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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考试分析

2021-02-23吴扬谢莉花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34期
关键词:资格考试双元制等级证书

吴扬 谢莉花

摘 要 当前,我国“1+X”证书制度尚处于推进阶段,尤其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发与考核仍需积极探索与完善。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具有如下特点:联结教育体系与职业体系的“教育职业”作为基础、相辅相成的职业资格证书类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实施机构”的组织机制以及综合职业能力导向的证书考核过程。参考其经验,我国“X”证书未来良性发展需树立核心职业理念,平衡教育性与职业性;明确“X”证书功能定位,实现证书间互融互通;完善“X”证书考核政策,加强培训评价组织建设;聚焦“模式”“内容”“方式”三要点,完善证书考核过程。

关键词 “1+X”证书制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考试;附加职业资格;“双元制”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9.5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34-0066-07

自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简称“职教20条”)提出“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来,国内职教领域掀起了一场研究、开发和实践“1+X”证书制度的热潮。“X”作为一种新型的、区别于之前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1+X”证书制度的核心要素,与其考核相关的组织与实施将直接决定证书的权威性与实用性。德国作为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其健全完备的“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把控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输出及成果端,保障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质量水平。本文尝试基于我国“1+X”证书制度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的特征分析,对我国“X”证书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在研究、政策制定和实践层面进一步完善“X”证书的考核,推动“1+X”证书制度的顺利运行。

一、我国“1+X”证书制度发展的背景

“职教20条”首次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并将其作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的改革。“1+X”证书制度是指“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是学历证书,指学习者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后获得的文凭,作为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需要能够反映个体在完成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具备的综合能力。两者关系体现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根植在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对学历证书的补充、强化和拓展[1]。

2019年4月,为落实“职教20条”要求,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2]。同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积极稳妥推进“1+X”證书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对培训评价组织、师资培训、证书考核成本核算、财政支持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规范和澄清。除了政策推动“1+X”证书制度的产生也是源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现实需求。

(一)满足企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也推动着我国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或技术密集型转型,因此在智能化时代背景下,企业需要大量复合型、智能化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传统技术技能人才已无法满足产业升级与企业转型的需要。“X”证书的开发主体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其是通过社会化机制从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中择优遴选而参与的试点,因此“X”证书的开发必然会充分考虑企业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满足企业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

(二)满足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需要

“职教20条”指出,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的问题,虽然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实现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形式,但由于起步较晚,仍处于形式上的合作关系,未能将校企合作元素渗透到人才培养过程之中。因此,“职教20条”要求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以形成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命运共同体。“1+X”证书制度体现了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机融合,“X”证书的开发、培训和考核均需要职业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共同推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过程需要融入“X”证书的要求,培训评价组织也有义务开发相关标准、提供教学资源与组织培训等,在实践层面满足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需要。

(三)满足个体个性化与能力可持续发展需求

随着智能化时代职业性活动与专业性活动界限逐渐模糊,未来对人才的需求将由传统的职业性或专业性人才转变为复合型人才。“1+X”证书制度旨在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学生完成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基于自己的兴趣、特长或职业规划自主选择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足个体个性化需求,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同时,个体通过“X”证书的培训与考核提升自我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降低技术技能人才在智能时代下由于技术更新迭代产生的结构性失业风险。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模式

作为职业教育水平的“测量棒”,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与我国“X”证书考核在功能定位上具有相似性,通过对其整体模式与实施经验的分析,将有利于从国际视野反思我国“X”证书的施行,进一步推动“1+X”证书制度实施与完善。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类型与组织

1.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类型

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为分析对象,“双元制”可以理解为一个完整的“一”,学生同时在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地点接受“双元”教育,毕业时获得“三证”,即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其中,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是最重要的一个证书,后两者只是等同于学生在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学习的证明。

