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非遗与科技融合的路径及现实困境1
2021-04-12张军占
张军占
(池州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安徽池州 247000)
0 引言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实现全国非遗资源整合共享,强化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1]”非遗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和精神思维,保护和传承好非遗,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中华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些年,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遭到毁灭性破坏,很多非遗日渐式微,其保护与传承面临危机。当前,如何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助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已成为学界和行业内十分关注的问题。
池州市在数字化保护传承非遗方面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非遗与科技的融合方面仍存在技术和理念落后、保护传承形式单一、传播方式陈旧、传播力度偏弱等问题,亟需采用高科技手段,助推池州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使非遗文化绽放异彩。
1 池州非遗与科技融合的现实路径
新一代网络及信息技术发展为池州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带来了机遇。池州非遗与科技融合要通过建立数据库、加强非遗多媒体传播、注重非遗数字化转化三条路径,实现非遗全方位保护和创新发展。
1.1 建立健全池州非遗数据库
非遗数据库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采集、编辑、归档,以文档、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存储在数据库,并借助网络技术进行检索和传播,实现对非遗文化信息和符号的永久性保存和传播[2]。
池州市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深入非遗传承地进行乡村考察,运用图文扫描、全息拍摄、运动捕捉等采集技术,完整地记录非遗的表现形式、风格和特征;其次,要利用三维场景建模、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重现非遗的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及演化过程;最后,要注重采集非遗文化空间,全方面展示非遗全貌,构建包括文字、声音、图片、视频在内的非遗数据库。因为每一种文化都不是独自生存发展的,都有自己原生的文化土壤,二者缺其一,非遗文化都不能茁壮成长,借助虚拟数字技术,采用虚拟展示的方式营造和还原原始的文化环境氛围,形成一种虚拟的可视化场景,实现非遗的完整性和活态性。同时,要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库向大众全方位、动态地展示非遗文化的历史演变过程、故事背景、精神价值等文化内容,实现人机交互,让人们可以感受到传统文化的原生态魅力。
1.2 构建池州非遗全媒体传播渠道
随着新媒体传播时代到来,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必然要进入到一个全方位的新媒体传播阶段。将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与非遗传播有效结合已经成为非遗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必将成为推动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
在现代快节奏生活状况下,利用人们碎片化时间,通过数字化、高科技技术传播,拓宽传播范围,使非遗文化渗透到现代生活,提升非遗影响力,提高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为保护传播非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要借助手机等移动终端,充分利用图像、音频、3D动画等方面的数字技术,对池州非遗进行精确而细致地数字化;二是要通过构建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平台,将非遗文化全方位呈现,深化其文化传播内涵,促进青阳腔、贵池傩戏等非遗文化的传播与交流,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学习传承池州非遗文化,另外,作为主流媒介的现代传统媒体在现代社会仍发挥着重要的新闻传播作用,因此要注重将新老媒体相结合,构建全媒体传播非遗文化,使非遗文化得到更好、更全面的传播。
1.3 实现非遗数字化产品转化
非遗数字化转化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非遗文化符号转化为现代文化产品。可以对池州非遗文化符号进行计算机数码矢量化处理,提取出非遗符号元素,再进行抽象性归类,形成非遗文化元素符号数据库,然后通过CAD设计技术,绘制图稿,最后借助3D打印设备生产制作非遗文创产品[3]。
如以池州传统技艺类非遗为例,可以将非遗文化符号通过以下方式转化为文化产品。一是将池州非遗文化中传统工艺开发为功能性游戏,通过网络技术和移动设备,帮助用户了解相关传统技艺制作工艺的知识,通过简单的基本交互,让网友亲自选材,动手制作,体验其中美好乐趣。二是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建立和打造VR非遗体验项目,重现、模拟著名的历史文化活动,增强非遗的真实感和互动性,使人们在娱乐的过程中,体验到乐趣和真实感,感受到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精髓。三是政府公开招标,引进游戏公司或工作室开发池州非遗网络游戏。游戏开发者利用数字化复原和再现技术,如3D数字动画、角色生成、场景搭建、知识建模、人机交互等技术,恢复、再现与非遗原事项完全一样的场景、事件和过程,实现非遗的虚拟再现、知识可视化,使更多的人通过玩游戏的方式,打破时间、场景以及空间的限制,提升对池州非遗文化的认识。
2 池州非遗与科技融合的现实困境
通过以上三条路径,可以极大推进池州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力度,也将取得较好的保护传承与传播效果,但三条路径得以实现,需要解决资金、人才、场地等困境,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
