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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文化发展:机遇、挑战与应对*

2021-04-15付茜茜

新疆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人类智能

付茜茜

内容提要:半个世纪以来,人工智能在模式识别、机器人等诸多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智能媒介技术加速发展与融合营造着智能社会文化语境,有助于实现社会文化生成效率的最大化。然而,新的人工智能文化实践产生着新的文化经验与问题,也给社会文化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文章聚焦当下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文化发展现状,对人工智能技术给社会文化发展带来的机遇、挑战进行深入探究,并从价值引导、文化培育、健全法律等七个方面提出应对之策。

近年来,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在社会各领域蓬勃发展,它不仅是一种技术现象,也是当代社会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曾在《单向度的人》一书中提到:“当技术成为物质生产的普遍形式时,它就制约着整个文化,它设计出一种历史总体——一个世界”(1)〔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42页。。技术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而纳入社会生产方式,它与社会生产经济系统、文化意识系统等都有着密切关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技术同时也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反映着一定的社会进步水平。(2)萧焜焘:《自然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454—457页。文化是人类的意义与价值之源,多元文化有利于社会生活的丰富、繁荣与稳定。(3)王伯鲁:《技术时代的文化重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第116页。新的人工智能文化实践产生着新的文化经验与问题,这些都是有待于重新认知与界定的。

在现代文明的演进历程中,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更加强有力的文化支持力,如何利用好智能技术的文化功能将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起到更强劲的推动作用。面对全球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前沿科技的发展趋势,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起,习近平就将科技创新置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在我国的发展被寄予厚望。此后,在2015年世界机器人大会、2016年G20杭州峰会、2018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等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人工智能对于我国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以实现高质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提升人民福祉为重要目标。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正式将人工智能列为国家发展战略,并提出2020年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应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203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目标。(4)《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7/20/content_5211996.htm,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1月27日。2018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融合多媒体、传感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技术的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技术作为文化产业发展新的推动力。2019年5月,习总书记致信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也指出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的培养成为教育的重要使命。(5)《习近平向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致贺信》,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5/16/c_1124502111.htm,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1月27日。在各项技术蓬勃发展和深度融合的人工智能时代,对于一个国家社会文化发展所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应对之策理应有更清醒的认知。

一、人工智能时代社会文化发展的机遇

人工智能时代,计算机科学、控制论、信息论等学科继续渗透发展,人们逐渐置身于数据信息世界,社会文化发展呈现出媒介化、虚拟化、智能化等特征。人工智能的本质在于模拟人类思维,让机器更具智能化。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曾断言当下的社会正在迅速逼近人类延伸的最后一个阶段——从技术上模拟人的意识,人类的身体通过各类媒介得延伸,“正像我们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凭借各种媒介得以延伸一样”(6)〔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周宪等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1页。。作为人类劳动和创造力的产物,人工智能如同人类器官的延伸。当下,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然成为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一)促进社会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社会文化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跨越式创新趋势,智能技术在各类文化、艺术行业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人工智能以其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功能,可以进行智能化分析或提供信息服务,在演艺娱乐产业、文旅宣传、影视推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人工智能为新闻业带来新的新闻生产模式,通过对新闻信息的智能挖掘与自动化生产,可将模式化、结构化的数据直接生成为可视化数据新闻报道,可将传感器监测数据信息经分析处理后融入到新闻报道中,也可智能地抓取相应热点新闻并推送给公众。在科幻影视文化生产中,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实现更具震撼性视听效果的场景,通过有效优化观感以显著提升影视文化的产业效益。如在网络文艺作品中,大数据在网络剧制作初期能够满足融资需求,在网络剧制作后期,大数据能够分析投资方对回报的预期,预测观众对结局的期待和及时调整剧情等。通过将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深度融合,能够在社会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文化生产、文化传播过程和受众接受反馈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从总体上促进社会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