此外,由于技术快速发展和社会要求的变化,各个教育职业的一些更新的资格要求还未能及时纳入到《职业培训条例》(Ausbildungsordnung)主体内容中,因此德国采用了附加资格(Zusatzqualifikation)的方式进行扩展,提供在职业教育培训要求基础之上的补充式模块培训,即学生通过参加相应的附加资格考试而获得附加资格证书。因此,在数字化时代发展背景下,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总体可以概括为“职业资格考试+附加职业资格考试 ”模式,前者是《职业培训条例》明确规定的教育职业标准最低要求的考核,后者则是依据企业需求和学生自身学习能力和兴趣自愿选择的培训考核模块。

2.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组织

德国职业资格考试开展的主要法律依据为《联邦职业教育法》、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教育职业的《职业培训条例》以及行业协会制定的“考试条例”。根据2019年修订版《联邦职业教育法》,手工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农业协会、律师协会等各类行业协会是法律意义上相关职业的教育主管机构,对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与施行起到主导作用。考试前,主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职业培训条例》中的“考试要求”颁布毕业考试的“考试条例”,为实施毕业考试成立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至少3名委员组成,包括雇主和雇员方代表及至少1名职业学校教师作为委员,雇主及雇员代表应至少占委员总数的2/3[4]。考试委员会将依据“考试条例”开展考核并对考生的单项考试成绩与总成绩进行评分,判定其是否通过毕业考试。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力市场需求与职业教育人才供给的对接以及提升个体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德国提出了“职业教育+附加职业资格”人才培养模式,附加职业资格是个体在教育培训期间获得的超出正规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之外额外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的凭证。各个培训企业可以计划和实施各自的附加职业资格,也可以由第三方,如教育中心、主管机构、教育提供者和跨企业教育中心来测试和应用[5]。附加职业资格一般会在《职业培训条例》中明确列出,学生自愿选择附加职业资格模块,并通过由行业协会单独组织的附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附加资格职业证书[6]。该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提前半年进行准备,在培训企业中独立练习与执行任务并完成相应报告。其培训一般融合于学生接受双元制教育过程中或在教育培训结束后立即开始,学习时间要求不低于40小时。附加职业资格是德国职业资格的重要补充,其培养目标要高于《职业培训条例》和职业学校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是在“教育职业标准”基础上职业行动能力的深化和扩展[7],促进了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以《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培训条例》和“考试条例”为主要法律依据,由行业协会及所属考试委员会组织开展与评价,不同教育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和附加职业资格考试方案不同。本研究以德国学习要求相对较高的“机电一体化工”教育职业为例,进一步分析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

1.職业资格考试

德国“机电一体化工”教育职业是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之一,教育培训持续时间为三年半,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教育框架计划中所提到的职业行动能力(技能、知识和能力)。“机电一体化工”职业资格考试由在学制中间阶段开展的“毕业考试第一部分”和最后阶段开展的“毕业考试第二部分”组成,两部分分别占总分的40%与60%,具有阶段性与递进性,通过两次毕业考试来确定考生是否获得了所要求的职业行动能力。如表1所示,两次考试均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其中理论考试在学校中进行,实践考核则安排在学生接受培训的企业中进行。“职业能力导向”的职业资格考试将考试重点由考试结果和评价转移至考试过程,强调考生完成完整工作任务过程中体现的职业能力以及整体的协调沟通能力、方法能力等。

“机电一体化工”职业资格考试各个考试领域及其比重包括:在机电一体化子系统上的工作,占40%;工作任务,占30%;工作计划,占12%;功能分析,占12%;经济知识和社会知识,占6%[8],如表1所示。“机电一体化工”职业资格毕业考试第一部分的实践考试和书面考试权重各占50%,其中实践考试是在一台准备好的机电设备上进行,考生必须在6.5小时内按照任务单中给定的变更要求,完成机电子系统构建,该系统由带显示和操控单元的开关控制柜和安装有电动/气动元件的安装基板等构成,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由三个处理阶段组成:计划(0.5小时)、实施(4小时)、检查(2小时);毕业考试第二部分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功能分析”和“经济知识与社会知识”四个领域,其中“工作任务”为实践考试,后三项则采用书面考试形式。实践考试项目“工作任务”考试内容为二选一:在20小时内完成具体的企业任务或者在14小时内完成标准的工作任务,培训企业有权为考生进行选择并告知考生选择结果。两场毕业考试均包含实践考核、书面考试与专业情境对话或专业答辩,毕业考试第一部分进行的专业情境对话是伴随性的,在考生实践考试期间,考试委员将对每位考生就专业情景提出与考试设备相关的问题,且该问题必须涉及到实践考试过程中计划、实施和检查的各个阶段;毕业考试第二部分采取的专业答辩则是考生基于处理企业任务过程中生成的、与实践相关的工作文档与考试委员会进行的对话。

