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汽车城水系滨水空间控制规划探讨
2021-02-21苏理河
摘要:城市水系规划是确保城市水系综合功能的有效发挥,保障城市防洪、行洪、供水、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规划,其中的滨水空间控制规划是确保防洪、行洪、水生态和水景观需要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规划实践提出滨水空间控制规划的一些方法,供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关键词:城市;滨水空间;控制;规划。
1 水系规划概况
柳州市汽车城位于柳东新区北部,主要包含官塘片区及雒容片区,柳州市汽车城城市总规划控制范围203km2,是柳州市“再造一个新柳州”战略的主要空间承载体和建设柳州汽车城的新城区。根据《广西柳州市汽车城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2030年人口规模为100万人。总体规划示意图见图1-1。
为了促进规划区水系综合功能的有效发挥,保障其防洪、行洪、供水、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实现城市人水和谐,环境优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改善居住、投资环境,通过系统规划该城市水系、景观生态、旅游游憩系统,完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打造山青水绿的现代工业新城,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广西柳州市汽车城-城市水系规划》。
1.1 水系情况
规划范围内主要有柳江和洛清江2大河流,規划区官塘核心片内河有浪江、莫道江北支、莫道江南支、官塘冲、交壅沟等9条支沟流入柳江,有东小河、西小河、马步河等15条支沟流入洛清江。
由于降雨时程分布不均,各支流呈现出汛期流量较大、枯水期流量较小甚至无水的情况,水面面积较小,水面面积率低。规划区内的现状水面面积仅8.983km2(含柳江、洛清江的水面面积),水面面积率仅4.4%。
1.2 规划水系架构情况
水系规划利用规划区上游水库、柳江、洛清江解决城区内河道水源问题,利用城区内西面的官塘片区的交雍沟、官塘冲、莫道江南北支、洛埠沟及东面雒容片区的东小河、西小河、马步河做为水系主轴,打造上游水库补水渠引水入城,疏通建立城区水系,构成集防洪、生态、景观多功能为一体的城市水系网络。
规划根据水系网络各河段的设计洪水,对水系网络各河段进行拓宽治理,确保河道河道满足行洪需要。结合城市绿地规划、景观规划,利用现状地形将原有鱼塘、低洼地带和水系汇合口、分叉口规划为湖泊,用于调蓄洪水,并将湖泊周边土地规划为低洼的景观绿地,进一步提高水系的洪水调蓄能力。在河道内设设置必要的壅水钢坝,洪水来临塌坝泄洪,平常钢坝用于壅水形成湖区和河道水面,便于改造城市水景观。
2水面控制规划
2.1 城市适宜水面率
规划参考了我国提出建设“水城”的几个主要城市采用的水面率情况确定:
1)杭州——“江南水城”,提出“五水共导”,连通西溪、运河、中河、东河、钱塘江、西湖;规划水面率为11.2%。
2)上海——现状水面率为8.4%,规划到2020年将达10%。
3)武汉——城区面积中水域面积占了约四分之一,仅湖泊水面率就达11.11%,居全国各大城市的首位。
4)广州——提出建设“岭南水乡城市”的目标:中心城区现状水面率8.99%,将通过开挖白云湖、连通断头涌、建设湿地以及拓宽河涌等方式,使中心城区水面率提高到10%,超过或接近国内传统的水乡城市。
5)南宁——“中国水城”,通过实施内河引水补水、连通水系工程以及各内河增加湖泊形成“串珠”状水系结构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318km2,规划水面率为12.5%。
6)来宾——“桂中水城”,通过在主城区构建四湖十一渠,规划范围30.6km2,规划水面率不小于7%。
根据《城市水系规划导则》,在“城市适宜水域面积率”划分中柳州汽车城位于“第二分区”,即水域面积率为5~10%,因此结合汽车城水资源分布现状和实际条件,汽车城城市水面率宜为5~10%。
2.2 水面组合形式
水系网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相结合,水系走向及水节点控制考虑汽车城绿地系统的建设要求,结合空间布局的特点,在公园绿地、中心服务区及居住区中心等区域适当拓宽水域,预留较大水面及自由水体形式,结合公园、广场等进行绿地景观统筹规划,打造舒适宜人的滨水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舒适便利的休闲空间。融合汽车城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保持并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彰显“刚中带柔”的山水城景观风貌特色。在工业区内,则与工业隔离带相结合,保持水体形式的规整,保持用地建设的完整性。
以水体和生态绿地为背景,由街头绿地及防护绿地串连大大小小的公园绿地,并结合周边的自然山体,形成“点”、“线”、“廊”、“片”面结合的三维空间格局。
点:指汽车城内的各个景观湖,结合各类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居住区级公园、邻里公园、带状公园及街头绿地,按照不同的服务半径遍布汽车城,根据不同的用地布局疏密相间。
线:指汽车城内部沿原有河道、主要道路发散的绿带、工业区隔离绿带等布置的水排水系河道纵横交织,形成网络。
廊:在汽车城核心部,也是居住人群和公共服务设施最集中的地段,结合公园绿地和主要道路绿带,打造蓝色水廊,连接综合商业中心及商务办公中心,横穿旧城居住综合区、研发居住综合区、商务居住综合区。
片:指柳江、洛清江沿江的生态区、结合楔入汽车城的山林形成的数个山体公园、北部结合石仁冲水库及丘陵林地打造的旅游度假片区,是汽车城水脉系统的斑块基底。
通过加强水的格局与汽车城空间形态的融合,根据空间格局选择水域节点重点打造,构成滨水城市的意象;通过加强水环境的整治,进行必要的疏渠通淤,构筑贯穿汽车城的水系,让水回归自然,创造出可持续发展的、舒适宜人的汽车城滨水空间;通过加强滨水空间的公共活动功能,从而体现亲水性、公共性、共享性、美观性的滨水汽车城形态。
2.3 城市内河水系网络河道水面规划