(二)拓展社会文化的感知维度

人工智能呈现出明显的虚拟感知特性,在无形中改变着大众对信息的认知与共享模式,开拓着充满“超验性”的人类社会文化新的感知维度。人工智能技术在本质上顺应着人类自身的需求,并形成着智能型文化,在人类对于人工智能及其所创造文化的感知过程中,社会文化的总体感知维度也被拓展。如文化学者盖姆伯(Gamble)所言:“感知是以特定的方式选择、组织和转译感觉数据(Sensory Data)的过程,这种方式能使我们理解世界”(7)〔美〕拉里·A.萨默瓦等:《跨文化传播》,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0页。。作为一种人类认知自然和社会的方式,通过感知行为,人们能够理解世界的意义,并在对外部世界信息的接受过程中逐渐将其转化为个体的内部经验。当下,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虚拟互动方式被广泛运用于社会文化领域,人们的社会生活“陷入”智能虚拟空间中,时空的差异被消弭,人类的视觉、听觉乃至整个神经中枢都被技术延伸,而“虚拟沉浸”体验凸显着“游戏”特性。通过融合三维虚拟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能设计出蕴含丰富知识含量的沉浸式、智能化和交互式的文化模型,拟仿真再现公元前3000年的古城文化,它们既是知识的载体,也是知识与环境之间的纽带。(8)Bogdanovych A.,Juan A.Rodríguez-Aguilar,Simoff S.J.,et al.,Authentic Interactive Reenactment of Cultural Heritage with 3D Virtual World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ppl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2010,24(6),pp.617-647.在文化艺术领域,创作内容、创作灵感与美学观念也随着新技术不断更新,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艺术的交融发展同样也将催生新的艺术欣赏形态、体验形态与文化形态。

(三)满足人们个性化的文化需求与消费

在智能文化的个性化生产与消费过程中,注重“用户体验”成为极为重要的设计思维。智能工具的使用已成为当下人们较为常见的生活实践情景,如智能算法的推荐功能广泛运用于新闻、音乐、视频等信息的推送中,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智能数据分析,向大众提供多元和个性化的文化产品、信息和服务,方便快捷的自动化智能够辅工具能够让用户快速实现个性化的文化生产与艺术创作,丰富着人们的社会文化艺术实践形态。伴随着当下艺术媒介的智能化转向,艺术作品的形态特征呈现自动化、开放性和互动性等新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拓展着人们对于艺术审美的理解。在文化旅游体验中,通过创新的技术应用和基于位置的服务,让游客能够在智能文化环境中转换文化空间,有效缩短文化空间与游客之间的距离。(9)Angelo Chianese,Francesco Piccialli,et al.Smart Environments and Cultural Heritage:A Novel Approach to Createintelligentcultural Spaces,Journal of Location Based Services,2015,9(3),pp.209-234.与此同时,通过智能技术与当下便捷的互动分享平台,文化艺术作品的生产模式由传统的创作者独立完成转变为社会大众的群体性参与,用户也能够借助人工智能进行个性化的文化艺术生产活动,充分激发个体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优化社会大众的文化消费体验,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

(四)推动知识经济升级与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

在人工智能趋势不断推进的知识经济时代,社会文化发展的信息特质更加鲜明。从知识经济与生产关系的变革角度来看,文化信息资本在当代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在知识经济中,知识的生产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知识成了创造财富的主要资源。这种资源……可以‘无限制造’”(10)孙伟平:《信息时代的社会历史观》,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0年,第215页。。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将进一步提升社会无形信息、知识资本的重要性,在知识经济升级的趋势中,社会文化的生产方式将进一步智能化。在人类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演进中,社会文化早已进入到注重“数字资本”的阶段,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生产正迎来变革且已经实现从本雅明(Benjamin)所述的“机械复制”到当下“机械原创”的转变,(11)刘方喜:《从“机械复制”到“机械原创”:人工智能引发文化生产革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4月22日文学版。与此同时,也将深远影响着文化行业工作者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现代社会,若人的“体力”器官发育成熟,自动化机器体系解放着物质生产力,对文化生产的影响趋于“间接”,那么,当人的“智力”器官发育成熟,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体系对文化生产的影响则趋于“直接” ,解放人类社会在文化生产领域的精神生产力,文化奇点即将来临。(12)刘方喜:《文化奇点:人工智能革命的生产工艺学批判》,《东南学术》2019年第5期。在人工智能推动知识经济升级的趋势中,文化生产的内容、表达方式及文化产品和信息的接受状态也被改变,定制式的智能文化生产将更贴近用户需求。

