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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笑起来真好看

2021-03-15丙方

江南 2021年2期
关键词:养鸭

丙方

天空越来越低,乌黑的云像是要把整个世界吞噬了。

路上的汽车一如既往的多,方小正捂紧断指处的痛小心避让着。落刀的瞬间,他并没有害怕,甚至觉得自己像一个战士,可以一脚踩到云端去。直到走出房子,才感到钻心的疼,从断指一直痛到心底。父亲没有追出来,那只每天粘着他的波斯猫也没有追出来。

方小正走了很久,直到坐上一辆中巴车,脑袋里的嗡嗡声才慢慢安静下来。他很快发现自己的懦弱——他不想死,只是想用一种最痛的方式和那个家庭决裂。那根断指开始不停地闪现,像尸体般躺在地上,淌着殷红的血。父亲会不会捡起那根小指?然后和他的衣服一起埋葬?再在上面竖一块碑,上面写着:方小正之墓?这么想着,方小正就忍不住笑起来,连同断指上的痛,脸上的肌肉变得异常扭曲。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方小正觉得自己分离了。一部分的自己已被父亲埋葬,另一部分的自己还活着。或者说,他活着的那部分也随着那根断指死去了,只是埋葬在不同的地方。这些年,他辗转到过很多城市,发现每一座城市都会长出一座坟墓,每一座坟墓都会埋下一部分自己。他渐渐明白,所剩的自己早就不多了。那个越来越模糊的人,也在一座墳墓里。他常常只能记起母亲最后的样子,也是黑色的,和坟墓一样黑。他躲在人群中,像好事者般看着他们把黑色的母亲抬出来——上面盖着雪白的床单。他看到白色的床单上滑出一只乌黑的手,上面挂着一只金色的镯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那个夜晚,知了一直在吱呀吱呀地叫个不停,像是在提醒什么。母亲和那个女人的尖叫声刺破了黑暗,被惊醒的方小正从床上逃到阳台——那时的他总是这样地逃,却怎么也逃不开。方小正一直记得,那晚阳台上的灯笼异常红艳,好像要把黑色的午夜点燃。他看到母亲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冲过来,红灯笼不停地摇晃;看到到处都是歇斯底里的母亲,她的眼睛挤满一团团红色的火焰……十三岁的方小正,像接受了某种指令的机器人。他走到一楼客厅,找到一只打火机。然后跑到阳台点燃那对红灯笼,再走到客厅点燃那块三米多高的麻质窗帘。最后,他跑到室外,躲进屋外花园高大的芭蕉后面。火光一点一点变大,烟雾一点一点变黑,他觉得世界终于安静了。他仿佛看到那个霸占父亲的女人正一点一点地死去,看到常常发狂的母亲正一点一点地恢复快乐。但是,最后抬出来的却是母亲。他们说母亲没有倒在父亲的卧室,而是倒在方小正的卧室。他不知道父亲有没有跑向他的卧室。但他知道的是,那个女人是父亲带着逃出来的。方小正还记得,第二天很多新闻标题写着:纵火报复太不该,反误了卿卿性命。死去的母亲,成了放火烧死自己的人。

后来的方小正,就只剩了一个姓名和一具可以移动的躯壳。三年之后,那把菜刀砍向小指之前,他甚至认为那不是他的指头。或者,根本就是父亲的一部分——他原本就是他的一部分罢了。所以,菜刀砍下去时,他没有害怕,甚至充满了复仇的痛快。那截活蹦乱跳的手指落到地上时,他看到了父亲惊恐的眼神,这更加证实了他的判断。

再后来,一辆又一辆的中巴车驮着方小正,经过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每经过一个地方,仿佛都会留下一截断指——他要一件一件地卸下,每一个属于父亲的自己。

就累得筋疲力尽,像是从昏沉的天空中扯出来的,又长又腻。

方小正走在湿冷的街头,断指处又开始痛起来,就像刚离家时一样,一阵接着一阵。他常常怀疑那根手指是一根天线,会时时连通他和坟墓——那个埋葬着断指的地方。然后,将那里的疼痛、饥饿还有寒冷一齐传导到他的身上。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倒是让他记起自己是活着的,就像枯死的神经末梢突然动了一下。

和其他流浪汉不同,方小正不愿意睡桥洞,更不愿意睡车站的厕所边。养鸭铺的女人卖完最后一批麻鸭回老家过年了,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鞭炮、灯笼、对联……像一道道起死回生的符咒,让僵硬的小城突然活络过来。方小正不喜欢这样的活络。他怨恨过年,怨恨节日里的生气和繁华,怨恨节日里的孤独与隔绝。

前一分钟还到处堵车堵人的莲花城,后一分钟就变得空无一人了。所有的喧闹,都在顷刻之间被封进一栋栋房子。往日熙熙攘攘的商业街没有一个过往的行人,没有一家开张的店铺,甚至没有一辆奔跑的汽车。偶尔,高楼之间会升起一朵朵璀璨的烟花,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炸裂声,像电脑屏幕里的背景。和街道的清冷相比,那些房子就显得格外红火了。方小正看到,每一幢房子都闪着红色的光芒,有红色的对联、红色的灯笼、红色的灯光……方小正相信,是那些房子吞噬了街上的一切,全世界只剩下他和这座空空荡荡的城市。

