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分析
2021-02-24肖颖卢少颖沈丹波
肖颖 卢少颖 沈丹波
近年来,我国智能农机快速发展,植保无人机已逐渐成为农业规模经营中一种重要新型农机装备。南通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雨水充沛,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54 万hm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4.33万hm2,全年粮食总产量约325 万t。2018 年以来,随着种植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植保无人机产品的成熟,南通市植保无人机在病虫草害防治中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9 年底,全市植保无人机保有量为236 台(是2017 年的4.63 倍),预计2020 年还将新增三百余台。
从南通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对全市2019年新购置植保无人机的人员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当前南通市植保无人机从业人员层次结构较为合理,社会认可度较高,推广应用基础较好。
1 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现状
1.1 从业人员层次结构较为合理
从年龄结构看,50 岁以下人员占比73.7%,反映出植保无人机从业人员年龄相对较轻,对新行业有较强的认知能力,且容易接受新知识;从学历层次看,具有高中及中职学历人员占比33.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12.1%,较高的学历为从业人员精准掌握植保无人机操作规程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奠定了良好基础。
1.2 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应用的主力军
新购机人员中有79.8%来自家庭农场,其中:承包土地200 亩(13.33 hm2)以上的占比达89.9%,机具保有量在10 台以上的占比达到61.6%。说明家庭农场不但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也正逐步成为选配应用先进高效现代农机装备的主阵地。
受访的农业经营组织有84 家拥有植保无人机,其中16.16%的农业经营组织拥有2 台以上植保无人机。年作业面积2 000 亩(133.33 hm2)以上的农业经营组织占比达到45.45%,作业对象以水稻、三麦等大田作物为主。调查者中有83 人参加过相关的植保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
1.3 组织化程度较高
2020 年,南通市成立了植保无人机应用技术创新联盟。该联盟致力于推动南通地区植保无人机防治病虫草害技术的应用,提高全市植保无人机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植保无人机服务市场秩序,推动全市植保机械转型升级。
2 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的有利条件
2.1 产品渐趋成熟
植保无人机产品出厂时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2.2 政策较为有利
国家支持植保无人机发展,并已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江苏省共有47 个型号的植保无人机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其中:载药量10 L 以上的每台补贴1.4 万元,20 L 以上的每台补贴2 万元;同一个购机者补贴上限为5 台。
2.3 技术优势明显
植保无人机作业效率是人工喷洒的20~60倍。植保无人机飞行时机翼产生的“下洗”效应能使叶片正反面着药,提高了农药使用效果。由于植保无人机在空中作业不受作物长势限制,与高地隙植保机相比,可有效减少作业机械损伤。植保无人机智能化操作,减少了将施药者暴露于农药面前的风险。
3 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
3.1 技术要求高
植保无人机属于智能化农业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人员均需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及较强的专业知识,飞防手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3.2 设备投资大
载药量在10 L 左右的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机,每台市场售价约5.5 万元。由于电池续航时间仅10~15 min,为保证作业需要,每台植保无人机需配备多块电池,每块电池售价约4 000 元,使用成本较高。
3.3 安全风险高
在风力较大的情况下,植保无人机作业容易造成药液漂移,对周边作物生长、水产养殖等产生危害,药害事故时有发生。植保无人机操控不当、使用管理不严,易引起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4 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
植保无人机使用时间短,应用技术要求高,环境、设备安全风险较大。建议当地农业高校,科研院所,无人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推广、植保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应用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研究,开展环境、设备等安全风险评价,解决植保无人机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2 开展植保无人机可靠性和适应性试验验证
建议无人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药剂生产厂家合作开展多元化验证。坚持自愿原则,选择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试点试验,综合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安全性,分别选择单旋翼、多旋翼,不同动力源、不同载药量的植保无人机为试验机型。试验产品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机主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在有效保险期内。验证地点建议选择在水稻或小麦连片种植500 亩(33.33 hm2)以上,与湖桑种植区、水面养殖区及机场等航空管制区域有安全间隔距离的田块进行,于水稻、小麦病虫害防治适期开展飞防试点。试验期间,应加强对试验区域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操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3 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和飞防平台的搭建
一是制定植保无人机行业标准,完善作业模式和市场体系;二是制定植保无人机生产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三是制定植保作业服务标准,针对不同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制定不同标准,提升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质量;四是建立统一的联盟式服务平台,加强飞防管控,提高飞防效益,防止恶性竞争,保障作业市场健康稳定。
4.4 拓宽植保无人机技术培训及推广渠道
目前,植保无人机技术培训以生产企业售机后开展的一次性培训为主。建议充分利用当地高校、农机校、农广校等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植保无人机操作、维护保养、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等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机手成为既懂机械又懂植保技术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同时,为了解决技术推广受体过于分散、推广成本过大的问题,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举办“田间课堂”开展技术培训。农业主管部门要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技术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