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职业格斗赛事的类型分化与序列演化
2021-04-09梁勤超朱瑞琪
梁勤超,李 源,朱瑞琪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的推进,中国武术以散打项目为主进行了一系列市场化与职业化改革的探索,举办了“中华武术散手擂台争霸赛”“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等。但“武术散打赛事市场化与职业化发展,大多是在专业性赛事基础之上打造散打商业赛事或职业赛事。”[1]2014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发布。之后,中国各类职业格斗赛事相继涌现,一度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是,在这类职业格斗赛事市场繁荣的同时,存在着诸多隐忧。例如,各类比赛仍鱼龙混杂,规则不统一、选手竞技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与高级别赛事接轨[2]。相对于国际职业格斗赛事,中国职业格斗赛事发展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中国职业格斗赛事的发展,不仅需要中国国内赛事举办主体的实践探索,还需要放眼国际,从理论层面对职业格斗赛事进行深入分析与探究,以此达到“知己知彼”。本文对职业格斗赛事类型分化与序列演化的研究,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1 概念界定与相关研究概述
1.1 “职业格斗赛事”的概念界定
职业格斗赛事属于职业体育赛事范畴。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职业体育指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将职业运动员的高水平体育竞赛及相关产品作为商品来经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的一种体育经济活动。”[3]同时,“职业体育作为现代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体育活动形态,是运动员为获得劳动报酬而参与的,供观众观赏的,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商业化运营的以竞赛表演为形式的体育活动形态。”[4]从以上职业体育的概念可以发现,职业体育市场、职业运动员、竞赛商品是职业体育不可或缺的三要素,其中职业运动员是职业体育赛事发展的主体。“职业运动员是指专门从事体育竞赛和表演,以从中获得劳动报酬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独立拥有自身人力资本所有权的高水平运动员”[5]。
由此,将职业格斗赛事界定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职业拳手为参赛主体,以高水平格斗赛事为商品,以此获得经济效益的专门性体育经济活动。判断一场格斗赛事是否是职业格斗赛事,其关键在于参赛主体的身份,如果参赛主体是职业拳手则为职业格斗赛事(例如:WBA、WBC、IBF 等拳击赛事),否则可视为业余格斗赛事(例如:现代奥运会拳击比赛)。
1.2 职业格斗赛事的相关研究概述
对于职业格斗赛事的相关研究,学者主要围绕以下2 个方面展开:一方面,中国学者主要针对具体的格斗赛事展开研究。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新兴格斗赛事不断涌现,成为中国学者研究格斗赛事的实践基础。中国学者围绕格斗赛事已进行了研究,例如:“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的市场困境[6],“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的积分排名挑战赛制[7],武术职业联赛(WMA)的运作机制[8],武术职业赛事在签约俱乐部、竞赛周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9],具有中国文化产业的民族品牌属性的WMA[10],“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的赛事组织与运作机制[11];以及“散打天下”赛事对传统武术赛事发展的启示[12]等。