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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职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对策研究

2021-03-08杜志博李士侠

文教资料 2021年34期
关键词:困难资助育人

杜志博 李 兵 李士侠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 滕州 277599)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民的人均收入显著提高,大部分地区实现了脱贫。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中依然存在一定比例的贫困生,需要国家、学校以及社会的援助。为了进一步实现教育平等公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的基本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督促学校落实好资助育人工作,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然而现阶段各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如资助育人理念有待更新、资助育人对象认定机制不完善、育人效果不突出、资助育人方式单一等。高职院校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与时俱进,探索资助育人工作改革创新路径,构建资助育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资助育人的内涵和意义

资助育人工作是指各高校响应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为经过相应机制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物质和生活上的帮助,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和精神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从而达到育人的目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学校的特殊群体,也是国家和学校重点关注的对象,他们相较于其他学生更加容易在学习和生活出现问题。部分困难学生性格内向敏感,带有自卑心理,不擅交际,精神世界狭窄,不利于他们的学习和成长。资助育人工作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对学生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资助育人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生活。资助育人的基本工作内容就是缓解学生经济压力,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物质援助。许多高职院校通过减免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进行额外生活补贴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使学生无须为经济方面的困难烦恼,安心学习和生活。

(2)资助育人工作可以提升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国家和学校所能给予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只是一时的,要彻底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必须使学生自立自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许多高职院校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查,询问这些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解决学生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辅导学生的学业,使学生接受更多的素质教育,从而提升能力、全面发展。

(3)资助育人工作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能有效强化学校的育人功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是资助育人工作的核心,也是资助育人工作所追求的教育目标。许多高职院校设有贫困生励志奖学金,并宣传该奖金获得者的光辉事迹和成就,为广大经济困难的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砥砺前行、自强不息,培养坚强、勇敢、不惧苦难的品质。

许多高职院校还会设立“公益感恩平台”,倡导感恩教育,鼓励资助对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更快融入学生和社会群体,让资助学生以实际行动回馈学校和社会。

二、现阶段高职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育人理念有待更新

资助育人理念在时代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更新,以往受到时代局限性所致,许多高职院校只是单纯给予学生物质资助,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获取毕业所需要学习和生活费用。在新形势下,人们对于资助育人工作有了全新且更加深入的理解,传统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国家和社会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高职院校的资助育人理念亟待更新。然而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对于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视,依旧采取传统的“认证—填表—发钱”的资助育人流程,单纯定期定额地以资金发放的形式给予学生物质帮助。这类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完成了“资助”的工作目标,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因经济困难造成的学生和生活问题。许多高职院校没有协调好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的比例,没有及时了解学生精神和思想层面存在的问题,给予学生的精神支持相当匮乏,使得后续的“育人”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资助育人对象认定机制不完善

资助育人对象认定机制是实现资助育人工作精神扶贫的有效保障,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有的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认定流程才能获取资助,确保资助育人工作能落实到每一个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传统的资助育人对象认定机制大多为学生向辅导员提供一系列证明文件资料,辅导员将资料呈交给资助育人工作机构审核,随后完成认证并进行名单公示。近年来,部分高职院校还在流程中加入了班级民主考察环节,通过班级学生集体了解认证学生的日常消费用度,以此来判断认证对象的家庭经济条件。这一认证流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但依旧存在着相当多的漏洞,容易给一些“有心人”钻空子。在学校方面,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证审核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部分高职院校因条件所限,无法对其进行细致地考察,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单纯依靠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进行认证。在学生方面,有些家庭条件尚可的学生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谎报“贫困证明”来获取资助。在民主评议环节,同班同学也不愿得罪他人,难以切实履好自身的监督职责。而部分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出于自卑心理,不希望在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展露自身的家庭状况而放弃申报。

(三)资助育人后续教育存在不足

“资助”的目的是“育人”,资助育人的基本工作内容是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工作目标则是完成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目标。许多高职院校经济困难学生不仅受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困扰,还存在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问题。高职院校在给予学生物质帮助后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对资助对象展开后续跟踪教育,以此来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强化学生的精神力量。然而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对于资助育人工作“育人”环节的重视,只是对资助对象进行一些简单的感恩教育,教育手段单一,教育力度不足,甚至部分高职院校从未开展过后续的教育活动,导致资助育人工作未能充分发挥“育人”作用。

