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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021-03-25郑清兰周竹梅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变量责任企业

郑清兰,周竹梅,韩 杰

(1.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商学院,山东 蓬莱 265600;2.烟台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种类型的公司组织提出要求: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进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领域,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等。由此可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公司丑闻暴露出我国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不足。2010年国美电器内部出现的董事会被经理层掌控,由控制权归属导致“陈黄之争”等事件,将公司治理问题推向研究的高潮,成为学术界及政府、媒体、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

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需要企业内外部各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内部控制和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具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内部控制从有效控制公司风险的角度,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制定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策略,强化控制措施,提高信息质量和沟通效率,实现董事会及经理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事前、事中的有效监管,降低公司治理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社会属性的日益增强,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必然影响公司治理水平。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共同的理论核心都在于委托代理关系下的责任履行。企业通过履行对股东、员工、客户、社会与环境的责任,理顺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从而完善所有者和管理层的关系,达到更高的公司治理水平。

本文试图从企业内部控制和社会责任履行两个角度,分别检验二者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并将二者融合,探究内部控制和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影响的总体效应,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根据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定义可知,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既相互联系又存在一定的区别。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陈建红(2016)[1]通过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风险管理属于内部控制的范畴,而公司治理又离不开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李维安、戴文涛(2013)[2]从狭义的公司治理角度分析,认为内部控制的范围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公司治理将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的效果。Li H.(2015)[3]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成效的提高,能够有效地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李育红(2012)[4]构建了内部控制指数,并分别从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认为薪酬机制有助于加强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相比之下,惩罚机制对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具有更有力的制约效果。Hazarika(2012)[5]的研究发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助于约束经理开展激进的盈余管理,从而增加公司和股东的价值。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

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呈现双向影响的关系。肖海林(2014)[6]通过对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检验了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具有双向性,良好的公司治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影响,同时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具有促进作用。黄保亮(2018)[7]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当企业面临财务业绩的变化时,只有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企业依然保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谢文武(2011)[8]认为从股权集中度角度看来,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业绩分别受到公司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的影响作用。佐藤孝弘(2009)[9]将美国、德国、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和企业社会责任加以比较,认为在不同的社会角色(股东、政府、社会、消费者等)期待中,影响公司治理的因素是与各类角色相匹配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内部控制与社会责任

基于企业同时承担“经济人”和“社会人”两种社会角色,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利益追求的同时,还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履行的过程中,有效的内部控制提供了坚实的财务基础和风险保障;反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指导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具体而言,内部控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通过控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所带来的风险,内部控制可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使得内部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王加灿(2012)[10]认为内部控制和社会责任存在相互联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企业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能够改善企业内部环境。苗雨君(2017)[11]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与企业内部控制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二者的共同作用对提升企业财务绩效产生了显著影响。彭钰和陈红强(2015)[12]的研究表明,企业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存在正向促进作用,这种影响在市场化程度越高的企业表现得越显著。Ntim和 Soobaroyen(2013)[13]认为内部控制包含在公司治理的具体制度中,在对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良好地内部控制能够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王海兵(2015)[14]对内部控制、财务绩效和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表示内部控制不仅能够从资金保障方面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还能从企业内部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

综上所述,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研究,对内部控制和企业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研究较少,尤其是缺少对三者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建立模型实证剖析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公司治理研究找到经济支撑点,同时也为公司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和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理论依据。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研究的公司治理倾向于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强调建立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责分配,实现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责任监督与权力制衡。公司治理的产生早于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能够加强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降低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管理者和管理层的权力制衡,促进公司治理效率的提升。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H1:

H1:内部控制有效性能够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企业的社会责任源于社会对企业的社会角色期待。企业良好履行社会责任,从职工劳动权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利益相关者风险对企业治理的冲击力度,更有利于企业对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理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2:

H2: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承担能够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规避风险,提高生产运营效率,保障信息的可靠完整,实现经营目标,从而一方面有利于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信息,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经营目标的实现也将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其他环境因素共同奠定了内部控制的结构和基调,其有效履行,有利于增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促使企业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并快速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内部控制提供正确的方向,从而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对公司治理的提升中将起到互相补充的作用,从而共同作用于公司治理。本文提出假设H3如下:

