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认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与农机互助保险需求的区域差异研究
2021-03-05席飞扬刘晓玲张蕴涵
席飞扬,刘晓玲,郭 丽,张蕴涵
(南京农业大学 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210095)
农机保险是我国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帮助机手分散作业风险、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农机互助保险是一种由农机部门主导,农机安全协会组织开展,广大机手缴纳会费组成利益联结的相互保险组织,共担事故风险的保险,也是相互保险在我国的一项重要尝试。2015年原保监会颁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我国农机互助保险的组织经营和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基础和理论依据,农机互助保险的发展逐渐步入正轨。
已有的关于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研究较少,仅有谭崇静、杨仕等[1]利用湖北省16个市州的宏观数据进行研究,得出地区拖拉机收割机动力占比、农机化作业组织人数、农机跨区作业面积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有显著影响。其他关于农机保险的研究,则从机手的个体特征、保险认知及风险特征、农业生产特征、政府支持等多个方面对影响农机保险需求意愿的因素进行探究。赵婉男、宋凤娇等[2]发现机手家庭收入、受教育水平等个体特征对保险需求具有显著影响。韩珂[3]在对河北、河南、山东等7 省农机户的研究中也发现,机手对农机保险重要性的认知程度、对农机风险的态度等风险认知因素以及对外作业面积等农业生产特征,会对农机手的保险需求造成显著影响。已有的文献尚未关注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机手的保险认知对农机保险需求影响的研究也较少。
本文将基于农机互助保险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试点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和河南省驻马店市的调研数据,研究保险认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影响和造成两地农机手需求意愿存在差异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一)保险认知与保险需求
1.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认知了解程度
对保险基本信息的认知主要包括对保险保费、保额、责任范围等信息以及保险的价值及作用的认知,对保险的认知越充分,对保险产品价值理解越透彻,需求也就越明确。从行为金融的理论出发,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良好认知是农户投保的先决条件,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农户的受教育水平都对农业保险的认知造成影响,农户对于农业保险的认知显著影响农业保险的需求意愿[4]。王晓全、贾昊文等[5]从认知能力出发,对中老年商业养老保险需求进行研究,研究表明认知能力对中老年家庭商业保险需求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基于此,提出假说1。
假说1: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的认知程度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2.农机手了解农机互助保险的途径
单一的宣传渠道和方式是制约保险宣传力度的重要原因[6]。保险宣传渠道越多,消费者获得同一信息反复冲击的程度越高,对农机互助保险所能够发挥的价值作用了解也越多,越有可能购买农机互助保险。魏红兵[7]认为传统的宣传方式和宣传人员工作的不到位导致农户对马铃薯保险的认识仅限于文字方面,对于参与马铃薯保险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王露、沈炳珍[8]在研究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过程中,发现宣传因素在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推广中占很大比例,对农户购买保险有很大影响。基于此,提出假说2。
假说2:农机手获得农机互助保险宣传的渠道种类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带动作用与保险需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具有规模化程度高、生产要素集中等特点而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和规模经济优势[9]。但较大的生产规模也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面对系统性风险冲击时更为脆弱,受损也更为严重,对分散风险的需求更为强烈。在我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其对农业、农户、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在有限范围内为农户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金融服务供给带动能力[10]。本文将重点研究农机合作社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影响。基于此,提出假说3。
假说3:农机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二、数据变量选择和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了农机互助保险发展较为成熟的陕西省宝鸡市和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作为样本地区,以便于比较农机互助保险在发展程度不同的两地发展状况和需求特征之间的差异。本文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于2019年7月在两地进行的实地调查,调研地点涵盖两市各3个县(区),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农机手,调查过程中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78份,有效问卷共247份,其中陕西有效问卷116份,驻马店有效问卷131份。问卷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机手的个人禀赋特征;二是农机购买和使用情况;三是农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认知程度;五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情况。
(二)变量设置及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该变量为虚拟变量,“愿意购买”为1,“不愿意购买”为0。
2.解释变量
本文将方程所涉及的解释变量分为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二类。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包括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的了解程度(INSKNOW)、农机手获得宣传的渠道数(PUB)、是否被农机合作社带动购买保险(COOP)。对于是否被农机合作社带动购买保险(COOP)这一变量,只有当农机手加入了合作社,并且所在农机合作社有统一组织或宣传鼓励机手购买保险的行为才为“是”,而未加入合作社或者加入了合作社但没有被宣传鼓励购买保险为“不是”。
