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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研发补贴、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可持续性 *
——基于高科技企业的实证研究

2021-02-14刘宇珊

珞珈管理评论 2021年4期
关键词:可持续性补贴效应

● 龚 红 刘宇珊

(1, 3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2 武汉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心 武汉 430072)

1.引言

在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形势下,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是企业构建竞争优势和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动力。同时,由于企业的创新活动周期长,需要持续不断的资源投入,创新活动产生了高额的沉没成本,但形成的资产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且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创新活动的中断会造成前期投入的流失,给企业带来很高的调整成本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只有保障创新的可持续性,才能构建企业长期的竞争优势。

据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企业的研发人员达到366万人,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6921亿元,约占全社会研发投入金额的76%(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20)。然而,大规模的创新要素投入没有完全转化为创新产出,我国企业的创新绩效仍然较低(李培楠,2014)。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投入并没有完全转化为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2017—2018)》,虽然我国企业在创新研发投入方面排第21位,但是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在世界排名仅为第58名,企业的技术投入并没有完全转化为企业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企业在关键技术方面依赖进口,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还非常薄弱。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创新绩效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栾斌和杨俊,2018)。

同时,全球化竞争格局下,技术升级和更新迭代的速度越来越快,而发达国家对于关键技术的技术封锁、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辜胜阻,2018)。特别是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我国的高科技企业不能仅仅依赖技术引进,只有通过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实力,从技术创新的“跟跑者”转变为技术创新的“领跑者”,才能在关键技术方面不受制于人,真正实现在全球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逐步迈向全球产业链的中高端。因此,面对我国企业创新的现状,研究如何增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至关重要。本文探究政府研发与非研发补贴对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的投入效果,对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使政府更有针对性地发放后续补贴等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我国在高科技产业投入了大量的创新补贴。政府对企业的创新补贴包括研发补贴与非研发补贴,这两种补贴类型传递了不同的信号而对企业外部融资有不同的影响,继而影响企业创新的可持续性。对外部投资者来说,研发补贴传递了企业技术能力的正面信号和企业研发的高风险信号,而非研发补贴传递了有助于企业市场和组织能力提高的正面信号。现有研究更多地探讨了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但是关于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研究相对不足。实际上,政府的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收减免、创新型人才补贴等已成为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例如税收减免这种非研发补贴政策能大幅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企业将受到较低程度的融资约束而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创新,但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可持续创新的影响究竟如何,亟待更深入的分析和审视。

本研究有如下贡献:首先,印证了政府非研发补贴有助于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作为政府补贴有效性的补充研究。其次,区分政府研发补贴与非研发补贴传递的不同信号对企业持续创新的影响。最后,将企业技术能力作为调节变量,提供了不同场景下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本研究对于进一步优化政府补贴结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推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2.1 政府补贴与企业创新

目前学术界关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研究尚没有明确的结论。研究发现,政府补贴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存在着 “激励效应”。技术外溢情况下,政府补贴能帮助企业解决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Spence,1984);Aerts和 Schmidt(2008)的研究得出,相对于没有获得政府补助的企业,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将有更多的创新投资活动;Gonzalez等 (2008)基于西班牙制造企业的分析表明,政府补贴的投入促进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特别是对小规模企业的促进效应更明显。一些国内学者的研究也支持了政府补贴的促进作用:伍健等(2018)分析了战略型新兴产业中企业创新行为与政府补贴之间的关系,发现政府补贴的资源属性和信号传递属性能直接促进企业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夏清华和何丹(2020)基于信号理论对政府补贴进行研究,发现获得研发补贴释放的积极信号有效促进了企业创新,在非国有企业中这一效应更加显著。顾杨(2019)分地区、分行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补贴效应的研究表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具有正向激励效应。

另一部分学者研究则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存在“挤出效应”。有学者考察了美国公共研发支出与私人研发支出的关系,发现政府研发补助挤出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资金(Lichtenberg,2010);吕久琴和郁丹丹(2011)以2007—2008年上市公司为对象,发现政府科研创新补助对48.41%的样本企业当年及下年的研发投资有显著的挤出效应;张杰等(2015)的研究发现,在中国情景下,政府贷款贴息类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挤出效应显著。