方小正无边无际地走着,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更不知道该去往哪里。他不太习惯一个没有行人、没有公交车的城市。一只耀眼的灯笼进入视线,他缓缓地抬起手中的弹弓,“啪”的一声,那灯笼就灭了。他的手艺早就纯熟,作为子弹的黄豆总会恰到好处地射中灯笼里的灯泡。看家家户户阳台上的灯笼熄灭是很有意思的事,每个节庆日他总是乐此不疲。用黄豆当子弹,是从小练出来的手艺。小学三年级时,他就能用弹弓里的黄豆射中很多东西,比如母亲停在院子的小车,比如父亲卧室紧闭的房门,比如阳台上那个女人的胸罩,比如楼下小姑娘的屁股……他总能一击而中,准确而无误。

到囿山路的时候,就更看不到一个人影了。越发宽阔的街道像一只掏空了的胃,在冰冷的路灯下苟延残喘。方小正听到钟楼的钟声敲了两下,断指的疼痛愈加清晰起来。他紧了紧身上单薄的外套,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终于,他看到了那所学校的保安室。里头没有人,半圆形的玻璃窗内亮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像一只硕大的灯笼。方小正走了过去,发现一扇低矮的小窗开着一条缝,如同一个温暖的陷阱。他把弹弓塞进那条缝,然后对准那盏灯,只“啪”的一下,那盏灯就灭了。

第二天,也就是新一年的正月初一,方小正是被警察叫醒的。那一晚,他睡得很好,梦里没有断指的痛,没有寒风和饥饿。他梦见自己住进一只硕大的灯笼,四周闪着温暖的光。然后,他举起弹弓把所有的光都打碎了,只剩了漆黑一片。这真是一个好梦,他满意地想。警察把他带到警察局,问他去学校保安室做什么,他说饿了。警察说是去偷东西?他又说饿了。警察只好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吃完后说你可以走了。这就走了?他问。是的,难不成你还想待在这儿?方小正就是在那个瞬间突然决定的——他要去牢房。所以他说,我偷东西了。偷什么了?偷了一盒饼干。饼干不能立案,你还是走吧,好手好脚的去找份工作。不,我少根手指的。走吧走吧。不是,警察同志,我还偷了一只镯子。他想到母亲的镯子,那只白床单下掉出来的镯子。警察问,镯子在哪?藏在学校附近那条人工河边的石块下。警察只好打电话问学校保安室的老头,有没有丢镯子。老头原本说没有丢的,刚挂了不久又电话过来,说老太婆前一晚在他那儿落下一只金镯子,今天确实不见了。

那是他第一次坐牢。牢里没有风没有雨,和坟墓一样安全,和灯笼一样温暖。

在看守所關了三个月,一个不长也不短的时间。出来时已是春暖花开,难挨的冬日不知不觉过去了。这非常好,里面的日子就像冬眠一样,不愁吃不愁喝的,一晃就晃到春天了。他记得出来的那天,走出看守所门口就看到一辆公交车停在那儿,想也没想就坐上去了。他常常觉得,中巴车才是他的中枢神经,可以指挥他要去往哪里。上车后他会一直坐着,直到终点站。司机提醒该下车了,他才不情不愿地下车。下车后他又会变得茫然起来,不知所措地走着,直到坐上又一辆公交车才踏实起来。

就是在那辆公交车上,他看到一个小偷,一个长得跟他酷似的小偷,也是蓬头垢面,也是衣衫褴褛,就连那件夹克衫都是差不多颜色的。那个小偷慢慢地靠近一个专注看手机的男人,只眨眼工夫,就把男人屁股袋里的钱包拿到手了。方小正立刻叫了起来:“小偷,抓小偷!”一车子昏昏欲睡的人瞬间被惊醒了。那个被偷的男人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拿回那只没来得及掩藏的钱包。车上的人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有的拨打110,有的帮忙扭住小偷,其余的都在骂——痛斥小偷的种种劣迹。司机停车后,小偷被扭送去公安局。方小正也在那个地方下了车,谁也没有过问他这个叫抓小偷的人。

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偷。这种感觉很奇怪,他常常会觉得那天被抓住的是自己,之后被送进公安局的也是自己。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想去公安局那边问问,那个被抓住的人到底是谁,是不是一个叫方小正的人,是不是左手少一根小指的方小正。

偷钱是快乐的,这让方小正找到了活着的意义。当然,更多的时候他觉得活着的意义是花钱。这不矛盾,事实上无论是偷钱还是花钱,都不过是打发日子的一种方式。如果说快乐,可能也会迷恋偷钱那一刹那的成就感。如何不动声色地把钱包拿出来,再不动声色地离开,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过程。他常常在得手后不着急离开,看失主慢慢发现,然后失声尖叫的样子。有一次,他甚至询问失主丢了多少钱,还建议她去报警,热情地提醒她应该注意什么避免下次被偷。他记得那位失主感动得差点要请他吃饭。

