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聚合力显成效
——访远安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明忠
2021-04-18廖巧玲通讯员罗丽华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罗丽华
张明忠
远安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远安县总工会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新要求,着力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为探索“法院+工会”解决劳资纠纷新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记者:请谈谈远安县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概况?
张明忠:远安县总工会从2020年6月开始,推进“法院+工会”工作,经过大半年的探索实践,建立了具有远安特色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成立了一支“金牌”调解员队伍,让职工维权驶入“快车道”。
记者:该项工作的特色或亮点体现在什么地方?
张明忠:一是整合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远安县法院和远安县总工会在工会联合设立工作室,远安县总工会指派调解员到工作室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既发挥了法官的专业性、权威性,又发挥了工会调解员了解劳动者的长处,整合了双方优势形成合力。其优势在于:零费用全公益调解,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可以获得与法院裁定同等的法律效力;使劳动争议调解在诉前,避免了当事双方对簿公堂,伤感情。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规范运行。远安县总工会紧紧抓住“对接”这个关键环节,主动与法院调研“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就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工作流程、人员配备及保障措施进行讨论,制定出台《远安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网上案件指派与法院立案庭、工会维权服务部无缝对接,畅通了劳动纠纷解决渠道,使劳动调解纠纷工作更主动,程序更规范。
三是金牌调解,保障调而能解。我们聘请的4名“金牌”调解员,由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劳动人事工作者、集体协商指导员组成。这4人均有20年以上的调解经验,他们在调解前做足了功课,充分了解当事人双方情况、纠纷事实及调解的法律依据等,以法说案,以心交心,使得有案能解。同时,4名金牌调解员,还全程参与或旁听每一起劳动纠纷调解,并在调解结束后,针对案件点评、总结,使县总工会干部职工整体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是强化协作,构建联动机制。远安县总工会一改过去调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单兵突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协调、沟通作用,及时与公安、司法、信访、人社等部门联动,通过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分管行业、职能范围内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针对性地指导非公企业做好劳动争议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五是积极探索,做实科学维权。远安县总工会在提高调解效率、质量、扩大调解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切实帮助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了“五个转变”:即在调解矛盾纠纷的理念上,实现了由被动等待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上,实现由单打独斗到多方协作的转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上,实现由对簿公堂到诉前调解的转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案源上,实现由范围单一到案由延展的转变;在增强维权意识上,实现“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记者:该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
张明忠:2020年8月,我们接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被申请人朱某红聘请申请人李某文等8人在远安县某公司地面整改工地从事砌筑工作,工程结束后,被申请人因工程核算亏损,拖欠申请人工资40740元,申请人多次催讨未果。案件委派给工会后,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各自意见,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图,当调解员得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是乡里乡亲后,逐一与申请人沟通,建议申请人换位思考,充分考虑被申请人的困难,适当延长给付时间,同时建议被申请人向发包方及时主张权益。调解现场,经过调解员反复沟通、耐心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定于秋季开学前和2021年春节前分两次付清全部拖欠工资40740元,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
像这样“老大难”劳动关系纠纷的快速解决,得益于“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金牌调解员在调前做足了“功课”,解了多年“心结”。
对待工会工作,只要我们充分发扬“真抓实干,亲力亲为”,没有干不好的事情。
记者:从目前来看,此项工作存在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张明忠:还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两点:一是目前我们一共调解13起案件,调解金额达47万余元,工会要建立案件承办跟踪台帐,确保有案能调,调而有效;二是要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的能力建设,建立一支基层工会调解员队伍,把劳动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记者:您如何看待该项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张明忠:“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及时修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创造稳定的劳动环境,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远安县总工会将抓实“123”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1”即建一支队伍,培训一批基层工会调解员。“2”即健全法律服务“两大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做好劳动争议“双线化解”。“3”即狠抓三个重点:强化源头参与,防范化解风险;以需求为导向,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帮扶职能,做好闭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