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割会抑制企业高质量创新吗?
2021-02-21吕越田琳吕云龙
吕越 田琳 吕云龙
摘 要: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及要素市场,是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支点,同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现代化体系建设题中之义。基于上市公司2007-2017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影响效应,经检验发现:首先,市场扭曲显著抑制了企业研发创新水平。其次,从地区划分来看,相比中西部地区,市场分割对东部地区企业的研发带来更大的负向影响;从分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相比来看,市场分割对位于较高金融发展水平地区的企业创新活动产生的抑制效应更为显著;从不同的所有制看,相比国有制企业,市场分割对非国有制企业创新的负向效应更加显著。此外,进一步从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带来负向效应的影响机制来看,市场分割将会通过市场集中度下降和地区财政依赖性增强阻碍企业的自主创新。
关键词:市场分割;中国企业;高质量创新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已经由经济高速增长迈向了经济高质量增长阶段,而经济的高质量增长表现在方方面面,既是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增长方式,也是依靠高效节能环保高附加值的增长方式;既以制造业的提质增效作为总体目标,又以构建以创新为关键结点的提质增效网络链条为核心。从企业层面来看,创新发展体现在产品设计与生产、企业资产、企业组织架构、企业发展方式等诸多方面,而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高质量创新实现转型升级。2019年12月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组织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尤为重要的是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一批高端的制造业基地。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新及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重点任务的关键之一,要求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链延伸的水平,在若干领域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新数量增速飞快。2020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68.3万件,授权发明专利21.7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7.6万件,国内企业占据了申请主体地位,可见企业创新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发明专利申请量较大的企业已经成长为自主创新的领军企业,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企业创新互动不均衡不充分,对创新的认识大多停留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层面,原创性成果较少,在关键技术上受制于人,在高质量的发展过程中,受企业创新水平及效率低下、核心技术“空心化”且依赖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低端锁定、出口产品附加值低等现实困境羁绊,中国本土企业的高质量创新能力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尤其是,当前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省市政府对要素市场的管制问题,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地方政府合理调动区域内部资源,推动了经济的短期增长,长期来看却对企业研发创新发展带来显著抑制效果。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深化区域间的合作机制,不断加快健全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地位,已成为打破当前困境,实现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关键着力点。2020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方向及重点改革任务,并就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实现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着力打通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扫除阻碍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的制度羁绊,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国内统一大市场。为此,本文将从中国市场区域内结构性失衡的现象中寻找致使企业创新发展陷入瓶颈的深层原因,从而为中国企业开展更高质量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與创造力,进而推动中国经济向高质量迈进提供可能的思路。
银温泉和才婉茹(2001)最早从理论层面提出,市场分割这一现象的出现与地方政府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息息相关,是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同时财政拮据、政府机构人员冗杂以及传统工业布局问题都强化了市场分割的倾向。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市场分割的形式已经由简单的限制市场准入这种“硬”约束转变为技术性壁垒这类“软”约束,虽然市场分割不会对现阶段本地区经济增长带来抑制作用,但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已严重影响了要素市场的资源配置,长远来看将带来市场扭曲、经济结构性失衡等一系列严峻问题。同时,以邻为壑的市场分割政策造成企业在国外市场的交易成本相比于本土市场较低,企业将选择利用具备出口比较优势的国际贸易代替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国内贸易,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与自主创新能力的意愿。根据亚当·斯密的理论,区域之间分工与合作的深化可以极大地提高区域生产力,进而为专业化分工提供空间优势,使得不同区域企业之间深化分工与合作,形成互联互动的关联效应以及产业集聚效应,促使要素在区域经济中自由流动,从而扩大要素市场的范围,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同样,只有不断降低既定区域内的交易成本,区域经济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张杰等(2010)的研究还指出,地方政府为获得财政收入、增加就业等目标而推行的市场分割举措将迫使企业更加偏好于使用有形的生产要素,导致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大大减弱。更有可能引发的问题是,市场分割促使中国企业相对于采用高风险的自主创新获取利润更倾向于利用市场分割带来的寻租活动以降低成本提高总收益,这使得市场分割对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动力的抑制效应更加显著。此外,茹少峰等(2018)指出若想实现新时代我国经济系统的整体变革,从微观层面必须依靠提高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健全以全要素生产率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并以此作为我国未来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不竭源泉。
