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水保法 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04-04水土保持司规划协调处
水土保持司规划协调处
(北京 100053)
2021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10周年。10年来,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到《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印发到水土保持率的提出,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渐完善;从小流域综合治理到坡耕地综合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从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监测到动态监测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新阶段。
1 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状况持续好转
水利部依法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实现国土面积全覆盖,全面掌握了全国、重点关注区域、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根据最新监测成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71.08万km2,占国土面积(不含港澳台地区)的28.3%。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3.83万km2,总体减幅8.08%,平均每年减少近3万km2。同时,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由高强度向低强度转化的趋势,中度、强烈、极强烈和剧烈侵蚀面积均较2011年明显减少,实现了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我国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向好态势得到进一步稳固。
2 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渐完善
一是编制印发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依据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于2015年12月印发施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是我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首部获得批复的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
二是编制了水土保持专项规划。为全面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水利部组织编制了《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等专项规划方案,31个省级人民政府批复了省级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基本形成了上下协同、相互配套的规划体系。
三是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水利部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对省级地方政府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通过考核评估,推动29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办法,19个省份开展了对市县的考核评估工作,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四是圆满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到2020年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km2的近期目标任务。
五是创新性提出了水土保持率。2020年,水利部组织相关科研单位,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了水土保持率的概念内涵、确定方法及远期目标等。水土保持率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3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10年来,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江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和中西部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稳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10年间,水利部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资金554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7万km2,实施坡改梯约60万hm2(900万亩)以上,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2 509座,治理黑土区侵蚀沟6 291条,保护黄土塬面1 481 km2。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带动下,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3万km2,实施坡改梯266.7万hm2(4 000万亩)以上,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 000多条,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平均每年减少土壤侵蚀7.35亿t,增加蓄水能力300多亿m3,增产粮食10亿kg,增产果品40亿kg。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以来,项目区年均减少土壤流失3 000万t,增加蓄水能力6.5亿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20万t,解决了600多万山区人口的吃粮问题,项目区群众年增加收入40亿元,累计促进了200多万人实现脱贫致富。
4 水土保持监管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水利部先后出台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制度27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化了法律有关规定。全国31个省份修订施行了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25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办法,各地制定完善配套制度4 000余件,一套自上而下、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审批取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转为企业自主验收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优化审批程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行水土保持承诺制、区域评估等便企措施,对小微项目和开发区内项目全面实行了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优化了营商环境。2011年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督促指导38.8万个项目依法编报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8.7万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针对“人、车、相机”传统监管覆盖面不足等薄弱环节,水利部创新监管手段,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在重点区域先后开展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等。2020年建立了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的“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启动实施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2011年以来,全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监督检查20余万次,累计认定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近10万个,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