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文及其《楚辞串解》研究
2021-03-25刘佳富
陈 欣,刘佳富
(1.贵州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 贵阳 550018;2.贵州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18)
陈大文《楚辞串解》是稀见的清代楚辞学著作,《楚辞书录》《楚辞书目五种》《楚辞书录解题》等楚辞书目均有著录,然而一直未见。此书虽刊刻于光绪十八年(1892),时代距今不算很远,然而到目前为止,楚辞学界认为此书只有日本大阪大学有藏,各种楚辞书目类文献著录的都是日本大阪大学藏西村时彦手抄本(辑入《读骚庐丛书》乾集)。周建忠先生曾经遗憾地指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有些著作仅在日本有藏本。比如清代陈大文著《楚辞串解》……均藏于大阪大学图书馆”[1]18。近日,笔者在南京图书馆找到了一部藏本,终于揭开了此书的神秘面纱,同时也解开了作者陈大文的里籍之谜。
一、陈大文里籍考辨
与陈大文生平相关的文献记载稀少,学术界对他知之甚少,且存在同名混淆的情况。关于陈大文的里籍,到目前为止,学界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康熙年间陈大文,陈瑚之孙,太仓人;二是乾隆年间陈大文,字简亭,号研斋,河南杞县人,原籍浙江会稽;三是光绪年间陈大文,字海帆,广东石城人。
支持第一种说法的是《江苏艺文志·苏州卷》:“陈大文,太仓人,瑚孙。”名下著录“《楚辞串解》一卷,见《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清史稿艺文志补编》“集部楚辞类”确实著录此书:“《楚辞串解》一卷,陈大文撰”[2]。但是,《清史稿艺文志补编》并未提及陈大文的里籍,《江苏艺文志》如此不加考索直接著录在太仓陈大文名下是不够审慎的。
支持第二种说法的有饶宗颐先生和姜亮夫先生。饶宗颐《楚辞书录》:“《楚辞串解》,清陈大文简亭撰。光绪间刻本,西村收入《读骚庐丛书》乾集中。”[3]又,姜亮夫《楚辞书目五种》:“《楚辞串解》,清陈大文撰。大文,字简亭。见饶《录》引西村时彦辑《读骚庐丛书》本。”[4]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史部第四”:“陈大文,浙江会稽人,原河南杞县籍。乾隆三十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后因病回籍。嘉庆二十年卒,著有《楚辞串解》。”[5]周建忠先生曾指出饶宗颐《楚辞书录》中所录日本各藏本“只是根据京都大学吉川幸次郎教授藏目录入,姜亮夫的《楚辞书目五种》则过录饶氏之说”[1]18。可见,饶宗颐和姜亮夫两位先生所依据的都不是第一手材料,因此这种说法也值得商榷。
支持第三种说法的有崔富章先生和杜泽逊先生。崔富章《楚辞书录解题》:“《楚辞串解》,清陈大文撰。陈大文,字海帆,号简亭,广东石城人。著作有《周易浅解》三卷,《经义质疑》不分卷(《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书多创解”)等。”[6]崔富章根据《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融汇第二种说法,加了“号简亭”。又,杜泽逊先生在《古籍目录编纂例说——清人著述总目编纂札记》[7]一文中考证《楚辞串解》的作者陈大文不是太仓人,而是广东石城人。杜泽逊先生主要根据陈大文的另外两种著作,即《经义质疑》和《周易浅解》的版本和刊刻年代,来考证《楚辞串解》的作者陈大文,不是康熙年间的太仓人陈大文,而是光绪间的广东石城人陈大文。
然而,笔者大量查考广东地方志和书目文献类著作,如光绪《高州府志》、民国《广东通志未成稿》《广东历代地方志集成》《广东文献综录》等,均未找到陈大文的踪迹。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反复思量,发现上述材料中提到“石城”是广东石城的始终仅有一种,即《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支持陈大文是广东石城人说法的两位学者,即崔富章先生和杜泽逊先生,所依据的文献都是《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那么,这个“石城”究竟是不是广东石城呢?笔者接着考索,潘雨廷《读易提要》一书有“陈大文《解易》提要”云:“《解易》三卷,清陈大文著。大文,石城人。自《序》于光绪十八年(1892)。谓于光绪三年丁丑任赣州府长宁县教谕,日以经义与诸生相切磋,积十五年成此书。”[8]此《解易》三卷与前所述《周易浅解》三卷当为同一书,潘雨廷先生应该亲见此书。然而,潘先生也只是说陈大文是“石城人”,并未说明“石城”到底是哪里的石城。潘先生提到,陈大文于光绪三年(1877)曾任江西赣州府长宁县教谕。笔者猜想,陈大文既然曾经在江西长宁县任教谕,这个石城会不会不是广东石城,而是江西省的石城县呢?