因此,本文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在实证层面上检验市场分割这一客观制度环境的存在是否给中国本土企业的创新能力带来影响,带来的影响效应如何,且一并考察了市场分割所带来的效应是否在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或所在区域的不同金融发展水平下有所差别,期望这些实证研究结果能够为深入理解中国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打破当前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藩篱提供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并就此提出行之有效的调整对策。目前关于市场分割对要素的影响效应的研究已相对成熟。与以往文献相比,本文有以下创新:第一,在研究内容上,市场分割与企业创新均关系到国家发展的战略方向,更是中国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途径,现阶段如何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导,推动本国市场向要素流动顺畅、区域互补、经济一体化发展已成为中国下一步经济政策改革和调整的重心,推动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成果与经济紧密对接,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诸多矛盾的必然举措。本文通过实证得出全面推进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彻底取消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经济发展采取的市场分割措施已成为改变中国企业高水平创新能力滞后局面的政策着力点,为深入理解研究影响企业创新活动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市场化因素提供了经验证据,从而令企业高质量创新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引擎。第二,在指标构建上,对于核心解释变量市场分割指数的构建,本文在测算时进一步考虑了经济在空间层面上存在的市场分割情况,相比多数研究仅仅考虑了相邻省市之间存在的市场分割状况,本文的测算分析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了目前中国区域市场分割现状。第三,机制分析上,本文还进一步考察了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可能的作用路径,得出市场分割可能通过市场行业集中度下降、企业对政府资助依赖度增强两个途径阻碍企业技术创新的结论,为推进中国要素市场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创新发展的体制基础给予实证层面的支持。
本文将主要从实证上分析市场分割对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各部分大致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主要回顾和梳理有关市场分割与企业创新的已有文献并探讨市场分割与企业高质量创新二者可能存在的关系;第三部分主要介绍计量模型的设定,所选取变量的测算方式及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第四部分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得出我国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针对得到的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及分样本回归分析;第五部分将预期的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加入模型进行作用机制检验;第六部分概括总结全文。
二、文献回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只有将企业的技术创新作为发展源泉,推动制度体制的改革,经济才能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新时代要求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市场化改革。同时,企业自主创新可以赋予经济新的发展动力,虽然我国企业创新呈现“井喷式”增长的态势,但是创新的质量和结构仍有待提高。企业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意味着创新由简单的低端模仿转为全面自主研发模式,而且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转向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型,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资本等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市场机制与企业创新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为创新提供条件,企业创新助力市场机制更全面完善。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可以为创新提供良好的条件及平台,打破企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种种壁垒,使得企业在自由公平的市场体制机制下开展技术创新,激发和释放其应有的潜能。从供给侧来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可以集聚全社会的创新资源,促进社会资本的投资,加强对科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创新服务,而要素市场信息不充分、不透明则会导致企业创新缺乏必要的市场空间,缺少完善和提升的机会,使得传统供给模式仅仅重视数量,对企业创新产品的产业化成长更是带来抑制效果;从需求侧看来,只有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更高水平的需求,适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进一步增强人民对经济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而提高创新对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的支撑能力。企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发展主要通过市场机制中的价格、竞争和供求发挥作用来调节供给与需求状态,从当前市场机制条件来看,制约企业高质量创新的因素在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部分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市场机制对企业创新的推动作用难以得到全面的发挥。与此同时,企业的高质量高层次的创新将推动市场机制更全面完善,通过企业的技术创新带动市场的制度创新,改革和建造更加平稳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市场制度。新技术新发明的广泛应用渗透至各行各业,新业态与新模式方兴未艾,推動科技成果和高质量创新成功的常态化要求发挥市场机制的自主性,强化价格发现和市场运行效率,因此成为推动市场机制变革的重要力量。
