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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伦理反思

2021-03-26

关键词:道德行为生物医学手段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工程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是否应该发展可靠的生物医学措施来干预人们的道德能力和道德水平。目前广泛讨论的关于利用生物医学技术以实现道德增强的主要途径在于:一是通过精神药物对道德进行增强,如利用后叶催产素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二是使用深度脑部刺激(DBS)进行神经道德增强;三是借助基因工程对基因进行选择从而实现道德增强。Persson 和Savulescu 指出:人类目前的困境是如此严重,以至于科学研究必须探索发展有效道德生物强化手段,作为传统手段的补充。2018 年,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更加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现实的道德状况在生物医学发展的过程中急需改善,一少部分人拥有造成可怕伤害的技术能力,而传统通过经验习得、理论教化、制度规制等过程实现的道德增强不足以应对当前状况,特别是快速发展的生物医学技术对道德能力有着强烈的需求,道德增强正在逐步具备技术基础以及形成现实需要。

一、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内涵

从主观需求而言,道德增强是一种对自我内在属性的提升和自我完善的行为。从手段来看,道德增强是以改善道德动机为切入点。道格拉斯(Douglas)提出道德增强也可是一种非道德的“减少”[1],即通过减少个体的反道德动机从而降低个体的反道德行为以实现更加道德。新兴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利用药物、基因技术等调节人的道德情感,从而促进其拥有更好的道德动机以产生道德行为,主要是利用外力干预。佩尔松和萨乌莱斯则将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内涵直接表述为通过生物医学方式增强道德行为的动机。[2]生物技术手段改善我们道德的目的是增强影响人类道德行为的情感、动机和认知能力。Lavazza 指出,道德生物增强的目的是使个人行为特征比治疗前更利他,[3]即愿意公正平等对待他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在面对类似的状况时更倾向于以正义的态度对待。在一定程度上,对反道德情绪或心理的抑制也是一种道德增强。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道德增强的目的:一是对某些核心道德情感的增强。如我们在传统道德中所尊崇的敬老爱幼,通过对类似情感的增强实现尊老爱幼的具体实践频次和动机;二是对某些不良情感的抑制。如对暴力冲动的热衷会使个人遭遇一定的危机,使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抑制其暴力冲动的展现,弱化暴力情感和动机实现正常的道德行为展现。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神经科学和心理学对人的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展现的作用机理正在不断明晰。

二、实施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伦理困境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主要依靠高新生物科技的进步实现,但是依靠生物医学手段对人类进行道德动机干预会破坏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微妙关系,由此种关系的变化所引起的其它反应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因此,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伦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明晰。

1.技术手段安全性问题。第一,利用药物实现道德增强副作用明显。就目前已知的情况而言,药物的副作用始终存在,而这些副作用存在时间的长短、引起反应的严重程度都与药物的使用有关。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造成的副作用在临床上表现为头晕、恶心、出汗、头痛等,严重情况下甚至会产生神经焦虑、紧张以及药物成瘾。[4]有众多的药物在实现增强的同时也对身体有一定伤害,这与医学的初衷相悖。如利他林对记忆增强有明显的效用,但是也会降低与工作区域相关的大脑区域的活性。米诺地尔(minoxidil)可以减少秃顶现象,促进头发的生长,但是在医学上,这类药是被用于治疗高血压的,如果仅仅是为了改变外貌,对身体是会产生不良作用的。

