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知行系统的教育干预
2021-03-26卜颖
卜 颖
(锦州医科大学,辽宁 锦州 121002)
知行合一是诚信的本质要求,也是个体诚信素养的核心标准。因此,诚信知行是诚信研究的根本问题,把握诚信知行关系开展诚信教育是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传统儒家思想是中国诚信知行研究的基础,它强调知行合一是个体内在修养转化为外在行为的养成逻辑,从而确立了道德思想转化为道德行为的教育理念。然而,伴随改革开放和全球一体化浪潮,面对无法回避的市场经济的天然缺陷和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冲击,失信问题在社会各领域滋生蔓延。高校大学生在学业学术、经济借贷、求职就业、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失信问题也对高校的诚信教育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只有历史地看待诚信教育问题,全面地分析诚信知行系统,深入研究诚信知行发生链条和诚信知行的发生机制,才能更好地把握诚信教育规律,从而指导教育者更好地开展诚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1]。
一、诚信知行及其发生机制
诚信知行是指个体对诚信的规范、性质、价值等内在要义和道理清楚并接纳的前提下,用诚信的规范和要义来指导个体的具体行为。诚信的知与行是一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复杂关系体,有时知行一致,有时知行悖离,原因在于诚信知行是一个多要素组合的动态系统过程。这个动态系统中包含了诚信认知、诚信经验、心理需求、价值判断、情境约束等多个要素。只有在诚信知行系统中开展诚信知行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得出诚信知行合一的规律。
进一步分析诚信的知行关系,在诚信知行系统内分析诚信知行转化,要求我们不能局限于传统研究的要点——“为什么要诚信”、“怎样维系诚信秩序”,也不能完全从失信行为分析的角度来寻求诚信教育的突破,而是要从个体道德成长过程和成长规律入手,综合分析影响诚信知行的要素,从而进一步探究“怎样才能促进诚信知行合一”。简而言之,只有在诚信知行系统内分析诚信知行发生机制,才能为诚信教育的开展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准备。
1.着眼于诚信知行合一,分析诚信知行发生链条。诚信知行合一的背后是一个或简单或复杂的选择过程。诚信行为与个体的诚信认知、诚信规范的掌握、诚信利益的判断、诚信环境的评估等要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诚信事件一旦进入个体意识系统,就会产生一系列包含知行经验和具体判断的复杂的心理过程。如果个体的诚信认知足够深刻,诚信的主观愿望足够强烈,诚信知行的发生就会顺理成章。如果个体诚信意志力不够坚定,个体利益损耗的权衡和失信行为是否具有可行性的评估就会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最后,经过“该不该”“行不行”等一系列复杂的主观判断和正反博弈,个体做出最终选择。
基于知行合一视角分析诚信行为,我们发现,诚信知行发生的动力源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信”,即个体在对诚信规范、价值等高度认可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信念、信仰。信念外化为诚信行为,形成了知→信→行发生链条,反映出个体强烈的主观意愿和主观期待;二是“畏”,即个体迫于外在的舆论压力、惩罚体制,或是受特定环境性影响而放弃了失信的意愿,从而发生的诚信行为,形成了知→畏→行发生链条。这是个体基于自身利益评估和外界环境考量后做出的选择。结合诚信行为事件可以看出,知→信→行链条中诚信知行转化的心理环节较为简化,诚信知行发生更为顺畅。这种诚信知行关系也更稳固,具有潜意识倾向,很容易内化为个人的习惯性思维和行为方式。知→畏→行发生链条中的个体知行关系复杂易变,诚信知行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诚信知行转化的心理环节复杂,是有意识的主观判断后的行为外化过程。虽然两个发生链条的前提都是对诚信的规范和价值有正确认知,但两个发生链条中知行转化路径以及对诚信教育的启发是不同的。前者是传统意义上的“以知促行”的诚信行为模式,后者则是由特定情境干预和选择性动力引发的诚信行为模式。
2.立足于诚信知行系统,研究诚信知行发生机制。诸多要素共同存在于个体的诚信知行系统中,各要素在系统中的作用可以放在诚信知行链条中去充分地分析和论证。
知→信→行发生链条强调用强化的方式影响行为结果。它是个体在经常性的习得和实践中形成的行为反应模式,是社会文化因素、教育因素和个体人格、情感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一个重要的内驱力就是情感认同。在诚信理性认知到诚信信念形成的过程中,情感认同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动力因素。个体的道德判断就是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伴随着道德情感在循环往复的实践中不断强化,诚信知行链条就逐渐稳定下来。
知→畏→行发生链条强调特定情境和心理博弈。它是个体在利益追求、风险评估、环境分析、道德追问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博弈后实现的诚信知行合一。在复杂的道德选择境遇中,利益取舍影响着个体行为。诸如考试作弊、学术造假、随意毁约、不良信贷等失信行为都是狭隘的、短浅的利益评判和选择造成的。当然,通过风险施加、环境制约、社会舆论等一些硬核力量的限制,也会促进诚信知行的顺利转化。因此,在诚信知行系统内,要充分发挥利益引导、法治教育、监管情境以及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等要素的协同作用,促进诚信知行链条畅通。
在诚信知行系统中分析诚信知行的发生链条,可以概括出诚信知行的发生机制。充分的诚信认知是诚信知行发生的基础,积极的情感认同是知行转化的动力,错误的利益驱动是诚信知行转化的阻力。因此,不断增强道德情感认同,可以促使诚信信念的形成,从而促进诚信知行发生。不断加强情境约束,促使个体调整利益取舍,阻断错误的利益驱动,也可以促进诚信知行发生。而反复的实践强化是促进诚信知行发生的重要环节。
二、诚信知行发生机制下的诚信教育干预
