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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庭养老向居家养老的转变

2021-03-31杨红艳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35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

杨红艳

摘   要:养老模式的选择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是传统家庭养老的根基,它为传统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和家庭结构、制度以及思想文化的支持。随着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化,经济生产组织方式发生了剧变,原支撑传统家庭养老的条件在经济冲击下不断弱化,使得养老模式逐渐发生变化,由传统家庭养老向居家养老发展,而这种发展标志着养老的社会化。

关键词:传统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养老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35-0060-04

中国因受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历来由家庭承担养老的费用、日常照顾和精神慰藉的全部责任。然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老龄化不断加重,到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26 402万人,占18.70%,比2010年上升了5.44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老人为19 064万人,占13.50%。并且,伴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堪重负,养老模式必然会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养老模式可以从地区、养老资金、住宿方式、服务的提供者等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在这里主要是从养老服务的提供者角度来分析养老模式的社会化。家庭养老模式中,养老的所有服务都是由家庭内部成员来承担的。而养老模式的社会化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介入到家庭养老中,承担老人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的养老服务工作。因此,养老模式的社会化是未来养老发展的主旋律。

一、理论支持

(一)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福利国家解决福利供给危机的产物。此理论突破了传统福利由国家或市场一元化的福利提供模式,主张福利提供主体的多元化,福利既不能完全依赖国家,也不能完全依赖市场,它是全社会的产物,要求社会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其中。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学者由于受自身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对多元主体角色的诠释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就建立多元主体间独立、稳定、均衡的机构关系,不能过分强调单一主体的生产作用方面却达成观点一致。他们强调多元供给主体间相互合作、互为补充的作用。

(二)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是一门新兴的将自然科学的协同论和社会科学的治理理论融合在一起的交叉理论,用于解释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协同治理理论主张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政府组织,民间组织、企业、家庭及个人都可以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中。这些主体拥有不同的社会资源,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利益需求,各个主体之间具有竞争关系,但是由于知识和资源被不同的主体掌握,没有任何一个主体具有单独实现目标的知识和资源,所以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着谈判协商和资源的交换。因此,协同治理理论更多地强调各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与协作,以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

(三)社会嵌入理论

社会嵌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不是个体的、孤立的存在着,都是以各种方式嵌入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关系网络中,借助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来获得自身所需的各种资源,如情感、信息、服务等。此理论的代表人格兰诺维特认为,个体在行动的过程中追逐目标的实现和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是不可能孤立起来的,都是基于当时社会背景之下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行动和决策。他反对社会化不足和过度社会化两种极端的概念。如果社会化不足,个体就不能依靠外力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资源;如果过度社会化,个体就会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中迷失自我,所以应该在这两种极端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个体和社会环境之间是存在良性互动的,个体不会脱离社会环境单独采取行动,也不会变成社会选择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主观能动性的支配下,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追求目标的实现。

二、传统家庭养老的运行条件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延续上千年的时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养老在中国的养老模式中都占据主流地位,是中国养老保障的基石。一直到现在,很多人在思想上仍然固守此模式,可见其影响之深。但任何一种养老模式的运行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传统的家庭养老也是如此。

(一)经济和家庭结构条件支持

中国自进入农业社会以来,家庭养老便成为了主要的养老方式。“中国古代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养老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时这种生产方式又使家庭养老成为可能。”中国在过去一直是一个以家庭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农业国。人們固定在土地上,依靠土地的耕种劳作生存发展,围绕着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个社会的人口流动不大,从而可为家庭养老提供稳定的照顾人手。而且由于经济落后,国家没有太多的财力投入到养老中,再加上人们的商品交换意识薄弱,以至于赡养老年人只能在家庭内进行。在资源短缺和科技落后的现实下,脆弱的小农经济只能靠天吃饭,依靠劳动力和经验的积累来进行生产,而老年人在生产和生活方面所拥有的丰富经验对后代来说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因此,在家庭生产和分配等经济活动中老年人拥有权威,具有绝对的话语权。赡养老人对子女来说不但可以传承农耕生产经验,还可以取得父辈长期积累的社会关系支持,所以孩子成人后仍与父母共同居住。此外,为了抵御生存风险,必须通过增加劳动力来提高土地上的经济产出,而多生孩子成为了一个有效的手段。