目前,关于影响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因素及其影响路径,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展了广泛的探索。其中,一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如企业规模、产权结构、管理层风险偏好等等;同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创新的意愿及创新强度往往受到外部因素的重要影响,如税收政策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要素均会对企业创新带来促进或是抑制作用。
部分研究发现,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来自企业内部。Brown等(2010)的研究指出,企业的创新活动非常容易受到融资的影响,融资困难将会限制企业研发创新的开展,此外,外部股权在企业研发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股票市场的发展可以通过增加企业的创新活动来促进经济增长;Bler等(2015)从创新成本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研发成本冲击对企业研发及企业绩效的影响,得出规模效应促进了企业边际利润率的增加,致使企业有能力针对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进行研发投入的结论;聂辉华等(2008)首次在实证模型中选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样本作为面板数据,通过Tobit模型实证得出企业自主创新与企业规模、市场竞争之间皆呈现倒U型关系,一定程度上的企业规模与市场竞争均能促进企业的研发创新,此外,虽然国有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的过程中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形式或内容更加多样,但其创新效率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组建大型企业激励创新的举措实际上效用是有限的;唐清泉和甄丽明(2009)采用实证的方式检验表明无论是薪酬激励抑或公司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均会对企业的R&D投入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其中薪酬激励的短期效果要好于长期,且薪酬激励机制也会对风险偏好与R&D投入的关系产生制约;袁礼和许涛(2019)采用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数据,考察了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和内源融资等不同融资模式对微观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异质性作用,基于信息不对称和规模经济的差异,融资模式对于不同规模企业技术创新存在异质性影响,银行信贷对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同时,也有许多研究认为外部因素是影响企业创新的关键因素。Aghion等(2009)的研究发现,企业进入将会影响现有企业的创新激励和生产率增长,当市场中出现潜在竞争者时,技术水平越先进的企业越有动力通过研发创新投资来规避竞争,保持市场垄断地位;Bourlès等(2013)通过对1985-2007年间由15个经合组织国家和20个部门组成的小组的多因素生产率增长模型的估计,证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善会抑制下游企业创新的动机,上游垄断会提高上游中间投入品的价格,降低企业利润水平,不利于下游企业的研发创新;朱平芳和徐伟民(200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政府无论采用直接的科技拨款资助方式或者间接实施的税收减免制度均会促使企业自筹研发资金进行创新活动,且这两种方式可互为补充;李平等(2007)将自主创新细分为三个层次,实证得出对人力资本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都会使国内研发投入和FDI溢出的国外研发程度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贡献增加;邓悦等(2019)就“放管服”改革与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和创新进行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表明,“放管服”改革可能是通过促进企业创新活动进而提升企业经营绩效;程欣等(2019)指出社保投入提升将显著增强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有助于激励和吸引更多高质量人力资本,从而促进企业创新能力不断跃升。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是通过企业规模、行业特征、企业管理水平、政府政策等不同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路径进行分析,大多忽视了市场化因素特别是市场分割可能对企业创新强度带来的影响。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市场分割的现实情况及其对贸易的影响已经进行了深入地分析研究。现阶段,总体看来中国国内市场整合程度呈现不断上升的发展态势,各产业的区域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现象且可能陷入相互市场分割的囚徒困境(Naughton,1999;白重恩等,2004;黄赜琳、王敬云,2006)。