方小正偷东西很少被抓,他觉得自己是具备这方面天赋的。他下手的对象不是衣冠楚楚的男人,就是穿金戴银的女人。他觉得自己是有职业道德的,比如他从来不偷小孩的东西,也不偷老人的东西,更不会偷穷人的东西。他只偷这些中年人,他们看起来光鲜亮丽,就像他曾经的父亲母亲。这些年,每当他快忘记父母长什么样的时候,只要去偷点什么,他们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他越来越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和父亲母亲一模一样的人。

但方小正并不爱钱,所以他从来不存钱,基本是吃光用光。有钱的时候,通常会去一个高级餐厅饱餐一顿,再顺带打包一份给养鸭铺的女人。除了牢里认识的几个狱友,他也不认识别的人,常去的地方只有养鸭铺女人那里。这个女人每年过完春节就会从贵州来到这里,在城西的郊区帮东家养很多的麻鸭。东家白天偶尔会过来,到了晚上偌大的鸭铺除了鸭子就只剩这个女人了。女人并不好看,脸上还长了一颗硕大的媒婆痣,痣上有一根粗壮的毛发。她的年龄应该比方小正大很多,老家好像还有好几个娃娃。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方小正不看重这些,他喜欢鸭铺逼仄的空间、麻鸭零乱的叫声以及女人温暖的怀抱。女人从来不问他从哪里来,也不问他到哪里去。她看到他来了,就为他冲上一碗热腾腾的蛋花水,加上一勺甜甜的白糖;她会温柔地帮他揉捏,让他的脑袋安静地枕在她柔软的胸脯上;她会帮他洗衣服、搓澡;她还会在热乎乎的被窝里咬他的耳朵,说一些滚烫的话。

方小正当然也会去找其他女人,都是花钱的那种。那些女人和养鸭铺的女人自然是不同的,她们有的娇艳欲滴,有的五彩斑斓,有的笑语嫣然……但她们都是没有温度的,他甚至常常感受到她们骨子里透出来的凉气。他只喜欢去养鸭铺,只喜欢那个浑身上下都是鸭臊味的女人。

严格说来,方小正是个恋旧的人。比如,他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一个城市,习惯一种过冬的方式,以及习惯在一个地方偷钱。

他习惯在公交车上偷钱,和第一次看到的小偷一样。瞄准目标后,先挤过去,然后从某只屁股袋里取出一只钱包。他总是故意露出破绽,就像第一次叫抓小偷一样,让别人能够抓住自己。有时候,也会因为技术太好,破绽怎么露,别人也发现不了,或者是有人发现了却不肯吭声。他常常发现这个问题,很多人明明看到他偷东西了,却什么都不说,只悄悄地远离他,仿佛做贼的是他们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方小正只好学着从前的自己,大声地叫着:小偷!抓小偷!然后给失主递上一只钱包,满脸堆笑地说:不好意思。失主会莫名其妙,但那些不吭声的看客会一下子群情振奋起来,有的马上拨打110,有的过来扭住方小正。

依靠习惯活着,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思考。方小正的生活不需要考虑任何意外,包括女人的离开和回来。每年入冬以后,女人卖完最后一批鸭子,就会像雪花一样飘走,留下一个更加清冷的冬天。飘走之前,女人会为他仔细地搓上几回澡,再冲上几碗蛋花水。他每天停在女人的怀里,像是需要蓄积一冬的能量似的。耗上个把星期后,方小正会把身上大部分的钱送给女人。女人也不会推托,总是默默地接过钱,再咬着他的胸膛落下几滴眼泪。分别的当天,方小正会起得特别早,帮她把鸭铺打扫一遍。女人起床后,会递过来一碗蛋花水,看着他热气腾腾地喝完。又递过来一条热毛巾,帮他从脸抹到脖子,像是要帮他抹去满身的鸭臊味。女人最后递过来的,都是一只背包,里面装着几件新衣服和一些日常用品。

方小正和女人很少说话,彼此都习惯了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比如抚触、拥抱、亲吻、撕咬……好像每一个动作,都可以直接抵达对方的内心。女人的身体是炽热的,能化开方小正身体里的冰块,更能掀起他身体里的波浪。方小正常常想,两具身体的交流,比任何语言都要实诚,都要可靠。慢慢地,说话成了他们之间不必要的存在。女人从来不和方小正谈论她在贵州的事情,方小正也从来不和女人说他的父母家庭。在沉默的日子里,他俩仿佛是一个自己和另一个自己。

偶尔,女人的男人或者孩子也会打电话过来。逢着这样的时候,女人都会避开方小正,拿了手機到门外说上很久。她进来的时候,方小正就把脸别向床的内侧,装作睡着的样子。但也有不能出去接电话的时候。有一次两个人正在被窝里扭着,电话就响起来了。方小正听到有个稚嫩的声音叫着妈妈,女人立刻变成一个母亲——一个光着身子的母亲。方小正的火就被点着了,“噌”的一下爬出被窝,抢过女人手机狠狠地扔在地上。女人捡起碎了的手机,拼了一晚都没有拼回去。第二天,方小正早早出了门,直到凌晨才回来,带了一只崭新的手机。那一晚,女人抱着他哭了很久。之后,他在养鸭铺的时间,女人再没有接过贵州的电话。仿佛她的世界里,只有方小正一个人。