(五)给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方式增添新的可能性

伴随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日益丰富多样,传统文化的内涵能够得到更深入的挖掘,将传统文化资源与大众文化体验需求进行有效匹配,可以创造性地发挥智能科技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人工智能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优势影响主要集中体现为:对传统文化的协同化智能挖掘与识别,通过智能大数据预测传统文化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进行精准信息匹配以选定具备商业潜能与社会效益的选项。(13)周建新、谭富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模式创新》,《中原文化研究》 2020年第4期。当下,具备语音识别和语言理解能力的智能机器人能够以最快速度将传统文化信息传递出去,也能够高效地实现文化历史知识图谱和资料库的系统构建,例如,通过科技传统文化遗迹原貌进行智能化语音与立体虚拟图像还原能够带给人们更具现场感的交互文化体验,通过对传统画作进行智能识别与专家点评能够让人们了解其背后更多的历史故事与文化深意,通过智能技术能够使传统诗词和对联等实现便捷化生产与传播,智能音箱的文化主题应用将文化元素深入渗透到人们的日常使用实践中,音乐人工智能可以高效实现人工智能作曲技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保护相结合,以及传统文化遗产的智能化推广中的智能翻译能够提高了跨文化传播的效率,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能够得到全方位和立体化的呈现,人工智能还能结合传统琴棋书画文化建立文化教育基地以打造乡村文化产业振兴新模式。

(六)提升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

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也开始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注重参与式体验感的功能设计和智慧型文化服务,以服务社会大众的文化需求。借助智能科技,以往机械重复的工序转变为人机交互的智能化一站式服务。比如在人们的文化旅游体验活动中,AI技术给人们带来更加精准和拟真的交互导览功能,如数字博物馆地图和与旅游场景相匹配的智能文化生产活动等,大大提升着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与水平。在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展馆等),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设立便捷的自动化服务终端,充分实现对于公共文化资源的深入挖掘,推动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并及时与大众的文化需求相匹配,对用户相关信息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以提升文化服务的个性、精准与智能化水平。不仅重构着人们的文化需求场景,也与人们在不同场景中的文化需求达成高效适配,还能够预判公众的未来需求,集知识服务、艺术欣赏和文化传播等功能于一体,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提升公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有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知识素养的提升,并从总体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七)推动社会文化教育领域的技术革新

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教育领域的运用将推动传统教育向智能教育的转型,并推动社会文化教育领域的技术革新和提升教育智慧化水平。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阶梯,教育对于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智能技术能够使教育资源和教育形式更加丰富。通过智能教育系统,社会大众将能够体验到更加便捷的参与式教学,在群体教学和个性化教学的知识传授和能够培养方面有着更高的效率,未来的智能教育也面临着价值观塑造、创造力挖掘、心灵启迪等新问题。(14)金东寒:《秩序的重构: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65页。有国外学者以儒学教育为例,探讨人工智能在人文精神教育中补充或替代人文教师的前景,认为若人工智能“数字孔子”得到发展,它将成为传播知识和技能的“人工智能伙伴”,其在满足学习者的情境需求、弘扬道德精神和言传身教等方面的教学作用将会很薄弱,虽然人工智能在教育信息传递中有着互补功能,但人类教师在德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5)Charlene Tan,Digital Confucius?Exploring the Implication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Spiritual Education,Connection Science,2020,32(3),pp.280-291.在人工智能技术革新趋势下,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也将广泛作为教育辅助工具,促进教育消费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用于课堂教学的智能系统不仅能够对接多媒体教育平台,且能够对师生“教”与“学”的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基于教学数据的分析生成“师生画像”和个性化教学参考方案。

