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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与参与性:巴赫金表述诗学中的参与性功能研究

2021-04-17

关键词:涵义巴赫金言语

张 丽

[提要]巴赫金表述诗学中表述的实质是参与对话,并引起对话。在此基础上,表述必定具备对话的条件,巴赫金对话的条件是建立在表述主体参与性功能基础上的,作为言语的行为产品的表述,具有参与功能,参与事件的形成和价值的实现。同时,表述也具有自己的边界,并参与边界的建构,表述的边界由言语主体决定,不只表现在我与他人表述之间,还表现在表述时空和人文领域中。表述需要突破边界的局限,在言语交际中与其他表述进行交往,从而形成对话。

参与性在巴赫金的表述诗学中主要指表述主体的行为过程,这一行为过程是一种充满了情感意志语调的负责任的行为,而表述主体的参与性思维是在事件的构建过程中发生的。巴赫金认为在历史活动中,唯一存在的中心是人,而每一个体的人是不可能重复的,巴赫金所说的个体即我,我代表具体的人,是行为的主体,这个主体是有思想、可以做出各种负责任行为的人。行为主体以自己连续的行为历史地、现实地参与存在,因此,存在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事件性的过程。巴赫金指出:“参与性思维在所有宏伟的哲学体系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有的是有意识的和明确表现出来的(特别是中世纪),有的是无意识的和隐蔽的(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各种体系中)”[1](P.10)。因此,参与意味着人必须采取一定的态度,并做出能动的选择,而涵盖和渗透唯一的存在即事件的情感意志语调是意识的某种应有的方针,这种方针具有道德价值,体现着主体的责任感。

存在意味着我的主体行为参与存在,而行为的结果就是事件。存在是行为的统一性,它具有审美、理论、社会方面的价值。表述是存在中的一个环节,它体现了存在的价值,表述参与到事件的形成与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以此来反映“事件即存在”的价值。每一个表述都是由其他表述组织起来的复杂链中的一个环节,每个表述都参与社会性思想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人们交流的是“思想,亦即表述;而表述是借助于语言单位(单词、词组、句子)构建的”[2](P.156),实现着一定群体或流派的目的。

一、表述具备参与的条件

表述因为具有思想性、指物涵义的充分性、表现力而具备了参与的条件。巴赫金指出一切表述都是参与思想交流的过程。

首先,表述具有思想性。表述的思想性说明了在言语交际中,要理解表述就需要对这个表述作出积极的应答态度。因为理解要求有一定的回应,所以,听者与说者在互动时需要交流思想。当听者在接受和理解言语或语言意义时,他要对这一言语采取同意或不同意、全部还是部分同意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是一种积极的应对态度,通过这种态度可以补充、应用它所理解的内容。听者从他开始聆听起以及在整个理解的过程中,便形成了自己的应对立场。这样,对表述作出反映可以从真、善、美等价值角度去评价,这也说明了语言、具体表述、生活之间的联系。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表述,或者在任何交际领域中的表述,都反映了说者的个性,以个人的风格参与社会性思想的交流。

