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宗室子弟的“起家”与“再起家”
2021-03-27李永红
蒋 波, 李永红
(湘潭大学 历史系,湖南 湘潭 411105)
宗室子弟,简称宗室,又称皇族,通常指君主或皇帝的父系血缘亲属。近年来,学界关于汉代宗室的研究成果较多(1)如岳庆平:《东汉在政治上对宗室的限制与利用》,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马彪:《两汉之际刘氏宗室的“中衰”与“中兴”》,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彭海涛:《汉代宗室犯罪的调查与审理》,载《兰台世界》2011年第28期;彭海涛:《汉代政府对宗室的褒赏与惩罚》,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龚阔英:《论西汉宗室对儒学的接受与践行》,载《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等。另外还有硕博论文,如王尔春:《汉代宗室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魏玮:《两汉宗室教育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但在这些研究中,具体分析宗室子弟“起家”为官的不多,仅有王尔春的博士论文《汉代宗室问题研究》对他们的仕进途径略有提及[1]119,对汉代宗室起家官职类型及特点、免官后再起家等问题未做详谈。笔者不揣浅陋,试对此问题做进一步讨论。
一、汉代宗室子弟的起家途径
“起家”指某人初次入仕被授予官职,如《汉书·窦田灌韩传》载:“当是时,丞相入奏事,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2]2380从西汉到东汉,宗室规模不断扩大,宗室子弟也面临起家为官的问题,前四史就记载了诸多宗室仕宦的情况。据王尔春统计,两汉有明确仕宦经历的宗室子弟大约85人,其中西汉31人,东汉54人[1]108-118。但本文主要探讨汉代宗室子弟的起家问题,所以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为主要依据,考得两汉宗室子弟能明确起家途径者33人。这和王尔春统计的35人稍有不同。缺少的两人当中,一个是西汉的刘泽,另一个是东汉的刘茂。关于刘泽的起家情况,《汉书·荆燕吴传》仅记载“高祖三年,泽为郎中”[2]1900,并没交代刘泽是否初次为官以及因何为郎中。此时正值楚汉争霸之际,王尔春或许以此推测刘泽是因军功拜郎,但具体情况史料并未详载,我们暂作为不详看待。至于刘茂,早在哀帝时就已举孝廉起家,后因王莽篡汉,弃官避世,光武即位再起家为郡门下掾,笔者认为这不符合初次起家的涵义,亦未予统计。另外,关于东汉宗室刘昆的起家途径,《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建武五年,(刘昆)举孝廉,不行,遂逃,教授于江陵。光武闻之,即除为江陵令。”[3]2550我们认为刘昆初举孝廉不行,就是还没入仕,后来光武帝听闻他的才能,直接将其除为江陵令,诏除当是他的起家途径。根据以上情况,特用表格统计汉代宗室的起家途径(详见表1)。
表1 汉代宗室起家情况统计表
由表1可知,汉代宗室起家途径非常广泛。其中察举15人、任子2人、召拜3人、军功4人、诏除4人、辟召3人、举荐1人、上书1人。整体来看,汉代宗室起家的途径与普通士子起家类似,以察举为主。当然,宗室子弟终究与普通士子有别,他们入仕有一定特殊性。以任子、诏除、辟召等为例,略作说明。任子方式且有姓名可考者两人,皆是宗正刘德之子。汉代规定,二千石以上,凡视事满三年,可任子一人为官。但刘德不一样,《汉书·楚元王传》记载:“(刘德)子安民为郎中右曹,宗家以德得官宿卫者二十余人。”“(刘向)年十二,以父德任为辇郎。”[2]1927-1928也就是说,不仅刘向、刘安民以父任为郎,还有宗族20余人皆以刘德任为郎,远远超过任子令所规定的1人。刘德不仅是史籍所载任子最多的官员,其子刘安民还加官右曹,可谓荣宠至极。郎官作为皇帝的近卫官,仅宗室刘德这一支就有20余人,其他支系宗室成员得以宿卫为郎者也当不少,这充分体现了皇帝对宗室子弟入仕的特殊照顾。再看诏除的几人,比如光武帝刘秀的侄子刘章,“(帝)以其少贵,欲令亲吏事,故使试守平阴令”[3]553,其他诏除者也是如此,不拟繁述。不论才德和功劳如何,只因皇族身份,便可在年少时诏令试守大县,这是其他人无法比拟的。另外,东汉的刘宽、刘叔辽、刘表等人以辟召起家,这与当时的风习有关。《文献通考》载:“盖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故时人犹以辟召为荣云。”[4]可见逮至东汉,应辟州郡公府是才名之士的首选,各地宗室子弟有的不乏才气,但也有的凭借宗室身份获得名气,因而容易成为州郡公府争相辟召的对象。如刘宽、刘叔辽父兄皆有为公者,刘宽、刘表都是明经高德之士,甚至刘表还名列“八顾”。