他们就这样度过一年,又一年。他们在每一年的春天重逢,又在每一年的冬天别离。在方小正看来,女人要去的地方,和他要去的地方是差不多的。温暖这个词,要么是一具异性的身体,要么是一所能够抵御风雨的房子。当他和女人的身体分开时,彼此需要寻找的,只是一所房子。方小正相信这是他和女人分开后共同的去处,尽管女人的房子在贵州,而他的房子是城郊的一所监狱。

养鸭铺被征迁了。这是一个巨大的意外。

那片低矮的棚户被围进一个硕大的圈子,只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一辆辆工程车从那个口子进进出出。方小正知道,不久之后这个圈子里就会长出一根根钢筋水泥,长出一幢幢高楼大厦。然后,住进很多有钱的人,再生下很多有钱的孩子。那些孩子都像他一样,少一根指头。

女人的离开,让方小正有些措手不及。他似乎已经习惯了她,习惯了流浪之后到养鸭铺停留几天,习惯了她的蛋花汤和她的鸭臊味。但女人却离开了,确切地说,是再也不回来了。女人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只有一句话:我不回来了。他的回答更简单,只有一个字:好。然后,他们之间就恢复到陌生人的关系。或者说,他和她之间,从未熟悉吧。她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可以停歇的地方,和公交车上的某个座位没有更多的区别。

人和人之间,不会比一辆中巴车的相遇更为亲近,这是方小正的人生哲学。所以,他一遍遍地坐公交车,从一个站到另一个站,从一些人到另一些人。他喜欢公交车里隐秘的嘈杂,喜欢人和人之间近得连汗臭都可以嗅到却可以互不干扰,喜欢在喧闹中看窗外的房子一排一排后移,还喜欢听车上的人谈论各种小道消息……除了这些,他当然还会做一些别人不太做的事,比如顺手偷点东西,或者是顺手抓个小偷。方小正有个毛病,自己偷东西可以,但别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偷东西,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的。他从未觉得抓小偷和当小偷有什么矛盾,好像这两件事都是他应该做的事。

城北起火的消息,就是在公交车上听到的。方小正突然决定要去那个房子看看。到的时候,警察和看热闹的人都已经散去,只留下乌黑的房子和零乱的草木。那是一幢独栋的别墅,大火肆虐后依然可以看到它昔日的荣光。一圈圈警戒线,把它和周围的一切剥离出来。一栋骄傲的房子,因为一场大火变得孤僻而诡异。经过的人们会不自觉地绕开这幢别墅,仿佛再近一点,那些霉运就会传染过来。

方小正突然就决定了——他要住进这些废墟里。

他带上那只背包——养鸭铺女人冬天临行前送他的那只背包,很顺利地穿过那些警戒线。他热烈地看着一切,仿佛正在走进一个还未及熄灭的故事。残垣断壁底下还有几缕不甘寂灭的青烟,好像还在述说这幢房子未尽的故事。院子的花花草草,差不多都被烧了,没烧毁的也被踩得零乱不堪。八角亭只剩了四根光秃秃的柱子,亭下的石桌石凳落满了破碎的瓦砾。虚掩的大门显然是烧坏了,怎么都关不住里面的残败和凄冷……进门之后是六米多高的大厅,大厅上方的二楼有一条长长的廊道。他发现所有的别墅都是差不多的,就像每个有钱的家庭都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这幢别墅有一只狗,是一只哈士奇。那只哈士奇的腿脚并不利索,却凶悍得很,完全不是一只二哈应该有的模样。一只瘸狗逞什么能!方小正嘀咕着,做出更加凶恶的样子,就轻而易举地穿过零乱的门厅。

方小正像主人般巡视房子的每一个角落,或者是像警察般检查现场的每一个细节。楼下大厅的东西几乎都烧光了,墙上爬满斑驳,悬挂着厚厚的黑灰。横七竖八的残骸上,一团团光怪陆离的光影忽隐忽现。大厅的正中央,躺着一盏巨大的灯具架子,底下的地面砸出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窟窿。这个曾经繁华的厅堂,除了那几扇高高的落地窗外,已经看不到半点豪宅的样子。方小正仿佛听到了吊灯坍塌时的巨响,又像是看到了火光肆虐的惨烈。

一家三口最后的姿势被警察用白色粉笔定格在二楼廊道的地板上,他们的身体都伸向楼梯的方向,像是要抓住什么。方小正望着这样的轮廓,想象着他们在大火中挣扎的样子。走廊的尽头是儿童房,应该是保留最好的一个房间。房内的东西几乎没有损毁,只是落满烟灰,好像只是主人远行了。和多数儿童房一样,里面摆着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一只连着书架的大柜子。这些淡蓝色的家具在层层烟尘的包裹下,好像还未从惊恐中挣脱出来。方小正拍了拍那张儿童床,立刻溅起许多碎片,露出印有小浣熊的蓝色被套。这让他想到自己的童年,好像也有这么一个蓝色的房间,也有这么一床蓝色的被套。他使劲地甩了甩脑袋,不愿再想下去。断指处莫名地痛了起来。

在废墟中醒来,在废墟中睡去。这是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自己也成了废墟的一部分。方小正常常觉得那些火从未熄灭,万物还在燃烧中继续毁灭,连同他的身体。“在烈火中永生”,他脑袋里冒出这样一句话。