其次,表述指物涵义的充分性。表述的指物涵义方面属于“各专门学科研究的范围:只有这些学科才能分析表述的科学、艺术、哲学、政治和道德等方面”[3](P.264)。表述的指物内容与话语的指物内容不同,表述的指物内容针对的是言语所指的内容,具有充分性的特质。而话语的指物内容具有倾向性,它与具体的情态结合在一起。巴赫金研究的表述的指物涵义是从语言学入手,把它看成是言语交际的一个方面,着重研究它与语言、与言语交际的关系。与表述指物涵义相关的因素包括:语言交际具体、唯一的情景,与表述交际的所有个人情况、参与交际的人、参与交际的人之前的表述。将这些因素联系起来,才能掌握说者的言语主旨、言语意图。而说者的言语意图、言语主旨及全部的个性和主观性,都表现于所选定的体裁中。表述的指物涵义在这种选定的体裁中形成和发展。因此,巴赫金指出每一个表述必须有一定的指物意义的内容,言语主体或者作者设定的指物涵义的任务或主旨决定了语言手段和言语体裁的选择,表述的指物涵义也是在参与性中实现的。在不同的言语交际领域,说者对自己表述的指物意义内容所持的主观评价态度不同。因为情态因素无处不在,所有绝对中立的表述是不可能存在的,而表现说者对自己言语对象的情感评价态度的手段之一是表情的语调。在表述之外,这个情感语调便不存在了。因此,情态是在语言表述与具体的现实相联系中出现的,任何孤立的一方如语言体系或者在我们身外客观存在的现实都不可能产生情态因素。表述、表述的风格和布局是由表述的指物意义和它的情态意义决定的,也取决于说者对表述指物意义所持的评价态度。

最后,表述的表现力。表述的表现力主要指表述可以表现自己、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与对他人及他人表述的态度是不可分割的。表述的表现力体现了说者与听者的世界观。思想只有与别人交流时,才能成为真正的思想,交流的思想之间是不可分割、互相反映的。这种反映会渗透到表述的指物意义、布局结构中。表述既要满足自己的对象所述的内容,也要与听者进行思想交流,要求回答、赞同、共鸣、反对等态度,力求使自己的言语被人理解。在言语交际中交流思想的每一个表述都具有他人话语的回声和余音。每一表述首先以某种方式考虑该领域中此前的表述,并对它作出回应,或反驳它、或肯定它、或补充它、或依靠它,从而确立自己的某种立场。即表述既有作者也有受话人,它要诉诸某人,说者要想象和理解自己的受话人,受话人参与表述理解的程度。

二、表述参与事件的形成

“存在即事件”中,巴赫金认为:“我处于存在之中,犹如处于事件之中。事件是一个情节性的、艺术性的范畴。”[4](P.266)也就是说,存在意味着我作为主体的参与,参与则是行为的参与,而行为的结果就是事件。作为主体的个人、我构建起来的事件是以我为中心,从我唯一的存在出发,通过一系列负责任的行为实现的,这也说明了具体的现实世界是由人的行为构成。我复杂的行为离不开应分,巴赫金将应分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范畴存在于我独一无二负责的生活中,存在于特定的“物质内容和我的意识中。应分和我有着内在的联系,并从我的意识内容方面规定着行为”[5](P.66)。应分存在的首要条件是我对存在的事实所承担起的责任。应分的产生需要主体发自内心的回应,而这种回应行为只有真理和实际的认识行为联系起来时才会产生。要想有应分的行为,必须有积极的参与性行为。而参与的条件是人的情感意志因素与事件性。因为人本身具有情感意志,具有思想,只有把我的情感意志参与到事件中,才能通过事件与事物关联。发展到后来,不仅人的行为参与了存在,人的思想也参与了存在,而这个人是有思想的,能够做出负责任的行为的主体。在这种参与过程中,人既可以揭示自己置身其中的当下存在,也可以理解历史的存在。这样形成的事件世界既是一个存在的世界,也是一个实有的世界。

我作为行为主体以表述的方式参与了事件的形成,事件中的任何事物是假定的,事件中任何一种关系之间也是假定的,“任何时候人都置身事件之中,任何时候人都以自我的在场参与事件,人不可能避开事件,他必须以他的思考以及从中产生的负责任的行为参与到存在即事件之中,人的存在价值就在这里,存在的文化价值也就是这里”[6]。任何表述都是对“事件”的表述,表述与事件的关系主要通过表述与现实、与历史的关系表现出来。表述参与历史事件的构成,它不可能与此前的诸环节割裂开来,正是此前的诸环节从外部和内部决定着它,从而在它内部产生着直接的应答反应和对话反响。

