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武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及当代反思
2021-03-07汪璐
汪 璐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84部队教研部,四川乐山614000)
习近平指出:“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一定要在其薪火相传的民族精神中来进行基因测序。”[1]不了解中华民族最根本的文化精髓,就不能真正理解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习近平总结道:“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合和、求大同的文化基因,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2]这些精神标识渗入到军旅生活,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武德文化。
一、中华传统武德的产生
“所谓武德,即是用武、从武之德性,泛指军旅生活中的一切道德现象及其与军旅生活相关的道德意识、道德活动、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品质的总和”[3],包含了军事、军队和军人等层面的道德现象和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约束和物质利益的外在刺激,武德是一种向内的、积极性的、精神层面的规范,对军队凝聚力的提升和战斗力的生成都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武德思想源远流长。在武德实践上,随着原始战争的出现,武德也随之产生,黄帝尚武修德打败了只注重武力的蚩尤,商汤重武德而灭桀,等等,有战争的地方就有武德的较量,武德一直是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在武德思想上,早在尧舜时期,就有了将“武”与“德”相关联起来的理念。《韩非子·五蠹》记载,禹在准备讨伐不肯归服的苗时,舜就反对说:“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将德作为决定是否用武的标准。关于武德的内容,在先秦时期,楚庄王提出了“武有七德”(《左传·宣公十二年》),认为武力是用来禁止暴力、消除战乱、保持强大、巩固功业、稳定社会、团结民众、发展经济的,这既是从道德的角度概括了武力的作用,也是对武德内容的详细总结。《尉缭子·兵教》也概括了武德的内容,认为武德是军人的使命,包括开疆扩土、保卫国家、消除患害等。《国语·晋语九》不仅将武德与军人相关联,特指在军事方面所具有的一种德性,还突出了它的地位,将其与“孝德”“恭德”“温德”并列。《孙膑兵法》则对武德的地位进行了阐释,认为:“德行者,兵之厚积也。”[4]59武德是行军备战的基础,并进一步指出:“故德者,兵之手也。”[4]319将道德修养视为军队建设的首要任务。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也指出,武德是消除祸乱、统一天下的德行,并赞美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战争是“奋扬武德”的行为。到了汉代,更是设有“武德舞”,以歌颂除乱安民的功德。
中华传统武德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含着民族文化的普遍特质,又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既受同时代社会伦理思潮的影响,又受当时政治制度的制约。首先,作为一种特殊的伦理思想和意识形态,武德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反映的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军队所属的阶级性质及其政治目标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武德思想。其次,根植于中华大地的传统武德被赋予了民族特色。中华民族在政治上历来讲求德治,与此相应的,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之前就开始思索武德的重要性,并强调武德的得失不仅决定了战争的性质,而且是决定军事活动效果的重要因素。国学大师张岱年先生就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不但重视发扬文德,而且重视发扬武德。”[5]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崇尚道德的古代中国,武德思想中也注入了“仁”“义”等政治性核心理念,成为治军用武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为后世留下了丰富而深厚的武德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思想基础,也是形成当代军事伦理观的智慧之源。
二、中华优秀传统武德的价值理念与精神内涵
伴随着军事斗争实践,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军事家、思想家,产生了一大批军事著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传统武德。
(一)“道义至上”的用武理念体现道义美德
将道德用于军事领域、对战争行为进行道德约束是中国古人的智慧。在道德观念的作用下,人们开始对战争作正义性的判断。“道义至上”成了判断战争性质的具有普遍性的标准以及用武理念。
