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吒”的内涵嬗变看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认知
2021-04-14王妍
王 妍
语言作为文艺创作的形式特征已经成为了学界的共识,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语言与神话》一书当中明确指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切艺术都是语言,但它们又只是特定意义上的语言”①[德]恩斯特·卡西尔著:《语言与神话》,于晓等译,第167 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这一看法为艺术和表达之间的关联提供了界定,而二者之间的关联显然就是被赋予了特定意义的语言。而在近来多部引起轰动效应的影视作品的推动下,“哪吒”这个早已被华夏文化普遍接受和认可的角色形象再度引发了人们的关注,除了影视作品中跌宕起伏的剧情展现之外,剧里剧外的“哪吒”则深刻地体现了其作为影视特定义词语在升格为艺术符号的情况下对人的认知机制所产生的影响,同时,这样的影响是与“哪吒”这一诞生自宗教却又糅合儒释道三家思想并在新时期依然能够焕发出光辉的演进历程密切相关的。毕竟,在不同理论的视阈下,解读视角的差异自然会得出迥异的结论,使得“哪吒”这一形象常见常新。
一、影视词语特定义的内涵
从对文学作品形象认知的角度讲,人们在解读“哪吒”承载的文本信息以及影视作品形象时,用于建构文本或影视的语言符号和它的指称对象之间,在意义方面常常出现偏离乃至悖谬的情形。这具体体现为“哪吒”由宗教教义的护法到文学及影视作品英勇无畏的斗士的形象嬗变。从实际偏离或悖谬的具体情形来看,其结果大体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是归属于抽象意义和语境意义上的偏离或悖谬;一种是归属于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上的偏离或悖谬。基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理,我们认为,“哪吒”这种偏离或悖谬之类语用现象是由影视词语特定义生发出来的。纵观“哪吒”内涵的嬗变轨迹就不难看出,影视词语特定义涉及的范畴通常是就语境意义和非自然意义而言的。据此可以认定,语境在诠释影视词语特定义的时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这里,出于探究工作的基本需要,我们所说的影视词语特定义的内涵,指的是根据词语涉及到的背景知识或文本上下文生成的具有临时性质的一种语义。从语用的角色这一角度讲,影视词语特定义不属于语言应用过程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它是在影视载体这一语境因素的作用支配下,由受众根据形象的载体性质临时生成的带有约定俗成的语义现象的总称。在认知语言学的视阈下,影视词语特定义有着语境意义和非自然意义这样的范畴指向。
词语的多义性表征出来的是抽象意义和自然意义。相形之下,作为词语特定义的一种,影视词语特定义的义项则是不固定的,它是在语境的作用支配下被认知主体赋予的一种临时意义,如影片《哪吒闹海》(1979)、《哪吒之魔童降世》(2019)里英勇无畏斗士这一形象的塑造。在这一前提下,影视词语特定义就应该是语境意义的具象化,因而在性质方面属于非自然意义的范畴。一般说来,非自然意义无法在工具书里面进行检索,只有借助语境或相应的认知成果予以推断并进行确认。
由于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解码基础是语境,所以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就可以把它看成是语境意义的一种特殊所指。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影视词语特定义显然具备了临时性、赋予性和生成性。在这一基础下,也就为引入艺术符号学的相关原理作为解码技术的方式与方法提供了语义上的认知前提。此外,在认知心理的作用下,由于联想和想象等认知活动的客观存在,作为表象的一种表征,影视词语在认知主体的大脑里能够呈现出被认知对象的形体轮廓或外形特征,这就于无形这中为审美意象的生成打下了坚实的认知基础。换句话讲,在解码时,当该形体轮廓或轮廓的外形特征以词语的形式呈现在文本或影视作品当中时,由此生成的意义就是语用者在陈述信息或表示词语意义的非自然指向或非自然显示,因而可以被看成是审美意象。