那只狗也像废墟一样活着。它多数时候都在一楼大厅趴着,一动不动地埋在废墟里面。那些烟灰飞起来的时候,它灰白的毛也会跟着浮起来,在阳光下一晃一晃的,没丁点儿声音。不过,只要院子外面有一点点响动,它就会立刻活过来,闪电般跑到门厅,竖起耳朵聚精会神地听上许久。到了晚上,它似乎更愿意在楼上,有时是蜷在儿童房门口的脚垫上,有时是缩在廊道乌漆的地毯上。万籁俱寂的夜里,这只哈士奇常常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吠叫起来,好像要把黑黑的午夜划出一道雪亮的口子,又好像要把灰烬底下厚厚的记忆掀出来。“死狗!瘸狗!”被吵醒的方小正冲过去就是一脚,或者是把它扔进某个漆黑的房间。方小正也会睡着睡着突然叫出声来,也是长长的声音,和那只狗的声音一样。他会“噌”的一下从那张蓝色的床上坐起来,好像被一把锥子突然刺醒。然后,他会看到一只狗端坐在他的床前,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双圆鼓鼓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他们常常这样对视,彼此的毛孔全都立起来。许久,好像终于认出了彼此,才缓缓松弛下来,继续躺了下去。这样的时候,他会想到养鸭铺的女人,想到每个惊恐的夜晚,她会搂过他的头,轻轻拍打他。

方小正也常常坐在废墟里。和那只狗不同的是,他喜欢坐在二楼的廊道,从高处眺望那片荒芜,想象废墟底下埋葬着的那些灵魂。大火之后,人们对这里总是退避三舍,甚至连谈论时都会露出满脸的惊恐。除了警察,几乎没有人愿意踏进这里半步,任凭这座价值千万的豪宅荒芜下去。是世间的罪恶需要时间去掩埋吧,又或者是消逝的生命需要一场像样的遗忘。荒芜了,才能重生。方小正这样理解。

六年前,那幢被母亲——准确地说,应该是被方小正烧毁的大房子,也是这样荒芜着。他没能再走进那座房子,去看看他亲手制造的废墟。父亲和那个女人也没有再走进去,他们带着方小正住进另一幢更大的房子。方小正一次次地跑回家——跑回那堆废墟。他看到阳台上的灯笼只剩了两个架子,还看到一圈圈的警戒线里面,野草正疯狂地涌出来。方小正从未进去,一次次地被父亲拽住了。之后,他学会了偷东西。偷父亲的钱,偷那个女人的钱,偷那个女人的首饰,偷那个女人的内衣……每一次,他都会用一张纸条告诉他们,他偷走了什么,又扔在了哪里。再以后,他以一根断指的代价离开了那座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

眼前的废墟里也有一位母亲。方小正认定儿童房门口的白色轮廓是这位母亲的,就像他的母亲——最后的停留之处也是儿子的卧室。透过扭曲的线条,方小正能够想象那位母亲惊慌失措的样子。她蜷着的身体似乎是想靠近前方的孩子,但她的手却伸向另一边——廊道上那位父亲。方小正无数次想象过母亲最后的样子,却从未想过她会被白色线条定格在那些废墟里。

那只狗默许了方小正的闯入,就像方小正也默认了那只狗的存在。他很满意它的安静,满意它不远不近的距离。他管它叫二哈,还顺手给它带点吃的。他做这些当然不是因为关心它,只是恰好需要这么一个伙伴。就像他和养鸭铺女人的关系——他们需要彼此陪伴,但并不妨碍彼此依然是陌生人。

他甚至查看了二哈受伤的前腿,发现它的小脚趾戳了一枚钉子。他拔出那枚纤细的钉子,再剪去多余的毛和溃烂的腐肉。它的小趾几乎被剪平了,成了一只残缺的狗。从头到尾,它都没有挣扎,只安静地趴着,时不时地呜咽一下。方小正拉过崭新的药箱,从里面掏出一瓶碘伏,倒了大半瓶在它的伤口上。二哈一会儿看自己的伤口,一会儿看方小正,没丁点戒备的样子。方小正瞟了它一眼,继续像个专业医生般拍了点云南白药,又用纱布绕了几圈,最后在狗腿上打了个結。做完这些,他命令那只狗站起来走几步。二哈果然就站起来了,小心翼翼地踮着,一瘸一拐的样子。“你呀你呀,得和我一样少根指头喽!”他大声地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方小正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那种语调和音量,不像是从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

“就一个死人墓!”方小正一边巡视,一边骂骂咧咧。每走一步,脚底下就会响起碎裂的声音,沉寂的死灰就会飞起来。他好像越来越喜欢骂,骂人骂狗什么都骂,骂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他好像刚刚发现骂人的乐趣,只要一回到这幢被烧毁的大房子,就骂个不停,甚至是骂得兴致勃勃了。那只哈士奇好像也能听懂他骂的是什么,常常作出仔细聆听的样子。它已经习惯方小正的存在,甚至在他回来时还会摇一摇尾巴。方小正在室内走动时,它都会紧跟其后。方小正走,它也走。方小正停,它也停。但它从来不会走出门厅,甚至院子都不会出去。方小正出门时,它会跟到门口,然后坐在门厅处望着他离去。

