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初期血液安全保障研究
2021-03-15侯志敏韩文丽
——侯志敏 韩文丽
输血是临床失血危重患者抢救的重要手段[1]。充足、安全的血液供应是保证临床医疗服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2020年初,银川也先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疫情发展使街头人流量持续减少,给无偿献血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对此,宁夏血液中心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了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供应。
1 血液安全保障措施
1.1 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应急预案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疫情防控和血液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血液保障联动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为疫情期间采供血工作提供详细指导。
1.2 建立应急工作机制,推动措施有效落实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疫情信息日报与周通报、血液采集信息日报、防控物资集中管控等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和采供血工作。积极与自治区疫情工作指挥部联系下发《关于疫情期间配合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为献血车采血提供保障。
1.3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献血者紧急招募
以微信、网络、电话等为主要招募手段。在宁夏献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宁夏血液中心网站发布献血者紧急招募信息,重点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报道特殊时期献血的典型事迹,激发公众献血热情。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支持下,向符合献血条件的市民发送献血招募短信。以各献血点为单位检索历史献血人员,开展电话一对一精准招募。开通预约献血专线,安排专人值班,全天候提供献血预约咨询服务。在宁夏献血微信公众平台开通“预约献血”服务功能,大力推行预约献血。
表1 2019年与2020年市区和乡镇同期全血采集量比较
1.4 调整献血车停放地点,提高血液采集量
根据市区街头人流量减少、血液采集量小的特点,及时调整停车地点为周边采血量较好的乡镇,发挥流动献血车的灵活机动作用。关停市内采集量少的献血屋,将人员充实到流动献血车,以加强献血车人员力量,提高血液采集量。
1.5 合理设置血液库存,防止血液积压
根据临床用血实际,调整红细胞各血型最佳库存量[2-3]和低库存量三级警戒线标准。调整后的A、B、O三型最佳库存量分别为315U~950U,Ⅲ级警戒线为≤315U,Ⅱ级警戒线为≤225U,Ⅰ级警戒线为≤135U;AB型最佳库存量为105U~285U,Ⅲ级警戒线为≤105U,Ⅱ级警戒线为≤75U,Ⅰ级警戒线为≤45U。
1.6 加强献血现场防控,保证人员和血液质量安全
1.6.1 严格筛选献血者 制订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献血者健康体检征询规程》,将体温测量纳入必测项目,体温超过37.3℃者一律暂缓献血。强化献血者征询工作,在常规征询项目基础上增加新冠病毒相关健康状况的征询内容,最大限度降低输血传播风险。强化献血后告知,特别嘱咐献血者献血后14 d内若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要及时回告血站。
1.6.2 强化工作场所消毒 采血工作现场增加消毒频次,除工作前、工作后常规空气物表消毒外,工作中再增加一次常规消毒,全天开启空气消毒机进行室内空气消毒。对人手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随时消毒。工作场所每两小时开窗通风30 min。
1.6.3 落实人员防护措施 人员安排上,所有科室人员均实行分班制,设A、B两个班组,每天轮换上班,两班人员互不交叉。实行职工身体状况报告制,职工每天报告身体状况。加强工作人员日常防护,所有防控物资全部向一线倾斜。
1.6.4 做好团体献血疫情防控 明确以“街头为主、团体补充”的采血工作策略,在人员不大量聚集的情况下,适当组织团体献血。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团体采血现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1.6.5 实施血浆病毒灭活 已有研究表明,SARS-CoV在血液中可存活数天,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能够有效灭活血浆中的SARS-CoV冠状病毒[4]。目前,尚无研究表明此方法可否灭活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但考虑到其与SARS-CoV属同类病毒,且均为RNA包膜病毒。据此,中心对疫情期间所有采集血液分离出的血浆全部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进行病毒灭活,以最大限度降低输血风险。
2 效果
2.1 血液采集总体情况
疫情初期(2020年1月26日-2月26日)共采集全血4501.4U,日均采集全血140.7U。与2019年同期相比,总采集量减少791.3U。究其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临床用血需求量减少。
2.2 市区与乡镇采血情况
疫情初期,市区与乡镇日采集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显著差异(P<0.05),乡镇采集量明显高于市区。见表1。
2.3 血液采集和发放情况
疫情初期每天采集量和发放量波动较大,日均采集全血140.7U,日均发放125.8U,采集量大于发放量,在保证临床用血基础上日均有节余,保证了正常血液库存量水平。
2.4 血液库存情况
疫情初期,各血型红细胞库存量均维持在正常库存量水平,基本保持平衡。其中,A型和B型库存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未发生低库存预警情况;B型连续4天突破正常库存上限值,血库及时发出限型采集预警,防止了血液库存过高造成血液报废。
2.5 血液安全得到保证
疫情初期,血液中心未发生职工感染新冠肺炎事件,也未发生输血安全事件。
3 讨论
如何保证突发事件下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供应,是对采供血机构应急保障能力的考验。经过本次应对新冠疫情的实践,宁夏血液中心各项应急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保障了疫情初期银川地区临床用血的安全供应。
3.1 应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疫情期间采供血工作不同于寻常,不仅要做好血液安全保障工作,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就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全员参与。若没有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机构,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就不能协调单位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也无法保证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整体工作能力无法凸显。
3.2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献血者应急招募
受人员管控影响,街头人流量减少,现场招募作用有限。微信、网络等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方便阅读等特点,市民无需出家门,就可以通过手机了解无偿献血信息。疫情初期,中心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平台作用[5],开展线上献血知识宣传、献血者招募、预约献血等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利用电话、短信方式进行献血者一对一精准招募[6],是非常有效的招募手段。线上宣传形式要新颖、可读,尽可能采用动画、图片等方式,吸引公众眼球。
3.3 应合理安排献血车停靠点
及时掌握血液采集信息,分析献血者来源,发挥流动献血车灵活机动的特点,将人员和车辆派往采集量多的地点,能够有效提高血液采集量。
3.4 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采血要做好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保证工作人员和献血者安全。要充分考虑新冠病毒对血液质量的潜在风险,强化献血者征询和告知,将可能存在新冠肺炎患病风险的人员进行有效排除,进一步降低输血安全风险。要落实团体献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3.5 应根据实际用血情况调整血液库存标准[7]
疫情初期,医院患者收治率明显下降,临床用血需求量同步减少,若不根据医院用血规律及时调整血液正常库存量水平,极有可能造成血液过期报废。因此,必须科学合理设置正常的库存量水平,以科学指导血液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