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医德建设对构建新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启示研究*
2021-04-18黎雪梅刘东梅
黎雪梅,刘东梅
(成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7)
近年来医德失范和医患纠纷成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重要阻碍,医生职业安全、患者就医权利等受到严重影响。2019年民航总医院、2020年北京朝阳医院伤医事件等均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社会群众关注和议论的焦点。袭医事件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重了社会对医患关系的忧虑,引起了强烈的社会担心,增加了医生执业、患者就医的基础成本。民国时期作为我国现代医学的奠基时期,当时面临的医德问题不仅仅影响了同期中国的医学发展,也同样作为文化积淀留衍于今,当前倡导的医德规范不少是在民国时期提及并确立下来的。深入剖析民国医德建设的状况,总结民国医德建设的实践特征,吸收和借鉴其有益做法,对处理医患矛盾,推动新时代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1 新时代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
1.1 健康中国战略的时代要求
人民健康一直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如今追求人类健康的理念已成为全球共识,健康中国行动势在必行。党的十九大更是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新高度,提出要全面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的建设离不开医德建设,更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构建。医务人员队伍形成良好的医德风范,践行医者仁心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成为推行健康中国战略主体力量,是健康中国实践成功实施的基础。社会大众崇尚健康理念,强烈追求健康美好的生活,坚持理性认识、冷静处理就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成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积极参与者,是健康中国战略成功实现的必要条件。
1.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社会需求
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社会大众对高质量的健康服务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有高水平的医疗技术,还要有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环境,而塑造公平、安全和高效的社会就医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前提。其中,加强医生和患者的信任建设,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解决当前社会医患矛盾、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的着力方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公平的社会就医秩序,要求所有患者平等就医的权利得到保障;需要安全的社会就医环境,医生执业的人身安全、患者的健康安全得到保障;需要高效的社会就医体系,减少由于医患矛盾产生的不必要资源成本、时间成本,甚至生命代价。
1.3 树立医患双方正确价值理念的内在需求
“让患者有尊严的生活,让医者有尊严的工作”[1]价值观是国际医学秉持的重要理念,是医患双方树立正确价值理念的目标方向,是构建和谐医患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价值导向。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医德观,加强自身人文素养和道德自律意识,形成正确的个人信念和价值追求,才能防止道德的滑坡,经受住现代经济社会物欲的冲击,才能在工作中始终坚守基本职业道德,发挥医德情感与医德责任辩证统一的效能。另一方面,患者树立正确的就医观,从价值上产生认同,才能科学理性认识疾病,静心有序进行就医,尊重医生的医学治疗判断,不因疾病的伤害迁怒于医务人员,真正成为医疗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和医疗秩序的自觉遵循者。
2 民国医德建设的实践及主要特征
民国医德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宏观上来讲,政府、社会约束不断加强,从微观上来讲,医师、患者关系不断优化,各个方面的努力推动医德医风的逐步转变,推动医患关系逐步向好,从矛盾的、有问题的医患关系,淡漠的、利益导向的医患关系到亲和的、信任的、互动的医患关系,民国医患关系实现了显著的改变,成为我国医患命运共同体打造的重要时期。
2.1 社会约束:从“鱼龙混珠”到秩序井然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社会动荡,缺乏强有力的社会约束,医师行业鱼龙混杂,“劣医”“假医”充斥,“庸医害人杀人”成为社会的污点、行业的毒瘤。为改变当时的社会现状,全国各地、社会各方均在努力推动医界良性转变。一方面,不断加强职业规范建设。中华民国医药学会[2]、中华医学会(上海)[3]、艾酉学会(北京)[4]等医学团体成立,全力推动开展医学教育、设立医师执业资格、编印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等,同时以会员制形式对医师进行规范管理、约束不道德和不法行为,为行业秩序的恢复提供了坚强保障。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社会理念倡导。民国政府机构、社会医学团体和仁人志士等通过刊印报纸、发行期刊、出版书籍等方式,宣传优秀的医师代表及思想,弘扬平等尊重、爱人救人等医德理念,传播正确的医师职业价值、行医规范,以此加强对医师的正面引导。如宋国宾1933年编写的《医业伦理学》一书,提出“仁义”医学伦理思想,强调医师要加强医德修养[5]。民国影响最大的报纸之一《申报》有较多报道行善的良医,强调医德之重要性等内容[6]。
2.2 政府引导:从“碌碌无为”到立规施政
民国时期,政府医疗体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逐步完善形成体系”的过程。初期政府无相关法规出台,北洋政府时期颁布了《管理医师暂行规则》和《管理医士暂行规则》[7]。南京国民政府沿袭北洋政府时期规定,于1929年颁布《医师暂行条例》《管理医院规则》,在1930 年、1931年相继公布《西医条例》《外籍医师领证办法》,在1936 年颁布了第一部有关中医的法规《中医条例》,相继制定出台了《中医审查规则》《修正中医审查规则》, 抗战时期出台了《非常时期中医领证暂行办法》《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教育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在1943年出台了《医师法》及其实施细则[8]。民国时期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不尽完善,部分法律规定发布却未施行,但其在医师资格认定、考试管理、开业管理、医德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填补了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管理方面的空白,为行业秩序的改善提供了制度指引,为医患关系改善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2.3 医师转变:从“医心淡漠”到规范负责