很多学者对事件进行了专门阐述,有学者强调事件的过程与变化,将事件看作是故事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状态的转化,认为:“在故事中,事件就是行动”[7](P.74),行动在故事中包括人物的姿态、动作、人物的思想、情感、感受、言谈。一个故事可以由多个事件构成,多个联系的事件又构成了一个故事序列,故事序列是故事可续性的条件,故事的可续性能够激起读者对故事事件的兴趣,即“正是由于读者渴望了解结局才使故事中各个事件具有可续性”。为了保持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可续性,必须将时间、空间、人物、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处理好。在时间轴上,事件与事件形成一种线性的运动;在空间中,在不同的空间中联结事件,使事件具有立体感、层次感。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使事件的发展有各种的可能性,可以向多个方向延伸。福柯在《规训与惩戒》中第一次论述关于事件的文本,他将事件从单一的叙述中拯救出来,进行了多方面、多维度的分析。德里达在《结构、符号与人文科学话语中的嬉戏》中提出事件,认为事件是突然发生的,以此来解构结构主义中心论,但解构的目的是建构自己的中心。德勒兹在《意义的逻辑》中阐述了他的事件,认为事件就是意义,突出事件的连续性。而巴迪欧的事件则是完全存在于当下的外部之中,他认为事件是由非存在变成存在,是纯粹断裂。巴赫金事件的特殊性体现在:事件是实际存在的,它与唯一的责任中心相结合,处于情感意志的语调中;事件是既实有又设定的存在,这个存在与它的事件性涵义、它的真理不是自身可以说明判定的,唯一的、有分量的、必不可少的事件涵义需要结合我的应分的唯一性才能判定;因此,“事件的实际面貌,必须从我所处的唯一位置出发才能判定”[1](P.45)。有多少个人的责任中心,有多少个唯一性的参与主体,就会有多少个不同的事件世界。

巴赫金事件性突出了表述主体我和他人以情感的方式参与到事件中,使事件成为无限地和实际地实现着的东西。这个存在是被体验着,以情感方式被确认着,事件通过事件参与者负责任的意识与行为才能实现。

三、表述参与价值的实现

如果说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中,巴赫金对意义、涵义的概念还比较模糊,在《1961年笔记》中,它提出了“作为涵义整体的表述”,涵义整体的表述包括他人表述、表述对象、说者本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三位一体的。

巴赫金所提出的参与性突出了主体的行动过程。有多少个参与主体、表述主体,就有多少个不同的事件世界。之前的纯理论,将生活存在看作是静止、物化的现实,只是与主体二元对立的一个客体,而参与性思维将生活、存在(行动、行为、参与、应分)予以伦理化和动态化,强调“‘行为’(行动、存在)的运动性”[8]。因此,被“我”所思考的作为实际的价值,只有自己参与到实际认识和历史存在中,才能实现。参与性思维是一种行动着的思维,“我”是参与者,“我”积极主动地参与。任何表述都希望自己是公正的,是真的、美的和真实的(形象表述)。而表述的这些价值不是由它们与语言作为纯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言体系的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它们与现实、与说话者主体、与其他(他人)表述(包括认为它们具有真和美等价值的那些表述)之间各种形式的关系决定的。”[9](P.328)具体价值建构的各种因素是处于现实建构关系中的“真实的事物和围绕着某个价值中心而安置的事物”[1](P.61)。巴赫金将艺术世界看作是审美观照的世界,认为它更接近于统一和唯一的行为世界,这个世界围绕着一个具体价值中心展开,一切可能存在和任何可能的意义都是围绕着这个价值中心配置起来的,而这个中心就是人,生活中的自我中心与他人的中心,具体的生活要素都是围绕这两个中心配置和分布,这两个价值中心虽然原则不同,但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的方式不容忽视。