H3: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中存在互补效应。

四、变量选择与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财政部继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随着国家对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各上市公司纷纷开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本文以2010—2018年为研究区间,选取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为了确保研究数据具有代表性,保障数据维持稳定性及达到可获取性的目的,本文对于获取的初始样本数据进行了以下筛选:(1)剔除在2010—2018这一研究区间内相关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的样本。(2)剔除ST、ST*等经营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样本。(3)剔除金融行业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最终,取得来自1944家公司2010—2018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

本文设计的公司治理指数基础因子及各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内部控制数据来自迪博公司发布的“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企业社会责任的数据选自于和讯网(www.hexun.com)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专业评测体系对外公布的综合评级得分。

(二)变量选取

1.公司治理

目前,对于公司治理衡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构造综合的公司治理指数。如张会丽和陆正飞(2012)[15]、方红星(2012)[16]等人运用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得出公司治理指数,以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1)所涉及的领域包括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等多个角度;(2)数据降维处理能够避免因回归模型中治理特征变量过多而产生的多重共线性;(3)因子综合得分能较为充分地表达整体公司治理与各维度治理特征的主要信息,反映公司治理水平。

本文借鉴前人的公司治理指数的衡量方法,通过SPSS统计分析中的因子分析法,对股权治理、董事会与监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及其他以上四个维度共计20个内部治理特征进行变量降维与主要信息提取,使用因子综合得分作为整体公司治理指数(CG)的代表指标。用于合成综合治理指数的原始特征变量的名称、符号与度量方法及说明如下表1所示:

2.内部控制

国内外学者在对内部控制的度量研究中大致分为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通过公司所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自行考核、衡量。如部分学者以内部控制目标为导向,通过对公司披露的各类内部控制信息加以修正的方式,进一步对内部控制质量进行评价(方红星和张志平,2012)。[17]另外一种途径是直接或间接地获取并利用具有代表性的内部控制综合指数。在我国,当前有权威性的内部控制指数评定机构,包括迪博公司、厦门大学内部控制指数研究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研究课题组等。

本文采取第二种途径,选取目前在学术界口碑较好、计量过程合理的迪博内部控制指数。该指数不仅全面包含了上市公司公开对外披露和以其他形式披露的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信息,而且在考虑到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存在缺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计量模型对其缺陷进行进一步的修正,是一种公认的能够有效评价内部控制质量的综合指数。

表1 公司治理原始特征变量说明表

3.企业社会责任

目前,学者们在研究中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测量也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将对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贡献率加总,自行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二是直接或间接利用目前较权威的社会责任综合指数。当前我国比较有权威性的社会责任打分评定机构代表主要包括:(1)和讯网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专业评测体系;(2)润灵环球社会责任指数等。本文对社会责任的测量指数,来源于和讯网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专业评测体系所对外公布的综合评级得分”。该得分涉及到企业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应履行的责任,主要由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供应商的责任、企业对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五项组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专业评测体系所对外公布的综合评级得分能够较好地满足文章研究的需要。

4.控制变量

除了以上的主要变量,本文参照公司治理相关的已有研究,选取了企业规模、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审计类型、资本密集度、产权性质、年份等对公司治理具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因素作为控制变量。

表2列示了本文以上所述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的具体说明。

表2 变量说明

(三)模型设计

为了验证内部控制、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文构建模型(1)(2)如下:

CG=α0+α1ICQ+α2Size+α3Roe+α4Tobinq+α5Audit+α6Tang+α7Soe+∑Year+ε

(1)

CG=β0+β1CSR+β2Size+β3Roe+β4Tobinq+β5Audit+β6Tang+β7Soe+∑Year+ε

(2)

其中,为检验内部控制在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作用中存在的互补效应,在模型(1)(2)的基础上,加上内部控制和社会责任的交互项,构建模型(3):

