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价机制研究
2021-04-13郑龑凌正鸯
郑龑 凌正鸯
【摘要】历经20年的发展,浙江省专业学位的规模已占据研究生教育的半壁江山。作为出口标准之一的学位论文因为容易量化、可操作性强而成为提高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浙江省从2017年开始正式启动了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尽管博士学位论文没有限制专业学位,但硕士部分却局限于学术型。随着专业学位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立涵盖多种类、多学科的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机制,完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关键词】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 评价机制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学位论文)评选机制研究”(编号:2018-027)研究成果,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资助课题。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1)08-0017-03
浙江省专业学位始于1994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为顺应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应用人才的多样性需求,在国家专业学位发展政策的宏觀指引下,浙江省确立了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两类模式并重的培养格局。随着专业学位规模的持续扩大,如何保证其出口质量成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其中,作为出口标准之一的学位论文常常因为容易量化、可操作性强而成为提高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研究生教育是一项前后互相联系的系统工程,从招生选拔、人才培养到论文答辩,环环相扣,如果说前两个环节是播种和耕耘,那么学位论文就是收获。专业学位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职业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了其发展既不能照搬学术学位的发展模式,又不能完全脱离学术性,目前公开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都对毕业论文做了明确要求。[1]优秀的专业学位论文不仅反映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学生和导师实际工作的总结升华,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该领域的总体水平,是衡量专业学位出口水平的重要指标。
2014年,为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出台了系列文件,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观测指标。同年,浙江省学位办对全省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论文抽检,从结果来看,专业学位论文的质量普遍不高。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浙江省从2017年开始正式启动了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尽管博士学位论文没有限制专业学位,但硕士部分却局限于学术型。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个人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关系,充分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示范效应,保障学位论文的整体水平进而提升学位培养质量。随着我省专业学位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立涵盖多种类、多学科的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机制,完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一、当前专业学位论文评价现状
伴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截至目前,全国共成立了36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为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部分成立较早的教指委率先开展了本专业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如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自2005年开始组织第一届优秀论文评审,至今已开展七届,评审出优秀论文108篇,获奖学生范围涵盖43所高校。全国教育、法律、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自2006年开始组织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各类评优活动的开展,对提高本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推动高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还有近半数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并未开展类似评优活动,已经开展的优秀论文评选周期也不统一,有的间隔一年,有的间隔两年,甚至同一专业内的评选周期也不稳定,有些评选还缺乏明确的标准;这也表明专业学位的优秀论文评选还处于探索阶段,评价标准还未达成共识,评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专业学位优秀论文评选机制构成的基本要素
(一)合理开放的评价体系
专业学位论文是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及研究方法对行业、领域内的问题进行应用性研究的成果。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重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方案》为专业学位论文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原则性意见,我国现有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及各教指委对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规定都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例如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或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或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2]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的代表性学习结果,其形式和标准涉及如何评价学习结果的问题。”[3]专业学位论文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专业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的开放性。在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的制定上,既要考虑具体学科与领域的特性,尊重各教指委关于专业学位的指导方案,建立与特定职业领域特点相适应、更加注重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又要学会求同存异,在多样的论文形式及标准中找出规律性的共性,在多元与标准之间寻找一个折中点,制定出可以量化的评价标准,实现多元化与小一统的结合。[4]
纵观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及学会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可以发现,对优秀专业学位论文的界定有如下共性:
1.专业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2],专业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也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其他学位类型的本质特征,其重点是强调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5]专业学位论文的来源及研究范畴可以千差万别,但都必须来源于实践,即实践成果的理论化。研究类论文选题应密切联系本专业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调研类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本专业应用研究领域的实际问题,注重对社会、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艺术类专业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2]
2.学术性
专业学位作为一种学位类型,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建立在系统的专业知识基础之上,强调运用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方法来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旨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训练对于个体创新能力的培养、科学思维的训练以及科研能力的发展是专业学位所必需的,加强专业学位出口标准的理论高度是区别于职业教育的根本所在。