二楼廊道几只歪歪斜斜的相框,有明显过火的痕迹。外框几乎烧成了黑炭,玻璃也碎裂了,黑乎乎的好像从未和人类有过关联。他取过一只稍微完整点的相框,小心剥开还未掉落的碎玻璃,发现玻璃底还有一小块残破的照片。方小正看到照片里有草地、阳光、一个奔跑的男孩和一只奔跑的狗。镜头有点远,小小的他们正兴高采烈地跑向中间——已经毁损的中间。中间是男孩的父母吗?方小正想着。他把照片擦拭干净,然后小心地放回原处。他仔细地看了看照片里的狗,又转过身看了看边上的哈士奇。“果然是你!”方小正对那只哈士奇说。

他试图去翻找更多的秘密。他相信每个家庭的光鲜背后,都隐藏有不为人知的角落。他在主卧卫生间找到一对情侣杯,杯壁上的红色爱心图案在废墟之间格外刺眼。他拿起其中的一只,举到高处后松开手,杯子立刻碎了,红色的爱心也碎了。他觉得有点愉快,把剩下的一只用同样的办法摔到地上,又碎了。他又在主卧床头位置翻出一本笔记本,看起来也差不多烧毁了。方小正发现里面的纸张却还是完好的,上面手写的文字经过烈火的烘烤,显得遥远而沧桑。这是一本备忘录,记录的内容都是琐碎的日常。比如:不要忘了买牛排;下周是老公生日;记得交水费;上钢琴课时间改成周六晚上七点;狗粮没有了……方小正没有从笔记本里找出一点秘密,觉得有些失望。二哈叼来一只幸存的书包,方小正立刻扔了笔记本接过那只书包。他倒出书包里的东西,一本一本翻过去,翻到男孩的名字,翻到男孩的作文,翻到男孩私藏的乐高积木……翻着翻着,那只书包渐渐变了颜色,变成蓝色的米奇……方小正的断指处剧烈地疼痛起来。

二哈似乎恢复得不错,从楼上蹿下来,动作非常利索。狗腿上那块纱布已经掉了,沾满炭灰的伤口结了痂甚至长了狗毛。如果不是少一根脚趾,这只狗看起来和其他的狗几乎没什么两样了。他甚至发现它胖了一些,胃口也越来越好了。饿了的时候,它会不停地舔舐方小正的胳膊,喉咙里发出嗷嗷的声音。“饿死鬼!”方小正不满地骂它。方小正和二哈说的话越来越多,好像不多说话,他和那只狗就会被那些废墟埋进去似的。那只狗似乎也有些听懂了他的声音。比如他说背包,它就会把那只背包递过来。他说鞋子,它就会把鞋子叼过来。他说滚,它就会识趣地躲到一边去。

方小正决定为二哈洗澡,纯粹是因为太闲了。当然,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发现二哈和照片上相比,颜色上的差别实在有些大。他很快弄回一瓶宠物香波——一只蓝色的瓶子,里面装着蓝色的液体。小时候他有两瓶这样的香波,一瓶是自己洗澡用的,还有一瓶是小白洗澡用的。小白是一只小白猫,还没有断奶就让父亲抱回来了。父亲同时带回的还有一只奶瓶,和一瓶蓝色的宠物香波。方小正每天用那只奶瓶喂小白喝奶,用那瓶香波帮小白洗澡。但小白还是死了,来不及长大就死了,就像他一样。再后来,那次火灾之后,父亲又给他买了一只纯种波斯猫,据说价格很是昂贵。那只猫也和小白一样,喜欢粘着他,但方小正却再也没有兴趣搭理它了。方小正甩了甩头,奋力切断这些记忆——他不喜欢回忆。

方小正扛来一大桶净水,还有一只小孩子的洗澡盆,在六米多高的大厅为一只狗洗澡。

“你怎么这么脏?”方小正搓着一堆黑乎乎的泡沫说。他想起小时候也常常在这样的澡盆里洗澡,母亲也常常说着这样的话。

“小爷自己都懒得洗澡,居然帮你洗。”方小正闻了闻自己的身体,觉得有些臭,他有点想念那个养鸭场的女人了。

大半瓶的香波倒得差不多了,一大桶的净水也全部倒完了。二哈仿佛变成了另外一只二哈,简直称得上是一只漂亮的狗了。它的脸、额头、大半条尾巴以及整个腹部都像雪一样的白。它的眼睛呈杏仁状,一圈的黑眼线让它看起来格外炯炯有神。方小正还发现它的眼珠其实是蓝色的——蓝色多好,和大海一样的深邃。

二哈却突然不见了。

方小正拿着小笼包,从楼下喊到楼上,又从楼上喊到楼下。他想起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喊的,喊他吃饭,喊他回家。那时的他,会躲在某个角落,故意让母亲到处找。二哈莫不是也故意躲起来了?方小正只好作出生气的样子,扯起喉咙更加用力地喊,那声调几乎有点母亲的样子了。满屋子的废墟被震得簌簌直响,许多烟尘跟着落下来。但是,那只狗依然没有听见。

方小正担心二哈是不是被残垣断壁砸到了,就上上下下翻了一遍。没有。又到院子里找了一通。还是没有。那天,他从白天一直找到晚上,每个角落重复找了不下十遍。方小正不得不承认——二哈必定是跑到外面去了。