首先,“道义至上”的用武理念表现为追求“师出有名”。一方面这是从道德上对战争作出是非判断,另一方面也是为战争找到合法性与合理性依据。“师直为壮,曲为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军队为正义而战才是理直气壮的。《吕氏春秋》指出:“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4]912战争如果是正义的,进攻和讨伐、救援和防守都是许可的。而那些非正义的战争,“虽伯有天下,君子不取”[6]461,因而,凡是仁君都不会为了称霸天下而进行非正义战争。
古代帝王多用“恭行天罚”说来证明作战的正义性,并进行战争动员。启以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尚书·夏书·甘誓》)而从天命讨伐;商汤以夏桀犯下多种罪行、“天命殛之”(《尚书·商书·汤誓》)之名征伐之;周王也宣告:“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尚书·周书·多士》),自己是顺天之命讨伐“不明厥德”的纣王,而不是与百姓为敌。因而,商汤灭夏、武王伐纣都是顺从天命、替天行道的行为,其结果既是军事上的告捷,也是武德上的胜利。中国古代凡是兴师动众,多用顺天理、从天意、应天命、有天助等来解释,以此来证明自己用武的合法性与正义性。孟子所说的“天吏”也是指奉天之命来治理的人,他们可诛伐无道之人。而各种战争檄文,如《汤誓》《费誓》《喻巴蜀檄》等等,既是对己方正义性的宣告,也是对敌方罪行的声讨。虽然以“天命”为解释的说法具有唯心主义的神秘色彩,但不能否认的是,它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由此而萌发的对战争正义性的追寻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战争实践的深入,军事学家和思想家开始明确地区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而顺应历史规律、诛暴救弱的义兵成了正义的化身。《尉缭子》就主张“道胜”,反对滥杀无辜的不义之战,认为不能攻打无过之城、杀无罪之人,并指出军队的使命在于“诛暴乱、禁不义”[4]383,指出讨伐暴乱、禁止不义行为的战争才是符合道义的。《吕氏春秋》主张兴“义兵”“先德后武”。诸葛亮也提出了“诛暴救弱,谓之义兵”(《诸葛孔明异传·兵戒》)的观点。《权书》否定了非正义的战争,认为如果出兵是非正义的,“虽利勿动”。那些为贪占他国领土、财富,凭借国力强大而肆意发动战争的“骄兵”“贪兵”,必然会遭到反击而败亡,正所谓“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韩非子·初见秦》),顺应历史潮流的正义力量必然会胜利,邪不压正是历史规律。
其次,“道义至上”的用武理念还表现为“道胜”的用兵之道。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无论是“不待张军”,还是“理于未生”“胜于无形”[4]457,都是指使用政治和道德的方式在没有伤亡或很少伤亡的情况下取得胜利,这样的胜利才算是一种全胜。这种胜利多是以威德服人、以智谋取胜的,采取的方式就是“攻心”。孟子认为,道德的力量要胜于武力,倡导以德服人,这样才能使对方心悦诚服。《孙子兵法》也认为用兵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不用杀戮就能取得胜利才称得上是盖世奇功。圣人伐国攻敌,也是力求“先服其心”[6]996。对于敌军,就要通过“攻心”破坏对方的士气,瓦解对方、壮大自己,不直接交战就能获胜。清朝时,赵藩在成都武侯祠写下了“攻心联”,上联为:“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认为善于用兵的人并非是好战之人,通过“攻心”消除反叛,从而表达了自己对“和”与“战”的看法。毛泽东1958年参观武侯祠时,高度评价了此联。
(二)“以民为本”的作战原则彰显道德立场
“以民为本”是“仁爱”的道德理想在作战原则上的体现,“以民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生命,对战争采取慎重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和平;即使是发动战争,也是为了保民,而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民的力量。“以民为本”的作战原则与“道义至上”的观念紧密相连,无论是慎战的态度还是对民众的保护,都是符合道义要求的,是正义战争的题中之义。
1.“慎战”的价值理念。以民为本,首先要为百姓创造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环境,使百姓不因战乱而丧其性命、失其家园、误其农时。这种反对战争、追求和平的理念内涵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与“以和为贵”的社会伦理观念相一致的。
中华民族有着天下情怀,“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大到宇宙之中的天人合一、文明上的和而不同、国家间的和平往来,小到社会交往的和谐相生、个体的人心和善,都是如此。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在5 000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中,深深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7]习近平经常引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合则强,孤则弱”等来表达自己对和平的期许。