在这种情形下,具有影视词语属性特征的“哪吒”一词承载着的意义便是非自然意义。由于是在陈述信息,所以非自然意义是抽象意义的组合或整合。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影视这种类型的信息载体,一旦使用文本形式进行信息编码时,无疑会关涉到语境。因此即便是自然意义,一旦它和语境因素有了关联,也会生发出非自然意义。这样,也就使得抽象意义能够演变生发出语境意义。可见,非自然意义作为一种解码的必然,它是与语境有着极为密切关联的一种语用信息。由于影视词语特定义是语境支配作用的结果,所以具有认知上的赋予性和规约性。这样,在解码时,自然无法凭借工具书的抽象意义来确认影视词语特定义,需要一种新的解码手段。纵观语用现状,作为影视词语之一的“哪吒”,受众对其词语特定义进行的艺术符号解读便是一则比较典型的案例。
二、艺术符号的意涵
一般说来,语言符号是出于满足人们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实际需求或认知世界并描述世界的具体需要而人为创制的一种带有规约性的媒介物。规约性的存在,使得语言符号和它所表征的事物之间没有因果上的关联,有的只是附着与强加。在这种情形下,语言符号和它的所指对象之间的信息关联,显然是外加的,是人工干预的产物,带有约定俗成性。相形之下,语义的建构所能表征出来的则是语言符号和它指称对象的一种必然性的关联。因此,离开了语言符号,指称对象本身便无意义可指可言。此外,如果离开了某一具体的指称对象,则语言符号本身也就成了一种高度抽象的标识物,自然无实际内容可指。唯有满足语言符号和它指称对象在意义方面的高度一致性,指称对象才能够被看成是语言符号所能标识的实际意义或真实意义。这一点,正如学者苏姗·朗格在《艺术问题》一书当中所说的那样:“能够表达这种全新概念的一种最为普通的方式就是寻找一种可以作为它的天然符号的事物,并运用这种符号名称去表示它”①[美]苏姗·朗格著:《艺术问题》,滕守尧,朱疆源译,第101 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基于这样的一种认知观,我们认为,通过一般性语言符号来表征“哪吒”这样的影视词语特定义时,艺术符号的物质外壳是词语本身。与一般性语言符号相比,艺术符号是指以语言符号为外壳,通过语言涉及的概念义对客观事物的描述来表征语用者的思想情感,并在一般性语言符号中能够推知和建构出情感范式的一种客观同构物。这也就是说,艺术符号的表征形式是语言符号,但又不是一种简单的媒介语言,而是运用语言符号这一载体,在语境的作用之下所能生发出来的带有美感体验的艺术造型,并且在某一具体的影视作品当中,通过这种造型来表征语用者的价值取向和主观情态性,进而实现审美需求。这也就是说,艺术符号的表征形式是语言符号,但又不是一种简单的媒介语言,而是运用语言符号这一媒介物,在语境的作用之下所能生成的艺术造型,并且在某一文本或影视作品当中,通过这种造型来表征语用者的思想情感、价值取向等主观情态性。“哪吒”所承载着的英勇无畏的斗士这一语义自然属于此类。
在这种情形下,一般性语言符号在文本当中是用于建构句子的句块。它以词语为基本单位来建构信息结构。在具体的语用过程中,这种形式的信息结构其基本功能是在陈述信息,所以它自然会偏重于表层结构的使用,因而在解码时就自然会以抽象意义或者自然意义为主。这样在文本或影视作品里面,尽管这种形式的信息结构也可以用于表示语用者的主观情态性,但是,却无法将表征思想情感的具体形态显现出来。因此,需要新的认知手段来准确解码从而适应影视作品信息。
据此我们认为,艺术符号尽管也是以一般性语言符号作为描述信息的工具,然而在解码意义的时候,一般性语言符号只能是指示信息的载体与媒介。与一般性语言符号所构成的用于陈述信息的表层结构相比,艺术符号通过一般性语言符号建构出来的则是深层结构。从意义的生成机制来看,正是隐含在这种表层结构之下的深层结构的客观存在,才使得影视词语特定义有了语言结构上的依托,并且通过一般性语言符号所标识的艺术符号属性,使影视作品当中的语言符号与其指称的对象之间,达成了高度的一致与默契,在指示信息的同时,还在表述意愿,达成审美需求。这样,本来无法借助工具书进行释义的词语,在影视作品当中的特定义便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确认,如《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等。由此可见,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表征,必须依赖一般性语言符号,它以一般性语言符号为前提基础。而在意义的确认方面,则又会需要脱离一般性语言符号本身所指称的抽象意义或者自然意义的羁绊,通过语境来推知出在指示信息时的特定义,进而生发出非自然意义或语境义。