通过职业资格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总成绩至少是“及格”,在“工作任务”考试领域的成绩至少是“及格”,在“工作计划”“功能分析”和“经济知识和社会知识”三个考试领域中至少两项达到“及格”以及第二部分考试领域中没有出现差错。当“工作计划”“功能分析”和“经济知识和社会知识”考试领域中出现及格以下考试成绩时,可以补充约15分钟的口头考试,之前的结果和口头补充考试的结果的比重为2∶1。

2.附加职业资格考试

为落实德国“工业4.0”国家战略需求,2017年德国尤其对机电类职业的职业培训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正式实行。在新大纲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增加了“附加职业资格”这一概念,即培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额外增加培训内容,培训时长一般为8周。

根据2018年版“机电一体化工”职业培训条例中有关附加职业资格内容,“机电一体化工”教育职业涉及四个附加职业资格:数字化联网、编程、IT安全和增材制造(3D打印),考生可自愿选取一项或多项作为附加职业资格(具体培训内容如表2所列)。附加职业资格考试要求考生上交最多三页的任务报告,报告中需包含工作任务描述、目标、计划、过程、实际结果以及个人反思。此外,考生还可在报告后附上不超过五页的附件,附件内容可以包含与任务相关的可视化文件。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在毕业考试第二部分中作为单独部分的考试进行,采取专业面试形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专业面试将以考生提交的报告为基础,围绕与实践相关的任务、解决方案以及报告内容展开,考试委员会将基于实践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内容和考生专业面试情况开展评价,确定考生是否滿足相关附加职业资格要求。

3.检测和保证产品质量

通过以上考试内容描述,对德国职业资格考试与附加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比较。如表3所示,其职业资格考试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约束力,而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则具有灵活性、补充性和自愿性,两者是基础与强化、补充、扩展的关系,共同构成了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体系。

三、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特点

(一)基础:联结教育体系与职业体系的“教育职业”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中的“职业”指的是“教育职业”,与“社会职业”不同,“教育职业”是职业体系与教育体系之间的联结点,其是在教育、经济、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职业教育学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是从多方代表与各自利益诉求之中的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结果[10]。“教育职业”与“社会职业”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一对多,是对社会职业的“岗位群”“职业群”所需的技能、知识与态度的一种“科学编码”,是一种建立在职业分析基础上的教育“载体”[11]。针对“教育职业”开发实行的“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折射出德国核心职业理念,重视教育供给与职业需求的匹配,既重视德国“职业”中蕴含的与客观社会职业有关的技术、工具、原理等要素,又突出对与“职业”有关的主观人的技能、方法、经验等方面的考核,考生通过“双元制”教育培训及其职业资格考试,实现硬性职业能力与个性职业能力的齐步提升,既可满足职业要求,也可切实提升自身的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体系:相辅相成的职业资格证书类型体系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总体上包含传统固定的职业资格考试与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前者涵盖了获得某一教育职业相应从业资格的完整教育与培训结果,而附加职业资格是在此基础上为满足学生或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及职业学校办学声誉采取的额外措施。职业资格考试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约束力,注重对学生基本职业能力的考核;而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则具有灵活性、补充性和自愿性,目的在于考察考生拓展性、强化性职业技能,两者相辅相成,在保障“双元制”职业教育学生获得基本职业行动能力的同时为其提供更多学习与就业可能性。

