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婚俗改革的创新实践研究
2021-03-08刘兆华中共沂水县委党校山东沂水276400
刘兆华 中共沂水县委党校 山东 沂水 2764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部署要求,遏制当前婚礼习俗中存在的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普惠广大群众,山东省沂水县于2020年5月9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喜事新办。
一、沂水县实施婚俗改革的动因探析
(一)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强化使命担当的必然要求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2020年5月18日,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婚俗改革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安排,因此,沂水县实施婚俗改革是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的必然要求。
(二)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减轻百姓负担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婚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问题严重,使很多男方家庭不堪重负;婚礼各种烦琐程序、封建习俗,也让新人们身心俱疲;高额随礼问题,也让周围亲戚朋友苦不堪言。对此,大多数群众不认可,改革愿望强烈。“人民政府为人民,面对民生疾苦,人民政府要有一种责任感、使命感”[1]。实施婚俗改革是沂水县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
(三)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构建乡风文明的必由之路
移风易俗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是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前沂水县殡葬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了殡葬改革的“沂水样板”,婚俗改革亦不能滞后,两项改革双向发力,才能共建和谐。
二、沂水县婚俗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婚俗是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婚俗改革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将婚俗改革融入乡风文明建设当中,并通过适当的刚性约束,‘软硬兼施’,让改革更好落地”[2]。因此,沂水县于2020年6月9日召开了全县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工作会,正式拉开了婚俗改革的大幕。
(一)构建婚俗改革工作大格局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沂水县、乡各级政府专门成立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文化、旅游、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统一吸纳为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了改革合力。
2.调动村民自治作用
在各村居(社区)由村支部书记、妇女主任和村内威望较高、常年操办喜事人员组成红事理事会,并制定《红事理事会章程》和《喜事新办指南》,同时,将喜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运用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引导简约文明办婚。对办理婚事的家庭,红事理事会主动靠上,倾力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3.鼓励党员干部带头
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引导、参与支持婚俗改革,自己或亲属举办婚礼时,带头喜事新办,形成“头雁效应”。
4.动员志愿服务力量参与
将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职能作用,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礼服务等志愿服务平台。
5.争取其他社会力量支持
鼓励社会信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婚庆公司、宾馆酒店、家电公司、装修公司、服装店、喜铺、影楼、金店等相关爱心商家,成立喜事新办理事会,为喜事新办的新婚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支持。
(二)规范喜事新办标准
为规范喜事新办标准,沂水县印发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倡导简约减负。如提倡彩礼一般不超过1万元;婚车不超过6辆,不租用豪车;乡镇(街道)喜宴每桌费用500元左右,城区喜宴每桌费用700元左右;人情随礼不超过200元,困难户、老年户随礼不超过50元等,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负担。
(三)倡导三种婚礼形式
1.倡导集体婚礼
利用景区、景点和文化广场等打造婚庆服务基地,结合“五四”青年节、七夕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由团县委或各乡镇(街道)面向即将举办婚礼的新人公开进行报名登记,统一举办隆重热烈、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
2.倡导文化婚礼
依托沂水县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组织举办富有文化韵味、时尚流行、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新式婚礼。
3.倡导民俗婚礼
在弘扬优秀传统婚礼习俗基础上,结合沂蒙山区传统婚俗特点,保留人们喜闻乐见的仪式环节,摒弃封建迷信等繁文缛节,在住宅小区、喜房等场所举办吉祥喜庆又具沂蒙特色的民俗婚礼。同时,鼓励采取栽植纪念树、旅行结婚等更加简约文明的婚礼形式。
(四)以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并综合运用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强对喜事新办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喜事新办的经验做法。
三、沂水县婚俗改革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受传统观念影响婚俗改革新规未被全接受
对于喜事新办新规定,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一些老百姓难以接受。
(二)男女双方家庭对婚俗改革接受程度存在差异
婚俗改革涉及男女双方利益,利益主体不同,对待婚俗改革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婚俗改革确实给男方家庭减轻了负担,得到男方家庭的普遍认可,但是,女方家庭受传统观念影响,很难接受婚俗新规。
(三)农村适龄男女青年比例失调致使婚俗改革难以落地
在农村,适龄男女青年比例严重失调,有些地方,男女适龄青年的比例甚至达到了10:1,男多女少,致使各乡镇每年婚嫁率低,举办婚礼少,从而导致改革措施难以落地,如参与喜事新办理事会的商户,配套性优惠举措难以落到实处,商户达不到促销的目的,与政府签协议的积极性不高。
(四)婚礼习俗具有隐蔽性给监督带来困难
婚礼事宜隐蔽性太强,有些办婚礼的家庭表面上配合改革,但是,私下里另行一套,给监督、引导带来困难。
(五)婚俗改革无法以强制性措施推行
婚俗改革属于社会风俗和文化观念的范畴,“风俗的作用是潜移默化,但却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风俗对于人们行为的影响既非强制的、又非自觉的” ,因此,依靠强制性措施很难推行。
四、沂水县婚俗改革的建议
(一)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
婚俗陋习的形成,不仅是面子的问题,还有其深厚的文化背景和经济成因,要加大对群众文明新风,破除传统观念的宣传力度。我们应该加强对年轻一代的教育,倡导平等的爱情观,并净化社会风气。
(二)大力发展地方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传统思想的影响,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所以,从长远来看,把经济搞上去,把文化素质提上来,才能消除婚俗陋规的“生存土壤”。
(三)加强配套环节的宣传和引导
婚俗陋习的产生有极其现实的根源。一些地区适婚年龄人口性别比例失衡、贫困等因素,是不容忽视的根本性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提醒相关部门在婚俗改革过程中,需多从扶贫、养老、生育等方面想办法、解难题。
(四)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当前,群众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婚俗改革的投入力度不够,因此,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为新婚夫妇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给予更加实惠的物质奖励。
沂水县婚俗改革的实践启示我们,要想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就需要政府顺乎民意、主动作为、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并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