参与的目的是理解行为。从“我”负责的参与性精神出发,才能理解“我”对他的应分态度,才能理解每个参与者的功能。理解要求“我”表现出负责任的精神,寻找“我”对他的应分态度,寻找他在唯一存在即事件中同“我”的关系。作为事件的存在,只有“我”的参与才能理解,离开了行为便找不到这个唯一的参与性。行为的参与可以使存在和世界两个层面凸显出来,存在强调个体打破抽象理论的束缚,向事件性的存在(即我与你的世界)的回归;世界说明个体必须以负责任的价值立场在我与他人原则性区分基础上建构世界。参与行动可以连接理论世界和“我”的生活世界。“世界是被构想的,而不是被给予的”[10](P.37),巴赫金将世界看作是变化发展的,我参与了世界的构造,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世界是作为我的价值存在的展现。参与性思维的目的是“通过参与性行为解决理性、文化、生活的各行其道带来的现代文明出现的文化与世界分裂的危机,这种分裂使人们把存在和世界遗忘了”[11]。

“事件只能得到参与性的描述。但是这个事件的世界,不只是存在的世界,即不只是实有世界;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种关系在这里都不单纯是实有之物、完全存在之物,而总是带有设定因素。”[1](P.337)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建构的世界中,不断行动的参与性意识有所遵循,并在特定、具体的、历史的现实行为中获得重要的地位。整体的统一的世界制约着所有参与者唯一而不可重复的角色。人类可能达到的理性世界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语境,但他对“我”的唯一的参与性来说,应该变成一种具有责任感的被认知的语境。负责任的认知是现实的参与者与实际的生活相结合的过程,只有从内部参与到事件中,从外部参与到整体中。总之,表述的参与性功能,使时间获得了实在的分量,空间获得了可感知的价值,使人们实际而负责地体验着的统一而唯一的整体成为有分量、有价值的东西。

四、表述参与边界的建构

巴赫金边界思想是建立在行为哲学基础上的,我与他人的关系是外位性的表现方式之一,表述可以分割成语言单位,与表述的边界相比,句子、词组、语段之间的边界都是相对而有条件的。与表述边界有直接关系的因素包括言语主体的更替、非话语的情景、他人的表述以及他人的应答立场。表述边界是存在的也是必需的,如果没有表述边界,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之间不会有对话,不会有负责任的行为,也没有理解行为的过程。

巴赫金认为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忽视了他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究其原因是索绪尔对“言语”和“语流”概念的含混,运用的时候意义不明、模棱两可。言语(речь)一词,在索绪尔那里有很多用法,可以表示语言、言语过程、单个表述,甚至是一连串表述,还可以表示一定的言语体裁,这样就使语言单位也变得模糊不清。巴赫金指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其概念及用意。言语在现实中只能以各个说话者、言语主体的具体表述形式出现,在这一形式之外,它无法存在。这就使表述具有共同的结构特征,其中之一便是表述要有明确的边界。为了让他人有积极应答的机会,说话者会结束自己的表述,这样就形成了表述的边界问题,表述的边界是由说话者更替决定的,表述的边界出现在言语主体的交界处。在人类生活的不同领域中,由于语言功能、交际条件、语境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言语主体,言语主体以不同的性质、形式更替,也使表述的边界多样化。

巴赫金认为:“任何整体都有边界,这些边界作为整体的边界是至关重要的。”[3](P.239)对表述主体而言,不同言语主体站在相互外位的视角上,才会产生边界。因此各主体以及它们表述之间的差异是边界形成的条件,差异与边界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差异是界限和边界存在的前提,边界又彰显着差异”。这种差异性是在索绪尔二元区分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索绪尔认为:“如果没有差别和对立,不可能区分语言单位。因为语言单位的意义就体现在语言要素的差别上”[12]。巴赫金将二元论推向了多元论,他既强调事物与他者的差异性、特殊性的一面,又不忽视事物的普遍性和同一性,而且提出两者是互为补充、共同存在的。有学者认为巴赫金将人类在现实世界中不可替代的、独特的感性体验称为“视域剩余”。每一个体通过这一特殊的“视域剩余”,保证了它的“外在性”,这一“外在性”保障了主体的建构,使价值的交换、视域的互补成为可能。可以说,“人类主体的建构本质上是价值交换和互相对话、交流的关系。主体的‘外在性’的高度集中、凝聚形成了超在性”[13](P.54-55)