(三)机制:健全的“法律体系+实施机构”组织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得以顺利运行且长久保持,其根基在于背后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和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实施机构的高效组织。1969年《联邦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德国现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确立,自此成为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的最根本依据。《联邦职业教育法》在第二部分“职业教育”中的第五节“考试”中针对毕业考试、考试内容、考试委员会、考官小组、毕业考试准入、考试条例、中期考试等作出明确要求。《职业培训条例》是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或其他主管的专业部门在和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协商一致后针对受认可的教育职业制定的职业教育实践准则,包含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名称、学制年限、职业教育内容的最低要求、培训企业的教育框架计划以及考试要求。考试要求涵盖对职业资格考试和附加资格考试的内容、时间、比重、实施和通过规定。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须经州最高主管部门批准的“考试条例”,“考试条例”须对准入、考试安排、评价指标、考试证书颁发、违反考试条例的后果及补考作出规定。从联邦政府层面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到联邦主管的专业部门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再到行业协会制定的“考试条例”,自上而下组成了保障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的完备的法律体系,确保由联邦政府宏观指导、各主管专业部门组织协调和各行业协会主导执行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的顺利实施,是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推行与稳健发展的核心力量。见图1。

(四)过程: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证书考核

基于“机电一体化工”教育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分析,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过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考试模式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德国职业资格考试与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均采用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前者需要考生同时通过毕业考试的两个部分才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附加职业资格考试虽然正式考试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但是考试准备时间长达半年,学生需要在半年内完成企业规定任务与相应报告,才可以进行正式考试。二是考试内容强调整体性。职业资格考试与附加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均包含完整的工作任务考核,强调整体性考核,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一项实际的实践任务,其中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检验与个人反思环节,注重学生整体职业能力的考核。三是考试方式综合多种形式。“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方式以综合职业行动能力为导向,因此两类考试均加入了专业面试或专业答辩的考核形式。当考生“工作计划”“功能分析”和“经济知识和社会知识”考试领域中出现不及格时,可以补充约15分钟的口头考试作为补救;附加职业资格考试更是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检测学生的职业能力,考生围绕工作任务报告与考试委员会进行直接交流,有利于考察学生的语言沟通、任务理解和逻辑思维能力,是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综合职业行动能力的关键要素。

四、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对我国“X”证书发展的启示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是评价技术技能人才基本职业能力与拓展附加能力的重要保障,其在职业观念树立、证书关系处理、法律与组织机构保障和证书考核过程方面对我国进一步发展与完善“X”证书考核提供了积极借鉴意义。

(一)树立核心职业理念,平衡“X”的“教育性”与“职业性”

德国对职业的理解与其他国家都有所不同,尤其职业教育的“职业”(即专业)是建立在现实社会职业基础上的核心职业凝练。我国对职业及职业教育的理解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一般限制为低水平的、单一的、机械的范畴,既看不到职业教育“教育性”与“职业性”的双重属性,也忽视了职业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和发展潜力。因此,树立核心职业理念,即突破传统的作为终身职业的单个社会职业的技能训练,通过核心职业(群)的凝练来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也是“1+X”证书制度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以核心职业理念为指导,“X”证书开发与实行的关键在于有效平衡“X”证书的“教育性”与“职业性”,首先,明确“X”证书名称,切实对应专业(群)与职业岗位(群)。X证书的设置应体现先进性、发展性和教育性,成为高要求和有价值的教育证书代表,也为教师开展教学工作与学生确立职业目标指引方向;其次,开发“X”标准需基于相应专业教学标准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充分考虑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实际需求;最后,保障“X”证书教育功能与就业功能的统一,在教育端,“X”证书是“1+X”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历证书共同作为学生资格与能力的证明;在企业端,“X”证书作为考生职业技能等级的认证,是个体具备合格职业岗位胜任力的有效凭证。

(二)明确“X”证书功能定位,实现证书间互融互通

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涉及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与附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前者是法律规定的胜任教育职业的最低职业能力标准,后者则考察学员超出基本要求的拓展性职业能力,两者定位明确、相辅相成,共同保障“双元制”学生职业能力的养成与评价。“X”证书作为“1+X”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明確其功能定位,处理好“X”证书与其他证书的关系,实现证书间互融互通。