近年来很多学者开始更加关注区域市场分割可能给经济及贸易造成的影响。Poncet(2003)通过计算贸易壁垒综合指标的方式分析和比较了中国各省1987-1997年間参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程度及演变,发现中国各省在国际贸易中的更大参与程度与国内贸易流动强度的下降密切相关,地方保护主义下的市场分割,导致企业国内贸易的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国际贸易;Lee等(2020)考察了市场分割情况下中国民营企业寻租活动对其首次公开募股概率的影响,表明寻租支出水平越高,公司上市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的寻租行为成为地区市场分割造成经济效率损失的重要路径。此外,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行寻租活动,且开展寻租活动的程度大于非上市公司;陆铭和陈钊(2009)通过实证的方法分析探究了相邻省份采取的市场分割政策可能对省市经济发展带来的效应,结果表明无论是对即期抑或是未来的经济增长,市场分割均与其呈现倒U型的关系,且对于超过95%的观察值来说,市场分割能够促进本区域经济的增长。此外,市场分割对经济的激励效应在对外开放水平高的地区更加明显,这一结果论证了市场分割促使企业放弃国内市场而选择国际市场追求国际贸易的规模效应,说明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市场分割的程度反而进一步加深了;赵玉奇和柯善咨(2016)通过构建新贸易理论下的出口模型检验市场分割与生产效率协同机制对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市场分割不仅将使得国内聚集的规模经济推进企业出口的能力降低,而且可能导致企业凭借自身效率增加出口的内在动力受到削弱,得出市场分割会对企业的出口产生扭曲激励效应的结论;曹春方等(2018)通过实证发现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短期内确实产生了一些实效:本地国有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长期贷款、支付更低的销售费用从而提升其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以及提高本地区企业的生存能力,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但从长期来看会导致本地企业创新能力下降;吕越等(2018)采用工业企业以及海关货物贸易的联合数据,得出市场分割会抑制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的结论,此外,还利用中介效应构建机制证明其作用于出口企业国内附加值率的三种方式,即进口加工贸易比重提高、中间品进口增加与抑制创新。除此之外,相比加工贸易企业、国有所有制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市场分割对一般贸易企业、民营所有制企业、技术或资本密集型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的抑制作用更为显著;孙博文和雷明(2018)基于自由企业家模型,探讨了企业家自由流动假设下市场分割对经济空间格局的塑造机制,发现地方政府的市场分割将通过市场规模与企业集聚的中间机制对企业家收入产生影响,尤其是长期来看,市场分割所带来的区际贸易福利损失要高于通过地方保护带来的本地市场效应,不利于规模效应的发挥和长期的经济增长。
最后,针对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问题,部分学者已进行了探讨。Murphy等(1993)发现,存在大量寻租机会的国家,其企业会更有动力投资高收益的寻租活动,越来越多的资源和人才要素从实体投资领域转移到非生产的寻租活动中,进而导致该企业创新活动的动力下降;Khwaja和Mian(2005)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倾向于同掌握要素分配权的政府建立联系,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给的低成本要素获得超额利润,就会大幅抑制企业通过创新投入来获得企业利润的动力。而在中国特殊的所有制约束和政府调节资源及要素配置的情况下,究竟市场的分割程度是否对企业开展高质量创新带来了消极影响,国内部分学者也已进行了相关探讨。余东华和王青(2009)选取29个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采用实证模型得出了市场分割会导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滞后的结论,一方面会减少企业创新净收益,从而减弱企业创新的动机,最终可能使企业创新经费投入减少以及高技术人员比例缩减。另一方面,市场分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生产可能性边界的拓展,影响企业技术生产效率的升级,从而降低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张杰等(2011)选用工业企业2001-2007年的数据作为观察值,分析得出地方政府对要素市场一定程度的约束可能在短期内有助于地方政府合理分配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会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投入起到显著抑制效果;韩庆潇和杨晨(2018)基于省级动态面板数据,详细探讨了消费品市场、资本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总体市场的分割对高技术产业创新的影响机制,得出的结果表明:从市场整体层面看,总体市场分割将会对省市地区企业的高技术创新带来明显的负向效果,且资本品的分割、消费品的分割以及劳动力要素的分割同样会带来抑制效果。通过划分不同的区域来看,总体市场分割、东部地区的消费品市场分割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分割均对地区产业创新能力及效率起到显著的负向效应。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已有诸多学者对市场分割与企业创新的相关关系展开探讨与研究,然而,现有的研究未能全面考察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因此,本文从中国要素市场的市场一体化进程滞后于产品市场甚至是总体市场的一体化进程这一现实情况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状况出发,实证研究市场分割程度是否对中国企业创新活动产生抑制效应及其作用机制。
三、计量模型及变量数据说明
(一)计量模型
根据已有关于市场分割与企业创新相关性的研究及分析,本文构建如下的计量模型来考察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影响:
(二)主要度量指标
1.市场分割指数(mseg)。目前,市场分割的程度一般采用贸易流量法、经济周期法、生产法、价格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方法测量,相比较而言,价格法具备更加准确反映省份地区间市场分割程度的优点。但是已有学者很少针对有关中间品市场分割进行测算及研究,因此本文以Parsley和Wei(2001)、陆铭和陈钊(2009)以及盛斌和毛其淋(2011)价格法的思想为基点,构建了年份、省份、行业的三维(t×m×k)面板数据作为中间品市场分割指数,t表示年份,m为地区,k是某类产品。测算的原始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2007-2017年31个省份的行业出厂价格分类指数数据。
在测算过程中,本文不仅考虑相邻省市,还包括了不相邻的国内其他省市,从而考虑了经济空间上的市场分割情况。此外,本文测算选取的商品种类数目较多,因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区域间的市场分割程度。为保持数据的连贯性,本文选择了统计年鉴中价格指数在2007-2017年持续统计的14类商品,包括:粮食、油脂、水产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家用电器、日用品、交通通信用品、化妆品、中西药品、书报杂志、燃料和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在测算市场分割程度时,本文根据盛斌和毛其淋在《贸易开放、国内市场一体化与中国省际经济增长:1985~2008年》(2011)中采用的价格比的对数一阶差分的形式来度量相对价格:
将相对价格取绝对值,以避免因地区位置顺序不同而影响到相对价格方差,进而可以得到:
地區之间的晋升锦标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市场分割,而经济变量是晋升锦标赛的考核标准,因此经济空间上的分割可能是市场分割的主要表现形式,现有文献在测算中国市场分割时只考虑了相邻省份,因此本文借鉴盛斌和毛其淋(2011)将市场分割的测算范围不仅限于相邻省市,而是扩展为整个国内市场。根据式(3),样本中2007-2017年455对省市组合,每个省市组合有14类商品,因此可以得到70070个差分形式的相对价格|ΔQkijt|。
2.企业创新(RD)。一般来说,企业创新活动往往通过创新投入水平(如R&D支出、R&D人员数)或是创新产出水平(如企业专利数、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标来衡量,基于尽可能保留更多样本的考虑,本文采用R&D支出的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采用已有文献中常选取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作为衡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变量,具体公式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企业研发总支出/企业销售总额。
3.其他控制变量。本文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1)企业规模(Size)。对于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效率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一般采用企业收入、员工人数、固定资产来表示,考虑到企业研发强度与营业收入息息相关,故本文使用企业的营业收入取对数来作为企业规模的衡量标准。(2)企业资产负债率(DEB)。资本结构是影响公司行业竞争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而言企业为推进研发创新而对外融资将会使得负债增加,二者成正向变动关系。(3)资本密集度(Capital)。资本密集度反映了企业所属行业的特性,通常而言,资本密集度这一指标越高的企业,其技术生产水平越高,进而开展自主研发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越高,本文中资本密集度变量采用企业固定资产净额同企业职工人数的比值来衡量。(4)管理层持股(Manshare)。采用企业高管持股数量的自然对数表示。管理层持股在公司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无论管理层是否持股抑或管理层持股的结构都将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及其效率带来影响。(5)企业所有制(SOE)。不同的企业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面临不同的政策支持,本文将企业按照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分为两类,并设置了虚拟变量,对于国有制企业该值设为1,而对于非国有制企业该值为0。
(三)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公司层面的数据是2007-2017年的上市公司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而宏观层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07-201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官网,总共得到8179个样本,变量的统计描述见下表。
四、计量结果分析
本部分先是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分析,进而针对模型设定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稳健性分析,验证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最后就分地区、分金融发展水平以及分所有制下市场分割对创新的影响进行分样本回归检验。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首先采用了多维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基准回归,得出的回归结果如表2的第(1)列所示,包含了所有的控制变量且控制了省份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从第(1)列基准模型的估计结果可知,市场分割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带来了负向影响,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充分支持了本文上述的推断,即市场分割具有扭曲效应,阻碍了企业研发投入创新进程;企业规模的扩大会显著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即企业规模越大研发投入越来越少。这可能是由于越是大规模的企业越能够运用与政府建立寻租关系的手段获得要素扭曲租金收益,长此以往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越高的省份地区中进行研发创新投入的动力就越容易受到削弱和抑制(张杰等,2011);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具有显著的负向效应,即企业负债率越高,企业的R&D强度越低。这一结果与预期存在差异,可能是由于企业在债务约束的条件下相对减少了研发支出的强度;在市场分割程度越高的地区,资本密集度越高的企业越是不倾向于进行 R&D 投入。出现该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资本密集度高的企业能够创造更高的产值,更加能满足区域政府招商引资的要求以及 GDP竞争目标的实现,通过建立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寻租关系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和要素扭曲效益,从而没有动力进行创新研发活动(张杰等,2011);此外,高管持股数量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存在正向的影响,因为高管持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中的代理问题,进而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公司绩效水平(吴云端,2015);最后,估计结果说明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国有制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要显著大于非国有制企业。