(二)制度支持

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的需要,将家庭的孝与对君主的忠结合起来,家国同构,把社会政治制度确立在血缘宗法制度上,建立了家国一体的社会体制与社会结构。统治者把防止“犯上作乱”的责任转移到族长、家长、父亲、丈夫身上,政治统治的功能通过普遍存在的家庭关系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统治者宣扬孝道规范,子代对亲代的孝敬使得大臣对君主的忠诚显得顺理成章。为了保障家庭养老的顺利实施,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孝道规范从伦理道德的层面深入到法律制度方面。国家严格保障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制度,很多朝代的法律规定,如果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分割家产另立门户或不供养老人的,按十恶、不孝罪论处。家长掌握着家庭中财产的支配权与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具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如果有后辈忤逆,就得面对法律赋予家长的正当惩戒权与送惩权。君主专制制度与宗族家长制度为家庭养老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gzslib202204011743

(三)思想文化支持

家庭养老得以顺利实施的文化基础是中国传统的儒家孝道文化。孝最早产生于西周,最初指尊祖敬宗、报本返初。后来孔子将其从宗教意义转化为“善事父母”的纯伦理意义,从宗族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到《孝经》,孝的道德观念被全面政治化。汉代统治者推行“以孝治天下”,从实践上将孝纳入封建道德体系,成为了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时代,孝即维护家族制度的稳定、協调父子关系,又被统治者以“移孝作忠”的机制引以其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善事父母是孝道的基本内容,即养亲敬亲;居常规以礼,待疾以忧;行之以顺,谏之以理。孝道的重点是侍奉和奉养父母。孝道是我国传统社会的核心道德观,成为了家庭养老的思想基础,同时推动了此养老模式运行的社会舆论监督体系的建立。

三、计划经济年代家庭养老运行条件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国家。在农村,土地私有制被废除,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决定了农村的家庭经济来源完全由公社或生产队掌握,集体统一发放一个家庭所需要的物质和资金,物质分配以家庭为单位,并且只有家庭中的家长才有资格领取。所以,农村中的老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经济支配权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再加上严格的户籍制度禁止农村人口流动,家庭养老模式仍然占据主体地位。在城市,经济发展的所有领域被政府接管,私有企业通过改造逐步转变为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资源分配和生产直接由中央机关进行管理。高等教育毕业生与复员军人由国家统一分配与安置工作,在工作安排时,一般情况下都是回原地单位。在计划经济年代,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城市人口的流动性不大。家庭成员的经济来源完全依靠工作单位,单位为职工提供了范围较广的福利项目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尽管如此,老年人的日常照料与精神慰藉仍然主要由家庭成员来承担。由于建国之初我国鼓励人口的生产,人们生育意愿非常强烈,家庭子女数目较多,为老年人的日常照顾由家庭来完成提供了条件。这个时期,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养老——特别是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虽然仍依托家庭养老的形式进行,但国家已广泛参与到养老中,在经济方面为养老兜底,分担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原先由家庭承担的部分责任。

四、市场经济年代家庭养老运行条件的改变

改革开放以后,顺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脚步不断加快。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维持家庭养老所需的条件发生了改变,使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不断出现问题,养老模式开始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变化。

