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论析
2021-03-17杜凌飞
杜凌飞
摘 要: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较少为学界关注和研究,但这一论题有着深刻的学理依据和现实支撑。从学理上分析,网络道德与意识形态的本质、主要功能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一致性;从现实中分析,网络道德是当前意识形态交锋的重要手段之一,网络道德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在维系特定意识形态。具体来说,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体现为精神建构功能、观念教化功能、利益辩护功能和行为塑造功能。因而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必须正确认识网络道德建设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一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尽快建立并完善网络道德的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
关键词:意识形态功能;网络道德;网络道德建设
DOI:10.15938/j.cnki.iper.2021.06.026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21)06-0140-06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将“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作为单独章节提出,充分彰显了网络道德的重要地位及功能。为此,学界围绕这一课题从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建设、网络空间发展、国家治理等维度展开了分析,但较少从意识形态视角深入研究。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性、网络道德发展中交织意识形态斗争的现实等都使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凸显。因而,探究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既是新时代新背景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又为网络道德建设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提出依据
网络道德是指网络中调节各类关系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的总和,其价值观念和规范体系的建立、发展总是服务于特定阶级,拥护并强化特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且隨着技术赋权赋能赋智的发展,网络道德现象、道德批判中往往内蕴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对抗与交锋。可见,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有一定的学理依据和现实依据。
1.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提出的学理依据
网络道德具有意识形态功能,首先在于两者的本质和主要功能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一致性,这是深刻理解这一论题的学理依据。
首先,网络道德是维护特定意识形态的规范和价值体系。从本质上说,意识形态是特定阶级价值观念体系的集合,网络道德是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的总和,网络道德是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特拉西是最先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学者,最初指的是“关于经验的科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从否定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提出统治阶级“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而这就意味着他们的思想是一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认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列宁在继承马克思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概念进行了中性化改造,认为它只是代表阶级利益的政治意识、价值观点和思想情感等。当前,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中,更多的是把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体系来理解,阶级主体不同,意识形态也不同,但都会通过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来为相应的经济基础、政权组成和社会结构做合理化论证。“意识形态是一种提供科学认识论基础的社会理论,它清晰表明了某种社会形态存在的非法性,并且系统论证了另一种社会形态存在的合理性,从而成为改造或者摧毁这个社会而采取行动的理论根据。”[2]可以说,意识形态是为社会形态、阶级统治提供合理化解释的一套价值观念体系,而网络道德是特定阶级维系网络空间秩序的价值观念和规范体系,用以论证网络中各种制度、约束、规则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其本质是约束和引导网络中人们的言行,为技术、人工智能发展服务于阶级统治等提供合理化的规范和伦理框架。从意识形态和网络道德的本质来看,网络道德是宣扬和传播特定意识形态的一种价值和规范形态。
其次,网络道德是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重要介质。从功能上说,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实践功能,网络道德是认识网络社会、调节利益关系、改造网络社会的一种方式,网络道德可以有效地发挥认识和实践功能。“意识形态的功能主要在于维护一定社会集团或阶级的利益,”[3]一方面通过合理的解释、理论建构来使人认识和了解他们所维系的政权,另一方面,通过意识形态化的国家机器、制度体系等实践方式来维系阶级统治。但“意识形态本身宏大、抽象,无论其认识功能还是实践功能都必须借助于一定的介质才能发挥作用”[4],道德就是其中的介质之一。首先,从道德的发生来看,“道德只有在社会中,在发生个人与整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的时候和地方,只有当人脱离了动物界并将其合群的本能上升为交往关系时,才有可能发生。”[5]也就是说,道德本质上调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人与人的交往场域进入网络空间,调节人们网络交往中利益关系的网络道德便出现了。其次,从网络道德现象的背后动因来看,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普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中不道德的门槛越来越低:编造热点博眼球、审丑文化争关注、肆意谩骂抢头条等不道德现象层出不穷。除了部分网民的网络素养有待提升以外,更重要的是当前“流量变现”背后的巨大利益,很多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网络道德就是调节个人私利和集体利益这种非对抗性矛盾的有效方式,通常以舆论、规范、教育等方式树立起道德规范和准则,通过他律的监督和自律的慎独共同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集体利益。因此,从意识形态和网络道德的功能来看,网络道德可以有效发挥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
2.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提出的现实依据
当前,网络道德活动、道德评价等呈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性,一方面国内部分反动分子和国外敌对势力以道德的旗号煽动群众,影响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另一方面,技术更新带来的伦理挑战和道德难题,影响意识形态稳定。