二、人工智能时代社会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人工智能时代,人类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生物性限制不断被打破,人类文化范式也迎来如学者所言的“人类文化范式终极转型”,对此需要保持清醒认知才能预知人工智能对于人类未来的发展势头。(16)刘方喜:《生产工艺批判:人工智能引发文化哲学范式终极转型》,《学术月刊》2020年第8期。当代法国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曾经提出非常有警醒意义的观点:“技术既是人类自身的力量同时也是人类自我毁灭的力量”(17)〔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裴程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00页。。在人类使用技术的生活实践中,技术的负面效应往往引发技术文化危机反思。当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社会文化领域尚未成为整个社会都全然适应的常态之前,我们需要对其带来的挑战议题有一定认知。

(一)“人-机”关系的文化伦理问题

有主体行为能力却无主体意识的人工智能给社会伦理道德带来挑战,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不适,也产生了一些游弋于法律边缘的新问题。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机器人学和基因工程等后人类技术等将改变人类的基本生物学特征和认知形式,基于摩尔定律,计算机将有可能进化至超过人类的智力。(18)Abrams Jerold J.,Pragmatism,Artificial Intelligence,and Posthuman Bioethics:Shusterman,Rorty,Foucault,Human Studies,2004,27(3),pp.241-258.在人们的智能化生存趋势中,信息社会的文明进程也正在不断推进。与此同时,当代社会的人们同时生活于虚拟社会,人工智能虚拟数字主体已是极其广泛的存在,他们逐渐成为当下人们社会物质生活甚至精神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具有社会文化属性的人类身份与智能技术相互融合,人工智能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理论界对于现代性的文化反思。人工智能虽然能够高度模拟人的思维与认知,却存在着道德与情感缺失的境况。随着全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依赖不断加深,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将面临智能技术服务带来的道德问题,诸如无处不在的监控、军用机器人和性机器人等。(19)Russell Belk,Ethical Issues in Service Robotic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The Service Industries Journal,2020,DOI:10.1080/02642069.2020.1727892.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从属于社会道德准则与规范,然而人工智能在参与着社会文化生产与传播时,替代了人的行为却面临规范的缺失和衡量困境。

(二)社会大众认知能力被削弱的潜在危机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社会文明不断演进,知识生产模式不断发生改变。在多元的文化生产与传播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也带来新的挑战。伴随智能技术的发展,整个社会对“人”的观念和对“机器”的观念都迎来重构。由于智能机器文化思维与创造力的的不断提升,人们为了与智能机器达成互动沟通,也在无形中改变着语言风格、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等。“人-机”交流传播的模式和效果需要更中立甚至更偏向机器视角来思考,(20)牟怡:《什么是人机传播?——一个新兴传播学领域之国际视域考察》,《江淮论坛》2018年第2期。人类社会的语言、知识阐述形式也逐渐带有智能话语特征。在现代智能信息社会,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在技术的作用下导向“虚拟生存”。有学者将人类社会的智能虚拟生活归结为“赛博文化”——“虚拟的文明化”和“文明的虚拟化”,社会文化的虚拟性表征不断深化,从社会文化的现代历史走向来看,人们期待在信息主义内在逻辑中寻找到另类伦理价值和社会生活方式。(21)张怡:《虚拟现象的哲学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23—230页。在人工智能的社会文化应用中,传统的趋于稳固的文化知识生产由动态智能知识库所取代,智能机器高效的文化信息处理能力将给社会大众带来削弱其认知能力的潜在危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以及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都难免受到影响。