笔者带着这个疑问查考光绪《江西通志》,终于在卷三十六《选举表》中找到了陈大文的相关信息,证实了此前的猜想。在光绪《江西通志》卷三十六《选举表》“同治元年壬戌并补行戊午乡试”中,“宁都州”有三人入列,依次是“陈梦祥,宁都人;陈大文,石城人;熊佩芬,石城人”。“同治元年壬戌”,即公元1862年。“宁都州”,全称为“宁都直隶州”,乾隆十九年(1754)升为直隶州,与府同级。宁都州之州治在宁都城,下辖有瑞金和石城二县。石城县在明代属赣州府,乾隆十九年(1754)起改属宁都直隶州。既然陈大文举乡试是在宁都州,那“石城”应该是宁都州之石城县,而不是广东高州府之石城县。而且,光绪《江西通志》卷三十六《选举表》十七自“道光二十年庚子乡试”至“光绪五年己卯乡试”止,宁都州有25人中举,其中“宁都人”有13人,“石城人”有8人,“瑞金人”有4人。上引与陈大文同年中举的“熊佩芬”也是“石城人”,而“石城”指的都是宁都州石城县。可见,这个误会是由《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经义质疑》提要的撰者江瀚(1857——1935)开始的。笔者推测,江瀚所见之《经义质疑》与《楚辞串解》合刊,二书应该著录一致,即只著录云“石城陈大文”,并未说明是哪里的“石城”,而江瀚就把此“石城”当作是广东石城县了。至此,陈大文的里籍虽已经有了眉目。然而,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光绪《江西通志》中载录的“陈大文”就是《楚辞串解》的作者陈大文。
笔者又考虑从陈大文的其他著作中寻找内证,他的三部著作均极为罕见。《周易浅解》一书,目前仅见南京图书馆有藏。此书卷首有陈大文《自序》,摘录其中可考证的部分如下:
文自幼粗读《诗》《书》《春秋》,年二十五始嗜《易》,既无师友,又少书籍,一字一句有思之至数十日者,因读“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二语,始悟羲图变数,圣言俱在,固有无俟他求者。后粤逆寇石城,为保聚计,此事遂废。壬戌秋中江西本省乡榜,公车六上奔走,又十余年,丁丑春由大挑二等选赣州府长宁县教谕,到任以后课士之余,官闲无事,复得以经义与诸生相切磋,如《诗》《书》《春秋》《离骚》之有疑于心者,既与诸生共析其一二。……盖积四十年之一知半解,而说始略备。诸生以为便于童蒙,固请付梓,于是名之为《周易浅解》而自序之。时光绪十八年十一月榖旦,石城陈大文自序[9]。
根据《自序》中“粤逆寇石城”和“壬戌秋中江西本省乡榜”,笔者终于可以确定陈大文确实是江西省石城县人,而不是广东省石城县人。
虽然,据此《自序》还不能确知陈大文的具体生卒年,但可以大致推知他生活的时代和经历。文中的“粤逆”即太平天国之太平军,太平军于咸丰三年(1853)六月攻下江西九江等地。根据《自序》中“年二十五始嗜《易》”和“后粤逆寇石城”,可知咸丰三年(1853)陈大文至少已经有二十五岁,故而其生年当在道光九年(1829)之前。“壬戌秋中江西本省乡榜”,壬戌即同治元年(1862),这一年陈大文举乡试。根据《自序》中“又十余年,丁丑春由大挑二等选赣州府长宁县教谕”,丁丑即光绪三年(1877),陈大文任赣州府长宁县教谕。“盖积四十年之一知半解”,由此书刊行时间即光绪十八年(1892)向前推四十年,正好是咸丰三年(1853)左右,与陈大文“年二十五始嗜《易》”的时间差不多。因此,可以确定陈大文的生年是在道光九年(1829)之前,卒年在光绪十八年(1892)之后,其生活的时代包括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
二、《楚辞串解》的体例与内容