这样,影视词语特定的生成机制和意义的建构原理便与一般性语言符号所涉及到的词语的本义、引申义和比喻义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作为抽象意义或者自然意义,词语的本义、引申义和比喻义所能关涉到的义项的指称对象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存在着确切的内容指向,所以其意义自然是固定的,缺乏变化的情形。因此,语用者只是借助一般性语言符号在指示信息。在这一前提之下,意义就能够在字词典等工具书中检索出来。这种类型的意义可以看成是工具书意义,是人类所累积的知识和经验的一种形象表征手段。如“哪吒”一词,当它作为一般性词语使用时,其语义便是“神话中神的名字”,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称谓语,属于专名词语。
与此相比,影视词语特定义的生成与建构,则是表象作用于认知主体联想或想象的产物,是联想和想象结果的一种表征。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难看出,尽管影视词语特定义依托的是一般性语言符号,但是,它在陈述信息的同时,在表层结构之下还存在着一个深层结构。这一深层结构是在表述意愿,是语用者真实的目的与想法之所在。由此可见,影视词语特定义的生成机制是表象,而意义的建构则是信息和意愿的整合。“哪吒”内涵的嬗变便是一则明证。
三、“哪吒”的内涵嬗变与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认知内容
通常情况下,运用艺术符号学的相关原理来解读影视词语特定义就必须确定出隐含在一般性语言背后的艺术符号的类型及其内容所指。从生成的机制看,不同的认知机制自然会有不同的艺术符号类型以及内容所指的生成。这样在表象的支配作用下,经由一般性语言生成的艺术符号,它的主要类型有典象符号和物象符号,其内容所指是典象义和物象义。相形之下,借助联想或想象且基于一般性语言建构出来的艺术符号,其类型是意象符号和象征符号,其内容所指是意象义和象征义。这样,在艺术符号的视阈下,作为影视词语的“哪吒”,在不同的文本以及影视作品当中其词语特定义就分别有物象义、意象义、典象义和象征义这四种基本类型,从而构成了内涵嬗变的具体内容。在某一具体的认知活动过程中,这也为艺术符号的认知提供了思维方面的物质材料。
(一)物象义
在认知语境的视阈下,物象是指客观事物在不同的认知头脑里所能显现出来的轮廓特征或内存的精神属性特点。它是介于实体与形象之间的一种认知存在物,因此,有的学者也把物象看成是“语象”,即语言级的形象,具体指的是不脱离词语的具词性形象,“直译为‘用文字的物质材料制成的像’”①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第230 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由此可见,物象是人类认知心理的一种能动反映形式,具有泛化意象色彩。在这一前提下,那些可用于概述物体属性特征的一般性语言符号,如果以艺术符号为视角进行解读的话,那么它就是物象符号。可见,物象符号生成的物质前提是现实世界的存在实体。在认知方面,物象符号承载着的能够表征语用者的审美判断、价值取向等主观情态性的意义就是物象义。一般说来,物象义是对事体功能或功用的抽象与概括,是现实生活中的实体经由人类头脑认知后引发出来的各种印象在语言上的反映,其表征方式是概念或术语。体现在某一具体的物象上便是“哪吒”这一影视词语的缘起。
作为我国神话谱系大家庭当中的重要一员,哪吒本是佛教的护法。据唐代郑綮的《开天传信记》所言,宣律大师常常早出晚归不辞辛劳地宣扬佛法,启人向善。某晚回寺时在台阶上将要跌倒时的一刹那,忽然觉得有人拉住他的脚并将其扶正。惊讶之余,宣律遽问:“弟子何人,中夜在此?”少年曰:“某非常人,即毗沙王之子那吒太子也。护法之故,拥挤和尚久矣。”由此不难看出,尽管是神,但哪吒的形象还是以“人”为摹本进行创作的,其实体属性意味非常明显。与《开天传信记》中“人”的造型相比,在道教文化当中,哪吒的形象便完全摆脱了实体的羁绊而演变为物象。依据明末叶德辉整理刊行的《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一书所载,哪吒专司除魔,因而身高六丈、三头九眼六臂、首戴金轮、脚踩盘古,俨然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其威慑能力由此可略见一斑。可见,在道教的视阈下,出于宗教目的与意图,哪吒已经由实体演变为物象。作为实体的表征,它突出的是“哪吒”这一形象的震慑力。