他开始后悔头天夜里没有回来。那个发廊妹有点缠人,非要拽着他再躺一会儿,一不小心就睡到天亮了。像往常一样,他坐了几路公交车,发一些呆或者顺便做点什么。他当然没什么收获,最近常常这样,几乎都是空手而归的。他发现用现金的人越来越少了,还用的也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方小正不愿意偷老人的钱,就常常只能一无所获了。差不多逛到中午吧,方小正才带着小笼包回来。然后,他发现这只从来不会走出门厅的哈士奇,竟然不见了。

一直到天黑,二哈仍然没有回来。方小正躺在一屋子废墟里,怎么也睡不着。他总是听到二哈进屋的声音、爬上楼梯的声音、坐在他床前的声音、盯着他看的声音……这些零零碎碎的声音总是一再地吵醒他。他只好一遍遍地起来,顺着这些声音去找,却什么也没有找到。二哈到底去哪了呢?方小正突然想到二哈应该是去找他了,就像他看不到它的时候,会去找它一样。他想着那只瘸狗独自穿梭在城市里,到處都是汽车和行人;想着它站在天桥下、站台边,不知道下一步该去向哪里;想着它饥肠辘辘,却不肯去扒路边的垃圾堆……他突然觉得特别难受——这是很多年没有的感觉:难受,堵得慌。他决定不再睡觉,他要去外面找二哈。

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方小正从凌晨找到天亮,还是没能把这个城市走遍。他弄了一辆自行车继续找,尤其是别墅所在的城北方向。他不放过任何一条小巷,不漏过每一个角落。但一直找到下午,还是二哈的影子都没有瞧见。方小正想出发布《寻狗启事》的法子,就立刻在微博、城市论坛里,发了一则又一则的《寻狗启事》。他尽可能说好二哈的故事,把二哈描述成一只身世悲惨又善解人意的狗。《寻狗启事》迅速引发热议,许多陌生的网友给他发来私信,有的安慰他,有的提供线索,还有的甚至对他的文笔表示欣赏。他想起小学的时候,他的作文常常被语文老师当范文朗读,母亲甚至是父亲都常常为他骄傲……他甩了甩头,把思想集中到寻找二哈这件事来。

网友提供了好多线索,有的说在解放街见到过一只哈士奇,有的说看见一只白色的狗在宠物店门口张望,有的还说在公交车上见到一只蹭车的狗,有的说见过一只白色的哈士奇蹲在发廊店门口……他不放过这些陌生人提供的任何一条线索,跑向二哈可能出现过的各种地方。从网友提供的信息里,他还发现一个规律,这只狗经过的路线,几乎是方小正昨天走过的路线。方小正又沿着自己去过的地方继续找。他总觉得他和二哈之间,都在寻找彼此,就像电影里的镜头一样:一辆车子从他们中间开了过去,他和二哈就在同一个地方擦肩而过了。

有网友告诉他,城西有一家叫“滚”的火锅店,专门收购流浪狗。方小正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发疯似的奔向这家火锅店。一路上,他耳朵里都是二哈哀号的声音。到店的时候,正是午饭时间,店里熙熙攘攘。方小正不由怒火中烧,直接走到厨房,“唰”一下夺过厨子手里的菜刀。“有没有见过一只哈士奇?”他用刀指着所有的厨子。厨子们惊恐地一哄而散……

又找了一圈,方小正瘫坐在电线杆底下。他也告诉自己,不过是一只狗而已,管它呢。但是,当他准备放弃想要回别墅时,就会想到二哈傻傻的模样。然后,又不自觉地折回来,继续走在寻找的路上。就像现在,他又想放弃的时候,电线杆又给了他灵感——张贴广告。用论坛微博的基本是年轻人,万一某个老人恰好知道二哈的去处呢?这么想着,他就觉得张贴广告是十分紧迫的事了。打字店的老板很热情地帮他打印好文稿,末了问方小正索要那只狗的照片。“我没有呢”,方小正说。发寻狗帖子时,也有人提议附一张照片,方小正就非常详尽地把二哈的外形描述了一番。“这种小广告谁会看文字啊,最多扫一下标题和照片。”打字店老板坚持要一张照片。方小正突然想起来,廊道相框里还有残存的一角。他跟老板说,有照片的,立刻骑上车往别墅赶。

方小正很快到了别墅跟前,他把自行车扔在了地上,麻利地跨过警戒线,跳进院子低矮的栅栏……就在这个时候,方小正惊呆了,他看到一只瘸狗从门厅里面跑了出来,跑向了方小正。方小正蹲下来抱住了它,任由它舔着他的手、他的脸、他的脖子。他腾出一只手,抚摸着它又脏又臭的皮毛,竟然泪如雨下。