同时,中国学者在探讨中国的格斗赛事发展时,还将研究视角扩展到了国际格斗赛事。例如,赵斌研究了“K-1”格斗赛事市场化经营经验,并提出了中国散打赛事的市场化发展路径[13]。另一方面,其他国家的学者主要集中于综合格斗运动的研究。主要围绕综合格斗运动的兴起、演化和发展,以及综合格斗赛事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Clyde 从终极格斗和武术革命的角度分析了早期综合格斗运动的发展[14];Bottenburg 等从去体育化的角度对早期综合格斗赛事(即无限制格斗赛事)的起源和动态演化进行了论述,认为“20 世纪90 年代无限制格斗赛事的兴起代表了一种相反的趋势,即去体育化的进程”[15]。对于综合格斗运动相关的问题,Dale 从终极格斗和具身认知视角,以身体为中介探讨了综合格斗运动中的暴力与性别问题[16]。而对于综合格斗赛事运营问题,其他国家的学者则主要围绕赛事PPV(按次付费收视)展开研究。例如,Tainsky 等通过消费者理论模型对UFC 赛事中按次付费收视的决定因素进行分析,认为“拳迷对特定体重级别的主赛决赛及周末或假日举行的赛事有着强烈的偏好”[17]。
对于职业格斗赛事相关问题的研究,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研究视角。中国学者多着眼于具体的格斗赛事,但中国的格斗赛事发展时间短,赛事名称变更频繁,无论是“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还是“中国武术职业联赛”,抑或是“中国武术百强争霸赛”,均已停赛,此类研究也逐渐少见。而其他国家的学者更多的是对综合格斗这一新兴运动和赛事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各国学者虽然对格斗赛事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但尚未对职业格斗赛事进行总体性的研究。对职业格斗赛事的总体把握,还需从职业格斗赛事的类型分化与序列演化的角度进行分析。
2 职业格斗赛事的类型分化
职业体育的形成和发展是竞技体育高度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的结果。“职业体育在本质上要求以高度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更细的体育活动形态来实现职业体育的价值”[18]。作为专门性的体育经济活动的职业格斗赛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商品经济中,“品类在不断地分化”[19],职业格斗赛事也不例外。在业余格斗赛事中,各个格斗类项目赛事按照项目自身规律,在遵循项目竞赛规则的同时有条不紊地开展,拳击、跆拳道、柔道等格斗项目早已成为奥运会竞赛项目。但是,在世界职业格斗赛事中,除职业拳击赛事外,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新兴职业格斗赛事呈现出“去格斗项目化”的趋势。
如图1 所示,在目前国际职业格斗赛事生态模型中,职业格斗竞技运动在数学集合关系上体现为:站立格斗运动项目包括拳击运动;综合格斗运动项目包括站立格斗运动项目。拳击运动为站立格斗运动的子集,站立格斗运动为综合格斗运动的子集。根据职业格斗竞技运动的类型,可将职业格斗赛事划分为以下3 大类型,即基于综合格斗运动的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基于站立格斗运动的职业站立格斗赛事,以及基于拳击运动的职业拳击赛事。在3 大类型职业格斗赛事中,在格斗竞技技术层面,综合格斗运动、站立格斗运动与拳击运动依次存在运动技术兼容。
1)职业拳击赛事。职业拳击赛事是以职业拳击运动员为参赛主体的拳击比赛。目前,职业拳击赛事以4大职业拳击组织举办为主,即世界拳击协会(WBA)、世界拳击理事会(WBC)、国际拳击联合会(IBF)与世界拳击组织(WBO)。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自身均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各自在世界范围内对职业拳击赛事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与监督,并各自组织举办世界性的职业拳击赛事。