在专业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上,需要有一定深度、独立见解或理论创新性以及正确运用研究方法的能力,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内容合乎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专业学位论文既要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也要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
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于2018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18]14号)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硕士“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全面育人观,并首次提出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
3.应用性
专业学位论文来源于实践,又要作用于实践,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要有所创新,并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2017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37种专业学位的论文要求及评价体系做了新的规定,除艺术硕士外,都把应用性作为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要求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做到熟练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建议或方案要有现实针对性或可行性,对相关领域的专业实践有实际指导意义,体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要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6]
浙江省目前有43个专业学位类别,根据学科特点具体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制定评价标准时,可以按大类从选题、内容、成果及写作等四个维度来考查,这也是论文评价的一级指标。选题方面的二级指标的侧重点在于介绍选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内容部分主要考查文献综述是否全面、研究内容是否合理,成果部分主要包含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成果的新颖性;写作部分主要考查文字叙述是否流畅,结构安排是否合理,逻辑是否清晰,分析过程、图表展示、资料数据引用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严谨、规范,主要观测点根据大类可以有不同的侧重,四个维度的百分比重可以根據不同的学位类别和研究领域做具体的细化,比如艺术类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能力展示内容和学位论文文字材料综合评定,其学科培养要求和对应的论文出口标准有别于其他学科大类。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学位论文其侧重点不同的,因此各指标的权重也可按不同类别有所变化,这就增加了评价体系的灵活性和客观性。[7]
(二)一主体多配套的评价流程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任何评价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制度、规范的约束。作为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机制的统筹者,在制定评价体系的同时,还需从制度层面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做出规定,并在评价过程中予以监督,并不断完善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客观。
在评选过程中,浙江省专业学位论文可参照学术型学位论文的评选机制,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次,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本单位上一年度专业学位授予人数按比例推荐参选学位论文,经同行专家初评、复评的方式,确定成果优秀人员名单并公示,公开、公正的评价程序能有效杜绝评价过程中的随意性及其他外在干预,从而保证合理分配各类资源,兼顾学科公平,以此来推动和完善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三)多元化的评审专家团队
有别于学术型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性和应用价值是考查论文质量的两大主要指标,仅凭学术专家是很难做出判断的,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备相应资质的行业专家参与评审,构建两者协同评审的模式。学术专家一般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内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注重基础理论研究,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研究生指导经验,侧重于对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的评判,而行业专家则是本行业内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责任心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担任专业学位校内外基地导师的经历。学术学科专家与实务部门专家的身份、价值观和专长的不同,可以将学位论文内容模块化,由不同主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分别评审不同部分的内容[8],学术水平的认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实用价值的判断应以行业专家为主。对此,2009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已有明确规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9]《浙江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10]也做了明确要求:工程硕士专业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校外企业相关工程领域的专家不少于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建立专业学位优秀成果评选机制,必须坚持评审专家团队多元化原则,组建专业理论性与实践能力性相结合的论文评审组。
(四)评价结果的合理利用
一篇优秀学位论文的产生,除了研究生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外,与导师的悉心指导、院系搭建有力的科研平台、学校营造的学科氛围息息相关。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出现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导师的把关不严[11]。论文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不仅影响着学生的学业成就,还对该校的专业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2]进行专业学位优秀论文的评选,对获奖者及其导师给予实质性的奖励(比如在招生名额的分配上给予权重),用可以量化的指标来奖励优秀、鼓励争创一流,有利于充分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示范效应,使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个人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关系,增强学生、导师的归属感,从而改掉过去忽视专业学位论文的风气,自上而下调整专业学位的观念和定位,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个人之间形成良性的竞争关系,在精神层面上调动导师和学生创作高质量作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激励各培养单位及师生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严把成果(论文)质量关,杜绝低级错误,争创优秀,提高作品创作质量。学校和培养单位还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了解优秀成果的学科分布,分析背后成因对保障学位论文整体水平进而提升学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小结
明确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建立专业学位评价机制,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次有益探索。
鉴于专业学位在学位论文标准、成果形式和水平评价等方面还不够成熟,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传统的学术学位有很大差别,研究成果的体现形式多样,要评选出真正的优秀成果不仅取决于成果本身的水平,还取决于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而专家评审是一个主观的过程,很多评审专家既做学术型又做专业学位的导师,在评审时,容易受学术思维惯性影响,这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定程度上有失公准。此外,专家个人的学术科研水平、道德素养,对评价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尺度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随着专业学位规模的持续扩大,如何建立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价标准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讨,需要在实践中予以修订、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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