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路径研究
2021-03-07廖文意
廖文意
(河南大学,河南开封 475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创新是促进发展的首要动力来源,通过不断改革能够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创新,同时通过创新来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文化旅游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实现持续发展,打造出具有较强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如何运用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引领产业融合与升级,是当前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值得深思的问题之一[1]。在“十四五规划”中,也重点提到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在未来5年时间的规划发展中,各地区应将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将其与现代服务业有效结合,以此促进地区服务业经济发展。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对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高度重视。
1 文化旅游内涵
文化旅游指的是借助于地域差异性、文化差异性,将之融入旅游景点之中,从而让游客在游览相关旅游景点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不一样的文化氛围,能够产生文化上的碰撞与交流,从而增强游客的旅游感受,带给游客更好的旅游体验。从当前文化旅游产品表现出来的特点来看,其通常表现出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多样性、互动性等的特点,能够带给人一种较为超然的文化感受,体现出较强的审美情趣激发功能、教育启示功能和民族、宗教情感寄托功能,对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宣传和发扬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2]。
2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基本原则
在对文化旅游产品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为有效发挥出其价值和作用,使文化内涵和旅游景点得到充分的融合,在进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应注意坚持“存真”“做深”“活化”“延展”4 项基本原则。
2.1 坚持“存真”开发原则
坚持“存真”开发原则,其实质指的是在对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应尊重历史特点,不一定要全盘恢复如初,但应体现出真实性。如在对“柏林墙”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为使其具有观赏价值,部分地方可能需要修缮处理,此时应尽可能采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来完成,不必全部修缮完整,但应保证其“如旧”的特点。
2.2 坚持“做深”开发原则
坚持“做深”开发原则,指的是在对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应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文化内容,使得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显得更加丰富。“做深”实质上也可看作为文化旅游的细化处理,把握某段文化、历史的细节之处,让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对应的文化和历史,利用细节打动游客,增进游客的旅游体验[3]。
2.3 坚持“活化”开发原则
文化是一种较为虚无的事物,其需要外在事物来进行展现,才能带给旅游者对应的文化感受,这实质上便是一个“活化”的过程。而要想让文化旅游产品“活化”,不能只是简单地将一些具有文化特色的雕塑、柜子、凳子等物品摆放在那里,而更多地需要演绎、互动才能让人感受更加的深刻。例如,一直以来中国博物馆不受游客喜欢,其并不是因为其中缺少文化内涵,而是没有将所蕴含的文化“活化”,缺乏必要的互动交流,让旅游参观者对文化的感受不够强烈。
2.4 坚持“延展”开发原则
在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还应当重视“延展”开发原则,将所具备的文化旅游资源以更加多样化的形式来进行开发和利用,避免旅游参观停留在静态性的观光层面上,而应当在静态观光基础上积极开发参与性娱乐项目,从而增进游客的文化体验,满足不同类型游客人群的旅游需求。
3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路径
基于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基本原则,各地区在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应注意明确开发方向与模式,将现有自然景观、文化特色等进行有效融合,从而打造出具有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品牌,以此才能有效促进地区文化旅游产品的持续开发、发展。从当前开发现状来看,常见的开发路径与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以遗址遗迹为基础,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我国拥有十分悠久的发展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较为丰富的文化内涵,也因此在国内各地区都可看到一些具有较强文化特色的遗址遗迹,对之进行有效的开发,可形成各种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如四川三星堆遗址、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等,这些遗址主要反映的是人类史前的一些活动痕迹;又如秦始皇陵兵马俑、北京故宫、圆明园遗址、长城等,这些遗迹反映出来的是一段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活动[4]。这些遗址遗迹其本身便蕴含着深厚的文化特色,在将其打造成为旅游产品时,关键应保护其原真性,使之原有文化特色得到更好的展现。在对此类遗址遗迹进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时,主要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遗址遗迹资源开发前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通常遗址遗迹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损毁,表现出来的往往是某个历史时期的局部面貌,在对其进行开发时,应先熟悉和了解对应的历史和文化,然后制定开发方案,保证资源最终展现的真实性、完整性,使游客在游览遗址遗迹之后能够了解到对应的文化。
(2)注意遗址遗迹的修缮处理。通常遗址遗迹都具有残缺性特点,为提升其观赏性,同时为遗址遗迹提供必要的保护,应对之进行合适的修缮处理。但在修缮的过程中,应注意所用物质材料的选用,避免出现现代文明和古代文明的相互交叉,使遗址遗迹的真实价值受到影响。