与其他人员起家途径相比,两汉宗室子弟唯独没有以纳赀起家者,也可视作汉代宗室子弟起家的一大特征,正如王尔春所说:“两汉统治者虽然对宗室尤其诸王有着明显的戒惧心理,但在宗室仕进上有意识地抛弃纳赀一途,显然在伦理上汉代皇帝并没有将宗室抛弃,而是以这种方式昭示着‘宗室’与皇帝的休戚相关。”[1]119当然,原因不止于此。纳赀,“即用资财和金钱而得官”[5]222,尽管这种起家途径在汉代非常普遍,但纳赀者并非依据德行、学识与能力得官,往往不被上级重视,升迁困难,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载:“(张释之)以訾为骑郎,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无所知名。释之曰:‘久宦减仲之产,不遂。’欲自免归。”[6]《汉书·循吏传》载:“冯翊以(黄)霸入财为官,不署右职,使领郡钱谷计。”[2]3628通常,郎官“往往能逐步升迁朝廷的重要官员,或者外调为地方令守”[7],张释之却因“纳赀为郎”十年不得调任,以至要自免归。更有甚者,入财为官的黄霸直接被上级“不署右职”,在任职上刻意被贬低。显然,这种任职类型所导致的歧视、升迁的困难都与宗室身份格格不入。作为宗室子弟,当然不愿选择这一不受重视、升迁困难的起家方式。因此,宗室子弟起家少见纳赀一途。
如前所言,除了纳赀,宗室子弟起家包括察举、任子、召拜、军功、诏除、辟召、举荐、上书等形式,那么途径为何如此多元呢?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两汉只在特殊特地区对宗室入仕有一些特殊规定,如“宗室不宜典三河”[2]1972,其他并无更多限制。所以他们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起家,一旦朝廷中宗室任职者较少,皇帝甚至还会下诏选拔宗室茂才入居高位,如《汉书·昭帝纪》载:“以宗室毋在位者,举茂才刘辟强、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强守长乐卫尉。”[2]220另一方面,汉朝统治者吸取秦末大乱、没有宗室拱卫京城的教训,在分封刘姓宗室王侯的同时,鼓励其他宗室子弟积极入朝为官,以强化皇权。
二、汉代宗室起家官职类型
两汉时期,宗室子弟起家途径与其他人员类似,前文已述,不再赘言。但所拜官职却有所不同。据统计,汉代宗室有明确起家官职记载者39人,既有禄秩仅为一二百石的郡吏,也有起家至二千石的郡守。《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2]743为了方便区分与论述,我们根据印绶以及相应俸禄等级的不同,将两汉宗室子弟起家官职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其一,金印紫绶的顶级官吏。佩戴此印绶者皆为公或比公,属于汉代官吏等级中的最高层,两汉宗室子弟没有起家至此者。
其二,银印青绶,即禄秩为比二千石至中二千石的高级官吏。汉代宗室子弟起家官职至此者,有光禄大夫(2)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无印绶,但因禄秩较高,暂与郡守等列在一起。、郡守、郡尉、骑都尉、屯骑校尉等。如:
《汉书·昭帝纪》:“以宗室毋在位者,举茂才刘辟强、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2]220
《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刘)顺乃间行诣光武,拜为南阳太守。”[3]566
《后汉书·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刘隆)闻世祖在河内,即追及于射犬,以为骑都尉。”[3]780
两汉时期,起家就至比二千石以上的高官并非常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权臣推荐。如西汉丞相田蚡“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2]2380。哀帝时“丁、傅、董贤用事,诸附离之者或起家至二千石”[2]3565。二是文章所说的宗室子弟。但两者有较大区别。前者不论有无德行能力,只要贿赂或攀附权贵就可能起家至二千石;相比之下,宗室子弟起家至二千石则显得更加合理,或举茂才,或有军功。当然,同为举茂才,普通士人所拜多为“县令或相当于县令一级的官职”[5]172,宗室子弟多为比二千石的光禄大夫,显然要比普通士人高一二级。
其三,铜印黑绶,即禄秩为比六百石至一千石的中级官吏。汉代宗室子弟起家官职至此者,有县令、黄门郎、太子中庶子、议郎、谒者仆射等。如:
《汉书·楚元王传》:“(刘歆)待诏宦者署,为黄门郎。”[2]1967
《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刘辅)举孝廉,为襄贲令。”[2]3251
《后汉书·儒林列传》:“永平中,(刘轶)为太子中庶子。”[3]2550
《后汉书·党锢列传》:“(刘)淑不得已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拜议郎。”[3]2190