2)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站立格斗赛事以职业站立格斗运动员为参赛主体,在站立格斗赛事平台,踢拳、泰拳、散打、拳击、空手道、跆拳道等项目选手均可参加。虽然职业拳击赛事也是站立式格斗赛事,但与职业拳击赛事不同的是,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已超越了单一运动项目的边界,在竞赛中运动技术不仅限于拳法对抗,还呈现出运动技术多元化特征,在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平台,只要遵循统一的赛事规则,不同站立格斗项目选手均可同台竞技。
3)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综合格斗赛事规则更为开放,在比赛中,综合格斗选手既能站立攻击,也可地面缠斗,比赛允许选手使用拳击、散打、泰拳、巴西柔术、摔跤、空手道等多种格斗项目的运动技术。站立格斗技术与地面格斗技术综合运用是综合格斗赛事最为鲜明的特征。综合格斗赛事开放的赛事规则,兼容并包的赛事举措,对于格斗竞技运动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格斗赛事经类型分化,形成了职业拳击、职业站立格斗及职业综合格斗3 大类型赛事并行发展的态势。从职业格斗赛事的类型分化能够发现,在职业拳击赛事之后,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和综合格斗赛事的形成,并非源于格斗类运动项目的职业化,而是源于同质性的格斗类运动项目的聚类融合。格斗类运动项目虽然在运动技术与竞赛规则方面存在差异,但格斗竞技的同质性,加之格斗竞技的全球化发展,使不同格斗类运动项目聚类融合成为可能。在实践中,通过第三方统一的赛事规则,对不同格斗类运动项目进行同质归类,构建了一个项目兼容的格斗赛事平台,使不同格斗类运动项目选手同台竞技成为可能。同质性的格斗类运动项目经由聚类融合与赛事实践,最终产生了两大类型赛事,即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和综合格斗赛事。
3 职业格斗赛事的序列演化
3.1 职业拳击赛事:组织分化与序列演化
拳击是一项古老的体育运动,最早源于古埃及,后经地中海克里特岛传入古希腊,成为古希腊奥运会常设竞赛项目。但是,“在非连续性开展的前提下,古希腊的拳击运动不能视为现代拳击的‘前身’”[20]。现代拳击运动源于18 世纪的英国,是英国近代首个职业化体育项目。拳击赛事在经历了早期裸拳、无规则的野蛮与混乱之后,随着《J- 布劳顿拳击规则》《伦敦拳击锦标赛规则》《钱伯斯拳击规则》等一系列赛事规则的制定,拳击赛事规则不断趋于完善。现代拳击运动有职业化与业余化的区分,并形成了业余拳击赛事体系和职业拳击赛事体系。一是形成了由奥运会主导的业余拳击赛事。在业余拳击比赛中,根据体重不同设立了11 个级别。二是演化出了以4 大职业拳击组织为主导的职业拳击赛事。在职业拳击赛事中,设置了重量级、中量级、轻量级等17 个级别,赛事级别设置较业余拳击赛事更为细化。
当前,在职业拳击领域,职业拳击组织林立,但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职业拳击组织是国际公认的4大拳击组织,即 WBA、WBC、IBF 和 WBO。这 4 大职业拳击组织不仅招揽了世界顶尖职业拳手,主导着世界职业拳击赛事的发展方向,同时还引领着世界职业拳击运动的发展潮流。但是,从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职业拳击赛事呈现出组织分化和序列演化的特征(如图2 所示)。
图2 4 大职业拳击组织的分化
对当今4 大职业拳击组织溯源发现,成立于1921年的美国国家拳击协会(简称“NBA”)是其源头。当时,NBA 负责美国职业拳击运动的开展,以及职业拳击赛事的组织,随着职业拳击运动的国际化发展,NBA越来越难以统领国际性职业拳击运动的发展。1962 年,在前美国国家拳击协会基础上,NBA 更名为世界拳击协会(简称“WBA”)。由于WBA 在成立时所设置的成员投票权不合理,导致了组织内部的分裂。在WBA 成立1 年之后的1963 年,由WBA 分化出的世界拳击理事会(简称“WBC”)在墨西哥成立,成为第二大世界性职业拳击组织。WBA 与WBC 共同主导了当时国际职业拳击运动的发展,但职业拳击组织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分化。时隔20 年之后的1983 年,时任WBA 副主席的罗伯特·李提议将1976 年成立的美国拳击协会(USBA)从WBA 分离出来,并更名为“国际拳击联合会”(简称“IBF”)。1988 年,从 WBC 又分化出了世界拳击组织(简称“WBO”)。至此,形成了 WBA、WBC、IBF与WBO 的4 大拳击组织。