根据城市总规划和水系网络布局,汽车城水系网络河道的使用功能主要有防洪排涝、水资源调配、水景观、旅游航运等功能,在核心区域的主河道,往往承担多种功能任务,一些支流或连通河道,其功能较单一。河道的宽度按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考虑,综合考虑投资、生态效益、土地利用等各方面因素,合理选择河道断面型式和河道宽度。河道断面一般采用生态护岸梯形断面,河道最小宽度按设计洪水确定,依据生态需要对河道岸线进行规划,两岸设10~30m宽的绿化景观带。各河道正常蓄水位按其流域内市政道路路面高程以下1.5m控制,采用自然缓坡与路面衔接;渠道穿城市道路部分采用暗涵形式保障水体连接和泄洪需要。为满足水环境景观要求,河道正常水深按1.0~3.0m深控制。规划水系网络河道的水面宽度由现状的87.96万m2增加到533.26万m2。
2.4 湖泊体系规划
结合用地规划与地形条件,选取河网、湖塘水体资源条件良好的地段,适当拓宽水面,建设大、中、小湖泊,形成串珠式的内河湖泊体系。
规划方案将旧有鱼塘或现有水域及低洼地扩建整合成17个湖泊,现状水面积12.87万m2,规划湖泊水面积257.57万m2。
通过拓宽河道和湖泊水面,规划汽车城的水域面积达到15 km2(含柳江、洛清江的水面面積),汽车城规划控制范围203 km2,汽车城水系水面率为7.39%,满足水利部《城市水系规划导则》划分的第二分区5%~10%的目标。
3 滨水空间控制规划
规划采用三线控制模式,即蓝线、绿线、灰线将城市滨水地区划分为三个区域——水域、滨水绿化区和滨水开发建设控制区。依据水体的尺度,水体与城市的空间关系及水体的功能定位,确定滨水区各区域的建设控制要求和功能布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汽车城的水环境资源,通过制定水体的界线、绿化保护线和开发控制线来控制和指导城市对水域及滨水地区的开发建设,以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体的目的。
3.1 蓝线划定
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所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的保护范围包括河道水域、沙洲、滩地、堤防、护堤地、岸线等河道管理范围,以及因河道扩宽、整治、防洪排涝调蓄区、河道绿化、水生态景观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护区。
3.1.1 蓝线划定原则
a.已修建或已规划防洪堤的过境河流:蓝线划至防洪堤临城市一侧的边线,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b.城市内河及其支流水系河段的蓝线,为设计洪水位加上安全加高对应的河道边线。
c.湖泊蓝线按湖泊设计洪水位加上安全加高对应的岸坡边线进行划定。
d.人工运河水渠的蓝线划至渠道堤顶临城市一侧边线。
3.1.2蓝线管理
a.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b.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证,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c.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3.2 绿线划定
绿线是指蓝线以外的以生态、景观为目的的绿地范围控制线,是保证城市水系公共性和共享性的措施,是水系利用过程中公众活动的主要场所。在该范围内设游览道路及景观旅游和绿化带,进行景观小品、游憩设施、园林小区等美化、亮化、绿化等措施,使沿渠两岸成为市民赏心悦目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2.1 绿线划定原则
a.内河绿线
内河绿线划定范围为内河蓝线外侧约10~15m,除重要湖泊节点外,沿线绿线宽度一般不超过100m,局部地段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和已编控规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b.湖泊绿线
结合内河新增及改、扩建的湖泊,一般以公园或滨水绿地的形式开发,其绿线范围根据周边路网和建设需要适当扩大,有条件的地区,新增各内河湖泊应力争达到绿地与水面1:1的要求。
3.3灰线划定
灰线是在绿线以外的城市建设区控制一定范围的区域,主要是确定影响滨水景观的汽车城建设区域,这个区域对水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滨水景观塑造、天际轮廓线控制和生态通廊建设。
3.3.1灰线划定原则
灰线主要为确定影响滨水景观的开发建设区域,为能够在实际规划管理中可操作,一方面要满足区域协调和整体控制要求,同时范围也不宜太大,除特殊地段和区域外,一般不宜突破城市主干路,可结合城市道路、用地完整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和适当调整,范围以一个街区为宜。
3.3.2灰线管理
通过划定灰线,对该区域的建设提出建设控制条件,以符合滨水城市的景观特色要求,塑造独具特色的滨水城市景观。
灰线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控制条件则应通过对灰线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和城市设计来确定。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规定性要求,即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线、开敞空间等规定,有利于形成有序的天际轮廓线,以及建筑风格、建筑色彩、视线通廊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性要求。
4 结语:
开展城市水系空间规划控制需要与城市国土其他方面的空间规划相互协调,需要在城市总规开始编制阶段同步开展涉水空间规划,才能保障必要的城市水安全空间需要。
参考文献:
[1]《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2008);
[2]《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修订;
[3]《广西柳州市汽车城-城市水系规划》;
[4]《广西柳州市汽车城总体规划》(2010~2030)。
作者简介:苏理河,男,广西贵港市人,广西大学水工专业,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工作,地址:南宁市相思湖东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