(四)资助育人力量单一

资助育人工作的内容包括资助申报材料的审核、资助对象的认证、资助活动措施的实施以及育人教育的后续跟进,内容繁多,流程复杂,从来不是单单一个学校部门或机构所能完成的,需要国家、社会、学校的共同努力,然而现阶段资助育人力量单一。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存在将资助育人工作完全交付于一个部门或机构的情况,各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和协调意识,导致负责部门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资助育人任务,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资格申报和资金发放工作,致使资助育人工作流于表面。另一方面,国家根据相关的法规政策向学校拨发“资助育人”专项资金,而学校负责将这些资金资助给经济困难的学生,然而资助资金相较于庞大的贫困生群体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逐年增加的经费给政府和学校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却难以起到良好的成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资助力量和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新形势下高职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对策

(一)转变资助育人理念

树立正确的资助育人理念是资助育人工作改革创新的前提。资助育人的重点绝非资助,而是育人。单纯地给予学生足够的物质资助无法达到育人的效果。高职院校要充分理解党和国家的资助育人政策,学习资助育人的先进理论和实践成果,武装资助育人思想,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挖掘资助育人工作的内在价值,把握好“资助”和“育人”之间的关系,在给予学生物质支持的同时提升学生的整体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工作的功能。

(二)建立科学的认定机制

高职院校要完善资助育人对象的认定机制,规范相应的认定流程,确保扶助工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1)高职院校可以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力量,对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普查和记录,甚至直接将学校的资源管理系统与各地区的民政、银行、住建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方便相关工作人员掌握贫困生分布情况以及贫困程度,并采集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数据、学业水平、纪律情况,经由内外部信息整合,再由相关工作人员反复比对、审核,完成最终的资助资格认定工作。

(2)高职院校要加大认证资料的审查力度,规范佐证材料的信息填写,在收取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的同时还要额外追加其他证件,提高开具材料的难度和复杂性,从而保证认证对象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性。

(3)高职院校可以采取多元化的取证形式,如走访调查,贴近学生生活;与学生面对面谈话,了解学生真实情况;或是向学生的专业导师、同学、辅导员咨询学生的平时表现状况,但切记要照顾经济困难学生敏感的内心,在介入学生的隐私的同时保护学生的隐私权,这样既能有保证资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又能以了解到的真实信息为基础为资助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三)加强资助育人的后续教育工作

资助育人是一套全面系统的教育体系,不能单纯地将其作为扶贫工作开展,还需兼顾后续的德育功能。育人先育德,扶贫先扶志。在资助初期,高职院校可以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物质经济方面的支持,尽可能为学生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但在资助育人工作进展到中期,学校需要对学生进行后续的跟进教育,深入了解学生的精神状况和内在需求,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塑造学生坚强勇敢的性格,培养学生诚实的品性,使学生学会感恩,从而提高学生的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在学生具有一定的自我成长意识后,学校可以为资助对象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的机会,引导学生自力更生,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自我能力,为毕业后参与社会工作打下基础。到了资助育人工作的末期,学生已经具备足够的勤工俭学能力,学校要逐渐降低对学生的经济资助,转而向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咨询援助,了解学生的就业需求,根据学生的个人意向为学生提供相应的顶岗实习机会,一步一步地帮助学生走向独立,使其成为一个有责任、有能力、有担当的毕业生。

(四)加强协调沟通,壮大资助育人力量

专业的资助育人工作团队是资助育人工作能高质量、高效率实施的保障。包括校领导、普通教职员工在内的各层教职成员需要共同参与完成资助育人工作。高职院校需要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直属校领导管理,筛选具有丰富育人经验的教师和具有资金管理经验的财政人员参与部门工作,并且规定资助育人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规则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资助育人工作人员的发展定位,保证资助育人工作的规范性。与此同时,高职院校需要对资助育人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资助政策的理解以及对资助学生群体的研究,提高工作人员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责任感,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的工作水平。在成立专业的资助育人部门后,高职院校要加强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要求学校所有部门积极配合资助育人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将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提高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资助育人工作的质量。此外,社会力量也是资助育人工作的参与主体之一,高职院校可以主动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构建良好的校企合作体系,从多种渠道获取社会资助资金,缓解政府和学校的财政压力,壮大资助育人力量,提高资助育人工作成效。

四、结语

综上所述,资助育人工作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改革创新刻不容缓。高职院校应及时更新资助育人的理念,壮大校内资助工作团队,建立科学严谨的资助对象认定机制,丰富资助育人渠道,联合政府以及社会企业构建多元化、高效率、高质量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在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的同时注重学生精神力量和道德品质的培养,从而推动我国进一步实现教育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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