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与核算问题及相关措施
2021-02-24吴金华
吴金华
摘 要:随着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的投入,为镇村贫困人口带来了实在的福利,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和相关人口摆脱贫困。但另一方面,现阶段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缺少统一的管理规定以及核算范例,很容易出现核算不规范、科目错用、账务处理混乱等情况,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影响了扶贫资金的绩效,因此对镇村两级扶贫资金业务进行规范处理十分有必要。本文就此针对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与核算相关内容进行浅析。
关键词:镇村;扶贫资金;财务处理;会计核算
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团结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脱贫不脱政策,乡村振兴然需要扶贫政策来夯实基础,专项扶贫资金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优化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能够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镇村两级扶贫资金应用范围及使用管理
(一)应用范围
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业以及手工业,承接原料加工订单。支持扶贫对象发展农业,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引入农业优良品种;二是,借助扶贫资金对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改善;三是,基于农村扶贫对象就业情况以及生产能力,引导劳动力参与技术培训,进行职业教育;四是,缓解扶贫对象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建立互助资金;五是,不得用于开支的情况。扶贫资金属于专项资金,需要结合扶贫资金开展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单位不能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也不能用于行政工作一类的支出,以及各项工作津贴、福利以及奖金的发放,不能作为预算支出弥补缺口,也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二)使用管理
根据扶贫资金具体的应用方向,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措施也有不同,因此需要根据扶贫资金应用的具体方向,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工作。对于扶贫资金用于为贫困户个人购置的生产工具、资产,则仍然为贫困户个人管理使用;对于集体所有经营性扶贫资金,可以借助股份合作、对外发包等方式,避免改变资产的集体所有权性质,将收益应用到脱贫之中;如果贫困户满足退出脱贫条件,或是贫困户出现死亡情况,则其经营资产股份应当量化到其他贫困户或是归于集体;将扶贫资金应用于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方面,在招标、竞标过程中需要将扶贫资金纳入扶贫资金保值增值条款中,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以及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定期针对资产收益开展评估工作。
二、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不足及优化策略
现阶段,我国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如管理理念存在滞后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扶贫资金的应用效率造成了影响。因此势必需要优化资金管理工作,增强管理力度,有效发挥出扶贫资金的最大价值,从而巩固我国脱贫攻坚成果。
(一)管理理念
如今,仍然有许多村镇扶贫对财政补贴较为依赖,该种扶贫虽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实现脱贫,但扶贫计划欠缺长远性,管理理念存在滞后性,因此导致扶贫资金不能得到合理的应用,且易导致再次返贫的情况。针对该种情况,相关部门要深入了解致贫困因素,并有效分析贫困地区优势,注意创新自身扶贫理念,对筹资渠道进行有效拓展。同时,扶贫工作还需结合贫困村的实际状况建立长效机制,如一些农村尚未开发,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风景秀丽,便可以借助扶贫资金开发旅游景区等项目,从而增加贫困地区的经济收益。
(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是农村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如果扶贫工作长期依赖政府财政,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同时还会挤占其他公共服务职资金。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扶贫资金投入,但仍然未覆盖到所有贫困村落,导致扶贫资金得不到有效应用。针对上述情况,各有关部门需要优化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自身监督管理责任,保证扶贫资金的有效应用。
(三)运作管理
部分地区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在应用的过程中,并未与当地贫困户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导致了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在运行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时,因各种因素影响,不能将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从而对扶贫资金的高效运转造成影响。针对上述情况,需要对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流动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对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需要全面认识机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科学精简管理组织结构,保证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流动机制发挥出其真正作用,从而提升资金支付管理的执行效率。同时,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要对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募集扶贫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并在相关管理平台上对农村扶贫资金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调配农村扶贫资金,从而有效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财政扶贫资金流动不合理的情况。