第二,神经刺激道德增强风险难控。实现神经刺激增强,最重要是将外部刺激准确传达到脑部,手术过程中会受到主要操作者经验的影响,也会受到医务人员的误操作干扰,还会产生诸如出血、感染、过敏等不良反应。进行神经刺激的外部电刺激的功率是否稳定?电刺激设备如果发生意外情况该如何处理?这样改变脑部原有的神经电流的做法对人体来说是一种侵入式的,这对人体本身原有的免疫机制会造成干扰,还会对身体造成损害。如果对患者的其他精神状态造成破坏,诸如情感认知、理解力等该如何解决?因此,该技术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第三,基因编辑实现道德增强不可逆。基因具有特别的作用,对人的生长和后代的存续都有重要影响。基因编辑增强可以用于改善自我,但当前我们对基因技术的掌握还不足以确保应用于人后能够控制风险。基因增强技术一旦实施,将是不可逆的,技术失控造成的破坏不但会给受试者本身带来危害,而且会影响到后代和人类的存在。此外,基因发挥作用不仅仅与基因相关,还与环境、自然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我们盲目进行试验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2.道德情感复杂性问题。尽管使用生物医学手段来进行道德增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道德情感,但是想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道德动机、提高其道德品质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一是道德问题是多方面的。道德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个人的生理、心理方面,还包含着众多的历史、社会和文化因素。我们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受到社会和周围人群的影响,加上受到的教育,我们才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如恐怖主义的产生,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还有宗教、贫富差距、政治等原因。二是道德情感难以量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有的人天性温和,有的人暴躁易怒,这些不同的性格构成了丰富的人类社会。我们对性情的调节无法做到量化的机械调整,我们对道德情感的增强无法达到完美极致的状态,我们对情感的测量也不能像测量重量、长度一样有着精确的标准,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对哪些情感应该增强、哪些道德动机应该增强一直没有完整准确的定论。纯善也不一定就是好的,道德的复杂性使得道德增强存在一定的困难。

3.提升目的合理性问题。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用于道德提升有其合理性,但是结合当前该技术的风险/受益比以及具体的伦理应用境况来看,以生物医学手段实施道德增强未能具有真正合理性。人们普遍相信,做出道德的行为在表象上是值得我们认可的,因为道德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益者是处于社会中的我们,但是从深度的思考层次来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每个人出于内在的道德动机做出的道德行为实践以及真正自主的发自内省的道德行为驱动力所驱动的道德行为展现。我们厌恶战争,因此,也对敌人深恶痛绝,在保卫家园与杀人两个不同的道德论点面前,我们需要增强哪种道德行为才是我们应有的选择?如果我们需要使用生物医学手段来进行道德提升是否是对我们千百年来使用传统手段进行道德教育的否定?在道德养成的自然形成过程和外在培育的综合作用下与直接的生物医学手段强化相比是不是造成了道德培养手段的扭曲?

三、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实践路径探析

尽管生物医学道德增强在“减少犯罪”、“增强利他情感的共鸣”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但是由于前面所讨论到的技术安全性与情感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实施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现实困境还有待一一破解。正如我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所说,医学在学术研究阶段,所解决的是“能”与“不能”的问题,但当医学到了治疗阶段,医生所选择的治疗方案,就同时有伦理学层面“该”与“不该”的问题了。[5]因此,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目的首先应该是对患者的保护,在充分知情同意后平衡受益和风险,谨慎负责任地应用相关技术进行实际操作。

1.生物医学道德增强转向以道德治疗为目的。第一,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既能用于增强也能用于治疗,在当前状况下,原则上应该用于道德治疗更能得到伦理辩护。保护受试者利益在众多生命医学原则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人的正常精神和心理状态下进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无异于“锦上添花”,但是这造成了该对哪一类人群实施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选择问题,甚至有观点提出,是否我们应该像注射疫苗那样对全体人类都实施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以实现人类整体的共时性道德提升。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并非所有的“诚实不说谎”、“善良”都能带来好的结果,如在敌人的审问之下,是否能用“诚实不撒谎”的道德动机来进行“如实的秘密陈述”的“道德行为”?善意的谎言还允许存在吗?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众说纷纭,因此,在矛盾中寻找中和点以实现温和的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可行之道。所以,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目的应转向于补缺,即用于道德治疗,弥补部分人群的道德不足。实际上利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来“消除不法行为”、“纠正具有过度攻击性的心理”实际上正是对这一类人群实施道德治疗。

第二,实施道德治疗应明确应用对象的标准。最主要的是要明确什么是道德精神上的不正常。根据美国精神医学会(APA)所制定的《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第五版)所描述的:精神障碍是一种综合征,其特征是个人的认知、情绪调节或行为在临床上受到重大干扰,反映出心理功能所基于的心理、生物学或发育过程中的功能障碍。[6]手册中认为对常见的压力或损失(如亲人的死亡)的预期或文化认可的反应不是精神障碍,除非上述偏差或冲突是由个人的机能障碍引起的,否则社交偏差行为(例如政治、宗教或性行为)以及主要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发生的冲突都不是精神障碍。道德治疗的对象应该是具有道德缺失的一类人,这类人因为某些特定情感的缺失(如共情能力)引起道德决策出现偏差。道德缺失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程度的生活困难,但是当对其进行道德治疗之后他所表现的道德行为会增强他人的幸福体验感,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进行道德治疗为社会带来的利益比被道德治疗的人带来的利益要多。