为了避免核心变量之间可能存在逆向因果关系而导致内生性问题,本文采取市场分割指标的滞后一期及滞后二期代替原估计模型中的核心解释变量,采用多维固定效应模型重新考察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如表2第(2)-(3)列所示,各变量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并未发生本质改变,无论是当期亦或滞后一期或滞后二期的各省份地区的市场分割指数皆与企业研发创新呈现出显著、稳定的负向关系,表明回归结果具有相当的稳健性。除了引入市场分割的滞后变量进行替换之外,本文还借鉴Lewbel(1997)和张杰等(2011)的思想及方法,通过构建市场分割水平-市场分割水平的均值的三次方的指数作为市场分割程度的工具变量(IV)进行了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回归估计。回归结果见表2的(4)-(5)列(第4列表示2SLS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第5列表示第二阶段回归结果),由第一阶段弱工具变量检验结果可知,弱工具变量检验Cragg-Donald统计量为4039.74,远远大于10%偏误下的临界值16.38,因此拒绝弱工具变量的假设。此外,第一阶段的Anderson canon. corr. LM统计量可以用来检验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的相关性,结果充分拒绝了原假设,表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具有合理性。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显示,实证回归中市场分割程度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并未发生本质变化,因此本文的核心结论依然成立。
(二)稳健性检验
1.变换企业创新的度量方法进行回归
本文首先以企业研发专利数量作为企业创新的替换度量指标,国内专利数的申请量和授权量是最能衡量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数据之一。专利数是计数型数据,故采用泊松回归模型进行了回归,由于企业研发专利数为非负且存在大量零值,因此还选择Tobit模型再次进行回归,结果见表3的第(1)-(2)列(第1列为泊松模型回归结果,第2列为Tobit模型回归结果)。此外,将企业进行研发创新的项目数作为度量企业创新的指标进行了Tobit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的第(3)列。回归结果均表明,在替换被解释变量以后,实证中的市场分割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并未发生本质变化,本文的核心结论依然成立。
2.变换市场分割的度量方法进行回归
本文以市场化程度作为核心解释变量mseg的替换指标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借鉴了张杰等(2011)对地区要素市场扭曲程度的指标测算方法,具体公式为:市场扭曲程度factor=(各省份地区总体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要素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 /总体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各省份地区的要素市场与总体市场化的市场化进程指数的原始数据皆来自历年樊纲、王小鲁等著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一书。回归控制了省份及年份的固定效应并聚类到省份层面,结果见表3的第(4)列。回归结果表明,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以后,市场扭曲程度系数的符号仍然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更加验证了本文的核心结论。
3.分样本回归结果
上文中已经详细的分析了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创新研发的影响,为了考察回归企业的异质性特性,进一步考察模型的稳健性,本文将总样本按照地区、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状况以及企业所有制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检验。
首先,将企业按地区分为东部地区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具体的划分标准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及西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汇报在表4的前两列。对于东部地区而言,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依然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除所有权性质以外的其他变量也对企業R&D有显著影响;而在中西部地区,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创新带来的效应是正向的且影响不显著。其次,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高低的衡量上,本文选取《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中对中国30个省市的金融生态环境指数排名来界定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在做实际回归检验时,本文以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的均值为分界点,高于均值的地区设定为高金融发展水平地区,低于均值的地区设定为低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具体估计结果如表4的第(3)(4)列所示,可以清楚看到对于位于高金融发展水平地区的企业来说,市场分割程度对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具有抑制效应且显著,位于低金融发展水平地区的企业回归结果与之不同,市场分割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影响为负但并不显著。最后,按照所有制类型进行划分并做回归,如表4的第(5)(6)列所示,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市场分割程度、企业规模、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密集度、高管持股数量都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且符号均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对于国有制企业,市场分割程度对其研发投入强度不具有显著性。因此市场分割在更大程度上是对非国有制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抑制效应,这一结论与前文基准回归结果存在差异,据此,我们判断:地区市场分割很有可能使得中国本土国有企业的发展仍依赖于企业低工资水平所带来的低生产成本优势,这也成为国有制企业创新生产的效率和研发投入力度不足的重要内部因素之一。
五、影响机制检验
