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增进民生福祉
2021-02-27郭冀平
■ 郭冀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全省民政部门要扎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安排部署,努力做到“六个必须”。
一、必须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0年年底,黑龙江省有困难群众16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5%,比全国平均占比高出约1.3个百分点,城乡低保的保障比在全国分别居第5位和第14位,总体看兜底任务较重。为此,民政部门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监测预警。继续完善与扶贫、教育、卫健等部门共同建立的监测预警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的监测,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帮扶。二是完善体系。积极构建“三层五类”救助体系,即兜底保障“核心层”的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边缘救助“中间层”的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群体、普惠帮扶“拓展层”的急难型贫困群体。按照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实施有针对性的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效能。三是精准便民。探索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由原来县、乡两级确认,变为乡镇(街道)一级确认,优化流程,方便群众,精准救助。四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省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虽然实现“十四连增”,但在全国仍居于中下游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持续提高保障标准,使社会救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必须努力实现“养老服务更贴心”。截至2020年年底,黑龙江省有65周岁以上老年人479.2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较为严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核心在服务,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是社会现实所需,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是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民政部门要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广订单式、个性化、普惠性的入户养老服务,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业态服务衔接、功能互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够享有“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依托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开展养老产业项目宣传推介,推动康养旅居项目洽谈落地,做大投资增量、做优机构存量、做强产业龙头,促进医养、康养、旅养等新业态融合发展。
三、必须积极推动“社区生活更幸福”。目前,黑龙江省有城乡社区12000多个,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全省社区服务不断完善,社区治理取得长足进步,但仍有不少短板。解决问题短板,关键要编制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措施。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要选齐配强村“两委”带头人,会同组织部门全面完成好村“两委”换届,积极稳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严格落实县级联审制度,清除“负面清单”人员,确保“两委”人员整体素质。同时,积极抓好“智慧社区”试点和“多村一社区”试点,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幸福感。
四、必须全力确保“特殊群众享受特别关爱”。残疾人、孤儿、农村“三留守”人员是民政服务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努力让他们生活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指导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加大省本级补助资金投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探索孤困儿童结对帮扶“认亲”,加大关爱帮扶力度。依法修订黑龙江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与相关民生政策标准相衔接,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残疾人信息核查比对力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精准。
五、必须有效引导“社会力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2万个。广大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委托事项,支持行业产业发展,提供养老、教育、医疗、环保等服务,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制度机制,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健全管理体制和监管网络,扎实做好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力争将龙江慈善奖纳入省政府部门表彰立项,鼓励更多自然人、法人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蒲公英”行动,稳步推进社工服务站试点建设,计划三年全面推开,力争“十四五”末全覆盖,真正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
六、必须持续提升“民政服务质量水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体现在民政服务更优质上。要全面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推行惠民殡葬扩面,在实现困难群众“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全免基础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扩大惠民政策覆盖面,让群众“逝有所安”;持续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疏堵结合治理散埋乱葬;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全面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登记等“窗口”建设,打造民政名片;加快推进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与“金民工程”深度融合,促进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在民政领域应用,打造智慧民政、智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