4 大职业拳击赛事组织分化是职业拳击赛事组织内部权力分化的结果。职业拳击组织从最初的前美国国家拳击协会(NBA)分化出4 大职业拳击赛事组织(WBA、WBC、IBF 与 WBO),经历了 1 次组织更名,3次组织分化。在一定程度上,“体育竞赛组织的演化机制取决于组织目标与组织结构的变化及二者的相互作用”[21]。职业拳击组织的分化也同样取决于其组织目标与组织结构的变化,及其两者的内在关联。WBA、WBC、IBF 与WBO 虽然相对独立,但都遵循着共同的职业拳击赛事规则,有着相似的赛事组织和共同的组织目标。举办职业拳击赛事,推动职业拳击运动的发展,是4大职业拳击组织的共同目标。在WBA、WBC、IBF 与WBO 的主导下,世界职业拳击赛事呈现出4 大拳击组织的拳击赛事级别(17 个级别)序列演化的特征。
3.2 职业站立格斗赛事:“K-1”格斗赛事的兴衰与时代更替
3.2.1 综合创新:“K-1”格斗赛事开启站立格斗赛事新局面
在20 世纪90 年代之前,除4 大拳击组织主导的职业拳击赛事以外,并没有连续性的国际职业格斗赛事。直到1993 年日本“K-1”格斗赛事的创办,打破了国际职业格斗赛事发展格局。
“K-1”格斗赛事的创办是日本传统文化、体育市场、创始人等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日本国民的“尚武精神”及日本成熟的体育市场体系,为“K-1”格斗赛事的产生奠定了文化、社会和经济基础。加之“K-1”格斗赛事创始人——石井和义具有创新精神,敢于突破空手道的传统观念,才使“K-1”格斗赛事得以创办。“K-1”格斗赛事创办以来,曾一度主导了世界站立格斗赛事的发展方向,世界站立格斗赛事也由此进入了“K-1 时代”。如果说格斗运动的全球化为世界不同格斗类运动项目选手同台竞技提供了可能的话,那么,“K-1”格斗赛事的创办则将之变成了现实。“K-1”格斗赛事的创办,开创了世界站立格斗赛事的新篇章,打破了不同格斗运动项目之间的壁垒,开创了世界站立格斗赛事的新品类,实现了站立格斗由单一运动项目向综合多项运动项目的转变,使不同的格斗运动技术得以同台竞技”[22]。不同格斗运动技术要同台竞技,就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竞赛规则[23]。采用任何一个运动项目的规则,对于其他运动项目都有失公平,唯有在第三方制定的统一规则下,才相对公平,也正是在“K-1”格斗赛事规则下,不同格斗运动项目和不同流派的职业格斗选手才得以同台竞技。
3.2.2 兴衰交替:“K-1”格斗赛事引领站立格斗赛事发展
“K-1”格斗赛事创办伊始,以站立格斗的形式,面向世界招募高水平的格斗选手,打造高水平的格斗赛事,使之成为当时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的引领者。总的来看,“K-1”格斗赛事自1993 年创办以来,先后经历了创办与探索发展阶段、由兴盛而衰落阶段与重建阶段。在赛事组织演化方面,“K-1”格斗赛事先后经过了3 个阶段,即“K-1”格斗赛事创办与探索发展的事务局阶段(1993—2003 年),“K-1”格斗赛事由盛转衰的格斗娱乐集团(FEG)阶段(2003—2012 年),“K-1”格斗赛事重建的全球控股阶段(2012 年至今)(见图3)。
随着“K-1”格斗赛事的兴衰,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经过了时代的更替。由创始人石井和义主导的“K-1”事务局阶段(1993—2003 年)是“K-1”格斗赛事创办、探索发展和走向兴盛的阶段,在最初10 年中,“K-1”格斗赛事由最初的“K-1”无差别级世界大奖赛发展为2 个量级和2 个层次的格斗赛事,即日本国内格斗赛事“K-1”(Japan GP)和中量级格斗赛事“K-1”(World MAX)。2003 年,“K-1”格斗赛事逃税丑闻被曝光,创始人石井和义也因此放弃了“K-1”格斗赛事的运营权。“K-1”格斗赛事迎来了格斗娱乐集团(FEG)阶段。在“FEG”运营下,“K-1”格斗赛事进一步扩张,相继增加了 2 档赛事,即“K-1”Premium Dynamite 与“K-1”ROMANEX,意在与日本人气最旺的年度跨年歌唱晚会——“红白歌会”,以及当时发展势头正盛的日本综合格斗赛事——“Pride”展开竞争,但是,正是格斗娱乐节目与综合格斗2 档赛事的增加,使“K-1”偏离了其主营范围——站立格斗赛事,同时也使“K-1”走上了一条多元化与品牌延伸的道路。对于开创站立格斗类型赛事的“K-1”,在取悦观众、追求大而全、与不同领域对手竞争的过程中,不仅偏离了对站立格斗赛事的类型聚集,也失去了将站立格斗赛事进一步做精、做强从而主导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发展的机会。由于日本综合格斗赛事——“Pride”的涉黑丑闻,致使日本整个格斗赛事行业衰落,导致了“K-1”格斗赛事的财务危机,最终“K-1”格斗赛事于 2011 年停摆,“K-1”格斗赛事的停摆意味着站立职业格斗赛事“K-1”时代的结束。