还有学者认为政府补贴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促进或者挤出效应,而是呈现一种非线性关系:Dominique等 (2000)对17个OECD成员国分析表明,随着政府补贴超过一定额度,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会减弱;曹献飞(2014)采用倾向评分匹配倍差法对上市企业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政府补贴与企业自身研发投入存在“倒U形”关系,即政府补贴与研发投入有区分激励作用和挤出作用的分界值,低于分界值,政府补助促进了企业研发投入;而高于分界值,政府补贴会挤出企业自身的研发投资。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周期长、投入多,而外部市场融资约束问题也加大了创新融资的难度。政府补贴能否满足企业的创新投资需求,从而有效解决可持续创新问题,这一命题值得关注。

2.2 政府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

创新是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的不竭动力,但创新活动始终与风险并存,投入的不可逆性、产出的不确定性以及商业化的时限性,这些因素意味着创新活动一旦不能持续,其固有的高调整成本将使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探索企业可持续创新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成为国内外相关领域学者的议题。

其一,从内外部两个维度探索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内部组织因素包括创新资金的持续投入、人才创新力的培养、创新模式的选择等。外部环境因素则主要包含法律环境、体制与法规等,如体制和法律环境的不完善使社会规则对企业可持续创新的支撑不够;互动合作环境的缺乏则使企业可持续创新缺乏社会协作(程国平和宁磊,2007)。

其二,从平滑机制视角研究缓解创新投资波动性继而保持创新可持续性的途径,主要包括现金储蓄、营运资本、组织冗余等。如利用企业内部的现金储蓄进行研发投资,基于营运资本的平滑机制实现创新的可持续性(鞠晓生等,2013),以及基于组织冗余缓解外部融资约束以实现企业持续创新投资活动(李健等,2016)。

企业普遍存在融资约束的问题,政府补贴有助于缓解创新投资波动,是重要的企业融资渠道(聂秀华和吴青,2019)。例如,非研发补贴中的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企业内部现金流出,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同时提高了企业创新意愿,增强了内源融资能力。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高沉没成本(Hall,2002;徐伟,2018),这种特性决定了企业面临外部和内部的融资约束。政府补助不仅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且作为一种积极信号间接地缓解企业的创新融资约束,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创新。另外,政府补贴是通过仔细筛选发放的,而且审批程序严格,专家组会评估企业未来的创新价值与潜在竞争力,且政府补贴偏重于扶持和维系企业创新活动,与其他外部投资者基于投资收益的目的不同(余明桂等,2017)。因此本文认为,政府补贴缓解了企业创新融资约束问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创新可持续性。

企业将政府补贴应用于创新投资活动,能促进企业的研发投入(彭红星和毛新述,2017),而研发投入更多的企业又能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为后续创新活动提供资金,如此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将创新带来的收益源源不断地运用于后续阶段的创新活动,能促进企业创新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企业研发活动耗时长、投入大,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一旦中断将使前期的投入不能获得应有的产出,因此,保证研发投入对企业创新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从资源基础视角来看,当企业获得政府补贴这种特定的“冗余资源”时,有可能将其投入持续创新活动(李健等,2016)。进一步,当面临优质的投资项目时,企业往往会增加内部的留存收益,以备不时之需,所以企业有质量较高的研发投资活动时,收益留存率也较高。从这一角度来说,通过资源效应缓解企业财务压力,可以减少创新投资的中断,保证企业创新投资的连续性。

2.3 研究假设

2.3.1 非研发补贴与创新可持续性

非研发补贴是指政府为促进企业的非研发活动而提供的补贴,旨在帮助企业发展组织和市场能力,实现可持续创新。政府的创新政策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Freeman,1987)。通常而言,税收激励等间接补贴政策较少干预市场,具有政策普惠性的特点且管理成本较低。这种类型的非研发补贴与企业创新活动密切相关,影响企业创新人力资本的培育与创新技术产出。此外,政府非研发补贴为企业持续经营与创新投资提供稳定的资金,这使企业研发投入的累积效应凸显,周而复始形成良好的循环机制,即非研发活动间接地促进企业增长和持续创新。