根据已有的农机保险需求的研究,农机手个人禀赋、农机购买和使用情况、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等对农机保险需求意愿产生影响。因此,本文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年龄(AGE)、家庭非劳动力人口比例(FREEP)、农机实际购买价格(PRICE)、农机使用年数(USEY)、农机作业地理情况(WORKGEO)、农机专业化程度(SPEC)。其中农机专业化程度即农机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例,该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农机手的风险意识[11],农机收入占农户总收入越小,农户对农机生产的收入期望越低,对防范农机风险、购买保险来稳定收入的意愿就越弱。各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各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由表1不难看出,两地农机手在对农机互助保险了解程度、农机合作社的带动方面差异较为明显。宝鸡市的样本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平均了解程度相对更高,农机手平均获得的宣传渠道也越多。陕西省协调农机监理站、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协会等多方力量,通过农机手在线下购机、监理站挂牌办证时宣传和线上微信公众号、电视广告等多种方式,向农机手宣传科普农机互助保险;而驻马店市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相对较少,机手对于农机互助保险获得的认知也较少。宝鸡市样本农机手平均被农机合作社带动购买保险的程度也更高,这主要与陕西省将农机合作社作为宣传的重要渠道,并鼓励社长带动机手集体购买保险的独特发展模式有关。基于两地在保险体系完善程度、保险宣传力度、农机合作社带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事实,提出假设4。
假说4:宝鸡市和驻马店市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存在差异,机手的保险认知程度和农机合作社的带动程度不同是造成差异的原因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选取
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可以描述为“有”和“无”两种情况,因此选择二元Logit 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πi表示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有需求意愿的可能性,β0表示回归截距,βi(i=1,2,…)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反映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方向与影响程度,u为随机扰动项。
(二)模型回归结果及分析
在实证分析之前,为了进一步判断各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使用方差膨胀因子(VIF)来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各个预先设置的解释变量VIF值均小于10,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所有数据采用Eviews8软件进行计量分析,将预先设置的自变量全部代入方程进行回归,得到最终的二元Logit模型。
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两地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
为进一步检验该模型的拟合优度,本文选用了Hosmer and Lemeshow Test 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检验结果显示两地的p值均大于0.1,不能拒绝模型拟合程度较好的原假设。
表3 H-L test检验结果
从回归结果来看,两地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的认知程度在1%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对保险需求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假说1成立。农机手对互助保险了解越透彻,越能理解保险的费率、保额、责任范围等各方面信息以及保险的价值,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低,更有助于机手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购买决策。
两地农机手获得宣传的渠道种类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在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现正向影响,假说2成立。农机手获得宣传的渠道越多,农机手从各种渠道得到的反复宣传的力度就越大,对农机互助保险所能够发挥的价值作用了解也越多,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可能越强。
两地农机合作社对农机手的带动作用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均有正向显著影响,分别在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说3 成立。农机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生产高度集约化、规模化,这也使其面临更大更复杂的风险,对农机保险的需求更为迫切。农机合作社为了减少事故损失、降低生产作业风险,往往会组织社员投保,在组织协调农户生产、带动机手共同投保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机手个人禀赋方面,两地农机手的年龄、家庭非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呈正向影响,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按照经验,机手的年龄越大,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越低,但本文的研究结果与经验相悖,可能的原因是农机手年龄越大,机手及家庭的医疗支出、生活支出、储蓄需求等也会随之增加,机手努力采取手段分散风险、避免事故损失的激励也越强,因此更愿意购买保险。农机手家庭非劳动力的比例越大,农机手的家庭供养负担越重,而机手很可能是家庭的顶梁柱,因此农机手对于农机作业更为谨慎,购买保险分散风险的意愿也更为强烈。
农机购买及使用方面,宝鸡市的样本中农机购买价格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无显著影响,驻马店市的样本也仅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这一因素不显著的原因可能是机手在做出购买保险的决策时,依据的不是农机购买价格而是做出保险购买决策时农机折旧后的价值。折旧后的价值难以统一度量,本文不做深入研究。两地农机使用年数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均有正向影响,这主要与农机使用时间越长,农机磨损逐渐严重、农机事故风险越发凸显,机手对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认知更充分,从而对保险的需求意愿更强烈有一定关系。