(三)智能文化框架与智能信息茧房效应

随着网络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的发展与融合,人工智能对于文化信息的自动化处理与输出模式却带有一定的“机械化认知框架”,在一定程度上势必束缚人类思维。人工智能深入介入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意策划、生产制造、营销推广等环节,对于人工智能的依赖将扰乱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功能,并弱化文化生产者的情感与创造力等。(22)李景平:《人工智能深度介入文化产业的问题及风险防范》,《深圳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1955年,美国人类学家G.贝特森(G.Bateson)首次提出框架(frame)概念。1975年美国人工智能学者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提出框架理论,认为人们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是以框架结构存储于记忆中,每当面对新事物时都会从记忆中寻找合适框架,并基于现实情况经过修改和补充后形成新认知。(23)Minsky,Marvin,A Framework for Representing Knowledge,Frame Conceptions and Text Understanding,1980.基于信息大爆炸时代背景出现的“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提出,与“框架”理论有一定相通之处。马尔库塞认为,在技术社会中技术是一种统治手段,技术及其应用将自然和人纳入到有计划的、科学的控制中,它是一种历史的社会工程。(24)赫伯特·马尔库塞:《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马尔库塞文集》,李小兵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第106—107页。基于智能数据与算法推荐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完全根据用户的文化需求和兴趣推荐文化产品,使用户倾向于获取与其心理趋向相一致的同质类文化产品和相关信息。这种看似“个性化”的智能推动,却可能无形中将用户与趋同的文化信息相捆绑,基于程序设定反复推送同质文化信息。

(四)社会文化隐私安全的挑战

人工智能在给予社会大众愈加丰富文化产品和别样文化体验的同时,也将带来数据与信息泄漏的风险。从互联网到物联网,各类信息将实现更精准的智能识别、定位、监控与管理,移动媒介让人们的生活日趋便利,但在逐渐“透明化”的移动智能互联信息环境中,日渐丰富的人脸识别产品让人们的隐私荡然无存,也使整个社会陷入惶恐,人们的身份信息、通信信息、终端设备信息等不可避免地面临信息安全威胁。(25)付茜茜:《形态与趋势:后人类语境下的移动互联网文化实践》,《新疆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人工智能文化对于社会伦理与道德等方面也产生着潜在冲击。早在2018年12月,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高级专家组(High-Level Expert Group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HLEG)提出了一个可信人工智能框架,注重伦理规范和技术方法,旨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在开发、部署及应用中都尊重人类基本权利、原则和价值观。当人工智能和算法用于预测谁会是好员工、谁会犯罪或拖欠贷款等,将带来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威胁人们的正当权益,因而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条文。(26)Frederik J.,Zuiderveen Borgesius.,Strengthening Legal Protec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by Algorithm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ights,2020,24(10),pp.1572-1593.总体而言,对于人工智能的应用需要在保障社会大众隐私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从另一层面来说,技术的失控往往将导致更大的文化危机,智能技术的发展需要安全和可控,确保把控在社会文化良性发展的框架中。

(五)智能虚拟文化的真实性面临挑战

在人工智能时代,社会文化的虚拟程度加深,数字媒体的易编辑、易传播特性对真实性构成巨大挑战。随着电子媒介的深入介入,在都市中不仅出现虚拟文化世界、虚拟文化生活,实体文化也呈现“虚拟化”趋势。(27)〔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8—19页。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对于“真实感”的认知观念也在不断变迁。在技术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下,能够呈现“真实感”的“摹本”也在逐渐被消解,正在为社会文化呈现出新的虚拟景观和文化标准。人工智能时代虚拟影像的发展为人们带来虚拟体验型文化,并推动着社会文化的“虚拟化”发展趋势,然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着整个世界的“失真”。算法新闻、机器人写作等加深着传媒“拟态环境”,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人的本能、直觉、情绪、情感等感性元素,在貌似客观、真实、准确的伪装下不断创造出高度仿真的媒介拟态环境,加剧了媒介拟态环境对真实社会环境的偏离。(28)柯泽、谭诗妤:《人工智能媒介拟态环境的变化及其受众影响》,《学术界》2020年第7期。技术升级不断更新人类社会的伪造方式,当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成熟,其能够创建趋于完美的音视频伪造品,人工智能的深度伪造(Deepfake)现象也引人惶恐,不论文字信息、图片信息、音频还是视频甚至指纹等都能够通过智能技术完美合成。智能伪造品还能够用于犯罪,如人的声音特质能被智能技术模仿和伪造,智能换脸技术能够制造虚假视频,智能技术也能够通过算法创建令人信服却虚假的数据,这些都将对整个社会产生极大危害。

