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窟忒忽达葛谋克印”再考察
2021-04-11刘玉玲王鑫玥
刘玉玲,王鑫玥
(大庆市博物馆,黑龙江 大庆 163316)
金代官印的印文、印背、印侧刻文,从一个侧面记录了当时的历史,可以印证史籍记载,不见于史籍的内容又可以补证其记载之疏讹。尝试从古文字学角度研究金代官印,“金代‘窟忒忽达葛谋克印’考辨”一文对《金代官印》一书中著录号分别是182、183 和206 的三方印模印文进行了探讨,考释其印文相同,即“窟忒忽达葛谋克印”[1]78。纵观金代官印各著录及印谱中,相同印文的谋克印几乎未曾重复出现过。这三方印都没有确切的出土时间和出土地点,著录情况也有些混乱。试论如下:
一、三方印模概况
据《金代官印》将三方印模概况梳理于下:182 号印模(图一:1),边长6.1×6.3 厘米,背刻:“正隆五年六月”“尚书礼部造”,出土时间、出土地点不详,现藏地不详。最早著录于《意园古今官印勼 》。183 号印模(图一:2),边长6.2×6.2 厘米,[1]81背刻:“贞祐 元年三月”“尚书礼部造”,出土时间、地点不详,1957 年入藏吉林省博物馆。最早著录于《吉林出土古代官印》,并附有印背拓片(图二)。206 号印模(图一:3),边长6.4×6.4 厘米,背刻:“贞祐 元年三月”“尚书礼部造”,出土时间、地点不详,现藏吉林省博物馆。最早著录于《吉林出土古代官印》。[2]
二、从玺印文字角度考察
182 号印。从印文上看,182 较183 更为清晰,两相比对,前者字体笔锋转折略呈直角,后者字体笔锋转折较圆转。两印文右行首字“窟”的笔画中画明显182 转的方折,183 转的圆润,竖笔更为明显,182 较笔直,183 略成向右的弧度。二者右行第二字“忒”中“心”部画,182 略呈倒三角,183 则略向右形成一定弧度。如前文印背著录情况不误,182 与183、206 的铸造年代不同,应是不同印章的钤印。
图一 1.《金代官印》182 2.《金代官印》183 3.《金代官印》206
图二《吉林出土古代官印》76
183 与206 号印。上面已经确定182 印与183、206 印非同一印章,下面讨论183 与206号印的关系。据林秀贞论述,206 最早著录于《吉林出土古代官印》,但笔者并未在该书中找到,只在景爱1991 年著的《金代官印集》中找到此印。[3]183、206 两方印模在各著录中印背刻内容相同,均为“贞祐元年三月”“尚书礼部造”,但是《金代官印》第十七卷谈及《金宣宗时代的官印》中206 和183 两印时,认为206 背刻是贞祐元年,183 背刻是贞 祐三年,但在卷三印谱下说明中背刻皆是贞祐元年[4]98-110,不知是作者误写,还是另有其深意。细察两方印模,还有很多质疑之处。206 印文不甚清晰,但与182、183 两相比对,发现206 印文字体与183 印文字体更接近,甚至在182 与183 比对中183 字体表现出不同的关键点都在206 印文字体有所体现,比如206 印文右行首字“窟”的笔画中画转折显圆润,右行第二字“忒”中“心”部的笔画,也略向右形成一定弧度,更清晰的表现是画中竖笔与183 形成一样略向右的弧度,而且弧度极吻合。另外,183 与206 两方印模的边栏底部都有铸造时留下的褶皱,褶皱的弧度极其相似。183 在《吉林出土古代官印》著录如图二,似与《金代官印》183 图录不甚一致,183 左边栏完整,图二左边栏上角有残缺,似与206 左边栏情况更为吻合。另外,图二右边栏也有几处断缺,也与206 右边栏相合。但是图二印文非常清晰,不似206 模糊不清。
由此推测,这三个不同出处的印模应为一方印所钤印,钤印的时间顺序应为:183→图二→206。206 印模印文最不清晰,边栏最不完整,是印章经久磨蚀所致。史籍中有记载官印磨损得快,每年更换一方新印的记载:“唐印文如丝发,今印文如筋,开封府、三司印文尤粗,犹岁易,以此可见事之繁剧也”[5]。金代官印也同样存在经久磨损更换新印的可能。
三、从官印制度角度考察
隋唐是我国印章制度的分水岭,并形成了对后世影响至深的系统——隋唐印系。隋唐之前官印主要以官名命名,隋唐开始则主要以官署命名。官印不再归属个人,而是由在职官员执掌、保管,任职结束后继任官员继续使用。这种官印制度被后世历代沿用,并逐渐形成更加成熟的体系。金初沿用缴获的辽、宋旧印。金太宗即位后开始颁诏官印改制:“天会六年,始诏给诸司,其前所带印记,无问有无新给,悉上送官,敢匿者国有常宪”[6]996;海陵王正隆元年(公元1156 年)官制改革,同时对官印定制:“至正隆元年,以内外官印新旧名及阶品大小不一,有用辽、宋旧印及契丹字者,遂定制,命礼部更造焉”[6]1004。正隆官印定制,对金代官印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经过金太宗、海陵王的改革,金代官印制度得以确定。金代官印制度承袭前代,官印也应为官司印,即按照官署职能为单位制定印章。