在言语作品内部,因为说者的话,说尽了或写尽了,这样就预示着这一表述结束了。表述的这种完成功能是一种特殊的完成性,这一完成也预示着对它可以采取应答立场,做出回应。虽然事物在客观上是取之不尽的,但它一旦成为表述的主题,在一定条件下,在作者确定的主旨范围内,可获得相对的完成性。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衡量表述的完成性。然而,这种相对的完成性并不代表着表述的结束,这只是众多表述链中的一环,即此前的表述已经完成,后续的表述还在继续,这也说明了只有在完整表述之间才有边界。在这其中,不能混淆句子与表述之间的区别。句子虽是语言意义的单位,句子之间没有边界,但单个的句子只有成为一个完整的表述时,才具有它所代表的语言意义,才能在表述中起作用。句子只有在语境中,成为完整的表述,表现说者的立场,才能获得一定的意义。因此,表述的边界既存在于内部,也存在于外部。作为巴赫金表述诗学中的言语以及他人言语,两者关系即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表述言语主体的构建是在言语主体对他人的外在、整体的认识过程中实现的。

(一)外位的表述

巴赫金的外位性思想表现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中。我与他人是巴赫金行为世界建构的两个价值中心,在建构生活世界中,我与他人都从自己唯一的位置出发去体验、行动。外位为事件的完成提供可能性。我不能看见自己,我的外部表现与内部感受融汇在一起,因此,他人对我的外部表现的情感-意志的反应不可或缺。只有置身于外位的立场,艺术创作才有可能进行,要把自己置于他人范畴之下,这个他人既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想象出来的,在他人的积极应答位置上才能看清自己。巴赫金的自我是动态的,在我与他人的外位中不断构建起来的。

相同的生活因素对于我与他人来说,会形成完全不同的价值,因此,“位置的不可共享性,决定了‘我’与‘他人’在生活中的相互外位”[14](P.4)。在整个存在中,理论上的我已是“非我”,不是我所要体验的。我所要体验的是具有全部情感意志内涵的“自我”,这个自我是唯一的,是我要真正体验的“自我”。

即“我”的唯一性总能使我针对非我之物,而采取唯一不可替代的行为。因此,在我之外的他人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存在。从我的唯一位置上来讲,只有“自为之我”才是我,所有的他人都是“我眼中之他人”,他人处在他自己的位置上,而出现在我的情感意志的参与性意识之中。这样,他人也有了自身存在的唯一性,而他人这种自身存在的唯一性则处在我的外位,可以为我做一些特殊的行为。因此,对行为意识要做出具体有效的评价就要把“自为之我同所有他人,即为他眼中之他人区别开来,把作为出发点的自我同所有唯一的他人(被发现唯一之他人)区别开来,把参与性的自我同我参与的世界以及世界中的所有他人区别开来”[1](P.73-74)。在这里,唯一的自我是从自身出发的,而所有他人都是被我发现的。因此,我与他人在具体建构上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我与他人的相互外位,使我能够从他人角度获得新的观照世界、体验生活的角度和方法,从而形成了我独特的世界观,具有了与他人对话的资格;另一方面,位置的唯一性和不可共享性,使我能看到他人看不到的东西,他人能看到我看不到的东西。这也使我与他人在观照世界方面能够互为补充。