(六)智能文化生产的知识产权困境

加强对由人们智力劳动创造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激发社会大众知识创造的积极性。技术革新带来社会知识生产形态的演进。智能技术不仅能够协助人们进行一些简单的文化生产活动,还能够以自动化程序实现完全自主的文化生产过程,智能文学作品、新闻作品、音乐作品、视频作品等都能够得到极其便捷的生产,虚拟主播、虚拟歌手和虚拟演员等也能够通过技术合成参与到不同的媒体平台,甚至被打造为具有拟真“人格”特质的“虚拟偶像”。近年来,随着版权管理的完善,知识付费、信息服务付费等方式促进了社会数字信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智能技术的文化应用给智能文化知识产权带来新问题。人工智能在文化生产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难以清晰界定。在狂欢式的智能文化生产活动中,我们看到新兴文化发展模式的涌现繁荣了社会文化的呈现形态,也伴生了一些潜在的知识产权问题。新的人工智能技术理应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文化创新服务,但是当下对于人工智能文化生产活动来说,如何界定“原创”及其“产权”成为难题。

(七)智能文化与人的异化危机

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性活动,人工智能技术充分显现着人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人类劳动,然而,作为工具的人工智能技术也构成着对“人的异化”危机,最终也将对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也体现着社会的演进形态。在智能时代,人们与新的智能实践对象进行互动沟通,人们在使用智能技术享受文化产品和服务时也在无形中被重塑,人们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社会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甚至伦理观念等都将迎来挑战。信息时代人的多重异化被归结为:作为工具的技术对人的异化、新经济对人的排斥与异化、政治上被边缘化和权力遭到剥夺以及人际交往的新异化。(29)孙伟平:《信息时代的社会历史观》,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0年,第480—490页。技术的高效便捷让社会大众极易产生依赖,在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中,出现了诸多人的异化可能性。当下,日趋增多的人工智能产品通过其智能化的符号编码让社会大众置身智能技术理性世界,智能技术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大众的文化理解力与反思力。人类结合自身需求创造劳动工具和改进技术,然而,人的对智能技术的过度依赖将不可避免地加重智能技术对人的控制。

三、人工智能时代社会文化发展的应对

学者们出于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的担忧相继提出令人警醒的观点,上世纪50年代美国计算机科学家约翰·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首次以“奇点”(Singularity)一词形容技术加速发展使人类社会模式迎来某种改变,1965年英国数学家欧文·约翰·古德(Irving John Good)提出“智能爆炸”,2005年美国哲学家雷·库兹韦尔(Ray Kurzweil)提出“技术奇点”并认为在2045年AI的智力总量将超过人类,(30)〔美〕雷·库兹威尔:《奇点临近》,李庆诚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第10—15页。这些对于超级智能时代“终极危机”的预测充分体现着人类社会对智能技术发展趋势的担忧。面对人类社会文化即将呈现出的别样景观,我们需要有所思考和应对。

(一)“人-机”关系伦理的价值引导

人工智能时代,人-机关系如何才能实现最佳状态,尚需要相关的价值引导。技术本身无法承载人类的期望,也无法独立于人类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之外,当代技术文化模式内在的技术理性与人本精神之间开始产生冲突。(31)曾鹰:《技术文化意义的合理性研究》,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第92—93页。从社会文化辩证发展视角看,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在升级演进趋势中将更深入地与社会文化相融合。应尽可能平视智能机器的发展,人机之间能够融合共生、共同演化,让智能机器融入人类文化中。(32)成素梅、张帆:《人工智能的哲学问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108页。2016年8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在《机器人伦理初步报告草案》中强调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伦理规范的遵从并将伦理准则编写进智能机器。2018年10月习近平在对人工智能提出了“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即在社会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等层面,尤其需要加强价值引导。人工智能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包括人本原则、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知情同意原则等。(33)金东寒:《秩序的重构: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 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71—72页。任何技术的发展都会给社会带来新的文化问题,与人-机关系密切关联的人工智能文化需要与社会文化的积极发展势态相适应,如在人工智能文化的生产与传播各环节通过程序设定“遵从人类社会道德”等运行规范,从总体上确保安定和谐的社会文化发展基调。