故事到这里原本应该结束了。比如,方小正和二哈从此幸福地生活在废墟里。只是,同所有人一样,他们的生活也充满了变数——方小正和二哈被迫离开了他们的废墟之家。

那天早上,方小正醒来的时候,二哈也在床上,蜷在他臂弯里像一头死猪。太阳已经很高了,从残破的玻璃窗斜下来,安静地落在他俩身上。方小正摸了摸那身明晃晃的狗毛,二哈立刻像触电般坐了起来。他只好轻轻地拍拍它,像养鸭铺女人拍他一样。二哈慢慢安静下来,继续闭上眼睛趴下了。方小正记不清昨晚是他把二哈抱上床的,还是二哈自己跑上床的。他只记得啤酒、炸鸡、花生米,还有二哈的狗粮大礼包。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给二哈倒了一杯。然后,开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说了一串又一串的话。他好像越来越满足这样醉生梦死的生活。是的,醉生梦死。他喜欢这个词实实在在的物质感。

正迷糊着,二哈突然从床上蹦起来,事实上方小正也听到了——外面像是来了很多人。他立刻跳下床,跑到南面的窗边察看。他看到院子前围了好多人,闹哄哄的好像有什么大事发生。他还看到两辆垃圾车停在门口,有人正往车上装东西,好多人已经进来了,有的人分明已经爬上了二楼。方小正迅速折回北面的窗户,沿着空调架跳了出去。

院子外面,看客们正忙着指指点点,仿佛对这幢房子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方小正挤进人堆,装作看热闹的样子。警戒线已经扯掉了,疯长的杂草也被踩得东歪西倒。那些人把他熟悉的东西一件一件搬到垃圾车上,有电视机的残骸,有沙发的骨架,有烧了一半的桌子,有变形了的冰箱……每一件东西搬出来,人们都要热烈地议论一番,好像是一场隆重的喜事。他们举着手机,拍下那些不幸的物件,然后配上一个个祈祷的符号发到朋友圈。

方小正焦急地搜寻着那只哈士奇,却找不到它的踪影。真是一只笨狗!他在心里骂着。垃圾车上有一只相框滑下来,工人眼疾手快地接住又扔了上去。方小正还看到他们搬出那张蓝色的儿童床,几个工人抬得很是吃力,说这床还好好的呢。一个女人不耐烦地指挥着:“扔了,都扔了吧。”她的年龄大概五十多岁,一只乌黑的墨镜挡住了她眼睛里的悲伤——也可能没有悲伤。毕竟过了好几个月了,房子都被野草给淹没了。蓝色被褥是另一个工人抱出来的,被塞进沙发铁架的缝隙,方小正看到被套上的小浣熊正对着他笑。

二哈终于出来了,没有人注意到它。它蹭到他的脚边,还叼过来一只背包,那是养鸭铺女人给他的,里面装着几件衣服。“咱们走吧!”方小正背上背包对那只狗说。

女人电话过来的时候,已是腊月了。莲花城的冬天一如既往的冷,碎碎的雪粉漫天撒着,年味仿佛更加浓了。方小正抱着二哈坐在公交车上,看车窗外的房子贴满新鲜的对联,阳台上的灯笼也亮了起来,到处都是火红的样子。车子里面开着空调,厚厚的玻璃把雪隔开了,只有阳光落了进来。江南的天气就是这么怪异,一边下着雪,一边出着太阳。那些阳光穿过车窗,落在了二哈身上,灼灼的,让人想起春天。就在这个时候,养鸭铺女人的电话打来了。她问,你还好吗?方小正说,好。女人又说没有进去吗?方小正说,没有。女人说,我不能出来了。方小正说,好。女人哭着说,你要照顾好自己啊。方小正说,好。

方小正常常抱着二哈坐公交车。刚开始司机们总是要反对一番的,后来看到二哈被方小正抱着温顺得很,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二哈似乎也爱上了公交车,全程一声不吭地躺在方小正怀里。方小正看着窗外,它也看着窗外。方小正看着车内,它也看着车内。后来,养鸭铺的女人给方小正寄来一只包裹,包裹里有一件毛衣,还有一双手工编织的手套。左手的那只,只有四个指头。方小正便给二哈也买了一件毛衣。他原想再买双脚套的,少个趾头的那种,因为找不到卖家才作罢了。

那个女孩也是在公交车上遇到的。她扎着马尾,背着一只帆布包,充满青春的朝气。“啊,是你,一定是你!”女孩看到他激动地说。方小正以为她认錯了人,把头撇向了车窗外。“小哥哥,我是跟你说话呢,你是那天公交车上抓小偷的人吧?”方小正看了看她,依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女孩又说:“去年,就是在这路公交车上,我的手机被一个小偷偷走的时候,是你抓的小偷呢。你想起来没有?你真是太勇敢了!”怎么可能记得住呢?对方小正来说,抓小偷和偷东西,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寻常的事,他想不起在哪见过女孩。“是你,我记得你的,你的气质我印象特别深刻!你真是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向你致敬!”女孩滔滔不绝地说着,车上的人都向他俩看过来。方小正觉得特别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好对女孩笑了笑。他没办法想象自己的笑容——毕竟,不笑太久了。女孩显然更加高兴了:“是你,果然是你,对吧?我不会认错的,我一直在找你的!你真是一个好人!”方小正觉得自己脸上热辣辣的,几乎是无地自容了。“你的狗真漂亮,你一看就是非常有爱心的人!”女孩还摸了摸二哈的头,怕生的二哈居然对女孩摇了摇尾巴。就在这时,公交车停了下来,方小正连忙带着二哈逃了下去。女孩的声音还在后面响着:“小哥哥……你笑起来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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