这种“和”文化使得追求大一统的目标成为中国历代王朝最高的政治理想,促成了讲信修睦这个处理国家民族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的确立,从而使得追求和平、谋求统一成为了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文化的核心精神,也就是说,使用武力的目的不是为了掠夺和侵略,而是以战止战,最终是为了和平。这种天下大同的道德追求孕育出的和平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中国先贤早已表达了对战争的厌恶。《易经》中早就有“和兑,吉”之说,不要战争、保持和悦才是吉祥的。老子认为,兵者是不详之器,军队所到之处必然荆棘丛生,大战过后必有凶年。《庄子·杂篇》中指出,依靠战争成事的,必然招致自身的灭亡。墨子更是站在百姓的角度揭示了战争的残酷性与掠夺性,表达了对“夺民之用、废民之利”[4]602之战的痛恨。由此,中华民族形成了“贵和重人,不尚战也”[6]463的武德思想,强调尊重人的性命,而非一味地崇尚战争。
对战争的厌恶使“慎战”成为中国武德的传统。老子的“不争”“无为”的思想体现在军事上,就是主张首先不能挑起事端,其次在争端中要先礼后兵,而后发制人的战争实属不得已而为之。孔子则提出了“执干戈以卫社稷”,反对主动出战,倡导防御性的后发制人。《孙子兵法》认为,亡国不能复存,人死不能复生,因而,君王对用兵一定要慎之又慎,将领对战争要时刻警觉。孙武指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生死存亡,不能不仔细考察。他在《火攻篇》中说:“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4]21除非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关乎国家存亡,否则是不能用兵的,因为兴师出征,必然会耗费物资、加重国家和百姓负担。《司马法》还从内外两个角度表达了“慎战”的理念,认为只有当对内用仁义之举达不到治乱的目的时,才不得已而使用武力;而对外也要以道德感化对手,形成天下一统的局面。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历代统治者不都是为了百姓而求和平的,更多的是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他们清醒地意识到“自古以来,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也”(《贞观政要·议征伐》),由此求和平成为了他们巩固统治的一种工具,这与今日所倡导的维护和平的价值追求在出发点上是不同的。
2.“保民”的价值立场。“以民为本”,不仅是判断战争正义性的标准,还是作战行动中官兵的行为准则,它赋予了军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首先,“以民为本”强调发动战争应以保护人民的利益为前提条件,以是否有利于人民而决定是“为”、是“止”(《墨子·非乐上》)。战争如果是为了保民,就可以“杀人安人”,因为,杀了坏人才能保护好人。《淮南子》指出,兴兵打仗就是为了人民,是平天下之乱、为万民除害的行为。明太祖指出:“发兵为诛暴,诛暴为保民。”(《明太宗宝训·谕将帅》)兴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卫民众。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保民往往又与忠君、爱国联系在一起,保民同时也是对国家、对君王的尽忠。就“保民”的对象而言,“保民”不仅是爱护本国民众,还包括关爱敌国的百姓。《司马法·仁本》中提到的保民原则就凸显了中华民族情系天下的博大胸怀与泛爱众的价值理念,倡导不在农时、不利用他国受自然灾害或国君去世之时、不在冬夏季节挑起战争,以免双方民众遭受苦难。到了近代,面对家国之难,孙中山更是呼吁“军人要发国民之心声,肩国民之责任”[8]。
其次,“保民”需要明确军纪,只有“师出以律”(《周易·师》),才能为“保民”提供保障。一方面,对百姓要体恤;另一方面,对战俘也要善待。这就要求军队秋毫无犯,做到勿扰百姓、不杀害老弱、不践踏庄稼等。《司马法》中就讲到,军队在进入敌国后,禁止烧杀抢掠,不能伤及老幼,不能杀害放弃抵抗之人,要医治战俘、做好遣返工作。荀子甚至将“可杀而不可使欺百姓”[4]803作为“不受命”的情况之一,这种宁可被杀也不去欺负百姓的思想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卫公兵法》也规定,纵使打了胜仗,如果滥杀无辜、肆意焚烧,也是要被处以死刑的。抗金名将岳飞还留下“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治军主张。尽管在善俘方面,军事学家和思想家多是出于争取民众为我所用、补充军力的目的,但这些思想依然闪现着尊重生命的伦理光辉。
最后,要居安思危,壮大保民的力量。“兵不可偃”,要想保护百姓,就要有保护百姓的武装力量。“夫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4]41、“治兵然后可言息兵,讲武而后可言偃武”(《明太祖宝训·武备》)等,讲的都是这个道理。但“常讲武事”,并不意味着可以穷兵黩武,正如《吕氏春秋》所说:“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4]908孙膑也认为没有准备有可能会遭受损伤,而穷兵黩武则会走向灭亡。在中华传统武德文化中,强调事先戒备,首先是思想上要居安思危,不能因一时的和平就麻痹大意。“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鹖冠子·近迭》),忘战必危,必须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其次是行动上要加强武备。没有战备,“虽众不可恃也”(《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在中国古代兵法中,训练军队、储备粮食,是加强战备的根本之道,此外还包括明确法令、选拔将帅、制备兵器、增加军费等等。“兵不闲习,不可以当敌”(《邓析子·无厚篇》),周密准备、防守坚固,则可应难。同时,还要发动民众,“教民不离乎习兵”(《百战奇法·忘战》)。苏轼则提倡“致民田猎以将武”(《苏东坡全集·策别十六》),即通过组织民众狩猎来练兵习武。戚继光也指出,军人不仅要有“安国保民”之念,还要尽“安国保民”之职,有了保民的决心、高昂的斗志、实战的本领,才能担起保民的重任。