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方面,农机专业化程度对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呈现正向影响,两地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农机专业化水平越高,机手收入中农机收入占比越大,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就更强,越有购买保险分散事故风险以维持自身收入水平的意愿。
表4 核心变量替代检验结果
四、农机互助保险需求的区域差异分析
(一)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差异的非线性分解
Oaxaca-Blinder[12,13]线性分解方法广泛用于群体间差异的研究,本文在探究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基础上引入Oaxaca-Blinder分解,进一步分析造成两地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差异的关键因素。但是经典的Oaxaca-Blinder分解方法仅适用于线性模型,而本文的因变量需求意愿是一个二元变量,因此本文采用Fairlie[14]提出的拓展的Oaxaca-Blinder分解方法,该拓展方法可以将原分解拓展至二值非线性分解,过程如下:
设回归方程Y=F则分解公式可表示为:
上述表达式中,Y代表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有需求意愿的概率为宝鸡市样本的解释变量,为驻马店样本的解释变量。NW为宝鸡市样本量,NB为驻马店市样本量̂为相应的系数。等号右边的第一项表示源于特征(机手个人特征、农机购买及使用特征、风险防范意识等)差异造成的需求意愿差异,是可解释部分。第二项则表示方程估计系数差异,是除特征差异之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差异,可以看作不可解释部分。本文重点关注两地机手因为特征差异造成的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差异,即对可解释部分进行解释。
(二)农机互助保险需求的区域差异分解结果
从需求差异的总体分解结果来看,group1即陕西省宝鸡市的样本需求均值为0.7414,group2即河南省驻马店市的样本需求均值为0.4962,由此可知两地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的需求意愿存在明显差异,差异值为0.2452。具体的分项分解结果如表5所示。
(三)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模型的稳健性,本文选取衡量保险认知程度的另一个指标“对农机互助保险相关政策及运行机制的了解程度(POLKNOW)”替代核心变量“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的认知程度(INSKNOW)”再次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核心变量仍然显著且与前述结果没有显著差异,上述结论仍然成立。
表5 两地农机互助保险需求差异的拓展Oaxaca-Blinder分项分解结果
注:⋆⋆⋆、⋆⋆和⋆表示估计结果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特征差异值代表各项特征使得两地需求意愿产生差异的贡献绝对值,而特征差异百分比则代表贡献率。
陕西省宝鸡市和河南省驻马店市的样本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的总差异为0.2452,其中由于特征差异造成的需求意愿差异为0.2553,系数差异造成的差异为-0.0101,占总差异的比例分别为104.11%、-4.11%。这说明两地农机手的个人特征、农机购买及使用特征、风险防范意识等各种特征差异是造成两地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在特征差异中,农机手获得宣传的渠道种类以及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信息的了解程度共同反映机手的保险认知程度,可解释差异的69.42%是造成两地机手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差异的主要原因。农机手获得宣传的渠道种类可以反映出农机手获得保险认知的广度,而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则可反映出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认知的深度。由此可见,不同地区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认知程度的不同是造成两地农机手对农机互助保险需求意愿差异的主要原因。
农机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可以解释需求意愿差异的24.52%,说明是否被农机合作社带动购买保险也是造成两地农机手需求意愿差异的重要因素。根据以上分析,假说4 成立。经调研,陕西省宝鸡市对农机互助保险表示需求的样本中有62.07%参加了农机合作社,并在农机合作社的带动下购买了农机互助保险,而驻马店市这一比例仅为35.11%。由此可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农产品销售等环节带动作用日益显著的今天,农机合作社通过鼓励社员积极投保以分散风险的保险购买带动模式对于农机互助保险的推广发展尤为重要。
五、建议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为促进农机互助保险的推广,本文向尚处于起步阶段的试点地区提供以下发展建议: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农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
农机监理部门应借助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平台,向农机手进行农机驾驶安全教育、农机事故案例教育,科普农机事故应对知识,并积极向农机手宣传农机保险对于分散事故风险、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维护家庭幸福和谐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提升农机手的风险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加大农机互助保险的宣传力度和深度
积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农机手科普农机互助保险的相关知识,增强农机互助保险的宣传力度并提升农机手获取信息的方便程度。开展保险宣传,应详细向机手讲解农机互助保险的赔偿标准、责任范围、费率等保险基本信息,并科普农机互助保险在风险分散和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加强保险宣传的深度,帮助纠正部分农机手对于农机互助保险的误解,帮助机手培养保险理念。
(三)完善农机互助保险的补贴机制,发挥政策补贴的引导作用
农机互助保险具有正外部性和弱公共品的性质,且其参与主体为广大农民,因此需要政府支持和补贴才能保证农机保险能以较低价格充足供给并实现特定的惠农目标。应加大各试点地区的补贴力度,在向机手提供更加优惠的费率的同时,增强农机互助协会的资金实力,通过增加保额、建立风险资金池等方式提升互助保险的保障能力。重视政策补贴的引导作用,积极完善农机互助保险的补贴政策并发挥政府政策的带动作用。
(四)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合作社的保险购买带动作用
应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保险购买带动作用,对农机合作社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合作社牵头组织社员共同投保,并给予相应的补贴优惠。同时也应根据农业机械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特点,设计出更多符合其需求的互助险种,更好满足农机手风险分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