三、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后的产权界定
扶贫资金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其形成的资产主要归集体所有,根据帮扶的作用效果,可将扶贫资金具体细分为补助贫困户资金、经营性扶贫资金或者乡村集体产业扶贫资金、龙头企业合作社投资入股资金、纯公益性质资金等。在上述类型中,纯公益性扶贫资金资产管护方为集体,并结合村民需要提供有效的服务;经营性扶贫资金经营性资产收益结合股份进行分红;对于用于补助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需要首先借助农村农业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用于贫困户的补助发放;对于用于龙头企业合作社投资的扶贫资产,经营主体持有并进行相应的管护,产权所有则归集体,还可开展对外投资取得分红。正因为扶贫资金政策性较强,导致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很容易出现资产产权不清、监管不力的情况,更需要规范管理,加强核算。
四、扶贫资金的会计处理
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后要定期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并记入扶贫资金专用账,村镇分别设置账簿,记录扶贫资金的拨入拨出、明细核算等方面的情况。
镇相关财務部门可结合扶贫资金设置专账,对于数额较少的扶贫资金,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即可,如果数额较大,则可以开设银行专户开展核算工作。在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可以以下列内容开展:
1.上级拨入扶贫资金,资金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年××扶贫项目
2.对于镇开展的项目,拨付资金到施工单位,项目建设:
借:专项应付款—××年××扶贫项目
贷:银行存款
3.施工单位对全额发票开具,需要结合审计报告将质保金入账:
借:专项应付款—××年××扶贫项目
贷:应付款—××单位
4.镇获得扶贫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年××扶贫项目收益
5.镇对扶贫收益拨付:
借:专项应付款—××年××扶贫项目收益
贷:银行存款
6.获得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村集体账内核算纳入扶贫资金,将“专项应付款”科目设置到总账之中。此外,还需要建立新的账目,包括:其一,新建固定资产扶贫专用明细账;其二,按不同村结合贫困户数量来建立内部往来明细账,结合贫困户姓名核算明细;其三,建立扶贫资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合扶贫部门要求,登记存款日记账;其四,建立扶贫专用账账簿,结合村具体情况设置科目[4]。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可以按下列内容开展:
1、补助贫困户资金、纯公益性质资金
(1)村扶贫资金到账后,村会计填写代管资金凭条、收款收据,并记账:
借: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贷:专项应付款—××年扶贫资金
(2)分配扶贫资金到贫困户:
借:专项应付款 —××年扶贫资金
贷:内部往来 —××贫困户
(3)扶贫资金应用到村集体形成公益性资产:
借:固定资产 —××专项扶贫项目
贷:银行存款 —代管资金( ××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使用结束记账:
借:专项应付款 —××年扶贫资金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2、经营性扶贫资金或者乡村集体产业扶贫资金:
(1)扶贫资金转为经营性资产:
借:固定资产—××专项扶贫项目
贷:银行存款 —代管资金(××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使用结束记账:
借:专项应付款 —××年扶贫资金
贷: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2)村集体收到承(包)租人的承包租赁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扶贫资产承包租赁费
(3)年末村集体对专项扶贫资产承包收取的租赁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贫困户并发放:
借:专项应付款—扶贫资产承包租赁费
贷:内部往来——各贫困户
借:内部往来—各贫困户
贷:银行存款
3、龙头企业合作社投资入股资金
(1)资金入账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贷:专项应付款—××年扶贫资金
(2)借助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借:在建工程—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年扶贫资金)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3)工程结束,对剩余款项支付,验收质量合格,资产入账:
借:在建工程—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年扶贫资金)
贷:银行存款—代管资金
借:固定资产—扶贫资金项目
贷:在建工程—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借:專项应付款 —××年扶贫资金
贷: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扶贫资金对于优化贫困农村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充分落实扶贫资金,有利于夯实农村扶贫工作的成效和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因此镇村需要重视扶贫资金财务处理、核算工作,为优化镇村两级扶贫资金财务处理与核算工作,结合扶贫资金实际应用情况,根据扶贫资金出入情况,设置专门的账户进行登记,从而提升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参考文献:
[1]金志昌.镇村两级扶贫资金账务处理与核算[J].农村财务会计,2018,(11):8-12.
[2]王娟.浅议贫困地区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建设[J].消费导刊,2019,(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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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学刚.金融精准扶贫 西昌金信村镇银行推“双向联络员”[J].当代县域经济,2018(04):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