2.传统道德增强手段与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手段相结合。有反对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观点认为,使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手段违背了个人的自主性。使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改变了个人起初对道德行为的认知和自主选择道德行为的决定以及实际展现道德行为的效果,而这在本不愿做出道德行为选择的人心中并不具备做出道德选择的原初的心理状态,实际上的道德选择有被迫的嫌疑,这也导致人们对生物医学道德技术阻碍人类自主性的抗辩。在道德上,我们关注的只是聚于我们周围团体所共同认可的道德原则,我们的道德互动也多限于与我们生活、工作较为紧密的互动团体。因此,在面对更广地域范围,针对更大规模的人群以及更复杂的文化内涵时,使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可能会使个体对道德决策的选择范围紧缩,导致在面对同样的事件时,造成的群体间的冲突和矛盾更加尖锐,在取得道德认同的一致性上更加困难。因此,在进行道德增强时必须结合传统道德增强手段,如教育手段等来进行综合增强。与传统手段进行结合实行综合道德增强时,传统培育道德的手段能够将增强对象周围的团体所认同的道德内涵加以继承和发展,保持道德内涵的稳定性,同时利用生物医学手段进行道德增强以加强道德增强的时效性。这样既能使增强对象在其所沉浸的道德圈内实现对道德行为的经常性展现以及表现出更多的利他意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类共同认同的“善”、“不伤害”等概念性道德原则在行为体内的增强以及整个人类层面进行道德增强的道德统一性。

3.合理设定与调整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程序。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对象是人,因此,在关涉到人的相关医学试验方面需要特别注意。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在生命医学准则中异常重要。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受试者在获得了关于试验的足够、有效的相关信息,并充分理解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人体试验的权利[7]。受试者知情同意的关键要素在于:充分的信息告知、受试者的充分理解和自愿同意。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对道德能力欠缺或道德行为表现不够的人群进行道德增强,受试者必然会对进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理解出现问题,诸如不愿意接受道德增强甚至反对道德增强,这时对于进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解释和推进程序就需要特别设置,如何实施知情同意是需要考虑的前提重点。同时,还需要明确进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的责任主体,是政府还是研究机构或需要本人担负责任?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可以带来一定社区、地区或民族受益的情况下,会不会出现为了这些社群的利益而被迫对个人强行实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生物医学道德增强需要在确保个人相对自主的前提下对国家、民族、社区等群体利益进行关注,关切各方的利益。此外,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对道德的认同也会存在一定差异,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有部分宗教背景的部分人群认为使用基因编辑婴儿以解决遗传疾病等问题是不道德的,但是也有部分人认为,生育一个健康的婴儿是我们应该担负的责任,需要用各种手段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如此,在增强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上需要基于不同的背景做出适应性调整。

道德增强有一定的现实需求和技术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医学技术的进步,利用外在手段进行道德增强在未来不无可能,使用基因编辑、脑机接口、神经增强等手段所进行的道德增强在未来具备无限潜力。但是不同人之间的认知差异(一个人的孩子与另一个人的孩子之间,或者总人口与一个人之间的差异)会影响公众对道德提升的支持。Jona Specker、Maartje HN.Schermer 和Peter B.Reiner 在研究中指出,对于利用药物进行同理心增强时,当受访者自己的孩子成为增强对象的时候,他们对此的争论更为激烈,在安全性考虑方面,应该更加需要考虑到替代方案的使用。[8]从他们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道德提升方面,公众通常会避开药理的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但对获得道德增强的非生物医学手段持开放态度,定量和定性数据都证实公众不赞成采用生物医学干预手段来提高道德水平。因此,无论是从当前的技术发展现状还是公众对于道德增强的接受度来看,使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其技术安全性和关于道德增强的标准以及定向使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讨论。在道德判断形成的过程中,除了道德动机的提高之外,我们对道德的认知和理解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以及在确定的文化背景下的道德认定。因此,道德增强作为一种具有未来预见式的发展方向需要我们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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