3.“人和”的制胜之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华传统武德认为,人是战争的主体,胜败之事最终还是取决于人,只有“人和”,才能恃民心、用民力。对于人的作用,以往的军事学家有较多的论述。无论是“师克在和,不在众”(《左传·桓公十一年》),还是“上下同欲者胜”[5]6,抑或是“制胜破敌者,众也”[6]5,都是在强调“同舟共济”、上下一心、团结抗敌的重要性。诸葛亮《将苑·和人》云“用兵之道,在于人和”[6]173,团结一心就无需动员。“团结出战斗力”已成为公认的制胜之道。千人同心则有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抵不上一人的作用。在“人和”上,吴起不仅认为要“先和而后造大事”,强调团结是夺取胜利的前提,并进而总结了“人和”的具体指向,即“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4]36,国家、军队、人民内部的不团结和作战行动的不一致都是战争的大敌。
首先,“人和”表现在军队内部的团结上。军队的战斗力在质量而不在数量,如果“人心齐一”(《登坛必究·辑教兵说》),那么百万之众就能团结如同一人;但如果没有内部的团结、行动的一致与协调,纵有百万军队,又“何益于用”?许洞认为,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之后才是天时、地利。他认为,一方面要对官兵“令之以文,齐之以武”[4]21,以军纪约束官兵,用道德教育官兵,将生死与荣辱统一于义,这样“三军之士可使一心”[4]934而同力抗敌。另一方面,要收揽军心,使将帅与士卒同甘苦、共安危,“上施厚则人报之亦厚”[6]468,由此可使将士同心同德。
其次,“人和”表现在军民相和上。战争实践已反复证明:民力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民心向背攸关战争胜负。不仅众之力无穷,而且“众人之智”(《兵录·论将》)亦无穷。清代刘璞认为“倚民养兵,倚兵护民,兵坚民固,和衷共济。”(《将略要论》)论述了兵民相洽的朴素思想,民众不仅为军队提供了粮饷,更输出了兵源,因此要使兵民相依、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如果民众被动员起来了,再强大凶暴的敌人都不用害怕,反之,没有众人相助,势力再大也必然会灭亡。若“使民扬臂争出农战”[4]372,“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4]737,民众间不再有内部的互相斗争,而是勇于对敌作战,那么,这个国家将天下无敌。因而,用兵的关键就在于依靠和团结人民,正如荀子所说:“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4]784大凡军队取得胜利,“必待民之用也”(《管子·重令第十五》)。戚继光就实践了荀子的思想,从当地招募新兵,军政结合、军民团结,取得了抗倭斗争的辉煌胜利。
最后,就是要“得民心”。既然军民相和如此重要,那么,如何使军民一心、充分使用民力呢?军事学家早已给出了答案,即得民心。诸葛亮认为,用兵之道,攻心为上,他的七擒七纵孟获就是为赢得民心、取得最终胜利而采取的策略。赢得民心,团结一心,便会激发出高昂的战斗精神,军民才会奋力抗敌。怎样争取民心也是军事学家关注的焦点。一是要爱民。《荀子》指出,爱民者强,反之,则弱。二是要为民、利民。如果心中是为民所图,“智虽弗及,必将至焉”(《国语·鲁语上》)。《孙子兵法·始计》中指出,民众的支持是军事斗争取得胜利的关键,“主孰有道”[4]1,其中的“道”就是符合民心的政策,追求的是“通志于众”[6]1。《淮南子·兵略训》认为:“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6]36“兵之胜败,本在于政。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则兵强矣。”[6]41只有“因民之欲”,才能“乘民之力”,得到民众的支持,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
(三)“率身励士”的将帅之德凸显人格魅力
“将者危任”[6]147,将帅是一个军队的灵魂性人物,往往代表着一个军队的形象,影响着军队的战斗力,因而传统武德中特别重视对将帅之德的探讨。将帅之德是一种既不同于文官修养、也不同于一般士兵素养的多方面的德才要求,既有行为上的道德规范,又有品德上的修养要求;既有精通技艺的能力本事、治军抗敌的文韬武略,还有超越一般士卒的道德修养,可以说是一种德才兼备、智勇双全的理想人格。好的将帅不仅能以将帅之德身先示范,激励和影响士卒,提升士气,又能以将帅之德治军练兵,以人格魅力更好地管理军队,提升部队的战斗力。
关于将德的重要性,古代军事家都进行了探讨。吴起认为,将帅要既备文武,又兼刚柔,必须注重“理、备、果、戒、约”[4]51,即管理有条理、军队有戒备、临阵需果敢、战后需谨慎、法令需简明。《六韬》中也阐明了将德的重要性,指出,将领如果不仁、不勇、不智、不明、不精微、不常戒、不强力,则会直接导致整个军队的不亲、不锐、大疑、大倾、失其机、失其备、失其职。《孙膑兵法》将德行形象地比喻为人的手臂,认为将帅如果没有好的德行,没有“忠”“信”“敢”等德行就会缺乏感召力,进而招致失败。《三国志》则更是认为将帅的斗志直接决定一支军队的意志力,“主衰则军无奋意”(《三国志·魏书·荀攸传》)。那么,将德到底有哪些内涵呢?很多思想家都进行了总结。如,孙武提出了“智、信、仁、勇、严”[4]1的“五德”之说,认为将领需要具备智谋、威信、仁爱、勇敢、明法审令等德行。东汉思想家王符认为,为将者,要有“智、仁、敬、信、勇、严”(《潜夫论·劝将》)等六个方面的修养,以杀敌立功、保国安民。苏洵认为,将帅要“知理”,懂得道义;要“知势”,了解形势;要“知节”,善于指挥(《嘉佑集·权书上·心术》)。到了近代,孙中山继承和发扬了传统武德,提出了“智”“仁”“勇”的标准。