首先,网络道德成为当前意识形态交锋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网络空间,道德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手段之一,以网络伪善言论和网络道德围攻最为代表性。网络伪善言论以观念多元、形式多样的新特点呈现于网络,“要么是把某种价值观念极力拔高而成为绝对的道德评价标准,要么是从个体自发的好恶情感出发肆意夸大道德评价的作用,要么是围绕民生问题营造虚伪狭隘的道德悲情。”[6]总之,网络伪善言论制造者们紧紧抓住道德这张王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制造混乱,以达到弱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他们往往以西方鼓吹的普世价值观为标准,攻击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和“言论自由”问题;以道德评价凌驾法律规范,以所谓的“正义”之名为各种网络讨伐、网络暴力、网络人身攻击等行为展开道德辩护;以泛道德化的价值倾向引导人们对各种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甚至对经典作品冠之以“三观不正”的标签,误导人们的道德判断和价值观念。此外,拥有技术优势的西方国家,在网络空间中以道德围攻的方式不断输出自己的意识形态。他们“利用技术优势设置网络话语,向全球输出其隐藏意识形态因素的信息”[7],将民主、自由奉为普世伦理,裹挟着网络宗教信仰传播、网络文化输出、学术交流等抨击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他们认为我们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道德过滤违背了互联网的自由原则、指责我们在网络空间的道德监管等。由此可见,网络道德成为意识形态交锋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次,网络道德的丰富发展也是维系特定意识形态的过程。网络中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为网络的新发展提供合理化解释。大数据道德、算法道德、智能技术道德化是当前网络道德发展的新趋势,也是网络道德范式拓展的主要方向。大数据面临人的隐私侵犯、数据使用符合伦理规范等问题;智能算法以迎合用户喜好为导向面临的公平正义问题;网络中人工智能的运用和发展也带来了相应的道德问题和道德追思,“首先,人工智能运用中蕴含数据异化风险。其次,人工智能运用中引发人类自由意志危机。最后,使用人工智能带来的不平等加剧道德风险。”[8]因而,网络道德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一方面,通过道德内容的拓展为技术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要谨防资本逻辑和技术理性控制下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频发。数据算法可以推出“网红”、营造热点,以迎合网民个人的精神需求,来塑造和巩固全民的价值观,引导人们接受特定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规范体系,因而人工智能设计和数据算法是可以嵌入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通过网络道德的内嵌,使技术承载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反过来强化和巩固人们的网络价值观念,以此维护特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如果是以平等、公正的理念做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道德选择,就是符合多数人需要的正义行为,就是建设网络空间的正确的、主流的发展方向,反之则是少数人谋利的破坏公正的行为。
二、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具体体现
从彰显意识形态的本质来看,网络道德通过精神建构、观念教化等为社会存在提供合理化解释和论证;从实现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来看,网络道德作为介质之一,可以通过利益辩护、行为塑造等维系阶级利益。
1.精神建构功能
“任何一个新时代的展开实质上是一个新的价值体系的建构过程,而在这个建构过程中,新的价值体系需要自己的拓荒者和布道者。”[9]网络道德就是承载价值体系的一种重要载体,它往往内蕴着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等,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认同和道德实践,构成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开展精神生活和精神交往的规范体系。网络道德以信息导向、行为约束、实践指南和道德秩序建构等手段来积极建立和维护网络中的主流价值观念,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的建设方向和制作标准、网上行为主体的道德自律和理性表达、网络道德实践的价值取向以及网络道德环境的正能量发展等。网络道德作为维系统治阶级利益的规范表达,以软性约束引导和规范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观念。网络道德之所以可以进行精神建构,在于网络道德的有效运行是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与合价值性的有机统一,即符合网络发展运行规律、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能恰如其分地发挥价值引导作用。具体而言,从时间维度看,道德总是各个领域中调节利益关系、价值分歧、意识纷争的有效手段,比如,网络诞生之初关于网络道德是否必要的争论,引发了网络虚无主义和网络与现实道德双重标准的讨论;人工智能出现后对可能出现伦理问题的即时讨论、设计伦理方案等。从空间维度看,只要有人参与的领域就会有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舆论、信念等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精神建构。
2.观念教化功能
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重视道德教化对人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把道德教化作为道德教育和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方式。网络道德同样也是通过观念教化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传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0]网络道德对网民观念的教化依靠内在的“良心”“耻感”强化自律自觉、外在的“道德谴责”“道德评判”强化他律制约,共同引导网民树立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道德准则。具体来说,网民在网络直播、弹幕互动、视频传播等网络言行中,良心始终起着监督和引导的作用,当网民的网络言行和实践符合自己的道德良心时,网民就能感受到积极的、正向的道德情感,反之则会陷入道德的自我否定和纠结之中。此外,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建立的各种强连接和弱连接关系,使当前的网络虚拟社会并非是脱离熟人社会的,而是处在一种熟人监督或者共同体监督状态下,网民的言行也会受到其他网友的道德评价,外在的舆论压力会敦促网民对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言行进行自我反省,调整和改变自己的道德观念,使之与主流意识形态相符合。可以说,网络道德自动建立起了网民道德自我的建设和反思系统以及网络群体的道德监督和评价系统,网络道德以内外协作的方式完成对网民观念的教化和引导,一方面帮助网民建立起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另一方面引导网民适应网络技术的新发展,以道德律令和道德监督应对网络空间的新变化。
3.利益辩护功能
