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2021-04-09陈静
陈 静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045)
引言
我国农村饮用水源由于点多面广,水源规模较小,保护管理基础薄弱,防护措施不足等原因,水源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为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核心任务之一。农村饮用水源既关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也反映出农村地区生活质量高低,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程度的重要体现。由此可见,饮水安全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是一个地区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而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环境状况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饮用水源的质量和饮用水安全。
1 农村饮用水源地现状
饮用水源地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饮水水源一般分为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其中,河流、水库等属于地表水源;潜水、承压水等则为地下水源[1]。农村多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源大多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潜水。潜水主要由地表水进行补给,水质、水量易受地表水体径流的影响,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甚为密切,在卫生条件一般的农村,地下水源受污染的概率大,而且由于分散式水源水质一般无消毒措施,水质较差[2];另外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分散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和污染物集中处理难度;而且农村还存在农业面源等。因此,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相比,农村饮用水源更易受到污染。
根据周冏等人收集的中国农村饮水水源地2009-2018 年的水质数据表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明显低于城市,近年来,农村地表饮用水水质已逐渐得到改善,但地下饮用水自2015 年达标率一直在50.0%~60.0%之间波动。农村饮用水质超标项目主要为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总磷等[3]。
2 农村水源地主要问题分析
2.1 农村饮用水保护政策未完善
由于水源保护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 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环办[2012]50 号)、《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 2032-20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 号)等政策规范。由此可见,目前保护水源的政策规范多以集中式饮用水源为主,专门针对农村的分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较少;由于集中式饮用水源相关文件的重点及关键定义还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4],农村饮用水源地不能完全借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方式,总体而言,目前的政策规范仍需针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进行完善。
2.2 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
据资料显示,目前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主要污染源也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由工业生产污染转变为农林牧副渔污染。主要表现为: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齐全,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不完善,随意堆放;对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的监管还十分薄弱,从而导致禽畜的粪便未进行妥善收集处理,任意堆放导致牲畜粪尿等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淋溶等进入饮用水源[5];而且水源地周边由于农作物的种植,施用的化肥除渗入土地,以及部分渗入土地内部或跟随雨水等进入河流中,都造成了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以上污染尽管有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作为指导,但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区资金有限,污染防治措施经费不足,因而导致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相对滞后。
2.3 水源地基础设施不完善
许多农村饮用水源地配套设施并不完善,部分饮用水源地未在保护区隔离设施,仅设置了保护区范围标志或者警示牌;部分水源地周边的防护设施未年久失修,如水库周边的防护栏隔离网受自然风化甚至人工破坏断裂,人们趁机到水库或湖泊中游泳,垂钓,破坏了水库的水质安全。同时,隔离网的断裂使许多白色垃圾进入到水中,造成了固体污染,也加大了后期的净化难度。由于水源地的防护和隔离设施无法完全满足水源地的保护要求,周围居民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水源水质污染的风险。
2.4 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不足
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性工程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运输事故风险;二是水源保护区普遍未制定专项的应急预案。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有公路、道路穿越,由于历史原因,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公路工程未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等风险防范设施。若穿越饮用水源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突发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所载货物破损、倾覆或整车进入饮用水源,将对饮用水源水质产生严重的影响,从而无法保证饮用水安全。该类事故虽然发生概率较小,然而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而饮用水源保护区无专项应急预案无法保障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有效降低对水源水质的影响,也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解除风险。
2.5 农村水源地监管能力有限
由于部分地处乡村中的饮用水水源地远离城市的政府机构,县级的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力有限,对水源地监管不到位;如在湖泊和水库中,垂钓捕捞等禁止在水源地进行的活动仍时有发生,屡禁不绝,导致了对水源水质的影响。另外,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需要日常工作中多方进行协调与统筹配合,问题复杂,矛盾较多,使得水源保护的难度增大。
3 农村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对策
3.1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政策支持
首先,考虑到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差异性,当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从而健全水源保护机制,更好的指导水源地的环保执法行为,并及时解决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