通过对比《开天传信记》的语言描写和《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的形象刻画就不难发现,同是一个神话人物,哪吒的物象与实体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物象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对所认知的实体进行范畴化、概念化,并相应地借用一般性语言符号来表征其物象义,即神话里面神的名字。在这一前提下,出于功能或功用的实际需求,内容的指称对象就应该是具有标识性质和作用的客观事体。一般说来,由于物象是以实体的样式进入到语用者视野线的,所以依托于信息结构而进行表征的物象义,便存在着以文本整体或者文本里的某一具体的句法构造而显现出来的深层意义和言外意义的现象。
这里,我们所说的深层意义和言外意义都是针对一般性语言符号表征的抽象意义和自然意义来说的。一般说来,由词语搭配在一起组合而成的句法构造,在陈述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表述意愿,从而显现出语用者的主观情态性。在《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当中,有关“哪吒”的形象描述尽管语言形式是在陈述信息,而语用者的真实目的与意图则在于表述意愿,突出“哪吒”的法力。在这种情形下,该意愿便是物象义得以生成的认知基础。作为宗教的护法人物,哪吒自然需要外在形象的嬗变。这通常是由宗教的属性决定的。
一般说来,作为影视词语特定义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深层意义从其生成的机制来看,应当是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有机整合的产物。换句话讲,物象符号具有双重、双向的指称对象和内容。这种双重、双向性在显现出由表层结构生成的物象实体之余,还是在深层结构的范畴里由语境生发出来的一种背衬。由《开天传信记》的语言描写到《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的肖像刻画,在“哪吒”这一形象的创造上,正是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交互作用,才使得深层意义得到了彰显并得以定型,并向审美意象迈出了关键一步。
尽管表层结构是生成意义的根基,但解码深层结构所具有的言外意义则需要摆脱句法构造在陈述信息方面的束缚,将用于陈述信息的一般性语言符号置放在相应的语境当中进行认知与研判,从而得出合理的结论。这显然也就需要人们把信息结构看成是一种载体与媒介。在这样的载体或媒介上,通过意会的方式来确认影视词语特定义。由此可见,解码文本或影视作品所含的言外意义,必须依赖于与语用者密切相关的语境以及与题材有着紧密联系的背景知识。从语言应用的实际情形来看,言外意义有的是语用者有意而为的,有的则是解码者的一种主观上的认知。总之,无论是何种样式的言外意义,只要是有语境这一要素的客观存在,就势必会得以生发并进行建构。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由一般性语言符号承载着的物象义便自然而然地成了言外意义的表征。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认为,言外意义显然是间接言语行为的一种。它是语用者表述的意义与信息结构本身所表征的字面意义不相一致的一种言语行为方式。由于汉民族存在着一定程度鬼神信仰,所以在“哪吒”这一形象的塑造上,就需要形象思维发挥出其应有的主观能动作用。总之,通过上述哪吒形象的嬗变过程,我们认为物象是物象义的基本载体,而物象又是基于现实的一种再创造,是形象思维的表征。在影视词语特定义的生成方面,基本是对实体意义的描述与再现或艺术深加工后的进一步抽象与概括。
(二)意象义
意象是指认知主体的主观情感与外在的物象之间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现象,是通过人们联想或想象的方式对外部世界提供的经验材料进行思维方面的深度加工与处理的结果表征。在认知语境的视阈下,是认知主体在其大脑里建构出来的知识草案的形象显现。在这一前提下,用于表征这种形象的一般性语言符号,便是意象符号。相形之下,由这种类型的意象符号所呈现出来的意义,则是意象义。