(二)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文化培育

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与知识体系,人工智能技术也体现着社会发展的程度,并影响着社会大众的精神状况。在运用人工智能的过程中,需要发挥文化的作用,加强对智能技术的文化培育。从广义的“文化”视角看,技术也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之中包含着技术和人的目的,人的目的和技术在文化层面有着深层互动,技术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备受关注。技术创造和改进着人的活动方式与生存方式,文化则使自然之物与给定之物得以完善。这些自然之物不是无根据地出现,它总是迎合人们某种特定的需求,技术使从前已被遮蔽的东西显现出来,文化则对已经形成的东西进行培育。(34)〔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毛怡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1页。在适应自然环境、人类社会的道德与民主等要求下,价值观能够导引技术发展和创造人类美好的未来。(35)Andrew Feenberg,Questioning technology,London:Routledge,1999,p.220.由于文化产品有其精神特殊性,在其创作过程中创作者的主观情感感知能力、想象力和创造性也较为重要。作为技术的人工智能充分体现着工具理性与功利价值观,亟需立足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与道德观念的传播,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人文化”培育进程,在智能技术的价值伦理导向上更多注入人文内容,让人的情感、道德、意志与精神等能够融入到技术的文化实践中,培育和发展与我国国情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智能文化。

(三)警惕文化框架和智能信息茧房效应

在人工智能同质文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中,我们应该对文化框架和智能信息茧房效给予高度警惕。智能技术带来文化信息与认知框架的智能化建构,倘若一味注重个性化服务,只推送用户可能感兴趣的信息,将在无形中加重信息茧房效应。因而,在文化信息的推荐中,应该兼顾基于用户偏好的个性化推荐和大众化推荐,既照顾个体的兴趣也使其能较为均衡地接受各类文化信息。从工业文明到信息时代,技术成为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推动力,智能机器重构着当代社会现有的规则与概念,因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更加需要全方位丰富和重构哲学社会科学的概念框架。(36)王战、成素梅:《信息文明时代的社会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8—33页。随着智能机器的学习与升级,现代文明信息社会也需要通过重构社会学科概念及内容体系,提高对智能机器框架思维的认知,让智能文化框架始终处于与社会的动态且良性的互动中。在智能技术所营造的文化信息环境中,存在着如G.明斯基(Marvin Minsky)所说的“常规或典型情景的数据结构”(37)Minsky,Marvin,A Framework for Representing Knowledge,Frame Conceptions and Text Understanding,1980.,作为认知外部世界并做出正确反应的前提,当下机械式的智能思维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理解情境需求与环境特点,把握不同事物与文化信息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健全法律促进社会文化良性发展

在人工智能的文化生产中,创新性的界定变得模糊,然而,为了更好地规范智能技术的文化应用,需要加大对文化产品的原创作者的产权保护,并进一步规范文化产品的智能化创作。根据人工智能与社会文化发展的现实议题,制定可行性法律法规,促进与智能科技相关的社会文化能够良性发展和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全世界来看,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解决人工智能重大风险问题并推动智能技术进步与共享,需要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人工智能国际准则。(38)金东寒:《秩序的重构: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58页。从一个国家内部社会文化良性发展的角度,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探索需要结合国情来进行。有学者谈到数据保护法在中国所面临的挑战,首先需要更加注重保护个人的数据信息,防止其被行业、企业和政府等进行不合理使用;其次,需要谨慎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探索与我国现阶段发展最相匹配的方案。(39)Yang Feng,The Future of China's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Law:Challenges and Prospects,Asia Pacific Law Review,2019,27(1),pp.62-82.在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对技术的法律规范等方面还需要更加健全的规则,去规范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大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

