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四化”监督模式,力促日常监督提质增效
2021-03-25罗晓平
罗晓平
今年以来,长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探索实施对监督事项进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监督、数据化甄别、精准化问责的“四化”管理模式,推进委机关监督执纪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贯通融合,形成同频共振、整体联动的监督体系。通过创新监督模式,建立日常监督“一盘棋”制度机制,以点带面促规范,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监督事项工作重点
借鉴项目运作的方式方法,长宁县纪委监委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为“项目部”,统筹协调日常监督事项,以委机关监督执纪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为“施工队”,具体落实监督检查。
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根据监督检查重点立项,实行“1+1+N”工作模式,即1个监督事项对应1名“项目经理”,N个施工队协同推进,通过项目经理全程跟进,及时掌握进度、梳理成果,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2021年以来,长宁县纪委监委围绕市县工作重点,科学规划、分门别类建立一级项目15个,重点关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乡村振兴政策贯彻等常态化工作;建立二级项目23个,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等年度重点;建立三级项目31个,着重抓好“升学宴”“谢师宴”、重点节假日等阶段性监督检查。
开展清单化监督,确保监督检查直击靶心
今年是换届之年,纪检干部变动较大,全县重新选优配强了157名纪检干部,其中116名纪检干部为新任,占比达74%。
针对换届后新任纪检干部业务不熟,弄不清应该监督谁、怎样来监督和该监督到什么程度等问题,长宁县纪委监委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工作实际,对监督事项逐条细化形成任务分办单,制定清单化的工作指引。负责监督检查的施工队“照单办事”,通过做“选择题”“判断题”的方式快速进入角色,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
同时,通过监督检查清单化,有效解决同一时间段监督检查任务多,忙而无序,抓不住重点的问题。监督检查组通过清单明确的监督内容和方式,统筹开展一次行动,多项监督,避免出现同一被监督单位因几个监督检查事项被多次督查,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
截至目前,长宁县纪委监委召开18次工作调度会,研究监督检查议题29个,下发任务分办单83份,将监督检查事项细化29块108项,做到依据明确,重点突出,落到实处,确保监督到位不越位。
注重数据化甄别,破解监督检查敷衍了事
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一些纪检干部还存在以“大案要案论英雄”思维,没有正确看待“抓早抓小、严管才是厚爱”“治未病”的意义;部分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存在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不愿碰硬,以“座谈式”“汇报式”监督代替“四不两直”,从而导致在开展日常监督时走过场,了解情况不深不透,发现不了问题。
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收集汇总每次督查情况,运用数据化甄别,深入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问题,对连续三次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的纪检监察组织,由县纪委开展提级监督和问责。通过提级监督如出现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上报等问题,由干监室约谈该项监督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和取消评优资格。
通过注重数据化甄别监督检查情况报告,长宁县纪委监委问责不认真履职的纪检干部2人,有效消除监督检查敷衍了事现象。
突出精准化问责,认定责任划分更加清晰
根据《宜宾市纪委监委机关问责事项办理工作暂行办法》,长宁县纪委监委对办理问责事项进行规范,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受理问责事项,对事项进行集体研判,征求相关室意见后,形成《分办意见》,按程序报批、分办。调查工作结束后,承办单位根据调查的事实证据,坚持实事求是、依規依纪依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认定责任,提出初步意见,形成调查报告。
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审慎精准提出追责问责意见,通过聚焦问责对象,实现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通过严格把关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各个环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所有问责处理均做到实事求是,不错不漏,累计问责7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63人、问责党组织32个,在县纪委监委组织的问责回访中,96%的受处分干部均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作者系长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