作为影视词语特定义的一种类型,意象义与其他意义的明显区别在于,用于表征意象的一般性语言符号,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除了信息结构本身所能承载着的意义之外,还包含着语用者个人强烈的主观情绪或情感。在这一情形之下,意象的具体类型主要有:在知觉基础上形成的是心理意象,即能够显现于人们头脑里的感性形象,如《开天传信记》里面哪吒的形象;为达成某种目的与意图而设想的内心意象,即具有新生意味的设计图像,如《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当中哪吒的形象;观念意象,为审美需求而创设出来的高级形态意象,诸如《西游记》、《封神演义》文本当中的哪吒形象。由此可见,情绪或者情感是生成各种意象的认知前提和基础。
正因为人类情感的复杂性以及情绪的多变性,使得词语会生发出一定程度的感情色彩及附着色彩。一般说来,语言符号的这种附着性,由于是知识或经验等人类认知成果的不断累积,所以在解码“哪吒”内涵的嬗变时,就能够触发并激活主体的相关联想或想象等认知机制,促使人们的情感在意象上达成共识并产生出共鸣,使得这一形象获得普遍认可并在新的语境下得以发扬光大。
这里,需要加以补充与说明的是,由于意象义具有浓郁的情感色彩,所以对其进行的具体解读也自然地充满了某种程度的主观因素,从而会有“一千个读者心理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形象的说法。从实际应用的具体情形看,“哪吒”意象义生成的直接动因是民众欣赏需求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通常又是社会生活形态促成的产物。在这种情形下,从宋朝开始,历经元代,直到明朝,“哪吒”这一形象便自然开启了一系列本土化的进程。因此,“哪吒”这一神话中神的功能或功用就由宗教教义的实用性而演变为文学形象的欣赏性,进而发生了由实用到审美这一质的变化。这样,用于承载“哪吒”的文本,在市井文化的驱使下,也自然由宗教宣传品转换为古典小说,乃至于当下流行的各种影视作品。我们认为,“哪吒”内涵的这种形态的嬗变,不仅仅是人物形象本身的一种演进与变化,更是汉民族文化的包容性、融合性在意象上的一种折射手段。
纵观用于承载“哪吒”这一形象的各种文本我们发现,完全展示出“哪吒”意象义的文学作品分别是《三遂平妖传》《西游记》以及《封神演义》。在影视词语特定义的建构方面,《封神演义》对“哪吒”形象的塑造起到了充分定型的作用,因而在意象义的表征方面使得“哪吒”成了一个家喻户晓、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活泼可爱且勇敢善良及充满童真的小英雄形象而定格在人们的观念之中并得以流传后世,成了一个常见常新的观念意象,也为后世影视作品中的“哪吒”形象奠定了基调。
(三)典象义
在本文当中,我们所说的典是典故的一种简称。在文学鉴赏过程中,典故是指作者在表情达意的实际需求之下而在文本里引用古书当中的内容或语句的一种表达技巧。在类型上,典故有的是历史典故,有的是神话典故,还有的则是文学典故。一般说来,这三种类型的典故,都与特定的历史时期里的人物或事物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三种典故涵盖的内容抽象出来的意义通常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适性,因而便于对典象义的认知与解读。可见,典象是典故外显的形象。以此类推,那些用作承载典故形象的一般性语言符号,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便是典象符号。而典象义就是由典象符号所表征出来的一种词语特定义。
从典象义的认知过程来看,当典故被具体地运用到某个文本当中的时候,语用者的使用目的与意图就是其特定义得以生成的认知基础。因而解码典象义时也就决不能偏离这一点。至于含有典象符号的信息结构,在这一前提下,它的原型义只能作为解码时的一种参照系而得以存在。
一般说来,无论是历史典故、神话典故还是文学典故,它们的原型义都是对具体事实或人物的描述。在这种背景下,解码典象义的时候,也就需要查找出能够标识出典故内容或意义的那些标志性词语,并借此还原出典故运用的语境,从而确认出典象义所引用的文本指称的实际对象。由此可见,解码带有引用典故的文本当中的典象义,通常不需要详尽地阐释典故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而只需揭示出它的概括性意义就可以了。