陈大文《楚辞串解》一书实际上是作为他的《周易浅解》和《经义质疑》二书的合刊本。三书合刊凡四册,包括《周易浅解》三册和《经义质疑》《楚辞串解》合一册,《楚辞串解》部分只有小半册的篇幅,而且是完整的(卷末有“三经质疑 楚辞串解 卷终”字样)。四周双线,双鱼尾,黑口,每半页12行,行25字,线装,深蓝色书衣。周建忠先生指出此书之日本藏本“仅有线装书的20页”[1]23。细数一下南京图书馆藏本,具体来说应该是线装书的18页,可见此书之日本藏本,即西村时彦手抄本未必是残本,很可能也是全本。
此书虽名为《楚辞串解》,然仅包含《离骚》《远游》《国殇》《礼魂》四篇。扉页镌“三经质疑附楚辞串解”,卷首为“三经质疑 楚辞串解 石城陈大文海帆解,男修、金、诗、畴校字”。此书不分卷,四篇体例不甚一致,首先是《离骚》篇,在“离骚”题后有一段总论“串解”全诗;然后过录《离骚》正文,四句一章,仅录白文,在其所划分的每一大段后作大意的串讲;篇末有两段总论文字。其次是《远游》篇,先过录《远游》正文,仅录白文,未分段,篇末有两段总论文字。最后是《国殇》和《礼魂》,先过录《国殇》《礼魂》正文,二篇合并录入,仅录白文,篇末有一段总论文字。可见,陈大文的“串解”主要是针对《离骚》一篇。
陈大文在《离骚》篇后论曰:“《离骚》之文,‘四书’‘十三经’外第一篇文字,……初学不可不取而读之,今用串讲以疏通通篇精神血脉,再取坊本诸家之注,以求详于字句之间,则不苦于难读矣。”[9]可见,陈大文是本着以便“初学”的目的,用“串讲”的方式疏通“精神血脉”,而无意于字词训诂之类。陈大文《〈周易浅解〉自序》云:“丁丑春由大挑二等选赣州府长宁县教谕,到任以后课士之余,官闲无事,复得以经义与诸生相切磋,如《诗》《书》《春秋》《离骚》之有疑于心者,既与诸生共析其一二”[9]。由此可知,《楚辞串解》一书应该是“丁丑”即光绪三年(1877)陈大文任赣州府长宁县教谕之后,与诸生切磋经义时引发思考而著成的。而且,此《序》中于楚辞作品中仅提及《离骚》一篇,从其所云“《离骚》之文,‘四书’‘十三经’外第一篇文字”,可以看出陈大文对《离骚》一篇推崇备至。陈大文在《离骚》题后总论首先用一段文字串讲《离骚》一篇的大意:《离骚》者,屈子悲国之无人,不足为美政而作也。通篇以内美修能为主,而修能尤重,以美质易,得纯修难。其人也,好修者为美政之体,灵修者为美政之本,人才则共为美政之人,而前修则修能美政之的也。屈子本内美修能,以法前修,是以坚白如玉,终其身而不变。怀王灵修数化,是以前明而后暗。众芳有内美而不好修,是以始终如出两途。党人则既无内美,又不修能,是以妬贤害能,误君误国。盖平日无好姱修,法前修之功者,立朝断不能为美政,以致君泽民,平欲辅君而为政,而身已被放,将欲求贤以自代,则举世无其人,行见宗社沦亡,坐观不忍,故惟有一死报国,庶远足以对高阳,近足以对皇考,无愧前修,以见己修能之实,此《离骚》之大意也[9]。
此段总论凡二百三十二字,言简意赅地阐释了《离骚》的意旨。陈大文认为《离骚》“通篇以内美修能为主,而修能尤重”,并且围绕“美政”中心,以“修能”为衡量标准,总结出了《离骚》中的四种人:“其人也,好修者为美政之体,灵修者为美政之本,人才则共为美政之人,而前修则修能美政之的也”。关于《离骚》的结构,陈大文把《离骚》分为四个部分:自开头到“愿依彭咸之遗则”为一大段,“是前路文字”“此屈子已放之后,自作一生行传”;自“长太息以掩涕兮”至“余焉能忍而与此终古”为中大段,“是正面文字”;自“索藑茅”至“蜷局顾而不行”为后大段,“是后路文字”;“乱曰”为“一篇总段”“收尽篇中大意”。此四分法明显是从宏观叙事的角度来分的,第一段“前路”是自序身世,第二段是“正面”叙事言志,第三段是“后路”上下求索,最后一段总结全诗。历来关于《离骚》的分段争议颇多,陈大文的四分法其实是三大段加上“乱曰”,从结构的合理性来说,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富有启迪的思路。
