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政治哲学的影响研究
2021-03-08司书毓
司书毓
中国是一个政治早熟的国家。先秦时期,诸子便围绕政治活动、国家治理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观点,这是中国政治哲学的源头。在中国政治哲学的发展史上,董仲舒是非常重要的一位思想家。作为汉代儒学的代表人物,董仲舒生活的时期正是汉武帝强化君权、对外扩张的时期,汉初的黄老学说已经难以满足国家治理的需求。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得到了汉武帝的关注,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系统性地构建了自身的政治哲学,其中,天人合一思想占据着中心地位,不仅对汉代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我国政治哲学的后来发展影响深远。
一、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溯源
(一)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时代背景
作为系统的政治哲学理论,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既是他主观思维的产物,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大一统与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确立是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提出的先决条件。东周以来,诸侯混战不休,先后出现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秦国实行商鞅变法后,实力大增,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秦始皇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秦朝二世而亡,刘邦建立了汉朝,一方面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另一方面“惩戒亡秦孤立之败”[1]部分恢复了分封制,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日趋稳定,郡国并行制的弊端日益显现,诸侯王的势力膨胀,出现了尾大不掉的问题,对中央政府的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早在汉文帝时,贾谊在《治安策》中主张“众建诸侯而少其力”[2]。汉景帝时,吴王刘濞、楚王刘戊等七王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叛乱以失败而告终,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减弱。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彻底扫清了诸侯王的威胁,巩固了大一统专制政治制度。大一统专制政治制度需要一套合理的理论支撑,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上《天人三策》,以《春秋》大一统思想为依据,提出“天人合一”思想,契合当时的时代环境与政治需求。
(二)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思想溯源
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有着深刻的思想渊源,其中,儒家经典《春秋》占据中心地位。《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但《春秋》的价值却不局限于历史学,它也是古代政治哲学的源头之一。《春秋》虽然文辞简约,却以微言大义确立了儒家政治价值的判断标准,因此有“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说法。春秋有三传,分别为《谷梁传》《公羊传》《左氏传》,董仲舒是汉代治《春秋公羊传》的名家,《史记》载:“故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3]董仲舒在政治哲学的构建中,大量引用《公羊传》的文字,根据邓红的研究,董仲舒《春秋繁路》中引用《公羊传》内容的多达315条,可见,《公羊传》对董仲舒政治哲学思想的影响之深[4]。《公羊传》最大的特点便是从《春秋》中历史事件的“书法”出发,探寻其中的“大义”。董仲舒在继承《公羊传》“大一统”“张三世”等思想的同时,也进行了创新和发展。从言说方式来看,董仲舒并没有参照《公羊传》以先后顺序阐释《春秋》的传统做法,而是采用“就地取材”的原则来阐述自身的观点,具有更强的灵活性;从思想内容来看,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天人合一”等思想进行整合,在自然灾难与世俗政治间建立了一条联系渠道。
二、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内涵
(一)惟天为大
“天”是董仲舒在董仲舒的政治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点,也是董仲舒政治哲学理论的源头。“天”在先秦典籍中并不罕见,如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荀子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但“天”尚未成为有道德意志的神。董仲舒继承了儒家经典中有关“天”的思想,吸收、借鉴了其他学派中“天”的内涵,形成了“惟天为大”的思想。根据张文英的解读,董仲舒思想体系中的“天”包含自然之天、主宰之天和必然性之天三个层面的内容[5]。“自然之天”既指万事万物的总和,又代表自然运行的规律,如“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6]。“主宰之天”是人格化的天,是董仲舒从世俗政治活动出发构建的形而上的本体。“主宰之天”的理论源头为《易传》,董仲舒将超验化与人格化融合为一,“将形而上的本体转换为神学化的本体”[7]214。“必然性之天”是董仲舒用来探究政治生活本质的载体。与道家相比,儒家更多关注的是世俗生活,《易传》的出现大大提升了儒家的哲理化水平,董仲舒从《易传》出发,旨在建立一个本体性的天,为社会政治生活及伦理道德提供支撑。
(二)性善情恶
“天人合一”思想包含天、人两个维度的内容,而人性学说是人这个维度的核心内容。儒家是先秦诸子学派中最为关注人性的学派,孔子提出“性相近也”,但并未对“性”有更深入的表述。孟子一方面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承认人的生物本能,另一方面则因“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提出人性本善的观点。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于是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无论是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均不仅仅是对人性的论述,还有着深刻的政治企图。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提出仁政的政治理念,荀子则以性恶论为基础,提出礼法统一观的政治理念。董仲舒在孟子、荀子的基础上提出了“性善情恶”的观点,并发展出了“性三品”说,他将性与情分开,用阴阳学说的观点来阐释性与情。正如冯友兰所言:“情是恶的,但又在人的质(广义的性)中。”[8]董仲舒认为,性来自天之阳,包含着向善发展的可能性,而情来自天之阴,包含着向恶发展的可能性,继而从天道“任阳不任阴”出发,主张用人之性来限制情的发展。
(三)天人感应
董仲舒在天与人的分析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的思想,天人感应是“天人合一”的表现形式和内在内容。天人感应以天人同类为前提,而阴阳概念则是董仲舒阐发天人同类的基础性概念。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董仲舒指出:“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尽管董仲舒对天人同类的论述缺乏深刻性,却第一次将天人关系用哲学的语言表达了出来。在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中,君主占据着核心地位。多数语境下,董仲舒“天人感应”中所指的人并非一般意义上抽象的人,而是特指君主,或者说君主在天与人世间扮演着的媒介的角色。作为人世间的最高统治者,君主不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责。董仲舒先赋予君主合法性地位,“德侔天地者,皇天右而子之,号称天子”[7]46,再从“天人感应”的角度对君主提出要求,包括“法天”和“配天”。祥瑞、灾异是“天人感应”的重要内容,董仲舒认为君主有德、政治清明,则会天降祥瑞;而君主失道、政治腐败,则会天降灾异。