从有关描写“哪吒”的古典文学作品来看,作为典象义使用的应该是《西游记》。从语源上讲,《西游记》对“哪吒”这一形象的塑造,显然是在沿袭佛教教义《开天传信记》的做法,只不过是其适用范围由佛教转换为道教而已。在这种情形下,神通广大的哪吒自然是孙悟空的对立人物,其形象显然是《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延续,因而他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维护以“玉皇大帝”为首的封建统治者的利益。这样的对立在《西游记》等影视作品中也得到了继承。由此可见,在《西游记》当中,引用典故所能涉及到的词语特定义,应当是典故原型义的一种借用。
(四)象征义
在一般性语言符号具体运用过程中,象征既是一种修辞手法,又是表达技巧的一种。在文学创作领域,象征指的是借助具体的事物来表示抽象的事理或思想情感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形下,用于表征象征的一般性语言符号,便是象征符号。以此类推,通过象征的修辞手法而生发出来的意义,就是象征义。
从象征义的生成机制来看,具体事物与抽象的精神活动在属性方面存在着相似的品质或特性,这样才会有象征义的生成。在文本当中,象征义的运用,通常有两种形态:一种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详尽描述来揭示出象征义,属于描绘象征;另一种则是相应的民族文化习俗的沿用,是经过先贤们反复加工与提炼而成的具有规约性意义的表征,属于联想象征。我们认为,能够表达出描绘象征意涵的文本应该是《封神演义》,而能够显现出联想象征的则是当下正在流行的影视作品《哪吒之魔童降世》。
在《封神演义》一书当中,“哪吒”是一位由莲花构筑出来的无魂魄之躯。作为家庭的叛逆者,他无惧无畏,敢于和封建势力做最为彻底的决裂,因而是进步力量的真实写照与象征。因此,在《封神演义》里,哪吒象征着觉醒的力量和无畏的精神。相形之下,在《哪吒之魔童降世》当中,当元始天尊开启天劫咒语、天雷降临魔丸之际,“哪吒”面对人生最为艰难的困境与选择时,能够由衷地喊出了“我命由我不由天”这一诤诤断言。由此可见,在当下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哪吒”这一形象象征着命运的决定因素是如何战胜自我,而绝不是挑战他人!是人性回归的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影视词语特定义的“哪吒”,通过描述而生成的象征义通常会含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是认知主体对外部世界的一种独特的体验与感知的表征。相形之下,由规约性而沿用下来的象征义,则是社会全体成员共性认知的传承,其结果能够被成员们所接受。由此可见,影视词语特定义体现在象征义上,由描述而生成的象征义,其特定色彩明显地要高于规约性。这便是《哪吒之魔童降世》采用传统意义上的“哪吒”外形而仅做局部改动的基本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一般性语言符号在表征影视词语特定义方面,从其具体的生成机制上看,既有规约性的,也有习用性的。规约性主要用于传承民族文化传统,习用性则表现语用者的体验与感知。在文本或影视作品当中,二者准确而恰当的使用,无疑会强化语境效果并能够提升人们的审美能力。
四、“哪吒”的审美意象特点与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认知机制
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哪吒”这一影视词语的特定义发生了由一般性语言符号升格为艺术符号这样的质变。与此质变相伴相生的是,“哪吒”的内涵也经历了一个由物象义到意象义到典象义再到象征义的一系列嬗变过程。纵观用于承载“哪吒”这一形象的各种文本以及影视作品不难发现,在具体的嬗变过程中,“哪吒”的审美意象特点能够充分展现出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认知机制。
(一)“哪吒”的审美意象特点