CG=λ0+λ1CSR+λ2ICQ+λ3CSR*ICQ+λ4Size+λ5Roe+λ6Tobinq+γ7Audit+λ8Tang

+λ9Soe+∑Year+ε

(3)

五、实证分析

(一)公司治理指数的因子分析

表3显示了公司治理维度下的20个原始特征变量(如表1所示)的KMO与Bartlett检验值。由表可知,公司治理维度下的原始特征指标的KMO值为0.711,大于理论上KMO=0.5的要求,且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在1%水平上显著。统计结果意味着所选取的公司治理的原始特征变量指标体系适合做因子分析。因子分析过程中,按照各个原始特征变量的贡献率大小,最终从20个变量中提取出7个主因子,由于篇幅限制,表4中仅列示了7个主要因子分析旋转前后的载入平方和,表中显示所选取的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70%,符合基本要求。本文对公司治理维度的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采用加权计算的方法,将选取的7个主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所选取的所有主因子的累积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数,加权计算公司治理指数的综合得分。

表3 KMO和Bartlett的检验

表4 因子分析旋转前后的载入平方和

(二)描述性统计

表5列示了对模型中的各个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的结果。CG的均值为3%,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需引起各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内部控制指数ICQ的均值为670.783,最大值为995.360,最小值为8.970,描述性统计结果说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差距很大,各个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均值为27.504,最大值为90.870,最小值为-18.200,标准差为18.033,表明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所反映出各上市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水平不高,并且不同的上市公司之间所呈现的社会责任水平具有明显的差异。

表5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相关性检验

本文对主要变量做了相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6相关性矩阵所示:企业社会责任CSR及内部控制ICQ与公司治理CG在1%水平上呈现显著正相关,此结果初步验证了假设H1和假设H2的合理性,即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都会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作用。此外,大多数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相互之间都存在10%水平甚至更高水平上的显著相关性,且相关系数都普遍小于0.4,由此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6 相关性检验

(四)多元回归分析

为了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作用,本文的研究从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两个指标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别做了多元回归分析。由表7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两个模型的整体线性拟合度较好,调整后的R2水平相对较高。由模型(1)列所示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CG影响的回归系数为0.0004,同样在1%水平上为正,说明在控制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内部控制ICQ质量的提高将促进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假设H1成立。

模型(2)列得出企业社会责任CSR对公司治理CG的回归系数为0.002,且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在控制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CSR履行情况越好,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成绩越显著。也就是说,社会责任的良好履行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假设H2成立。

表7 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的多元回归

在基本模型(1)(2)的基础上,本文加入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的交互项,旨在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在对公司治理影响作用机制下,二者的关系如何。模型(3)的回归结果见表8。由表所示引入交互项之后,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二者的交互项对公司治理影响的多元回归,虽然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系数符号为正。这说明企业社会责任CSR和内部控制ICQ对公司治理CG的影响中起到了互补效应,共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由此,假设H3得到验证。

表8 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影响的互补效应多元回归

(五)稳健性检验

为消除变量关系间的内生性问题,保证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进行了稳健性测试:一是将所研究的样本数据扩展至2019年,再次进行回归分析,主要变量的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研究结论仍然保持不变;二是选取股权集中度、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等17个公司治理特征变量进行降维处理,得到新的公司治理指数CG1,再次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和内部控制仍对公司治理存在1%水平上的显著正相关关系,且二者对公司治理的互补效应依旧起作用。研究结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表9 稳定性检验

六、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通过对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内部控制质量提高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的成效;内部控制质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上具有互补效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启示

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启示如下:

一方面,从内部来看,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共同关注对象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企业应结合内控规范和自身实际状况,将内部控制的实施方式由强制性向强制性规范与自觉性引导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加强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责任落实,提高管理层积极性及效率。同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注重个人能力及领导力的培养,关注企业内部员工这一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尽最大努力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新性。

另一方面,从外部看,企业应更加关注社会责任的履行和信息披露,积极承担并履行对于政府、顾客、环境以及社会公众等的责任,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到公司治理的体系中,使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总之,企业应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二者统筹兼顾,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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