三、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政治哲学的影响
(一)确立了大一统的价值取向
大一统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最早由公羊高在《春秋·公羊传》中提出。事实上,早在先秦时期,大一统思想便见于儒家典籍中,如《诗经》中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王室的衰落,诸侯间战争频繁,兼并战争时常发生,而国家层面的大一统则是兼并战争的必然产物。《公羊传》中的大一统思想源自对《春秋》中“元年春,王正月”的阐发,而董仲舒以循天而治的角度,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大一统的内涵。从国家层面而言,大一统指国家统一,与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政治权力而言,大一统指政治权力的一元性,君主是最高的统治者,所有人都听从君主的命令;从文化层面而言,大一统指思想文化的统一性,“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观点的提出,确立了儒家思想在古代政治思想中的中心地位。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朝,汉承秦制,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而董仲舒则为这一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强化了君权天授的权力来源
君主权力的来源是古代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君权天授思想是阐述古代君主权力来源的主要思想。早在先秦时期,天命观便极为流行,周朝有“代天牧民”的说法,统治者有天子的称谓。《尚书·大诰》中记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但先秦时期并没有对君权天授的思想内涵与实现机制作出深刻的阐述。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君权天授的思想,使君权天授成为古代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董仲舒的君权天授思想包含天、地、人三个维度,从天的角度而言,天既指代至高无上的天意,也包含人世间的民意,因为君权天授思想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延伸,而“天人合一”思想则为天与人的沟通提供了媒介,民意可以直达上天,上天会根据民意示以祥瑞或灾异。对君主而言,君权天授思想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君权天授使君主权力来源神秘化,为君主强化专制提供了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天不仅是君主权力的赋予者,也是君主权力的制约者,董仲舒主张“屈民以伸君,屈君以伸天”,意思是臣民要绝对服从于君主,君主要绝对服从天。
(三)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儒家倡导实施德政,然而,在先秦时期,儒家的德政思想缺乏实施的条件。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征战不息,孔子虽然周游列国,但却无法将儒家治国思想推行下去。秦国经商鞅变法后,国力大增,法家思想成为秦国治理国家的主导思想。汉初,士人从不同角度总结了秦朝灭亡的原因,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将“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思想作为秦朝灭亡的原因,重新伸张了儒家的德政思想。与孔子单纯地倡导“为政以德”不同,董仲舒从“天人合一”的角度出发,对德政思想作了更为深刻的阐发。董仲舒将阴阳观念引入德政思想中,将德与阳、刑与阴关联起来,提出“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观点,与之对应的则是重教化、轻刑罚的思想,为德主刑辅治国理念提供了完整的逻辑。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确立了德政在中国古代政治中的中心地位,尽管统治者未必遵守德政的要求,但德政作为治国理念却延续下来。
(四)提出了三纲五常的伦理标准
政治包含两个维度的内容:一是政治权力的行使,二是社会秩序的建构。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既对政治权力的来源以及行使要求作了明确的界定,也对社会秩序的建构提出了许多要求,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以三纲五常为原则,确立了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三纲源自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从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出发,对人际关系的规范化描述,后来演变为君臣、父子、夫妻间的关系。三纲虽然在韩非子著作中已经有所体现,但作为古代政治哲学的重要内容,最早由董仲舒提出。“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董仲舒以天地阴阳四时来界定君臣、父子、夫妻间的关系,将三纲和“天人合一”思想联系了起来。五常源自孔孟的学说,董仲舒将五行学说引入五常,木配仁、火配智、土配信、金配义、水配礼,使五常从人世间的道德规范上升为循天而治的要求[9]。董仲舒使三纲五常具有了“天人合一”的色彩,以后的历朝历代均将三纲五常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
四、对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评价
作为汉代儒家发展的代表人物,董仲舒在儒学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天人合一”思想既是董仲舒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的重要学说。“天人合一”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从儒家学说发展的角度而言,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缺乏思辨性与深刻性。而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学说引入儒学,凸显了天的本体地位,建构了“天人合一”学说,丰富了儒家思想的内涵。从现实政治的角度而言,“天人合一”思想虽然认为君权天授,强化了君主权力的神秘性,但也主张“屈君以伸天”,要求君主的统治必须符合天的要求,对于限制君权具有一定的作用。并且,董仲舒从“天人合一”思想出发,重新强调德政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也存在许多消极的内容,突出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难以真正起到限制君主权力的作用。董仲舒通过天人感应学说密切了自然现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认为灾异是天对君主失道、政治腐败的示警。然而,随着君主权力的不断强化,君主将天的示警转移到官员身上,宰相成为君主的“替罪羊”,最为典型的便是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天上出现了“荧惑守心”的现象。该现象代表皇帝驾崩,国运有厄。司星子韦说“可移于相”,于是宰相翟方进被迫自杀。二是限制了思想发展。“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思想在汉代的新发展。作为“天人合一”思想的价值要求,大一统思想维护了君主专制,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限制了思想自由,对中国古代思想史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三是为谶纬学说的出现埋下了伏笔。尽管董仲舒的本意是借助天人感应来警戒君主,但阴阳、五行学说的融入使得“天人合一”思想具有强烈的神秘色彩。东汉时期谶纬学说流行,与“天人合一”思想有着内在的联系。
五、结语
作为董仲舒政治哲学的中心内容,“天人合一”思想对我国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仅确立了大一统的价值取向、强化了君权天授的权力来源,还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提出了三纲五常的伦理标准。“天人合一”思想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既是把握董仲舒政治哲学思想的要点,也是研究古代政治哲学思想发展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