(一)家庭结构核心化和小型化

现阶段,我国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家庭结构逐渐向小型化和核心化方向发展,这是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所决定的。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拉开了轰轰烈烈改革开放的序幕,逐渐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体制的转变导致了生产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巨大改变。政府逐渐将资源配置交与市场,劳动力就业市场化,而私有制企业逐步增加,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劳动者即使不依靠父辈的关系和经验,仅仅凭借自身的勤劳和技能就可以赚取满足自己及家人生活的费用。年轻的劳动者在经济上越来越独立。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原有的生产方式,必然导致我们生活行为和思想的相应变化。这使得年轻人和老一辈的生活习惯和思想都出现了差距,并且越来越大。他们不甘心继续受到老一辈的管制和束缚,更加注重对私人空间的追求,所以多子女的家庭在子女成年后大都进行了分家,即使独生子女的家庭大多也是结婚后就搬出父母家独住。此外,教育的发展也为这种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和小型化提供了条件。在过去,生产所需要的技能和知识绝大多数来自于家庭的长辈长期生产的经验积累,这些经验的积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他们需要依靠这些经验和技能来延续后面的生活。可是,随着教育从家庭功能中逐渐分离出来,年轻人谋生的技能不再需要从长辈中获取,这使得老年人在家庭的核心地位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渐弱化,维持大家庭所需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消失。总之,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传统家庭中老年人的核心地位和凝聚家庭的力量不断弱化,导致家庭结构向核心化和小型化发展。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得家庭成员减少,传统家庭养老对老年人的长期日常照顾所需的人力支持无法从家庭内部得到满足,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续。

(二)传统孝道文化的弱化

我国孝文化传统非常深厚,在过去一直是民众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支配着中国古代的社会秩序。孝道观念使敬老养老成为人们的核心家庭规范,并在社会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传统的孝道主要指甘于侍奉和奉养父母。孔子认为“孝”即“无违”,要子女无条件地服从家长的支配,并且不惜任何代价来照料和侍奉双亲。这种思想文化是顺应当时以土地为核心进行生产的经济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生产已进入机器和信息时代,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孝文化实施的条件已改变。顺应时代的需求,我国的孝文化也出现了变化。传统的孝文化中,对家庭双亲的照顾一定要由家庭成员来实施。但是现在子女对父母的日常照顾不可能亲力亲为了。在传统家庭中女性一般主要的责任是照料家庭,男性主要的责任是挣钱养家,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为传统孝道的实施提供了人力条件。但现在,女性也走出家庭和男性一起承担起养家的责任,这就使得女性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完全地对老人的日常进行照顾。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劳动力流动性增强,不可能再像原来一样祖祖辈辈固守在同一块土地上,仅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取得所需要的费用,大多年轻人选择走出家门,背井离乡,进入其他城市的工厂和企业。所以,对老年人的日常照顾由家庭内部成员来完成变得越来越困难。慢慢地人们接受了这种由于生计而无法对老年人的日常照顾的行为,认为只要在父母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愿意赡养父母,在父母生病的时候出钱医治并看望,或父母无法自行照顾的情况下能够出钱由其他人或机构来履行这部分职责,那么这个人就是孝的。也就是说,现在孝中的“侍奉”可以由家庭成员以外的人或机构来完成。gzslib202204011743

(三)養老社会化的制度支持

经济发展和社会思想文化的变化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家庭养老的部分功能慢慢被分离出来,由政府或市场来履行。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赡养的方式却没有强制规定,可以亲自照顾,也可以出资委托他人或机构照顾。并且由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30年后,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421的家庭非常普遍,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运行,养老问题不再仅仅是家庭问题,而变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政府极力提倡养老模式多样化,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到养老中来,特别是随着国力的增强、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养老的社会化提供了资金、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五、结论

家庭养老能够传承数千年,不仅仅是因为孝道文化的影响,封建制度下小农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才是其根本原因。如今我国已完成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生产组织方式的剧烈改变,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也发生了改变,养老模式在时代的变迁下必然要顺应时代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变革。在传统家庭养老条件瓦解后,我国的养老事业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正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和时代的需求。虽然现在人们对孝的理解和传统有着很大的不同,接受赡养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但孝文化中赡养父母、给予父母精神慰藉的内容却不会发生变化,并且会一直传承下去。思想是社会意识,它因社会存在而产生。但它一旦产生以后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两千多年的家庭养老模式使人们对家庭产生了极强的依赖,这种对家庭的依赖思想在短期内是不可能根除的,再加上我国现今的国力也不可能支撑养老的完全社会化,这使得我国的养老在当前是朝着在家庭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化,即家庭和社会的混合养老方式——居家养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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