(五)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革新识别与过滤不良文化信息

在人工智能的文化应用中,尚缺乏对不良文化信息的过滤,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成为大势所趋。就当下而言,我国人工智能还面临着基础理论和算法缺少创新,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零部件研发能力尚存欠缺,人工智能高水平人才缺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基地需要做实做强,以及开源开放的人工智能平台不足等困境。(40)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组编:《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报告(2019—2020)》,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第215—226页。在后工业经济时代,“后现代技术创新”应是兼顾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的实践活动,应放在技术-自然-人-社会大视域中。(41)易显飞:《技术创新价值取向的历史演变研究》,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98—199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各类数据和信息的生产量都较为庞大,虚假信息和不良文化信息也成为了社会文化健康发展的隐患。然而,人工智能技术如何进行有目标的信息搜集与分析还有待于智能技术的程序设定。在人工智能未来的技术革新中,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不良文化信息的审查与监控力度,及时过滤不当言论、虚假信息和恶意宣传等。

(六)立足社会效益探索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最佳路径

随着人工智能知识产权问题的涌现,需要在社会效益原则下探索最佳治理方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文化生产带来了新的生产力,也创造着新观念与新知识。有学者探讨了应对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困境的建议,当人工智能凭借与人互动创造新的文化内容时,知识产权得归属人类使用者,若人工智能在自动化生产模式中创造了新的文化内容,产权归属人工智能10年,之后该知识产权进入公有领域。(42)〔美〕约翰·弗兰克·韦弗:《机器人是人吗》,刘海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30页。也有研究表明,从目前与人工智能有关的知识产权法争论来看,尽管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有创新能力,但它们并没有被承认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关于人类社会是否会授予机器人权利并不确定,这将取决于监管改革的预期目的。(43)Belinda Bennett & Angela Daly,Recognising Rights for Robots:Can We?Will We?Should We?Law,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2020,12(1),pp.60-80.面对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困境,国家法律层面的规定和政策层面的导向都显得尤为重要。从社会文化发展的角度,需要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推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所创造的文化资源能够通过知识产权实现成果转化,在开放与共享中提升知识产权价值,惠及社会文化发展与公共服务,实现社会文化的高效发展。立足未来长远发展,推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对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也尤为必要,共同探讨和共享智能时代的文化知识成果,促进文化的共同繁荣、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七)提升社会大众对智能技术的操控能力与文化认知

每一种技术的诞生都寄托着一定的大众需求,技术与文化的融合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加丰富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在社会智能技术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有意识地提高社会大众对于人工智能的认知与素养,推动社会文化更好地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不论人工智能机器能够多高程度模拟人脑意识与人的行为,智能技术的思考力和创造力都是人类通过程序赋予的。在智能化的社会变革中,当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社会就业结构、社会结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一系列的变化时,社会大众更加需要提高对智能技术的认知与操控智能技术的自主性。技术如何发展,从根本上取决于人类社会如何使用。人类(个体)若无理性便无法生存,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使用和制造工具的科技也将更发达,然而人类(个体)只有理性也无法生存,世界便成了“机器人世界”,因而需要去平衡。(44)李泽厚:《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12页。持技术中性论的学者认为,其影响与服务目的都并非技术本身固有的,而是取决于类运用技术去做什么。(45)Emmanul G.,Mesthene,Technological Change:Its Impact on Man and Society,New York:New American Library,1970,p.60.伴随智能技术的发展,加大对社会大众的人工智能教育力度,在学校教育中提升AI教育的普及率,如适当开设增强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将成为大势所趋。在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下,通过提升社会大众对智能技术的操控能力与认知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异化危机。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正蓬勃发展,渗透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并对社会文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通过将人工智能与社会文化发展有机结合,能够最大限度突破人类自身在文化生产中的生物体局限性,并有助于实现社会文化生产效率的最大化。当下,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然成为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在人工智能对社会文化发展带来诸多便捷的同时,社会大众需要对智能技术保持清醒的认知。在人机广泛共生、万物皆媒的赛博格时代(Cyborg,即人类与电子机械的融合系统),虚拟现实、脑科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人-机关系带来文化伦理问题,也给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带来挑战,人-机关系如何才能实现最佳状态,尚需要正确的价值引导。基于对不良文化信息的过滤需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成为大势所趋。人工智能技术还将不断升级和演进,它给社会文化的发展带来着怎样的深远影响,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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