一是积极开发新兴“X”证书,满足各类学生与企业现实需要。“1”与“X”的关系是基础与补充、强化、拓展的关系,“X”证书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向某种具体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相比更具灵活性、创新性与实效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X”证书列表显示,除了传统基本职业技能证书以外也有更多新型技能证书,例如与5G技术相关的“X”证书有“5G基站建设与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G承载网络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G移动前端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与3D技术有关的“3D引擎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编程相关的“Python程序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这些技能目前还没有反映在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因此“X”证书的开发有效弥补了传统职业资格证书开发滞后的缺点,成为有益补充。

二是明确“X”证书功能定位,推进学历证书、“X”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互融互通。“1+X”证书制度作为一个整体上升到了职业教育的制度建设层面,更具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1”与“X”两者在教育对象、内容、目标等方面都具有完全的内在统一性,因此学历证书与“X”证书从其内在逻辑结构上来看是一个相生相长的生态体系[12]。“X”证书作为学历证书的补充、强化与拓展,培训与考核内容可部分融入职业教育课程中,“X”证书考核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与学校考试互抵,证书等级须与学历层次相匹配,实现“1+X”证书制度内在融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针对社会职业开发的人才评价标尺,对评定人才职业技能水平与职称等级具有重要作用,部分职业明确规定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才可具备行业准入资格,“X”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应做到相互联通,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若干相关“X”证书,支持获得一方证书者考取另一方证书,保障职业核心能力与附加技能的获得。同样,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可根据学校、企业或个人需求考取“X”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三者互不排斥、互融互通,共同组成人才评价证书体系。

(三)完善“X”证书考核政策,加强培训评价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与组织周密的执行机构是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开展的法宝,同样也可为我国“X”证书考核的实施提供借鉴。政策文件是“X”证书考核开展的重要依据,教育部于2019年4月发布《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制订包括总体方案、试点内容、试点范围、进度安排以及组织实施的整体工作方案;2020年6月发布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指南(试行)》提出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内容结构、编写表述规则和格式要求,对开发工作流程做了一般性指导[13]。相比教育部,人社部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2020年11月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4]。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未来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继续完善“X”证书考核政策,建立两部门合作“X”证书监督管理机制,宏观把控“X”证书开发、考核与颁发过程,在规范性基础上给予培训评价组织和企业更多自主权,提升如培训评价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参与积极性,推动“1+X”证书制度从政策颁布到实践落实。此外,还需加强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培训评价组织原型为社会培训组织,从以培训为主业调整为培训与评价兼有,甚至以证书标准开发、培训指导、评价考核、证书管理为主,未来需加快现有培训机构的转型、提质、升级[15],并从专家指导、场地建设、师资力量、教学资源、技术支持等方面予以指导。

(四)聚焦“模式”“内容”“方式”三要点,完善证书考核过程

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资格考试的特点与经验,我国“X”证书考核可改进措施包括:一是考试模式,我国“X”证书可以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引入中间考试或过程性考试等作为最终考核的前测并同样作为最终成绩的一部分,这样避免了一次性考试评价对考生实际水平考察的偶然性失误,也对考生的学习起到督促评价作用,加强学生对自我职业能力的认识。二是考试内容,随着智能化时代对技术人才复合性职业能力需求的提升,“X”证书考试内容也应体现完整工作任务的考核,不同等级的考试对应不同复杂程度的工作任务,考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需包含工作计划、工作实施、工作检测与自我反思等环节,以便体现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考察。三是考试方式,“X”证书考核方法应灵活多样,一方面,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职业能力,通过引入专业答辩、综合评审、思想道德问答等方式考核学生的沟通、理解能力和道德素养;另一方面,支持培训评价组织结合计算机技术,配合运用线上软件或虚拟技术仿真实操考试,打破传统考试空间限制,保证特殊情况下考核过程的顺利进行。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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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EB/OL].(2019-04-16)[2021-05-07].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 gzdt/s5987/201904/t20190416_378206.html.

[3]吴全全.终身教育导向的德国“双证”一体化模式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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