3.2.3 多元竞争:后“K-1”时代站立格斗赛事的发展
日本的上市公司“EMCOM”收购“K-1”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了“K-1”全球控股公司,并于2012 年重启“K-1”World GP 赛事和“K-1”World Max 赛事。随着日本“K-1”格斗赛事的重启,职业站立格斗赛事也随之进入了后“K-1”时代。
图3 “K-1”格斗赛事的演化过程
在日本职业格斗赛事的后“K-1”时代,“K-1”主导的站立格斗赛事发展格局被打破,这使新兴站立格斗赛事有了发展的空间。“K-1”格斗赛事虽然得以重启,但重启后的“K-1”格斗赛事却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原“K-1”格斗赛事合作组织——“荷兰金色荣耀”拳馆在竞购“K-1”品牌失败之后,于2012 年创建了新的职业站立格斗赛事——荣耀(Glory),成为“K-1”格斗赛事的竞争对手。新的格斗赛事“Glory”收购了荷兰的“It’s Showtime 赛事团体”,将其80%的高水平重量级站立格斗选手纳入旗下。在选手资源方面,新的职业站立格斗赛事(Glory)比重启的“K-1”格斗赛事更有优势。在“K-1”时代,“K-1”格斗赛事曾过度依赖于荷兰选手,在“K-1”World GP(1993—2012 年)中,一共产生了19 个“年度冠军”(2011 年赛事停摆,未产生冠军),其中荷兰选手获得了15 个冠军头衔。在后“K-1”时代,重启的“K-1”格斗赛事与新的职业站立格斗赛事(Glory),以及其他新兴的站立格斗赛事展开激烈竞争。由此可见,在国际职业站立格斗赛事领域,出现了一个多元竞争与发展的阶段。
3.3 职业综合格斗赛事:UFC 的主导与全球扩张
3.3.1 初创:由一个创意开启的无限制格斗赛事
现代综合格斗原本并非一项体育运动,现代综合格斗运动的形成与发展源于一个赛事。1993 年,在美国SEG 公司通过一种比赛寻找“世界上最强的武术”的创意推动下,催生了美国职业格斗赛事——UFC,即格斗冠军赛(见图4)。
图4 UFC 的演化过程
初创时期的UFC,其格斗竞技形式也并非现代的综合格斗,而是借鉴了巴西无限制格斗。早期UFC 宣称“没有规则”“没有比分”“没有时间限制”。在实际比赛中,除禁止插眼和咬人外,没有其他任何规则,只有“KO”或降服时才终止比赛,这与古希腊奥运会的格斗项目——潘克拉辛极为相似。近乎没有规则的格斗竞技,受到了美国当地人的极大关注。较之“K-1“赛事,UFC 不仅“打破了地域、时间、规则上的诸多限制,给予各种格斗流派进行切磋的机会”[24],而且UFC 的运动技术更加开放,除了站立格斗技术,同时也允许使用地面格斗技术,这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3.3.2 转型:UFC 从无限制赛事到综合格斗赛事
早期的UFC 近乎无规则,比赛场面过于暴力和血腥,遭受美国社会、政界人士和媒体的非议。其中,美国人麦凯恩直斥UFC。在其倡导下,美国曾一度有36个州立法取缔UFC。鉴于此,UFC 开始对赛事进行改革与重塑。在改革与转型的过程中,UFC 转变了最初的无限制赛事理念,树起了综合格斗的“旗帜”,从无限制赛事向综合格斗赛事转型,并主要通过赛事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来实现。随着格斗赛事规则的完善,UFC完成了从“去体育化”到“体育化”的转变,为自身在美国争取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20 世纪90 年代末的UFC 出现了严重的赛事危机。除被美国大多数州禁止之外,PPV 运营商也停止了与UFC 举办方的合作,UFC 甚至举办了几期没有“PPV”的赛事。2000 年,UFC 曾一度濒临倒闭。为改变这一困局,“SEG”决定引入新资本。同年,Fertitta 兄弟以200 万美元收购了UFC 赛事组织,组建了“Zuffa”LLC 公司,UFC 赛事由此进入了“Zuffa”时期。在 2001年,美国内华达州运动委员会正式批准通过了UFC 官方赛事规则。至此,UFC 完成了由无限制格斗赛事向综合格斗赛事的转型。UFC 从创办伊始的近乎无规则、无限制的格斗赛事,到转型为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历时近8 年时间。