2.1 配套支持经费缺乏
虽然数字化技术已日臻成熟,很多地方在非遗与科技融合方面不断探索,但将非遗进行数字化转化以及建设非遗数据库,需要借助高科技设备,并需注入大量资金,但地方财力有限,缺乏相关经费。池州虽然已经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约200万资金,通过对文化管理部门访谈,发现非遗资金所需缺口仍然很大,很多基础性保护工作,如文献资料整理、演出复排、常态化展演等都难以保障。非遗数字化、科技化如果没有经费支持,很多基础性工作都将无法推进。
政府还需加大非遗专项资金的投入,在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中设立非遗与科技融合子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非遗数字化采集、设计、制作、展示、传播等方面,并且保障资金持续投入,避免中断而导致非遗科技项目停滞。然而,池州地方经济财力薄弱,单纯依靠政府投入资金仍难以实现将高科技技术运用到非遗项目中,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地方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和具有文化情怀的企业家等社会资金参与非遗科技化,同时要大力引进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对非遗进行数字化改造,推进非遗文化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展示交流。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为企业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另外,地方文化部门还要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将非遗与乡村旅游结合,实现“造血”,盈利部分用于反哺非遗项目。
2.2 数字化信息技术人才匮乏
习近平主席指出:“坚持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就是未来。”笔者多次受邀参与由池州市文旅局组织的非遗保护评审工作,深感池州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缺乏,一些县文旅局、(乡)镇文化站竟没有专门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非遗与科技融合不仅需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保护专业管理人才,还需要数字化信息技术精湛,同时又兼有创新思维、传播理念、项目运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结合池州地方实际,数字化信息技术人才要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加大人才建设。所谓“内培”,主要包括以下两条途径:一是整合地方高校师资力量,对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通过数字化思维,开拓他们的眼界,使他们能主动的参与非遗与科技融合之中;二是加大政校合作,池州市政府与池州学院合作,双方形成合作机制,整合池州学院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影视拍摄与制作、视觉设计与展示等方面师资和优秀学生,培养并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开展非遗与科技融合方面的工作。所谓“外引”,主要包括以下途径:一是政府积极从国内高校聘请专业的非遗与科技融合方面的专家,邀请他们为池州非遗科技化发展建言献策,指明创新发展方向;二是从国内高校引进从事非遗数字化方面的优秀毕业生,据笔者所知,国内华中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已开始从事非遗数字化研究,培养非遗数字化方面的人才;三是引进国内从事非遗数字化方面的专业团队,这些团队已设计制作和运营过非遗数字化方面的项目,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借助他们可以较快的实现池州非遗数字化建设。政府也可以营造良好的非遗和科技融合的社会环境,吸引更多地方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其中。
2.3 非遗数字化集中展示场馆缺失
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遗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遗代表性项目[4]。近些年,国内很多地方都建设了非遗展示馆,目前,池州在非遗集中展示建设方面进展缓慢,缺少集展示宣传、设计制作、开发研究为一体的非遗展示中心,无法集中向外展示、展演、展览、宣传非遗文化。
池州市“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明确将重点规划建设集非遗互动展示、宣传教育、创新研发于一体的市民文化艺术中心,但项目本身还包括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场馆,与笔者所谈的非遗数字化展示中心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没有突破传统的单向性展示宣传,并不能实现非遗展示虚拟化、动态化、立体化的多向性传播,无法满足非遗数字化建设需要。因此,池州市文旅局需积极牵头,发挥内力,协调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争取在文化项目审批立项和土地利用、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对非遗数字化展示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另外,要提前谋划,善用外力,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科技文化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3 结语
非遗与科技融合渐成趋势,但我们不仅要关注到非遗的完整性和活态性特征,还要重视非遗文化土壤和文化空间等方面问题,更要关注到对非遗数字化的改造是否会对其进行干扰,是否会淡化其核心本质和精神价值,如何从文化生态角度探讨非遗与科技融合的现实问题,亦是未来研究的方向。 (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