总体而言,将德主要表现在智德和仁德上。智德是指将帅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谋略,没有相关的知识、不懂得打仗的方略就无法指挥对敌作战。《孙膑兵法》指出:“智不足,将兵,自恃也。”[4]174没有足够的智慧,只会导致将帅的盲目自负,因而,统帅万乘之国军队的将帅必须懂得用兵的根本之道,包括天文地理、民心敌情、排兵布阵等等。黄石公《三略》中所说的“能知国俗,能图山川,能表险难,能制军权”[6]7,即知道敌国的风俗、可以图画山川地形、判断艰难险阻、可以控制军权,指的也是将帅的智德。诸葛亮《将苑·将善》则对将帅提出了“五善”[6]147的要求,将帅要善于了解敌情、攻守规律、国家虚实、主客观条件、地理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明太祖宝训·武备》将智德放在了重要的地位,认为智德是计谋深远而周全的表现,并指出这是将与兵的根本区别所在。仁德是指将帅对国家忠诚、对百姓仁爱、对士卒关心。戚继光在《练兵实纪》中认为,将帅不仅要有将才还要有将心,没有将德、缺乏忠心,即使有张良、陈平那样的智谋,也不能信赖。忠诚于国,就不能有“二心”[4]452,在受命之日就要“忘其家”“忘其亲”“忘其身”,以“以身殉国”的坚定决心奔赴战场,宁可光荣战死也不可忍辱偷生。戚继光认为,要想使士兵为国奋勇杀敌,将帅要身先率之,“以诚感诚”,教育士卒。历史上,无论是“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的霍去病,还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抑或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岳飞,他们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可歌可泣精忠报国的感人篇章,为士卒作出了表率。此外,仁德还表现在对士卒的体恤上。关爱战士、同战士同甘苦,爱兵如子,如有困难,则自己要一马当先,正如兵书所言:“见危难,毋忘其众。”[4]74孙武将“仁”作为五德之一,认为只有仁爱之心才能带好兵、打好仗,“视卒如爱子”,关心士兵的切身利益,这样士兵才会服从、信任上级。吴起就是爱兵的典范,他不仅与士卒同吃同住,在士卒受伤时还为士卒吮疽,以此激发士兵冲锋陷阵、为国效忠的勇气。戚继光也指出:为将之道在于身先士卒,“件件苦处要当身先”“平处时亦要同滋味”[9],在同甘共苦中体察兵情。
三、中华传统武德的当代价值
构建当代军事伦理、培育新时代革命军人都离不开对历史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武德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仁”“义”等道德价值的追求,其深邃的见解是我军推进先进军事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我们应以一种历史的、辩证的态度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武德,挖掘其中的文化智慧与胜战之道。
(一)正义必胜,反对霸权主义
“道义至上”的用武原则反映了中华民族对正义的追寻,其基本观点触及到了战争的实质问题,揭示了武力对于“禁暴”“除乱”“救弱”等的作用。“道义”二字已深深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影响延续至今,对当下塑造正义之师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当然,中华传统武德中的道义追求与当今我军对战争正义性的判断是有区别的,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它还不能从阶级关系这一客观真理上揭示战争正义性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起源于阶级矛盾,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根据不同的政治目的和阶级利益,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正义战争是进步的、符合人民利益的战争,反之,则为非正义战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当今世界阶级矛盾的表现形式,是造成现代战争的主要原因,其发动的战争具有明显的非正义性。霸权主义为了实现其称霸世界的野心,凭借自身的军事经济优势,企图用暴力的方式控制他国,推行强权政治;对内强化舆论管控,对外鼓吹威胁、塑造敌人、煽动战争,在国际事务中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严重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斯大林曾指出,现代战争的根源就是帝国主义对世界霸权的争夺。邓小平也指出:“霸权主义是世界最危险的战争策源地,是危害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的根源。”[10]尽管当今世界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但依旧有国家为争夺世界霸权而进行着或明或暗的对抗,或通过战争剥削其他国家和民族,或通过和平演变、“颜色革命”颠覆别国政权,其目的就是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维护不平等的国际秩序、争夺国际事务的主导权。为此,我们要认清霸权主义的真面目,坚守和平底线,积极地与霸权主义作斗争。