关于《远游》篇,自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明言作者是屈原之后均无异议,直到清代胡濬源(1748-1824)认为“《远游》一篇,杂引王乔、赤松,且及秦始皇时之方士韩众,则明系汉人所作”[10]。此后,各家说法不一,主要有屈原、唐勒、汉人所作三种说法,争论的焦点即在于屈原思想中是否有道家或神仙家的成分。陈大文认为《远游》是屈原于顷襄王时期所作,乃是“毕忠孝而思神仙”之作。陈大文《楚辞串解》在《远游》篇后论曰:“孰知四方六合,下地上天,向之往不及见者,今仍视而不见;向之来不吾闻者,今仍听而无闻,神仙且奈之何。盖欲毕忠孝而因思为神仙,岂知既得神仙,而仍无补于忠孝,其辞视《离骚》为更隐,其心视作《骚》为更悲,鄙见如是,三闾大夫其首肯否?不然屈子岂果畏死倖生,而求神仙哉?”[9]关于《远游》之辞旨,主要有寄情、神游、遣忧、自沉等说法,显然陈大文更倾向于寄情说。此说源于东汉王逸《楚辞章句》:“屈原履方直之行,不容于世。上为谗佞所谮毁,下为俗人所困极,章皇山泽,无所告诉。乃深惟元一,修执恬漠。思欲济世,则意中愤然,文采秀发,遂叙妙思,托配仙人,与俱遊戏,周历天地,无所不到。然犹怀念楚国,思慕旧故,忠信之笃,仁义之厚也。是以君子珍重其志,而玮其辞焉。”[11]147陈大文在王逸寄托“忠信”“仁义”的基础之上,延伸至“毕忠孝而思神仙”。明清之际,从人伦教化角度兴起的以“忠孝”阐释屈原之思想,可谓甚嚣尘上。自明代开始,楚辞学者们就给屈原戴上了“大孝”的桂冠,李陈玉《楚辞笺注·自叙》:“屈子千古奇才,加以纯忠至孝之言,出于性情者,非寻常可及。而以训诂之见地通之,宜其蔽也。”[12]到了清初,刘献廷进一步把“忠孝”视为屈赋之宗,由此“忠孝”论成为有清一代颇有影响的说法,直至清末仍有不少楚辞学者以忠孝评价屈原,陈大文即其一焉。
关于《九歌》中《国殇》和《礼魂》的关系,陈大文提出了自己的新看法 :“末五句古另为《礼魂》一篇,愚直以为《国殇》末段之断简,分之为二,则《国殇》无祭而无尾,《礼魂》无着落而无首。盖《礼魂》者,即礼国殇之魂也。合之则有首有尾矣。识者以为何如?”[9]陈大文认为《礼魂》五句应该是《国殇》篇之“断简”,应该合二为一。理由在于“《国殇》无祭而无尾,《礼魂》无着落而无首”,因而解释“礼魂”为“礼国殇之魂”。关于《九歌》的最后两篇《国殇》和《礼魂》,明代陆时雍认为《九歌》不应该包括这两篇,清代楚辞学者如王夫之、吴世尚把《礼魂》作为《九歌》前十篇通用之送神曲。然而,并没有人提出过合《国殇》与《礼魂》为一,或《礼魂》为《国殇》之“断简”的说法,这可以说是陈大文异于旧说的新发明,可备一说。
三、陈大文的屈宋评价
在《楚辞串解》一书中,陈大文对《楚辞》的两位代表作家屈原和宋玉都有所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陈大文把屈原比附“三仁”,并与孟子进行类比,证明屈原是真正接续儒家圣人之道的传人,并将《离骚》纳入温柔敦厚的诗教中,直接否定屈原有怨情。
“三仁”来自《论语·微子》:“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面对商纣王的荒淫无道、倒行逆施,微子、箕子和比干三人做出了不同的人生抉择,得到了孔子的肯定和赞扬,称之为“三仁”。自洪兴祖评价“屈子之事,盖圣贤之变者。使遇孔子,当与三仁同称”[13]。此后,清代楚辞学者多在此基础上立论,例如清初屈复《楚辞新注》之《离骚》总评曰:“守死善道,日月争光,要无愧高阳之苗裔,皇考之名字而已矣。仁至义尽,至中至正。而后之论者,犹以为过。孔子曰:‘殷有三仁焉。’吾窃痛三闾不生获麟之前也。”[14]此处“获麟”指鲁哀公十四年猎获麒麟之事,相传孔子曾为此事落泪哀叹曰“吾道穷矣”,不久后孔子去世。屈复之意是屈原如能生于孔子之前,必成为孔子所云之“三仁”之表率。沿着这样的阐释理路,陈大文在《离骚》篇后总论曰:尝谓战国时幼学壮行,以二帝三王之道望其君,以二帝三王之治治其民,孟子一人而已。而卒困于齐梁宋鲁而不遇,不唯无一人能用之,并无一人能知之。今观屈子之言,无一不与孟子合,宜其不用而见放也。至其死节,则以宗臣之谊不忍见国之沦丧,又不得以孟子之去就例之。故余谓孟子而外,当推屈子为第一人,假令生孔子之先,必比之于三仁,并孟子之时,亦必目为豪杰。如斯人者,夫何间焉?[9]