民国时期,行医者包括中医群体、西医群体还有外籍医师群体,既有获得政府认可的正式医师,还有众多江湖医生。责任心的缺乏、医学上的固步自封、团队意识缺乏等都是医德方面暴露出的问题[9]。医师队伍的转变是民国时期针对医德问题,采取强化医德教育、规范执医秩序等一系列措施,取得的重要成绩。民国时期作为我国医德建设的重要时期,“医心”塑造是该时期医德建设的重要特征。医师责任心进一步增强,践行“医乃仁术,以人文本”的从医理念,正义担当、谦虚负责;医师公正心进一步增强,对病患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做到“普同一等,皆如至亲”[10]。医师同理心进一步增强,“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 的换位思考,对待病患做到同理同感、问需施策。医师专业化进一步增强,坚持医道为“至精至微之事”的理念,博极医源,精勤不倦。民国时期涌现出一大批医德为先的医学大师,近代众多名医的出现也与民国时期医师的传承息息相关,如民国宋国宾、萧龙友、孔伯华、汪逢春及施今墨等众多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名医大家。
2.4 患者调整:从“抱怨敌视”到平等尊重
民国是我国民众思想的启蒙时期,从封闭落后到逐步开放,在就医方式上在逐步适应转变,从医生到家中治疗的“个体医疗”模式向患者到医院就诊的“集体医疗”模式转变[11];在对待就医上心态也在调整转变,医生与患者的熟知、相互了解程度逐步减弱。一是注重教育患者丰富医学常识。不断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改变群众求诸神仙,信任偏方等“医学陋习”,及时就医治病,不耽误最佳就医时间。二是注重引导患者转变医疗观。调整患者“有病必愈”的思想[12],让患者理解医师坚守治病之责,尽最大的努力减轻患者的病痛,尽最大努力的“愈病”原则。三是注重引导患者对医师的尊重、信任。医师有治病救人之责,患者也当常怀感恩之心,对医师的治疗过程、治疗结果保持基本的信任[13]。当前医疗技术在改变,医疗模式在调整,医疗诊断的极致细分、线上诊断等的逐步成熟,都需要患者调整就医观念,丰富就医知识,特别是在医患关系上科学理性认识,客观冷静对待。
3 民国医德建设对构建新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启示
3.1 注重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14]等举措,强化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为新时代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价值导向。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同样医患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也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也是一条重要国际经验。”[15]一方面,要坚持辩证统一的观点,注重完善和优化“医”“患”法律制度体系。要健全法律制度,补齐“医”与“患”“权利”与“义务”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的短板,要注重规范管理和惩治结合,严格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滥权行医、暴力袭医等行为均采取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抓住医患关系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建立医患关系案例数据库,加强医患问题分析,特别是探讨医患矛盾产生的预防机制和监管机制、医德医风问题原因以及患者及家属等方面原因。
3.2 注重医疗机构良好医德医风建设
医院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而医德医风建设是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首先要注重医院文化建设。可组织开展医德医风讲座和培训,打造医院医德医风文化展示项目,将医德医风建设融入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集体活动举办中、医院办公场所布置以及医院日常宣传中,真正做到以“医德医风文化育人”。其次,注重医院制度建设,强化医院对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可成立社会群众监督小组、机构内部考核小组等,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中,建立适宜的奖惩机制,将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医院发展、医师晋升和绩效等挂钩。对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医疗常规,加强医务管理,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技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最后,环境造就人才,要注重医学执业“生态”建设。着力通过提升发展空间、改善执业环境和增强职业荣誉等方式,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可通过建设医院网站“荣誉榜”等推动医务人员展现最佳风貌,同时要多方面关心和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着力健全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医生正当合法的执业权利。
3.3 注重社会氛围营造和社会规范引领
习近平在2017 年8 月17 日的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氛围的营造对于医患改变认知、调整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一是要强化医卫人员道德模范、道德榜样示范机制。注重选树医卫人员道德典范人物,对长期兢兢业业、诚以施治、患者认可的医生,对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冲锋在前、挽救群众生命的医生,要加强选树,可利用中国医师节等重要节日举办表彰活动,予以公开奖励宣传。二是要加强和谐医患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注重发现挖掘和谐医患关系典型事例,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最美逆行者”“最美鞠躬”等,运用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报道医生担当负责、救死扶伤,病患主动配合、感恩施报的事例,引导媒体和大众理性认识医患矛盾,不过度宣传个别“医闹”“袭医”情况。三是要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和强化团体约束。各类社会医学团体要加强成员的管理,通过会员制度约束、会员教育培训等方式,推动团体内的互促互进,形成良好的集体行动效应,做好行业规范引领,与政府约束机制互为补充。
3.4 注重医患双方的教育引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新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既要强化“医者之德”,也要注重培养“患者之德”。一方面,要加强医卫人员职业和个人德行建设。要加强医者的人文精神建设,增强其责任心、公正心、同理心和专业化,引导约束医者遵守职业大德,抵制舍义求利、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注重个人私德建设,抵制以公事谋私心的行为,始终坚守“医者仁心”。另一方面,要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德育。改变患者及家属“付费-服务”的就医服务认知,改变“治病-愈病”的等同概念认知,可利用线上官方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线下报纸刊物、文化墙等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医学常识,引导其正确认识疾病,正确进行就医治疗,正确对待就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引导其加强对医生的尊重与理解,保持对医生的信任和支持。医患关系的缓和与优化,既需要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撑,也离不开信任建设和人性回归[16]。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加强医德建设就是要加强“人心之美”“德行之美”,是构建新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是打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