UFC 通过一边发展一边改革的方式,转型为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平台,并制定了相应的赛事规则。这些赛事规则的制订意味着现代综合格斗运动的形成与成熟,为现代综合格斗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3.3 兴盛:UFC 的快速发展与全球扩张
UFC 在完成从无限制格斗赛事到综合格斗赛事的转型之后,重新获得了美国社会的认可和媒体的关注。相对于“SEG”时期,“Zuffa”时期的 UFC 更具有抗风险性,Fertitta 兄弟以雄厚的资本为“UFC”在美国各州的合法化铺平了道路。
“Zuffa”时期,UFC 的“PPV”销量不断攀升,财务状况趋于好转。随着UFC 赛事组织的财务状况的好转,“Zuffa”将推动UFC 向美国主流体育赛事发展作为最终目标。跻身美国主流职业体育赛事,扩大UFC 的影响,仅依靠现场观众和“PPV”还远远不够,使用免费电视和互联网推广势在必行。为此,在UFC 的核心赛事基础上,“Zuffa”推出了“TUF”——“真人秀”电视节目,旨在通过“真人秀”电视节目选拔选手,扩大UFC的影响力。同时,UFC 也加强了“格斗明星”的培养,培养出的“格斗明星”诸如“蜘蛛人”——安德森·席尔瓦、“GSP”——乔治·圣皮耶、“大力鼠”——狄米崔斯·约翰逊等。“明星是UFC 转播按次付费收视的决定因素,无论格斗选手的级别如何,观众对冠军选手都存在偏好,特别是联盟排名靠前的选手和冠军选手”[25]。在“格斗明星”的影响下,UFC 的转播收视率与日俱增,UFC“PPV”付费收视的观众数量快速增加,其中:2006 年12 月UFC 第66 期赛事便创下了单期赛事超过100 万人付费收视的盛况。
在“Zuffa”时期,UFC 还通过一系列赛事并购,不断完善赛事体系,以主导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发展。在2007 年,美国“Zuffa”全面收购了日本因涉黑丑闻曝光而倒闭的综合格斗赛事“PRIDE”,将其与UFC 合并,并将“PRIDE”的格斗选手纳入UFC 的旗下。早期的UFC 只注重举办大体重级别赛事,赛事体系并不完善。为进一步完善赛事体系,弥补中小体重级别赛事的不足,在 2006 年 12 月,UFC 与 WEC 合并。在合并之初,两者并行举办,经过近5 年的并行举办后,2011年UFC 与WEC 全面合并,形成一个由轻、中、重体重级别构成的综合格斗赛事。同年,又将北美综合格斗“劲旅”——“Strikeforce”收于旗下。有研究表明,企业通过并购与自身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相匹配的竞争对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主导市场[26]。通过几次并购,UFC 既笼络了优秀的选手,又完善了赛事体系,更重要的是奠定了自身作为世界综合格斗赛事“霸主”的地位。自 2001 年“Zuffa”入主 UFC 后,经过 15 年的发展,UFC 的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在2016 年,“WME-IMG”出资40 亿美元收购UFC,这是世界体育史上最大的收购案。
在UFC 走向中兴的同时,也推动了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及综合格斗运动的全球化发展。在UFC 的带动下,各国的各种职业综合格斗赛事不断涌现。在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芬兰、挪威、荷兰、丹麦等国家都已举办了职业综合格斗赛事。中国、韩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家也都开始举办职业综合格斗赛事。在UFC 的主导与推动下,综合格斗运动逐渐成为一项在全球范围流行的新兴体育运动。
3.4 职业格斗赛事组织演化特征与规律