陈大文从学术渊源的角度把屈子之学与孟子相比较,印证屈子秉承的是“二帝三王之道”,可“比之于三仁”,言外之意即屈子与孟子一样,是真正接续儒家圣人之道的传人。而屈子与孟子不同的是其“宗臣”的身份,即屈原不能像孟子一样游历各国。林云铭亦做过类似的比较:“且原于楚有箕比之义,与孔孟可以辙环列国不同。”[15]明清楚辞学者在王逸、晁补之和洪兴祖相关论述的基础之上,沿着这样的阐释理路,以屈原比附孔孟,并用孔孟之学印证屈子之学,把《楚辞》纳入了既定的儒家文化秩序中考察,有力地推进了屈原圣贤化的进程。
清代一些楚辞学者基于其儒家文化的思想根源和政治环境等,在强烈放大屈原之忠的同时,极力否认屈原之怨,甚至在千方百计地寻找证据,从根本上否认屈原之怨愤和抗争精神。他们把屈原作品纳入温柔敦厚的传统诗教,并以此作为武器,或是用来框定“怨”的内容和方式,或是直接用来否定屈子有怨情。陈大文《楚辞串解》评价屈原和《离骚》云:“《离骚》之文,‘四书’‘十三经’外第一篇文字,缠绵悱恻,忠厚和平,无纤毫怨愤,是真理学,真纯臣。”[9]陈大文认为《离骚》“缠绵悱恻,忠厚和平”,没有丝毫怨愤之情,是完全符合儒家温柔敦厚的传统诗教的,故而可推为“‘四书’‘十三经’外第一篇文字”,由此推许屈原为“真理学”“真纯臣”。“随着清政权统治地位的巩固与对三纲五常的倡导,在理学醇儒标举‘温柔敦厚’诗教尤甚下,‘怨’虽被允许,但前提只能是为邦国而怨,而不是为自己鸣怨,并且,要求情感宣泄须有一定节度。”[16]这样一来,就导致了屈原抗争精神的大量流失,而其千古忠臣的典型亦由此确立。
其次,陈大文认为宋玉是屈原亲炙之弟子,《招魂》是宋玉招其师屈原之魂,并大贬宋玉“持禄保身”,有负良师。
关于屈原与宋玉的关系,最早见于东汉王逸《楚辞章句》:“宋玉者,屈原弟子也。闵惜其师忠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11]176《隋书·经籍志》:“《楚辞》者,屈原之所作也。……弟子宋玉,痛惜其师,伤而和之。”[17]此后,历代楚辞学者大多认同宋玉为屈原弟子,且对宋玉的文学成就多有推崇,甚至达到屈宋并称的地步。对此,陈大文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在《远游》篇后论曰:尝阅宋玉《风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其于君可谓相得甚欢者,曾不闻出一言以明屈子之忠,解襄王之惑,以救宗社之危,及其死而作《招魂》以哀之,盖自知九泉之下负此良师,无以避国人之议,为此无泪之哭耳。而其招之也,备举诸怪异以恐之,盛称诸美丽以诱之,岂知屈子死且不惧,岂一切利害所能动哉?言者心之声,观其言可以知宋玉持禄保身之志矣。屈子曰“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岂其有他故兮,不好脩之害也”,千古有才而无气节者,皆坐此不好脩之害。屈子真完人哉!宋玉悲秋,予窃为宋玉悲之[9]。