(3)注重文化氛围营造,应用先进手段进行文化内容展示。遗址遗迹类的文化旅游产品,重在对文化的理解和感受,为有效增进旅游者对文化内涵体悟,便需要在环境氛围营造上着重加强,使之与文化内涵相匹配。同时,可结合一些现代化的手段,在旅游景点现场进行文化内容的展示,让游客能够具有更为直观的感受,从而让遗址遗迹所具有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能够同时得以实现。
3.2 以历史建筑群为基础,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受区域文化差异影响、地质环境因素影响等,地区建筑物在修建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也因此形成风格迥异且独具特色的历史建筑群,在对其进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过程中注意保持物质载体的“原真性”。对于文化旅游产品而言,具有两种特性:“客观真实性”和“艺术特性”。其“客观真实性”要求在开发历史建筑群时,应保证资源本身的真实性;“艺术特性”要求在开发历史建筑群时,应基于真实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艺术提炼和加工,以此有效突显历史建筑群的独特之处,强化当地的文化传统,使其更具文化内涵[5]。
(2)开发过程中应体现出历史建筑群的空间完整性。历史建筑群与单体历史建筑在保护工作上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对之进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时,具有更强的系统性。首先需要站在历史建筑群整体角度,基于历史性环境研究历史建筑群整体布局特点,保护历史建筑群空间完整性;其次,在保证空间完整性的基础上对其内部的单体建筑进行细化保护,以便能够进一步突显文化特色。
(3)开发过程注意赋予物质载体生命力。历史建筑群本身属于物质文化遗产,但其终究为死物,只是一种文化的体现,需要游客体验和感受到其蕴含的文化和美感,才能对游客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基于此,在实际开发建设中,应注意将一些非物质文化融入其中,赋予其生命力,提升其在国内的知名程度,以此才能使之更具有吸引力。
3.3 以主题公园形式,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为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文化旅游需求,在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时,还可采用文化复制、文化移植、文化陈列等方式,然后应用现代高科技技术进行虚拟性的环境塑造,从而营造出一种较为特殊的文化环境,为人们提供特定文化主题的旅游场所。从当前关于此类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现状来看,其主要表现出3 种类型:其一,以区域环境内较为著名的本土文化作为创作开发主题,打造出对应的主题公园,如开封清明上河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属于其中较为成功的案例;其二,以外来文化作为创作开发主题,打造出文化移植性主题公园,如深圳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等,便属于对外来文化的成功移植,在国内乃至国外都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其三,利用现代虚拟技术,以动漫、游戏等文化为载体开发主题公园,如上海迪士尼乐园、方特欢乐世界等便属于这种类型的主题文化公园[6]。
主题文化旅游公园开发建设重在规划设计,如何有效把握文化植入,如何营造出对应的文化氛围,是此类主题文化旅游公园开发建设的关键。但在对此类主题公园展开建设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发建设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影响因素。如公园所在地的交通状况、客源市场、开发建设投入资金等,在确定其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选择是否开发建设;(2)确定文化主题,然后将相关的文化灵活植入到主题公园开发建设内容中,从而创造出具有较强特色的主题文化品牌,提升其知名度和识别度,使之对游客具备更强的吸引力;(3)深入了解“旅游者的需求”,针对主题公园所面对主要人群的旅游需求,重点突出互动参与和文化体验,打造具有创新性的文化体验活动,尽可能提升游客再次重游的概率,从而让开发的文化旅游产品具有更长的生命周期;(4)完善文化主题公园的产业链。主题公园可在园区内出售一些与主题公园相关联,且具有文化知识产权的旅游纪念物品,借助这些旅游纪念物品不仅能够进一步提升主题公园的知名度,而且能够为主题公园带来较为丰富的经济效益,对主题公园的持续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作用,如上海迪士尼乐园在这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3.4 以文化演艺为基础,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文化演艺是一种文化展现的有效方式,同时在进行文化演艺的过程中,也能有效增进与旅游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对文化旅游产品的推广宣传有着较为积极的作用。文化演艺主要借助于地方较为特殊的旅游文化、自然人文景观来展开,创作出具有较强观感效果、文化体验的表演艺术类产品。从当前此类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现状来看,其主要表现出以下3 种形式:其一,以独具特色的民族歌舞作为基础打造的文化旅游产品,如云南映像、木府古宴秀等便属于此种文化旅游产品;其二,以丰富的物质文化为载体,在其基础上创作和开展的文化演艺类产品,如敦煌韵、芙蓉国粹等便属于此种类型;其三,借助于一些文化遗址或优美的自然山水景观,创作开发的文化演艺类产品。
虽然从整体上来看文化演艺旅游产品在开发上更具灵活性,但是其对产品的独特魅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如何让文化演艺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是当前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时应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1)应明确文化演艺旅游产品蕴含的文化内涵,然后由专业的策划人员进行创作;(2)有效应用高科技技术进行展现,为了让文化演艺旅游产品更具视觉冲击感,带给旅游者、观看者更强的体验和感受,一些必要的高科技技术应用具有较高的必要性;(3)以重点景区、重点旅游城市作为载体,形成双赢和相互促进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所选择载体与文化演艺内涵具有较强的匹配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在对文化旅游产品进行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开发创作的旅游资源及其与文化之间的关联性展开分析,在充分了解其蕴含的文化内容之后,然后在其中对旅游产品做出细化和深入挖掘,使之更具文化内涵。而从当前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实际情况来看,以遗址遗迹、历史建筑群、主题公园形式、文化演艺4 种形式开发的文化旅游产品成功案例较多,带给人们的文化体验和感受较为强烈,吸引较多旅游者慕名前往参观,在后续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可着重从这几个方面加强开发,打造出更具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增进其文化内涵,带给旅游者更好的旅游体验和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