那么,市场分割水平究竟是如何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施加影响的呢?有关市场分割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现有文献多是从市场分割扭曲资源配置效率角度出发,认为市场分割扭曲市场配置,进而抑制了企业的自主研发投入活动。一方面,从投入结构来看:首先,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地区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企业无法在总体市场上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进而使得要素的原材料价格相对上升,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及净收益,最终抑制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刘凤委等,2007)。其次,中国各地方政府为了财政目标实现和地方竞争力提高,给予出口企业各种间接的补助,使得资源等要素向出口生产部门大量转移,从而削弱了本地市场一般生产部门的发展与转型(张杰等,2010)。最后,资本品的区域市场分割使得企业与跨地区企业的合作减少,抑制了知识溢出,限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创新交流。而劳动力市场上的市场分割限制了技术人才的跨区域流动,阻碍了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专业技术人才,从而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韩庆潇、杨晨,2018)。总之,市场分割在限制人才流动、技术共享与开发、资本运营顺畅、信息互联互通等方方面面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进而对规模经济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从产出结构来看:受市场机制体制的影响,首先,本地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科创成果无法顺利地在总体市场上销售,使得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带来的预期利润下降,为企业自主创新带来的推动作用削弱。此外,市场分割使得狭小的市场空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门生产可能性边界的拓展,越受地方保护的企业创新积极性越低,进一步会导致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的下降(余东华、王青,2009)。除此之外,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情况下,中国本土企业虽然利用低成本的优势将销售路径由内销转为出口扩张,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国际贸易的总量规模,但是这类出口生产部门的产品附加值较低,实际上降低了中国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生产效率”门槛及遏制了企业向更高价值链攀升,阻碍我国企业核心研发能力的提高。而外资企业将会利用其技术研发、品牌、营销渠道等优势侵占中国本土高端市场,给本土企业带来挤出效应,当竞争性产品流入受到严重限制的地区,当地的企业缺乏改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导致生产力增长缓慢。更严重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强势的进入掐断了本土市场内部向中高端需求以及高端产业进行的转变,最终影响到中国本土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甚至陷入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的困境(张杰等,2010)。
通过前文的文献综述,参考之前学者有关市场分割的影响因素以及企业创新的决定因素的相关研究,本文推测市场分割对于企业创新可能有以下两种作用路径:一方面市场分割状况不利于市场集中和企业规模扩大,进而抑制了企业开展高水平研发创新的空间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市场分割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可能加大对当地企业的扶持力度,而企业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很可能使其丧失创新研发的动力。因此,本文运用如下方程对上述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检验:
上述(5)(6)两个方程中Channelk表示两种不同的作用机制,当k=1时表示地区企业市场集中度、k=2表示政府补助。 Xtki为其他对企业开展研发及创新可能造成影响的一系列控制变量,dk、ht分别为省份和年份的固定效应,μtki则表示随机误差项。对于企业市场集中度(Marketc),市场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最基本因素,采用通常使用的行业集中度(CRn指数)来测度,本文采用了行业的相关市场内最大的4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比例CR4表示行业集中度;对于政府资助(GOV),我们构建政府部门是否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补贴这一虚拟变量来衡量,对于当年政府给予补贴的企业该值设为1,而对于当年政府未给予补贴的企业该值为0。先将测算结果以图的形式来简单说明两个中介变量的作用机制,如图1展示了主要作用机制,为后续实证检验提供了较为直观的解释:一方面市场分割使得区域间形成贸易壁垒,使得行业集中度下降,抑制了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流动,进而抑制了跨地区大企业的发展,最终给企业创新带来抑制效应;另一方面,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本地政府基于保护本地经济的角度考虑,会加大对当地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资助力度,使得企业加强了对政府资助的依赖,导致创新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下降。
表5列出了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机制的检验结果,其中第(1)-(2)列显示的是企业市场集中度这个作用渠道的回归结果,第(3)-(4)列显示的是政府资助影响渠道的回归结果。由第(1)列结果可以看出,市场分割程度与行业市场的集中度呈显著的反向变动关系,这说明市场分割状况加剧造成的地区性贸易壁垒延缓了跨区域、全国性大企业的发展(余东华、王青,2009),白重恩等(2004)的研究也发现在利税率较高以及国有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地方保护更趋严重,产业的地区集中度也相应较低。第(2)列结果表明地区的企业市场集中度与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两者呈正向变动,这一结果与现有的多数经验研究是一致的,说明市场集中度越高,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就越强。故而验证了市场分割使得行业市场集中度下降,进而遏制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这个作用渠道。第(3)列的回归结果显示市场分割程度的加深会提高政府对企业的资助水平,而第(4)列回归结果发现政府资助与企业的创新之间呈现显著的负向效果并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故而表明获得政府财政补贴的企业不倾向于进行 R&D 投入,验证了市场分割将会通过提高政府资助水平抑制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总而言之,影响机制检验的基准回归结果与本文前面的预期相一致,市场分割可通过市场集中度下降、企业对政府资助的依赖程度加强两种作用方式抑制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六、结论及政策含义