巴赫金将审美活动中的作者与主人公之间的关系作为自我与他人相互关系实践的一部分。作为审美创造者的作者对主人公进行赋形,让主人公的生活具有审美意味。而主人公作为作者塑造的人,通过不断奋斗,改变生存状态来成就作者的理想自我。读者和作者作为审美主体,是形式的创造者,他们处在艺术观照内在建构的外部,处在时间、空间和涵义上的外部,只有这样,才能“以统一的、积极确认的能动性,来囊括整个建构,包括价值上的、时间上的、空间上的和涵义上的建构”[15](P.80)。因此,审美形式的统一价值层面是靠外位于主人公所形成的不同层面来实现的,这些层面包括在时间、空间、涵义中,这也就形成了最初的作者对主人公的“超视、超知”视角。我相对于他人的这种超视视角,决定了我具有某些特殊能动性的功能。即“一些内心和外在的总体行为只有我针对他人能够完成,而他人从在我之外的自己位置上出发是完全不能完成的,这些行为正是在他人自己做不到的地方充实了他人”[15](P.120)。因为他人是整个地呈现在我的世界里,只有在他人身上,我才能从审美及伦理上感受到人的完整性。我和他人虽然联系紧密,但不可逆转,因为从我的角度所感受的唯一自己的我与他人不同,我自身的我与他人眼中的我不同。伯格森试图以自我统一外在世界,认为:“唯一实在的东西是那活生生的、在发展中的自我”[16](P.120)。在巴赫金看来,他把客观世界主观化了,这是对自我存在的一种丧失,也丧失了巴赫金所坚持的自我存在的“外位”立场。

审美活动不是对现实生活世界的重复,而是要创建一个全新的生活世界,只有作者以他人的身份、坚持外位的立场创建出来的生活世界才能变成审美世界。在审美创造活动中,边界不会也不可能面向自身,它是向外的,没有人能够看到自身完整的边界。自身的边界只有他人用超视的眼光才能看到,可以说,“边界意识是一种他人-外位-超视的意识”,让主人公从生活之人实现审美之人的改变,需要利用作者的外位视角,用超视眼光观察主人公,与主人公对话,从而把主人公改造、加工成生动的艺术形象。自我与他人的区别体现在时间、空间中的不同,自我的时间具有开放性、未完成性的特征,在他人眼中,自我时间是封闭、可完成的,仅存在当下。自我的位置可以超出自身环境的限制,既可以在这里,也可以在那里。自我与他人两种不同的生存意志之间存在一种张力,只有这种张力才能碰撞出审美创造的火花。[17]

另外,在小说创作中,巴赫金通过外位性,将小说中的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提升。他将陀思妥耶夫斯基(以下简称陀氏)小说中作者与主人公关系由之前作者对主人公的超视、超知转变为作者与主人公之间平等对话的关系。巴赫金发现了陀氏小说中有着众多各自独立而不相融的声音和意识,它们摆脱了作者统一意识的支配,结合在一个统一的事件中,这些意识会形成各自独立的世界,它们之间相互不融合,而是平等交流的。与之前相比,这种改变在于“使主人公的自我意识和内在世界的存在对作者而言是他观察视野的盲点”[18]。因此,作者相对于主人公所占据的外位性不再具有优越性,更多意味着局限性和劣势。因为复调小说中的主人公及其声音是自由、独立的,他对世界有自己特殊的看法。过去由作者完成的事,现在由主人公自己来完成,作者对主人公采取了一种完全的对话立场,作者只能阐发主人公的自我意识,主人公可以从各种可能的角度阐发自己。因此,陀氏的主人公体现出了未完成的、蕴含无尽的“人身上的人”,他们是有思想的人。陀氏把思想看作是不同意识、不同声音间演出的生动事件,而形成这种事件的本质便是对话,对话打破了小说中主人公世界与作者世界的封闭性。