汉代,举孝廉“绝大多数还是秩六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可见孝廉的任用规格是比较低的”[5]145。而汉代宗室子弟以举孝廉起家的10人中,有5人直接除授为县令长等职。结合前文已述的宗室子弟举茂才,可以看出,同样起家途径所拜的官职,宗室子弟一般要比其他人员高,升迁也更快。这种宗室子弟起家的优越性,以光武帝刘秀的两个侄子刘章和刘兴最为明显,他们不仅年少起家试守县令,还直接诏除,省去了考选环节。
其四,铜印黄绶及无印绶,即禄秩为比六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汉代宗室子弟起家官职至此者,有郎中、尚书侍郎、郡吏、公府吏、县长等。如:
《汉书·荆燕吴传》:“高祖三年,(刘)泽为郎中。”[2]1900
《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年十二,以父德任为辇郎。”[2]1928
《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乃征(刘)恺,拜为郎。”[3]1306
《后汉书·文苑列传》:“桓帝时,(刘梁)举孝廉,除北新城长。”[3]2639
《后汉书·党锢列传》:“(刘)祐初察孝廉,补尚书侍郎。”[3]2199
《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党锢解,(刘表)辟大将军何进掾。”[3]2419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祖(刘)雄,父(刘)弘,世仕州郡。”[8]871
再结合表1可知,汉代宗室子弟多以比六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起家,约20人(占51%左右)。有一点也应指出,虽然限于史料,还不能确定部分以州郡吏起家的宗室的具体官职,但他们都仕宦于召辟之风盛行的东汉时期,推测起家官职应当为一二百石的州郡掾史。可见,汉代宗室子弟起家官职有一个底线,即作为宗室子弟,再怎么没落,也不会任职斗食或佐史少吏。这关乎皇家颜面。这一点西汉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表1所列起家于西汉的11人中,仅有3人起家官职低于比六百石,且都为郎官,没有一人起家为州郡属吏。其余要么为县令、要么为郡尉,有的直接征拜为位尊职闲的光禄大夫。只是到了东汉后期情况发生变化,宗室人数逐渐庞大,加之皇权旁落,部分宗室只能先被征辟为小吏,再逐次晋升,如刘备父祖几代“世为州郡吏”,只能享受皇姓的余恩。
总之,汉代宗室子弟入仕,起家官职较高。同样,他们之后的升迁也更快。在笔者统计的39人中,有6人后来位至金印紫绶的三公,占15%左右;25人位至银印青绶的比二千石以上高官,占64%左右。另有几人不详,推测其官职也不可能太低。换言之,汉代宗室子弟入仕,只要不触法犯罪,大多能升至比二千石以上高官。
三、汉代宗室免官及再起家
再起家,就是某人被免官之后再次起家入仕,这在史籍中也称“起家”,为区别前面所说从白身到任官的“起家”,我们称其为“再起家”。两汉时,免官问题非常普遍,国家为了加强对官吏的管理,往往还会发布免官律令,如《汉书·高帝纪》:“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2]71出土汉简《二年律令·置吏律》:“有任人以为吏,其所任不廉、不胜任以免,亦免任者。”[9]36《二年律令·杂律》:“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贷钱财者,免之。”[9]33《汉书·景帝纪》:“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2]140可见一斑。汉代宗室也有许多免官例子。为叙述方便,我们仍然列表统计(详见表2)。
表2 汉代宗室再起家情况统计表
通过表2统计可知,汉代宗室官吏被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犯罪。犯罪是汉代宗室免官的最主要原因,包括诽谤诏狱,如《汉书·楚元王传》:“侍御史以为光望不受女,承旨劾(刘)德诽谤诏狱,免为庶人。”[2]1927伪铸黄金,如《汉书·楚元王传》:“上乃下更生吏,吏劾更生铸伪黄金,系当死。更生兄阳城侯安民上书,入国户半,赎更生罪。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2]1929度田不实,如《后汉书·朱景王杜刘傅坚马列传》:“明年,(刘)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特免为庶人。”[3]781为党人讼诉,如《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南阳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刘瓆下狱当死,(刘)茂与太尉陈蕃、司徒刘矩共上书讼之。帝不悦,有司承旨劾奏三公,茂遂坐免。”[3]1310公事去官,如《后汉书·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刘)虞初举孝廉,稍迁幽州刺史……公事去官。”[3]2353这些犯罪的宗室官吏原本不少是死罪,但因血缘关系,最终不仅没有连及父兄,还可赎为庶人或因前功免为庶人,并很快再被起用。
