复证明,能够满足民众社会心理需求的意识形态工作才有效果,否则就会失败。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适应民众社会心理发展的规律,避免单向的意识形态灌输,了解网民的社会心理需求,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组织人文社科专门人才,不断创新,讲好中国故事,阐述中国特色,主流意识形态更接地气。例如:网络上的“习主席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以漫画进行宣传,既承载了原有的宣传内容,也让网民倍感亲切,受到网民的喜欢并乐于接受。网络意识形态也不断关注现实问题,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中获取成长的养分,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述理论,传达思想。〔11〕不同的社会群体由于地域民俗、受教育程度、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存在差异。社会群体的差异,需要因地制宜,针对性地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来源于社会心理又高于社会心理,注重对社会心理的引导,意识形态的传播必须以满足社会心理需求为原点,遵循社会从众心理发展规律。
第四,加强网络监管,实现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化,强化践行主流意识形态的从众心理。行为心理学认为,人的社会心理及其行为予以一定的强化物刺激,能够得到强化或消退。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正强化有表彰奖励,负强化则有批评惩罚。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要坚持二者有机结合,坚持正强化为主,负强化为辅。社会属性是每个人的本质属性,网民个人离开网络社会是无法生存的,网络社会舆论强大的道德教化功能,对网民个体行为具有无形的约束力。前提必须是一个积极健康、向上向善,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曾经发布分析报告表明,80%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关,网络不良信息对于青少年的人格养成负面影响巨大。〔12〕指出了网络监管的重要性。正强化的优先并不否定负强化的作用,负强化的有效应用,主要是针对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错误行为,发挥网络新传媒引导社会心理的强大功能。近年来,网络新闻媒体提供视频、直播等服务提升用户体验,传播即时性对政府的监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另外,社交平台成为新闻传播和素材收集的重要途径,社交媒体成为诸多社会热点事件爆发的源头,带动新闻媒体的跟进报道。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从源头截断错误思潮和言论的传播渠道。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舆论斗争,抵御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确保网络安全。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习近平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N〕.人民日报,2016-04-20.
〔3〕〔5〕〔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7〕〔8〕〔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何正云译,吉林:吉林出版社,2012.
〔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OL〕.〔2017-01-22〕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201701/t20170122_66448.htm
〔10〕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1〕熊华.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探析〔J〕.理论观察,2014,(06),39-40.
〔12〕杜曉.净化网络立法监管缺一不可〔N〕.法制日报,2013-09-06.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