梅洛-庞蒂在对待我与他人的关系上,一直坚持主体间性的立场。“在我看来,他人不再是我的先验场中的一个行为,在他人看来,我也不再是他人的先验场中的一个行为,在一种完全的相互关系中,我们互为合作者,我们通过我们的看法,我们通过一个世界共存。”[19](P.135)巴赫金注重我与他人的密切关系,但并没有否认任何一方的存在价值,在某种意义上,我不断通过行为超越自身,由我向“非我”不断转化,我的存在是一种行动或行为的表现,可通过外在的行动表现出来。“一种行为是我从我拥有的东西到我追求的东西,从以前的我到意向中的我的剧烈转变。”[19](P.479-480)这样看来,自我意识和自我反观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也就是说,在自我与他人相互外位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话。而这种对话关系产生在言语主体相互外位中,我与他人表述的相互外位中,我与另一个我,我对他者构成了一种双重或多重的对话关系,在相互外位的基础上观察、评论对方。

外位的表述发生在表述的边界之间,在言语交际中,不同的言语主体使表述的边界不断更替,一个完整表述在保留自己鲜明外形的同时,通过风格、世界观等表现着自己的个性,这种个性体现了表述内在的特殊性,这种个性是通过他人外位表述、他人积极应答体现出来的。巴赫金认为人总是面向他人,把他人当作自己的镜子,来反观和评价自我。也可以说,“自我观察是对他人观察结果的一种摹写”[20](P.65),所有的自我观察可以看作是针对我自己的一种态度,好像我是另外一个人。日常生活中,我的话语行为总是伴随着他人的目光,他人对我的态度和评价影响着我的行为。我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是在他人评价中形成的,“人们之间发生联系,必然凭借彼此在时空中的不同定位:简言之,彼此必须凭借他们具体的不同位置看到不同事物,彼此才会理解他或她的不同形势”[21](P.151)。

(二)超越时空界限的表述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巴赫金在小说理论中提出了“时空体”①概念。“时空体”是巴赫金用来概括“文学所艺术地表现的时间和空间的内在联系”[22](P.84)。这个概念最初巴赫金用来分析和概括小说中的时间和空间框架,巴赫金在研究时间与空间问题时,主张将时间、空间融为一体,既要考察时间因素,也不能忽视空间因素。他总结歌德作品中的时间特征:将过去的时间与现在的时间融合,这样就把空间中所具有的时间的完整性和鲜明性凸显出来,使事件时间与完成这一事件的地点密不可分。巴赫金将时间及所有重要的因素都限定在具体的空间里。后来他的时空体理论运用于更广泛的范围,包括了各种语言文化中所蕴含的时空观念,从而发展成了一种文化概念和历史概念。[13](P.165)

巴赫金认为时间与空间是“最直接的实在的形式”[22](P.85)。康德的内外感官理论被巴赫金引入时空体理论中,康德将时间和空间分别看作是内感官和外感官把握世界的形式,这种形式是先验、直观的。“所有属于内部确定的东西都是在时间的关系上被表现出来的”,“时间不能在外部被直观到,正如空间不能被直观为我们内部的东西一样”。[23](P.64)这样,主体通过时间和空间形成了对外在对象的先验直观式的把握。但这种把握世界的视角是从唯我的单一视角出发,没有意识到自我对内心把握的独断和自身外在认识上的局限。

巴赫金由我与他人关系的不同视角,发展了主体间时空存在的认识。他把时空体放在了文化与历史的氛围中以及当下人类社会生活与文化氛围中研究。时间与空间融合在一个整体中,这个整体以艺术的形式出现,时间在艺术中浓缩、凝聚成可见的东西,空间则被卷入历史、时间的运动中,因此,“时间概念的改变势必会带来空间概念的改变”[24](P.23)。“时间的标志要展现在空间里,而空间则要通过时间来理解和衡量。这种不同系列的交叉和不同标志的融合,正是艺术时空体的特征所在。”[25](P.269-270)