显然,陈大文认同王逸的观点,认为宋玉是屈原亲炙之弟子,屈原是宋玉的良师。陈大文从宋玉的《风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几篇赋作中,感受到宋玉与顷襄王君臣“相得甚欢”,进而指责宋玉没有向顷襄王谏言“以明屈子之忠”。陈大文此观点很可能是受到司马迁的影响,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18]《汉书·艺文志》说宋玉是“楚人,与唐勒并时,在屈原后也”;《汉书·地理志》亦云“始楚贤臣屈原被谗放流,作《离骚》诸赋以自伤悼,后有宋玉、唐勒之属慕而述之,皆以显名”[19]。因屈原沉江年代和宋玉生年,历史文献中均缺乏明确记载,因而各家学者的考证皆为推测。吴广平先生在《宋玉研究》一书中在罗列各家之说后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据屈原、宋玉两人的生平经历推测,我个人认为,王逸《楚辞章句·九辨序》以及《隋书·经籍志》说宋玉是屈原弟子,恐不可信。但宋玉为景仰屈原道德、文章之后学,则是可以肯定的。”[20]据此,笔者揣摩《史记》中的“屈原既死之后”“祖屈原”,以及《汉书》中“在屈原后也”等话语,确实视宋玉为屈原“后学”的意思更为突出,而不是屈原亲炙弟子。
陈大文指出宋玉与顷襄王君臣“相得甚欢”,这个说法是有依据的。宋玉的赋中有明确记载,如《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此“楚襄王”即楚顷襄王,楚怀王之子,公元前298年至前263年在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相得甚欢”的契合点在于喜好辞赋。据《襄阳耆旧传》卷一记载:“玉识音而善文,襄王好乐而爱赋,既美其才,而憎其似屈原也。”[21]因此,宋玉是作为文学侍臣的身份与顷襄王“相得甚欢”的,如果仅仅是作为顷襄王之文学侍臣、屈原之后学,恐怕也只能“祖屈原之从容辞令”,而“莫敢直谏”了。正如金荣权先生在《七十年来宋玉研究述评》中总结说:“将屈原与宋玉放在同一位置上是有点抬高了宋玉,但如果把宋玉说成是一个狂妄自大、依阿取容、没有骨气的文人,也是不公正的。宋玉所处时代正值楚国走向灭亡之际,宋玉以‘小臣’的身份,有忧国之思,却无回天之力,所以他的‘讽谏’方法与生不逢时之叹也是可以理解的。”[22]
宋玉为屈原亲炙弟子,这是陈大文观点的逻辑起点,认同这个说法,才有了后面的诸多评论,如陈大文评价《招魂》篇为宋玉“无泪之哭”。关于《招魂》的作者,自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明确说是宋玉,直到明末黄文焕始提出异议,他根据《史记》中“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而把《招魂》的著作权归之于屈原。清代以来,关于《招魂》的作者一直是屈原和宋玉两大阵营的对垒。显然,陈大文认为《招魂》是宋玉招其师屈原之魂。而且,他从《招魂》中的描述看出“宋玉持禄保身之志”,进而指出宋玉是因“不好修”而成为“千古有才而无气节者”,并由此反衬出“屈子真完人”的伟大形象。
综上所述,陈大文的里籍可确定为江西省宁都州石城县,他的生卒年不可确知,大致的生年在道光九年(1829)之前,卒年在光绪十八年(1892)之后,其生活的时代包括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陈大文《楚辞串解》一书体例特别,仅包含《离骚》《远游》《国殇》《礼魂》四篇,其“串解”主要是针对《离骚》一篇。陈大文从宏观叙事的角度把《离骚》分为前路、正面、后路和总段四个部分。陈大文认为《远游》是屈原于顷襄王时期所作,乃是“毕忠孝而思神仙”之作。陈大文指出《礼魂》五句是《国殇》篇之“断简”,应该合二为一,这是他异于旧说的新发明。陈大文把屈原比附“三仁”,并与孟子进行类比,证明屈原是真正接续儒家圣人之道的传人,由此将《离骚》纳入温柔敦厚的诗教中,直接否定屈原有怨情。关于《招魂》的作者和作意,陈大文认为是宋玉招其师屈原魂之作,并以宋玉为屈原亲炙弟子为基础,大贬宋玉“持禄保身”,有负良师,这与历来对宋玉的评价不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