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科技金融为名的网络小额贷款对金融系统的影响— 以某金融科技集团为例
2021-03-19金大立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金大立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近年来以某金融科技集团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纷纷以科技金融的名义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网络小额贷款的兴起,无疑对于金融市场是一剂猛药,表面上盘活了长期由银行以及民间借贷等机构掌控的消费贷款市场。但这些所谓的金融科技公司,即声称应用互联网技术能有效改善金融活动体验,要“改变银行”的互联网公司,真的能有助于改善实体经济资金短缺的现状吗?这些金融科技贷款公司是否像他们所宣称的那样能提供传统银行系统不能或不愿意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否像他们所宣称的“精准灌滴小微、助力实体经济,以科技赋能新金融”?本文将以某金融科技集团为例分析这种现象。
一、某金融科技集团主营业务分析
根据某金融科技集团上市公开的招股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653.96亿元、857.22亿元、1206.18亿元和725.28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69.51亿元、6.67亿元、169.57亿元和212.34亿元。
从表1可以看出,“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为某金融科技集团带来的营业收入比例在逐年增加。在2019年已经占据整个某金融科技集团全年营业收入的约56%,2020年更是上升到了60%以上。而根据某金融科技集团公开的上市申请书显示,某金融科技集团的主营业务为促成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的贷款、理财、保险业务来收取技术服务费,其通过“支付宝”等平台将巨大流量的转化为收入和利润。而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主要涉及三方面的业务。即微贷科技平台、理财科技平台、保险科技平台。
表1 某金融科技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模式 单位:百万元
如表2所示,微贷科技平台占据了数字金融科技平台营业收入绝大多数份额,仅2020年上半年微贷科技平台的营业收入就达到了285.86亿元。微贷科技平台也成为某金融科技集团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的业务,达到了39.41%,已超过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占比35.9%)与创新业务及其他(占比0.8%)两者的总和。另外,2020上半年某金融科技集团合并损益表中期内利润为219亿元,其与微贷有关的子公司某金融科技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万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某金融科技商诚小贷有限公司、重庆某金融科技小微小贷有限公司2020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73亿元、28.6亿元、6.2亿元、4.3亿元。合计约为112亿元。占到了某金融科技集团2020上半年净利润的51.14%。可以肯定的说,微贷科技平台的相关业务已经成为某金融科技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与利润增长点。
表2 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各部分营业收入 单位:百万元
二、某金融科技集团微贷相关业务分析
按照某金融科技集团对自身业务的分类,其微贷方面业务可分为助贷以及联合贷款两种模式。助贷模式指某金融科技集团为银行提供客户导流,按照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利息的一定百分比收取技术服务费。在这个过程中某金融科技集团只起到中介的作用,即不出资也不承担任何风险。联合贷款模式指资金来源为某金融科技集团自有资金、中小商业银行以及ABS融资,但某金融科技集团自有资金只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为了不占用资金,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某金融科技集团通常会在贷款放款后很快的时间内将信贷资产打包成ABS出售。根据上市申请书披露,截至2020年上半年某金融科技集团总信贷规模共计2.1万亿元,其中来自合作银行和ABS的资金占到了98%,自营贷款余额仅为1.68%。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等机构颁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指出“助贷”业务应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同时规定了ABS融入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自此某金融科技集团通过ABS融资存在了一定的难度,再不能无限制的扩张信贷规模。
可以说不管是助贷模式还是联合贷款模式,本质上信贷资金都是由银行以及ABS投资者提供,而对于贷款的潜在风险银行以及投资者并不能把控甚至清楚认知。而某金融科技集团则置身事外,获得与所承担风险完全不对等的高额回报。这无疑会带来系统性风险。
三、金融机构无限制扩张所带来的风险
某金融科技集团利用监管缺位来套利,与持牌金融机构形成不当竞争,同时利用科技手段误导金融消费者开展掠夺性贷款,风险都由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消费者承受,最终使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另外,为了追求高额回报设置远高于持牌金融机构的利率,与其标榜的普惠金融理念完全不符,实际上是“普而不惠”。虽然名为科技公司,但某金融科技集团的基本业务模式仍然是存款、贷款、保险、基金等,这样的模式让某金融科技集团成为全世界混业程度最高的机构。继续任其发展下去无疑会成为“大而不能倒”的垄断巨头。
四、结论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从出资比例、单户贷款余额、经营区域等方面明确了网络小额贷款的界限。有效防范了金融系统发生系统性风险。从某种角度来说,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某金融科技集团是一种利好,其在科技金融领域仍然大有可为。某金融科技集团在数字金融方面的定制云计算服务,通过为金融机构深度定制云计算服务,大大提升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能力,这为系统智能化和风险大数据判断提供了基础。区块链技术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钱包大大提高了金融安全系数,从源头阻绝了盗刷等违法活动。监管科技方面的大数据安全平台、企业债券评级预警、企业财务造假识别等能力的运用,实现风险的实时分析和处理。这些技术的运用极大的提高了金融活动效率,促进了各个市场的供需平衡。只要能脱虚向实,真正专注于用技术解决普惠金融问题,某金融科技集团依然会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