在研究诚信知行发生机制的基础上探讨诚信教育,进一步明确了诚信教育的关注点和路径。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解释、说服、引导、监督等手段保证诚信知行链条流畅。一方面,以对于诚信的理性认知为前提,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批判能力,增强诚信道德情感,形成诚信价值认同,并通过树立典型和不断实践促进诚信习惯的养成;另一方面,将诚信的认知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突出责任意识教育,完善诚信体制建设,借助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并通过惩戒诚信失范行为起到规范效果[2]。两者相结合,不断提高诚信教育的说服力和建设力,需要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1.坚持道德认知、情感认同、行为实践相互促进的诚信教育理念。诚信知行发生机制告诉我们,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要强化大学生诚信知行合一的认同。“同意”“认可”“信念”是实现诚信知行转化的主观特征,也是核心要素。诚信的道德认知直接来源于道德经验。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行合一的相关论述以及历史长河中的诚信典范一直被津津乐道,当今社会的诚信行为也不断地被褒奖和宣传,这些都是用于诚信教育的道德经验。同时,青年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思辨思维很强,在诚信教育中要注意诚信道德思维的培养。除了道德经验的教育,更要启发他们把握诚信的道德本质和发展规律,从而调动和唤起他们的情感认同,并在不断的实践中稳定为诚信习惯。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传统德育方式仍然是诚信教育的基础和灵魂[3]。诚信教育的目的是为诚信行为提供必要的思想武器,教育中应侧重理性思考。一方面,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是道德教育的深厚土壤,要从历史中汲取前人的智慧和道德力量。古代先贤的诚信品行可以为青年学生的诚信教育提供很好的参照。从传统文化中挖掘资源开展诚信教育既强化了青年学生道德认同,也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文化自信;另一方面,诚信教育也要立足现实,有破有立。任何教育都不能因循守旧,诚信教育也不例外。应该引导学生结合新事物、新现象开展理性分析,从而不断完善个体的道德认知结构,确立正确的道德信条,并引导学生在了解社会、认识自我的过程中修正自我认知,坚定诚信追求和道德信念。同时,开展诚信实践教育深化诚信认知。诚信奖励和失信惩罚会加深道德认知。高校教师应当注意对学生道德行为予以表扬和鼓励,对不道德行为开展批评教育。这种教育不能仅仅依靠褒贬和说教,要调动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进行主动思考,引导他们把诚信教育的实践活动和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联系起来,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教育工作者更要以身为范,潜移默化地开展教育。
2.把握道德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内涵。道德环境的复杂性和利益驱动的必然性导致大学生知晓诚信的道德原则,但有时却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基于一些诚信失范情况的分析,教育者应该从加强敬畏感教育入手,将诚信教育与道德规则、法治规则教育相结合,并加强高校诚信制度体系建立。让学生了解诚信知行不一的严重后果,懂得失信的风险远大于失信的“利益”,这样学生就不会冒险地背信弃义了。当然,严格的管理制度永远是教育的辅助手段,开展诚信道德意识教育和法治意识教育最终要统一于责任意识教育。教育实践中,教育者既要从诚信的本质、道德的视角对青年学生开展引导、熏陶和实践锻炼,也要有意识地在更大的格局中开展相关教育。那就是要教育引导学生把握时代的本质和主流,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及远景和趋势,明确作为青年学生的责任和使命。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责任是社会角色的连带物,角色与责任同在,道德责任是青年的首要责任。以诚信友爱为核心的社会道德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社会工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需要引导青年学生把依据法规必须遵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实践中转化为“我应该”和“我愿意”的内生动力,做到主动尽责,处处尽责。
具体来说,让学生懂得学术造假、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不是教育的终结,还要进一步将惩罚手段和惩罚结果作为一种规则,辅助于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更要让他们认识到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以及青年的社会责任,要将个体与社会、眼前与长远、利益和价值关联起来,进一步帮助他们把“不能”转化为“应该”,用“责任”教育他们追求崇高而神圣的目标,用“责任”调动他们的建设力,驱动他们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实现行动自觉。
3.开展继承性、思辨性相互融合的批判式诚信教育。批判性是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青年学生心理发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自我意识的急剧发展和趋于成熟。面对复杂的社会道德环境,教育者要把握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开展大学生诚信的批判式教育。首先,要对传统诚信教育理念批判式继承。在中国传统诚信观念中,古代先贤将诚信作为道德标准和价值规范,一直在论述和强调“为诚信而诚信”。虽然也分析其在社会秩序、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但本质上还是将诚信视为一种目的和追求,而不是一种手段。现代社会“诚信”和“信用”密不可分,体现了义利兼取的特征,诚信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引导学生在哲学、伦理范畴中分析和把握诚信的意义,辩证地看待诚信是目的也是手段的问题可以更深刻地开展诚信教育,更好地启迪学生。其次,要教育学生批判地看待社会诚信现状。调动学生的道德思辨力,让他们看到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诚信是社会的主流,失信则是社会的毒瘤。引导他们合理分析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对一些失信行为进行全面地剖析和批判,学会谨慎、自律和严格担当,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
总之,诚信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诚信既是一种道德思想,也是一种道德行为,知行合一是诚信的本质要求,也是诚信教育的最终目标[4]。因此,诚信知行发生机制的研究对于诚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高校教育者要把握教育规律,把握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把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把握诚信知行发生机制,有效地开展诚信教育,担负起立德树人的重任。同时,诚信教育还需要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的支持,只有三者形成合力,才能不断提升个体的诚信素养,进而提升社会诚信环境和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