在格斗类运动项目的3 大类型赛事序列演化过程中,其赛事组织演化呈现出2 个特征,其中的职业拳击赛事组织呈现出赛事组织分化的特征,而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则体现为赛事组织更替的演化特征。3 大类型赛事组织之所以会出现不同的演化特征,与3 大类型赛事组织的性质相关。
一方面,职业拳击赛事组织的分化受4 大职业拳击组织的非营利性影响。WBA、WBC、IBF 与 WBO 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同属于国际性的、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之间虽有竞争,但每一个组织都不绝对拥有职业拳手这一赛事核心要素。职业拳手也不与职业拳击组织签订赛事合同,而是与职业拳击经纪公司签约。经纪人在职业拳手的参赛与赛事推广中起着重要作用。在职业拳击运动中,诸如拳手的训练与参赛、赛事推广等事务更多由职业拳手经纪人与赛事推广公司完成。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掌控着职业拳击选手的最高荣誉——各量级“拳王”头衔,即各量级“拳王金腰带”。这4 大职业拳击组织不直接参与职业拳赛的市场运营,而主要靠收取职业拳击选手“头衔”认证费与“组织”认证费维系拳击组织的发展。职业拳击组织对“拳王”头衔的掌控,加之统一的职业拳击赛事规则,以及职业拳手经纪人制度,使得职业拳击赛事组织发生分化与序列演化。
另一方面,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的更替则与其赛事组织营利性密切相关。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均为企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通过举办高水平的职业站立格斗赛事与综合格斗赛事,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与职业拳击组织不同的是,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直接与职业拳手签订参赛合同,赛事组织通过合同约束职业拳手。如果说4 大职业拳击组织的维持主要依赖于“认证费”,而较少受市场规律影响的话,那么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则直接参与赛事的市场运营。职业格斗赛事与其他市场化运作的职业体育赛事都遵循市场规律,即通过赛事的市场营销获取利润。唯有盈利,才能推动职业站立格斗赛事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的发展,而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一旦出现不可化解的财务危机,赛事资金链断裂,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组织与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组织就将面临破产。而赛事的延续将依赖于新资本的介入,新资本的介入往往会引起赛事组织的更替。当然,UFC 的组织者从“Zuffa”到“WME-IMG”的转换,并非由于赛事组织危机,而是由于赛事组织控股股东套现离场产生的结果。
4 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职业格斗赛事经历了类型分化与序列演化的发展过程。经由赛事类型分化,以及同质性的格斗类运动项目的聚类融合,职业格斗赛事呈现出职业拳击赛事、职业站立格斗赛事和职业综合格斗赛事3 大类型赛事并行发展的态势。在职业拳击赛事方面,经过组织分化,呈现出以WBA、WBC、IBF 和WBO———4 大拳击组织为主,17 个级别序列演化的赛事特征。在职业站立格斗赛事方面,“K-1”格斗赛事开启了站立格斗赛事的新局面,近30 年来,“K-1”格斗赛事曾一度引领站立格斗赛事发展方向,后因赛事组织财务危机趋于衰落,在后“K-1”时代,职业站立格斗赛事经过了一个多元竞争与发展阶段。在职业综合格斗赛事方面,以美国UFC 为主导的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经过从早期的无限制赛事向综合格斗赛事的转型,从“边缘化”走向中兴。在一定时期内,美国UFC 主导了国际职业综合格斗赛事的发展方向。在UFC 的主导下,职业综合格斗赛事进一步扩张,并呈现全球化发展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