网络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从根本上受制于社会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11],也就是说,网络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设立根本上是受制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生产方式的,道德的调节作用其实质是在调节利益关系,为特定阶级利益主张而辩护,同时批判对立阶级的利益主张。网络道德通常“通过批判解构对立的利益主张,通过辩护建构自身的利益主张,”[12]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利用阶级的道德规范体系对道德活动做出善恶、正邪、道德与否的价值判断,通过反思批判而建构符合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这是道德发挥反思批判功能的基本方式。比如“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都是網民以道德谴责、道德批判的方式表达民意,推动事件得以合理解决。不同阶级输出不同的道德观念为自己的利益辩护,比如资产阶级鼓吹的“自由”“平等”和“普世伦理”等,就是在为少数资本家谋利而辩护。网络道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具有阶级性,只要产生这种思想观念的经济基础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不发生改变,网络道德维护阶级利益、为阶级利益辩护的功能就不会改变。只是“当某种社会经济关系内部发生某些变化时,生活于这一经济关系中的人们,就会随着对自己利益认识的发展而不断地给道德加进新的内容,或赋予原有道德要求以新的意义”[13],其目的仍然是维护特定阶级的利益。
4.行为塑造功能
网络行为是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展现方式,网络道德通常以舆论、教育、规范等形式塑造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行为。这一功能之所以可以实现,是因为网络道德是以“倡导—禁止”“同化—顺应”“内化—习惯”的作用方式来调整和约束网络行为的。具体而言,“倡导—禁止”是指网络道德通常会以规约、准则等形式明确网络中倡导什么,禁止什么,当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交换与信息沟通符合网络道德所倡导的内容时,行为就会得到认同和强化,反之则受到排斥和疏远,通过反复的“倡导—禁止”叠加过程,使人们明确哪些行为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哪些行为是受到禁止的。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网络道德的范式和内容也在拓展,生产力和技术的进步会催生新的网络道德领域,比如人工智能的应用带来的道德困境、道德风险等,此时就需要网络道德的“同化—顺应”机制发挥作用,当新领域的道德规范与已有领域道德规范相一致时,人们会自觉将道德规范同化,纳入到原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中,确定可以进行何种网络行为;当原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无法适用新情况时,就需要人们接受新信息,改变原有的认知结构和道德规范顺应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新的道德行为规范,比如网络直播的行为规范、互联网公益实践的合道德化等。“内化—习惯”是指将道德规范和标准内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良心机制,外化为网络道德行为习惯。这一作用方式实质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内化和外化相统一,通过将网络道德标准内化为内心的行为准则,在多次外化实践中不断重复、深化,从而形成习惯。
三、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对网络道德建设的现实启示
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深刻说明,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不仅是在建设亿万人民的网络精神家园,更重要的是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阵地。正确认识并运用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对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价值导向和努力方向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正确认识新时代网络道德建设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一环
网络道德建设并非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可以说自入网之日起就伴随着网络道德建设和发展的种种争议和讨论,但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却是逐渐凸显的。网络发展初期,只是以论坛、邮件、网站等较为简单的功能服务人,受制于技术和知识壁垒,它更多的功能是一种辅助工具。此时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是基于技术掌握和信息不对称,且道德失范和违法犯罪交织出现,网络道德体现出的是规范功能和教育功能。技术的进步、网络基础设施的更新和普及,网络交互、移动互联网、虚拟体验等成为网络空间呈现的新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入网络,此时网络成为人们生活的环境,网络道德失范呈现出多元化、缺乏有效监管、门槛低、成本小、虚拟化等特点,网络道德的认识功能、调节功能和沟通功能凸显。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推进发展,智能化和算法化逐渐成为网络生活的基本前提,网络中的人也从“移民”为主转移到“原住民”为主,网络已然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生产、生活和学习的网络化也伴随着意识和意识形态的网络化,在此背景下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凸显。当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就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强有力手段。第一,网络成为世界人民生活的新场域,自然就会成为凝聚共识的空间和意识形态斗争的空间。全球互联互通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因制度、文化的不同而不可避免的产生摩擦和道德争论。这种争论的根源在于道德调节的利益分属于不同性质的群体,道德争论中实则蕴含着意識形态的斗争,建立完善的网络道德体系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安全。第二,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有助于占领意识形态前沿阵地,维护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话语权。新时代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是确立网络中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的有效方式,既可以积极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又为防范西方“普世价值”的渗透筑起了坚固的思想堡垒,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权。第三,网络道德本身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式,建设网络道德就是在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中的主导地位。网络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一定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适应时代发展丰富道德内容和形式,为人们生活创造理想的道德生活,从而确保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