企業创新能力提升是确保我国顺利实现供给侧改革调整的重要环节,是助力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也是提高我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并向价值链高端迈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支撑的作用日益凸显。 但是原有创新模式不能完全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要求,包括科技产出质量有待提高、核心技术对外依赖性强、企业创新不普遍、不积极等问题,从深层次的制度和制度环境来看,早期计划体制下地区间长期存在的“以邻为壑”市场分割状况使得市场要素配置产生扭曲,导致政府与市场的职责错位,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更是同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规律相违背。因此,本文基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这一现实背景,探究中国市场区域内结构性失衡与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深层原因,通过构建市场分割指数变量实证研究了市场分割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带来的影响,合力探索如何助力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通过一系列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市场分割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存在显著的抑制效应,且在后文考虑到模型的内生性问题以后,本文的实证回归结果依然是稳健的。此外,市场分割对于东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企业创新投入的负向效应更加显著,相对于国有企业,市场分割对非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动存在更加显著的抑制效应。最后,本文还对市场分割对企业自主研发创新的作用机制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市场分割将会通过降低行业市场集中度和加强企业对政府资助依赖度这两个路径阻碍企业的自主创新。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已成为新时期有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现阶段如何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导,推动本国市场向要素流动顺畅,区域互补,经济一体化发展,已成为中国下一步经济政策改革和调整的重心。2018年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要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快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创新创造的动力和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在完善产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发力,在构建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建设上用力,要求以高水平创新驱动缔造新技术、新业态、新基建、新模式等新动力增长源,以改革开放形成微观主体有活力、市场机制有效、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总而言之,推动我国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现核心不在于“内外”,而是如何“循环”,只有打通要素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国市场向要素流动顺畅、区域互补、经济一体化发展,才能激活中国各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企业产业创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本文旨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探究中国市场区域内结构性失衡与削弱企业创新发展的深层原因,实证分析得出全面推进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和进程,彻底取消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区经济发展采取的市场分割措施已经成为改变中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滞后、部分行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这一局面的政策着力点。
本文的研究发现,地区间长期的市场分割现象的存在,将大大抑制我国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中国应稳步有序地推进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打破市场要素壁垒和制度分割对研发创新的抑制,优化升级要素结构,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最终推动产业创新及转型发展。具体到作用路径上,一方面市场分割形成的区域间贸易壁垒,使得市场集中度下降,抑制了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最终抑制了跨地区大企业的规模发展,难以整合经济资源和要素,形成一体化开放式的创新平台,给企业创新带来抑制效应,因此应当提高各个区域之间企业的技术协作水平,聚焦具有决定性、通用性、前瞻性的核心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同时推动企业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发挥在运营模式、组织架构、技术研发等不同领域的优势,形成全链条、一體化创新模式;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下,基于保护本地经济的角度会提高对当地企业的资助水平,使得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加强,创新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下降。为此,亟需打破企业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充分发挥市场对企业创新的主导作用,着重于企业高质量创新能力的培育,依靠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潜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此外,根据本文的研究,市场分割将对非国有制企业、东部地区、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企业的创新带来更加显著的抑制作用,由此看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应当不断推进这些重点领域的改革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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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 邓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