其次,明确责任主体。水利、卫生、环保、农业以及国土等部门要熟知自身的职责,对每一个区域,每一项工作都进行严格的划分,避免出现工作盲区。同时,各部门需针对当地水源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定并落实对应的水源地保护措施,改善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再次,当地政府需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调查评估。需注意对法律法规中不清楚或存疑的点进行统一的说明和解释,以保证相关人员对政策、标准和规范的理解一致,以便在监测、评估、整治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时,不同的技术单位和县、市级的相关部门对同一个水源保护地获得相同的评估结果。
最后,建议将饮用水源地规划纳入当地规划中,并对规划饮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3.2 规范水源地的划定和调整工作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明显不符合现行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例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由于按照经验法进行划定,未综合考虑地形、集水汇流特性等实际情况,降低了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因此需对该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而一旦饮用水源调整后,不能轻易进行更改。
3.3 推进农村污染源治理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重点是推广生态农业的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农田管理,合理耕作;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控制农田径流污染。合理施肥,优化施肥,严禁过量施肥,应根据土壤的供肥性和作物的吸肥规律做到因土、因作物适时、适量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改进施肥技术,通过施肥技术的改进,由撒施变深施。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多种多样,减小地面坡长和放缓地面坡度是目前常用的控制土壤流失、减少农用地污染的有效措施。
(2)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生活污水的处理可采用“厌氧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该技术主要为通过厌氧水解将有机物大分子分解成小分子,然后利用人工湿地中植物的过滤、吸附、吸收及生物降解作用,将污染物进行去除,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符合标准要求。经过研究,该技术的优点在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生活水的污染状况。
(3)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运行
首先进行分类收集,一方面,目前垃圾分类已成为硬性要求,而且垃圾未分类不利于资源回收。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垃圾,如剩余饭菜可以喂养家禽、堆肥产物可以就地还田、煤灰渣土可以用作铺路填坑等,具有相对较大的处理空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通过村集中清运和转运、乡统一管理的模式运行,收集的生活垃圾最后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并尽量做到无害化、卫生化后,卫生状况可得到改善。禁止随意堆放或就地填埋,杜绝渗漏液污染地下水。
(4)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以上污染防治技术尽管有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作为指导,但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区资金有限,污染防治措施经费不足,污水处理系统或垃圾收运系统难以完全落实,因此县级政府需整合部门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经费的投入。
3.4 落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的建设,在一级保护区周边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界桩隔离设施,明确保护区的范围,并可进行责任区划分;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设置隔离防护网,禁止无关人员、牲畜、车辆的进入。
特别是对于地下水源地,水井周围可以设置硬化导流地面,导流水沟,导流沟外侧设置防护隔离墙,防止地表积水直接下渗进入井水。另外,如地下水源位于农业农产区,需增设农田减量施肥子系统和生态截流沟渠子系统,以防止农药或者化肥经灌渗进入地下蓄水层。
3.5 加强水源地的监管
(1)建立专项机构
环保机构是当地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最大责任者[6],要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对农业、工业和生活污水进行统一的治理排污,实行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提升相关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力度。建立专项的水源地保护机构可以从根本上改善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2)优化监测监控体系
环境监测除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水源水质现状,也是检验水源地的污染源控制措施和水源地防护设施的效果的一种手段。考虑到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不同特点以及水源地水质的差异性,对饮用水源地监测技术体系建立需注意有针对性;一般应收集不同地区常规水质数据,以便根据不同地区的农村建立合适的水源地保护与监测技术规程;同时,提高相关部门的技术水平,采用先进的设备,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检测。而且,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定期参加水源地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3)落实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范
对于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公路/道路应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可开展视频监控,同时完善跨越水体的或与饮用水源并行的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应急防护工程措施。
为防止和减少饮用水源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饮用水安全事故,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预案。
3.6 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政府应大力宣传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使农民意识到保护水源地就是保护自己的饮水安全。提高意识才是从根本出发解决水源地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水源保护地政府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标识牌,进行广告宣传,或者派发传单等。其次要鼓励公众参与,让村民都能参与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义务,有权对危害饮用水源水质的行为进行检举。只有人人都主动的保护水源地,水源地的污染状况才不会再加剧。
结语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周边的环境状况直接影响了水源地的饮水水质和饮水安全。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通过强化水源地政策的支持,推进农村污染源治理,落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多管齐下,才能真正的改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保证饮水安全,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