在影视词语“哪吒”的物象义、意象义、典象义以及象征义当中,从艺术符号学认知机制的角度讲,它们属于观念意象的范畴。因此,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程度的高级形态审美意象特点。从“哪吒”内涵的嬗变来看,物象义和典象义属于展示审美愿望不充分意象,而意象义和象征义则属于展示审美意象充分意象。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在审美意象的特点表征方面不充分意象是荒诞性;充分意象在审美意象的特点表征上则是象征性和哲理性。
在艺术符号学认知机制上,“荒诞”通常是由物象的“怪异”促成的一种认知结果。由于意象已然超出现实世界实体自身,是“人心营构之象”,但又是实体的物象描绘,所以不充分意象的荒诞性也就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的是形象的荒诞性。在《开天传信记》中,哪吒的荒诞性是通过其能够把将要跌倒的宣律大师“扶正”这一细节显现出来的。如果说这行为本身常人也可以做得到的话,那么其荒诞性的行为主要是借助带有“隐身”意味的答话“某非常人,即毗沙王之子那吒太子也”显现出来的。由此可见,不充分意象的认知机制应基于现实。相形之下,出于道教宣教的实际需求,在《三教源流搜神大全》里面,“哪吒”则变成了一个“身高六丈、三头九眼六臂、首戴金轮、脚踩盘古”的怪物,其荒诞性达到了一个极致。我们认为,“哪吒”这一物象是再造想象的产物,是抽象思维参与了形象创造过程的表征。由此可见,不充分意象在认知机制方面需要抽象思维。另一方面指的是生活样态的荒诞性。在《三教源流搜神大全》里,“哪吒”专司除魔,职能类似于钟馗。可见,生活的荒诞性是通过“哪吒”的职能体现出来的。总之,在物象义和典象义阶段,形象的“怪异”与生活“不可理喻”相得益彰,充分显示出了物象义和典象义荒诞性这一审美意象特点。从一般性语言符号与艺术符号之间的关系来看,该审美意象特点的认知机制是基于现实并且有抽象思维的直接参与。毕竟艺术符号源自于一般性语言符号并且是其升华。
(二)“哪吒”审美意象的表现方面
在审美意象的表现方面,象征是最为基本的方式和方法。从艺术符号认知的角度讲,充分意象之所以具备象征性,主要是因为其构成要素的双重性,即黑格尔所言:“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①黑格尔:《美学(第2 卷)》,朱光潜译,第10 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在意象义和象征义当中,意义的表现对象是“哪吒”。因此,“哪吒”既是一个神话中的神,又是一个艺术形象。在小说类文本《封神演义》以及影视作品《哪吒闹海》以及《哪吒之魔童降世》当中,“哪吒”这一形象完全变成了人们主观愿望的承载个体,专门用于象征英勇无畏的斗士。
此外,从影视作品《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剧情和形象设置的诸多方面来看,当一般性语言符号“哪吒”用作表征“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的理念时,在“哪吒”这一审美意象上便能够深深地显现出某种哲理意味,从而使得哲理性成为审美意象的本质特点。我们认为,审美意象哲理性的存在,是判定一般性语言符号还是艺术符号的准绳。“哪吒”由神到“人”的回归,表达了现今社会人们对人性异化的哲学探索与思考。由此可见,当“哪吒”这一形象成为哲理的语言符号载体时,一般性语言符号在哲理的作用支配下自然会升华为艺术符号。
综上,在“哪吒”的审美意象三个特点当中,荒诞性是审美意象的形象特点,该形象审美的表现特点是象征性,而哲理性则是本质特点。这样,认知中对于“哪吒”的审美意象就不单单是观念意象的形态表征,更是艺术境界的形态再现。我们认为,这种艺术境界的形态再现所能展现出来的是基于“哪吒”这一审美意象特点基础之上的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认知机制。
五、余 论
从小说类文本到影视作品,随着承载方式的转换,“哪吒”不管是其形象还是内涵都经历了巨大的演化变迁,这种演变的直接结果便是哪吒的内涵经历了由宗教教义的护法到文学作品再到影视作品中英勇无畏的斗士这一形象的嬗变。这样的转变,从影视词语特定义的艺术符号学的角度讲,是物象义、意象义、典象义和象征义的独立运用范式。此外,作为载体,“哪吒”之所以能够由一般性语言符号升华为艺术符号,不仅取决于这一形象本身所具有的审美意象特点,更是人的认知机制受艺术符号深刻影响的具体显现。由此可见,在艺术符号学的视阈下,“哪吒”这一形象还会受社会文化变迁而被赋予更多的意象,从而使之能够成为一个常用常新的审美意象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