2.新时代网络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既可以发挥正向促进作用,也可以有负向阻碍作用。在当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中,要明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党治国理政服务、要坚定的代表人民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从而保障网络道德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第一,网络道德的建设和发展要关心和满足人民的精神需要。新时代,党对当前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当前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体现在网络中就是对网络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强以及对网络生活环境日益风清气正的热烈期盼。因而,要以公平、正义、尊重的原则进行网络道德内容建设,以技术算法进行个性化推送,同时注意弘扬正能量、主旋律,发挥技术、法律合力治理网络内容的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确保人民能平等地享受社会先进文化成果。建立互联网行为规范,通过道德谴责、树立道德榜样、道德评价等方式明确是非观念。要建立和完善互助互爱的互联网公益实践体系,以法治保障、主流媒体跟进、技术审核、主体自律等协作的方式真正为民服务,壮大互联网公益力量。通过定期的网络治理、互联网平台约谈、法律治理等方式营造道德秩序良好的网络环境。第二,网络道德的建设和发展要充分依靠人民的力量。人民是网络中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在网络实践过程中凝聚起了道德智慧,要积极鼓励人民大众参与网络文化产品的创造、传播和交流,挖掘民间真善美的力量。此外,人民是网络中向上向善的主要力量,要善于在人民中挖掘和培育网络意见领袖和道德榜样,通过行为示范、正向互动等方式搭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网络道德空间。第三,网络道德的建设和发展要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道德是调节利益的方式之一,建设社会主义的网络道德体系自然以人民利益为导向。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约束5G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道德应用的制度等都要以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发展为基本向导。除了道德发展本身外,还需要在技术发展、法律制定中嵌入维护人民利益的道德准则和要求。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遵从“算法向善”的原则,即“一切算法必须是‘为了人和人类利益’这个总体目标或总体善”[14]。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也必须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为人民利益的实现提供强制力保障。
3.建立并完善网络道德的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
充分发挥网络道德的意识形态功能,对网络道德建设体系的完善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就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尽管网络道德自我国入网之日起就被研究、讨论,且随着技术的更新,网络道德的内容、形式、任务也在不断地丰富和拓展,然而仍然没有形成较为清晰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网络道德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这也是新时代大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动因之一。网络空间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场域,西方国家借助技术优势、文化资源不断在网络空间中“诋毁我们的优秀民族道德文化,淡化民众的民族意识,动摇人们的思想和信仰”[15],建立起社会主义网络道德体系既能最大程度地影响网民,也能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第一,就目标体系而言,确立网络道德建设的目标要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依据。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核心的表述就是维护人民利益,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建立起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的目标体系。最低目标是维持网络道德秩序、调节人们的利益和制定道德行为规范,为网络生产和生活提供价值标准,即善恶、是非、正义与否的标准。最高目标是建立人的解放的道德理想,实现符合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和道德信仰,即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最终价值目标,积极引导人们的网络交往和良好网络秩序的建立。第二,就内容体系而言,要建立适应时代发展、技术变革和人民需要的网络道德内容体系。“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16]因而,网络道德的内容体系也必须服务并服从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一方面,要尽快界定和理清网络道德内容规范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形成信息道德、数据道德、技术道德、传播道德等不同主客体的规范和准则,为人们的网络生活和交往提供价值导向和行为范型;另一方面,充分弘扬并积极转化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价值、挖掘和运用社会主义优秀道德理念,建立共产主义的大德、集体主义的公德和文明自律的私德内容体系,为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抵制西方意识形态侵蚀提供道德土壤和道德支撑。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79.
[2] 颜景高.论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功能[J].天津社会科学,2016(2):41-46.
[3][4][12] 黄建军.文化自信的意识形态功能[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8):129-138.
[5][11][13] 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5,46,50.
[6] 周斌.網络伪善言论的表现、成因与对策[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10):109-117.
[7] 凡欣.网络舆论场中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9(4):84-88.
[8] 王晓丽,徐鑫钰.人工智能的道德风险及其治理[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10-17.
[9] 李伦.鼠标下的德性[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15.
[10]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534.
[14] 田海平,郑春林.人工智能时代的道德:让算法遵循“善法”[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5-13.
[15] 王仕勇,郑保卫.习近平关于网络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与时代价值[J].现代传播,2019(2):1-6.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44.
[责任编辑:杨小扬]
38765019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