金代官印有相同印文的多方官印同时出现,比如勾当公事印。“勾当公事”,有主管、办理、处理的意思,主要负责处理一些日常事务[7]。此官职最初隶属于户部,到了金代晚期大量增设临时机构和委派官吏,出现了大量的勾当公事印。金代晚期开创了以千字文、五行、干支编号制度,出现了更多印文相同的印章。但是我们讨论的谋克印却不同于执行某一具体勾当公务的差官印。猛安谋克是金朝特有的兵民合一的一种制度,既是地方基层政权组织,也是军事编制的基层单位,猛安谋克制度是贯穿金朝始终的重要制度。金太祖授国二年(公元1116 年)规定“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6]1560,谋克隶属于猛安,二者是军队及地方行政组织的上下级单位。金朝能够在短时间内灭辽侵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猛安谋克制度。猛安谋克最初基本按地域划分,所以带有强烈的地域纽带关系,甚至是亲缘纽带关系,内部结构紧密,利于管理与调配。随着金代政治制度的巩固,必然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其用印制度也应更为完善。“窟忒忽达葛谋克”,路属咸平路[1]81,虽然尚未确知隶属的猛安,但有确切地点的谋克应该只能有一个,即使该谋克是世袭,传给后人依然做该地谋克官,同一年号造的谋克印也应该只有一个。
笔者找到不同于执行勾当公务的差官印、有明确纪年且背刻相同的印模存世可见的,还有大定二十一年的“平章政事之印”、泰和五年的“尚书礼部之印”和大安二年的“越王府文学印”[4]12-18。不难发现平章政事之印和尚书礼部之印都是一印和一钤印关系,它们都是前者是实印,后者是钤记,应该都只存在一方印。两方越王府文学印一方藏于上海博物馆,另一方藏于吉林大学。两方印模大小、背刻相同,只是收藏单位不同,与我们讨论的183、206 印模情况极其相似,很有可能也是同一方印不同藏处的印模。
综上,本文讨论《金代官印》一书中的三方印模应该是两方印章。那么一个确切的谋克为什么会有两方印章存在呢?一是战乱丢失再补造。这两方印铸造的时间不同,一个是正隆五年,即公元1161 祐年,一个是贞 元年,即公元1213 年,相差57 年。金代一共存在119 年,正隆到贞祐 ,金代经历了繁盛到衰落,尤其是金宣宗(贞祐 为宣宗年号)时代,蒙古军频频南下,战事增多。正隆定制,官印由礼部颁造,后期内外交困,颁印机构由礼部变成权力下放之状态[8],各地方政府及临时代行机构也可以造印。贞祐以后出现了“行宫礼部造”“行尚书省”“行部”“规措所”“经略司”“上京行六部”“山东行部”等等,皆因“军事急需,各地行六部(简称行部),甚至军师所也可以造印,属于权宜办法”[4]489。由此推测,窟忒忽达葛谋克印始造于正隆五年,到了贞祐年间战乱频仍,官印丢失再补造,才又出现贞祐 元年年号的另一方印章。二是随葬用印。金代猛安谋克是世袭制的,《金史》有很多记载,如《金史·列传四·宗室》中“宗秀……以宗磐世袭猛安授之”“天德初,授世袭谋克……”[6]1540。由于是世袭官爵,是否也像宋代一样,官印可以被死后随殉。江苏徐州狮子山西汉墓出土了200 余方铜印,学者认为这些印章是殉葬印[9]。罗福颐先生在《古玺印概论》里论述:“盖汉官制度,官吏迁死,必归印绶,遇有殊恩可赐,以本人历官印绶为殓。由是悟传世汉魏官印半出虚墓,多是卒后所赐印,非实用之物明矣。殆贵显者卒后得赐印绶,中下级官吏可自刻官职而附姓名之印以殉……由此可知,《宋史》载有赐官印殉葬之例”。并列举了《后汉书·王允传》:“帝思允忠节,使改殡葬之……赐东园秘器,赠以本官印绶”,作为证据。《宋史》也有记载:“(神宗元丰六年十二月)诏自今臣僚所授印,亡殁并赐随葬,不即随葬因而行用者,论如律”[10]。1996 年,陕西西安钟鼓楼广场发现了一处金代窖藏,出土金代官印279 方,整理者认为是金朝廷迫于元军进逼,匆忙将这批金代官印投入废井埋掉[11],惜仅公布22 方金代官印,无法进一步深入研究。
综上所述,本文从玺印文字和官印制度两个角度考察了《金代官印》中收录的“窟忒忽达葛谋克印”三方印模,推论三方印模实际应该是两方印章,又讨论了一个确切的谋克有两方印章存在的可能原因,由于关于金史记载、考古发掘材料有限,不能提出更多的确凿证据,有待进一步论证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