疾病。病免是汉代所有官吏免职中的常见现象,这是皇帝体恤官吏的一种措施,后来不少人甚至以此为借口称病去官。我们统计的被免的汉代宗室中也有这种情况,如《后汉书·党锢列传》:“(刘祐)后得赦出,复历三卿,辄以疾辞。”[3]2200《后汉书·循吏列传》:“(刘)矩性亮直,不能谐附贵势,以是失大将军梁冀意,出为常山相,以疾去官。”[3]2476甚至还有以母疾去官的,如《后汉书·循吏列传》:“(刘宠)母疾,弃官去。”[3]2477
被构陷。两汉时期宦官是一大浊流,即使刘姓宗室官吏,一旦得罪权宦,也可能被诬陷治罪,如《汉书·楚元王传》:“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望之、堪、更生议,欲白罢退之。未白而语泄,遂为许、史及恭、显所谮诉,堪、更生下狱,及望之皆免官。”[2]1929-1930“书奏,恭、显疑其更生所为,白请考奸诈。辞果服,遂逮更生系狱。”[2]1932
丧事。汉代重孝,一些官吏为服丧行孝,往往选择辞官去职。但此在西汉并非普遍现象,直到东汉才成风气。宗室官吏也是如此,守丧的对象除了父母,还有郡将、老师等,如《后汉书·独行列传》:“(刘茂)察孝廉,再迁五原属国候,遭母忧去官。”[3]2671《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后数日萌竟死,(刘)平乃裹创,扶送萌丧。”“会(刘)平遭父丧去官。”[3]1296《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刘)焉少仕州郡,以宗室拜中郎,后以师祝公丧去官。”[8]865
灾异。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说把灾异和人事联系在一起,每当有灾异发生时,三公往往成为替罪羊被策免,其中就有宗室官吏,如《后汉书·卓鲁魏刘列传》:“(刘宽)后以日食策免。拜卫尉。光和二年,复代段颎为太尉。在职三年,以日变免。”[3]888《后汉书·循吏列传》:“延熹四年,(刘宠)代黄琼为司空、以阴雾愆阳免。”[3]2478
弃官。东汉末年,朝政混乱,不少官吏弃官或归隐,其中也包括一些宗室官吏,如不满太守请托的刘繇,《三国志·吴书·刘繇太史慈士燮传》:“(刘繇)举孝廉,为郎中,除下邑长。时郡守以贵戚讬(托)之,遂弃官去。”[8]1184求见督邮不得的刘备,《三国志·蜀书·先主传》:“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刘备)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8]872
宗室官吏被免不等于禁锢,不少人如有机会就会再仕即再起家。宗室官吏再起家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其一,再起家途径。据笔者统计,汉代宗室官吏有再起家经历者28例。再起家途径主要有召拜、征、察举、举荐、辟除、军功等六种方式,另有9例不详。其中,召拜12例,察举3例,征、举荐、辟除、军功各1例。可见,宗室官吏再起家主要以召拜为主,占43%左右。而征、举荐、辟除、军功虽然各有1例,但这几种起家途径与召拜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官吏无需考察,可直接除官。另外,不详的9例,依据其再起家官职,推测也应以召拜、征、辟除等途径为主。也就是说,除了察举的3例,汉代宗室子弟再起家基本都是直接拜官。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体现“两汉官僚制度中鲜明的实用主义原则”[10];另一方面仍在于宗室子弟身份的特殊性。
其二,再起家官职。阎步克先生曾以汉代因疾病和丧事免官的官吏以及被罢免过的三公为对象,考察了这部分官吏去官再仕的情况,认为“朝廷对离职再仕并无一定之规”[11]183,汉代宗室子弟免官再仕的情况也大概如此。同样由表2可知,汉代宗室再起家的官职禄秩,高于免前官职禄秩的有4例,等同于免前官职禄秩的有6例,低于免前官职禄秩的有15例,另有3例不详。可见,总体浮动不大。但这并不意味宗室官吏再起家与其他官吏再起家情况一样。阎步克先生所统计再仕官吏的官职主要为郎中、三公府吏、州郡府吏等[11]172-179,多为比六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而汉代宗室官吏再仕官职基本为比六百石以上的中高级官吏,其中一万石1例,二千石左右者9例(含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比六百至一千石10例,低于比六百石5例,不详者3例。且低于比六百石的5例中,有3例是县长、尉、丞等长吏,郎中和州郡吏各只有1例。而不详的3例中,有2例的再起家途径是“举贤良方正”,所拜官职的禄秩应当为六百石。可见,汉代宗室再起家较其他阶层再起家,所拜的官职相对较高。
四、小结
综上可见,两汉并未限制宗室成员起家入仕,因此不少宗室位列高位。另外,汉代宗室的起家及再起家官职要比其他阶层高许多,晋升也相对更快。总之,近系宗室贵胄可以封王封侯,远系宗室仕宦可以享受特殊照顾,起家为官,充分保障了刘氏皇族在朝里朝外的政治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