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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风险预警化解的对策及建议

2021-03-01李迎红

科学与财富 2021年29期
关键词:风险预警对策建议

李迎红

摘 要:近年来,永昌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群体规模、数量逐年递增,如何及时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动态,深入了解农民工工作、生活状况和利益诉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案件,显得尤为迫切。本文结合永昌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现状,就如何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水利建设领域 ; 农民工工资 ;风险预警 ;对策建议

一、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现状

近年来,县水务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载体,以“无欠薪”攻坚任务落实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健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机制,按照市县要求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务工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以来,我县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吸纳农民工近700人,每月可实现农民工就业收入近100万元。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县水务局积极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五项制度”,着力推动“陇明公”平台应用,截至目前,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无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但这并不代表水利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没有问题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距离全面依法依规管理还有一定差距。

二、农民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

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加,个别参建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和办法还不够管用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措施不完善,参建单位在解决欠薪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间的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

一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台账不完整,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台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二是因工程在建期间“陇明公”平台系统不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但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下发放的形式按月足额发放了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进行了公示。三是“标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落实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照标准化工地模式整理归档资料的问题。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推行速度有待加快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是预防工资拖欠的关键,但行业主管部门在协调解决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推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够及时,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不及时的问题。

(四)欠薪联合惩戒力度有待加大

按照省市规定,对于施工企业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至少每季度要向社会进行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要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相关部门要依职责进一步加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实施惩戒,使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旦发生一次违法或失信行为,处处都会受到限制,切实提高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

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得力措施,精心谋划部署农民工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中央、省市县相关精神,督促并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切实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企业,实现所管辖区项目无欠薪、行业无欠薪的目标。

(二)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

着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监督管理,综合采取招投标监管、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备案管理、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其它企业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周期及时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法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进度款等造成的欠薪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将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案件台账及时予以上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欠薪隐患

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业务指导,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及时掌握各施工单位“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本辖区、本行业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金昌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实施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对欠薪人数多、欠薪金额大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逐个建立台账,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采取有力举措,推动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账销号。

(四)强化信息监管,加强预警防范

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全面严查欠薪风险隐患,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完成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充分利用“陇明公”平台的监控、预警作用,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全面做好平台项目信息、工资专户、农民工实名及考勤等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绑定银行卡,通过信息平台对所辖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条例》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确保欠薪隐患及早发现、及早预警,并及时推送违法信息,做到“五项制度”全覆盖,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将监管方式从事后向事前转变,把被动“清欠”变为主动“防欠”。

(五)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人社、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欠薪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认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欠薪隐患的化解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对在建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对欠薪问题提早发现、及时处置。一旦出现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查明事件情况,快速妥善处置,并適时向社会通报情况,严防事态蔓延发展。对企业在短时间内无力解决、难以支付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相关部门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它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清理、偿还欠薪或垫资支付部分工资,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所需,帮助解决农民工因欠薪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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