巴赫金提出的外位实质是个体的唯一的具体的存在,是通过存在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各种理论的形成离不开时间与空间的外位,因为“在长远时间里,任何东西都不会失去踪迹,一切面向新生活而复苏。当新时代来临的时候,过去所发生过的一切,人类所感受过的一切,会进行总结,并以新的涵义进行充实”[26](P.413)。

巴赫金提出文化领域中任何一个整体所构成的问题,即认识领域、艺术领域、道德伦理领域的整体中都存在边界问题,边界问题会使主体产生不同的视角。“只有在不同视角的边缘上才产生对这一视角、对它创作特色的迫切需要,这一视角也才能为自己找到可靠的根据和理由。”[27](P.332)这样或那样一种可能的或实有的创作视角,只有与其他的创作视角联系起来的时候,才会显得确实需要、必不可少。

巴赫金提出:文化包括文学,文学只是文化的一部分,不能将文学与文化中的其他文化分隔开,文学不能脱离它背后的文化语境,脱离了它赖以生存的文化语境,文学将毫无意义,也无法被理解。然而,各种不同文化领域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划分标准,而不同文化所经历的最紧张、最富有成效的生活,不是出现在文化领域的封闭的特性中,而是出现在这些文化领域的交界处。因此,“在文化领域中,外位性是理解的最强大的推动力。别人的文化只有在他人文化的眼中才能较为充分和深刻地揭示自己(但也不是全部,因为还会有另外的他人文化到来,他们会见得更多,理解得更多)。一种涵义在与另一种涵义、他人涵义相遇交锋之后,就会显现出自己的深层底蕴,因为不同涵义之间仿佛开始了对话”[28](P.410-411)。只有这样,每一文化才能保持自己的统一性和开放的完整性。在没有边界的文化领域中,各种边界纵横交错,但每一种单独的文化行为都是自立的,它们在大文化整体中存在,有自己具体的体系,形成了一种“在自身中反映一切,自身又被一切所反映”的现象。这样看来,边界视域中的各种具体表述性质的文学现象是一种开放的、多义切入的互动关系。而整个文化发展史又是不确定、没有固定的边界,因此,它可以看作是不断划界和跨界的历史,是在这种不断划界和跨界之间相互运动、联系、交流、变化发展的。

巴赫金指出由于不同的言语主体(说者)之间决定着表述边界的相互更替,因此,在言语交际的其他领域里,包括复杂的文化交际(科学和艺术的交际),表述的边界也存在。人文学科中的文本,都有主体、作者以及各种可能出现的作者类型、变体和表现形式。文本中所反映的生活事件,总是在两个意识、两个主体的交界线上展开,文本是语文学、语言学、文学理论、科学等诸学科等以其多样的形式形成的一个混合体。“这些学科从文本出发,朝各自不同的方向发展,攫取自然界、社会生活、心理、历史的不同片段,根据因果联系或涵义上的联系将片段组合起来,再把现实与评价结合到一起。”[29](P.312)边界强调的是由差异的双方相互区分、相互交接之处,强调的是非中心化。巴赫金对边界、边缘的强调颠覆了人们习以为常的世界秩序,揭露了区分边界与中心之间隐藏的权利关系的不合理性,呼唤一种多元、开放、对话、交流更深层次上的人类的文化实践。表述是一种极其复杂多面的现象,它要打破时代的界限,在世世代代的生活中,不断解读,不断发展,这样表述所表现的意义就会不断扩大。表述所依靠的统一视野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中拓展,存在着家庭的、民族的、阶级的、日期的、年代的各种“暗示”。

总之,参与性是巴赫金表述诗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表述主体具有参与的功能,参与事件的形成与价值的实现,同时也在我与他人表述之间,突破时空边界的局限,构建着不同的表述边界形式,从而实现“表述参与对话,并引起对话”的功能。

注释:

①《长篇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中借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的术语“时空体”,并指出这一术语可以理解成与艺术整体中的时空体特征。《长篇小说话语的发端》全方位地研究了小说的修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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