中国军队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正义之师,中华民族的血脉中没有称霸的基因。中国也承诺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倡导建立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伙伴关系。面对霸权主义,一方面,我们提倡通过道义的方式,“制胜于未战”[6]37;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寄希望于霸权主义国家自己改变霸凌的心态。在当今世界,要想“不战”,仅仅从道义上呼吁是不够的,还需要“足兵”,因为,“能战方能止战”“能打才不必打”。同时,我们更需要同各国人民形成反对霸权主义的强大力量,不断增加和平的因素,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与正义。
(二)不忘初心,永葆人民底色
无论是“保民”的价值立场,还是通过爱民、利民以争取民心、为我所用的功利主义想法,或是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抗敌的制胜之道,都从不同方面展现了古代军事家和思想家对“人”的力量的重视。但我们也要看到,传统武德中的“以民为本”思想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军队要服务人民是有根本性区别的。尽管如此,“以民为本”的伦理思想对战争与人民的关系还是作了客观的、辩证的诠释,具有深远的历史进步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并将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运用于军事领域。马克思和恩格斯热情地赞扬了18、19世纪各国人民的反压迫、反侵略战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人民战争”的概念。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则系统地阐述了人民战争理论,指出革命的军队应该为人民、以人民为革命的动力,并使人民享有革命胜利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则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科学地总结了人民必胜的历史规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军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战胜一切敌人的根本原因,正在于牢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本色的坚守,彻底改变了以民本为工具的中国古代军事伦理观,实现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共产党的党性和军队的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在改革强军实践中、在实现强军梦的征程中,人民军队必须牢记“为民而战”的初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人民立场,永葆人民情怀,维护人民利益,始终做人民信赖、人民拥护、人民热爱的子弟兵。
(三)修养德行,培育新时代革命军人
中华传统文化对将帅的武德要求是在血与火的战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其中关于将帅的智德、仁德上的深邃见解,对我们今天培育新时代革命军人、塑造强军文化等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传统武德启示我们要提升军人的品德修养,尤其是要重视带兵人的品行修养,其原因在于他们身先士卒激励着将士们奋勇杀敌。历史上涌现出的许许多多德才兼备的将领及其卫国保民的事迹,其中蕴含的爱国、坚韧、团结等基因深深地嵌入炎黄子孙的灵魂中,成为培育当代革命军人的宝贵财富。在当下,我军不仅要严抓带兵人的作风品行,更要注重宣传如张富清等革命军人的优秀事迹以弘扬红色精神。中华传统武德提倡和军爱兵,将帅与士卒如父如子,这种主张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军队中是难能可贵的,也是我军实行平等的官兵关系的重要文化因素。
当然,对将帅的武德要求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要求,我们应辩证地具体地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及社会关系的改变,其具体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和丰富。如“忠”的内涵已剔除了其忠君的成分,代之以忠于祖国、忠于职守。又如,古代的爱兵之道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受阶级的局限性影响,真正做到的是少数,而只有实行了政治民主、军事民主和经济民主的无产阶级军队才能在官兵阶级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真正实现融洽的官兵关系。因此,我们在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武德文化的同时,要结合我军的历史使命与时代要求,培育“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建设先进的军事文化,筑牢精神上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