政府非研发补贴可以作为减少企业与其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工具,接受补贴的企业利用补贴产生的“光环效应”,向外部投资者传达了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能力。另外,由于非研发补贴主要针对企业的非研发活动,这些活动的风险远远小于研发活动,且不太可能遭受高风险研发活动回报波动的影响,在外部投资者眼中 “负面印象”较小,因此非研发补贴在某种程度上能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

结合前文所述,政府非研发补贴不仅直接为企业带来现金流,也作为一种信号间接地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从而促进了企业创新持续投资。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

H1: 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存在显著促进作用。

2.3.2 研发补贴与创新可持续性

大量研究表明,政府研发补贴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财务约束(Feldman & Kelley,2006),政府直接向企业注入资金,减少了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企业有可能将这种“冗余资源”投入持续创新活动(吴剑峰和杨震宁,2014)。

基于信号传递理论,政府补贴增强了外部投资者的信心。在提供研发补贴之前,政府会召集相关机构专家来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创新能力,从而最大化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获得来自政府的研发补贴可被认为是对企业科技创新实力的认可。在此情况下,一方面,政府补贴使企业债务压力减小,也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出积极信号,降低外部投资者对企业创新项目的风险预期(傅利平和李小静,2014);稳定的政企关系同时也是有利的资源信号,政府在为企业注入资金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信誉担保。另一方面,研发活动具有高风险性,有很高的回报不确定性,Cumming(2007)发现,研发投资远比PP&E(房地产、厂房和设备)投资的不确定性要大得多;从制度环境这一角度,Boeing(2016)研究发现公司可能受到不可预测的科技政策的影响,高科技企业如果不能获得持续的研发补贴,就可能失去研发优势。

综上所述,研发补贴作为一种信号可以传达两种类型的信息:(1)积极信息;(2)与研发活动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负面信息。虽然一个信号可以包含多种信息,但是每种信息的强度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是不同的。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2:

H2: 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存在显著促进作用。

2.3.3 政府补贴与研发投入

一些从信号理论(Spence,1984)延伸的研究提出了政府补贴的信号效应,换句话说,政府补贴在向外部投资者证明企业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Cumming, 2007; Feldman & Kelley, 2006;Meuleman & De Maeseneire, 2012)。关于政府补贴信号效应的最早实证研究是Lerner (1999)对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的研究,结论显示,与没有获得SBIR补贴的公司相比,获得这种补贴的公司更有可能吸引风险投资,而且这种关系在高科技行业中更为牢固。Feldman和 Kelley (2006)研究了参加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先进技术计划(ATP)的公司,发现接受ATP补贴增加了来自风险投资和战略联盟机构的外部资金。此外,Meuleman 和De Maeseneire (2012)的研究发现,获得研发补贴可以积极地表明小企业的质量,使其能获得更多信贷资金。其他一些理论探讨也赞同政府补贴的信号效应(Takalo & Tanayama, 2010)。政府补贴作为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的信号可能有如下解释:政府补贴所传递出的政府对企业评估和认可的信号,降低了以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为代表的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和评估成本,使市场投资者更愿意为受政策支持的企业提供研发资金。

政府补贴作为纠正市场失灵的手段,对研发资金投入有直接影响,但影响方向不确定。一方面,政府补贴直接为企业提供资助,缓解企业研发资金不足;Feldman 和 Kelley(2006)、Meuleman和 De Maeseneire(2012)使用美国及比利时的数据,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促进了企业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说明政府补贴与创新研发投入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激励效应。程华和赵祥(2009)运用倾向性得分匹配的方法,以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年报数据为分析对象,发现政府补贴每增加1%可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增加1.507%。另一方面,由于创新活动的正外部性,企业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对创新成果采取“搭便车”行为,损害企业创新应获得的利益,降低企业进行高风险创新投资活动的积极性,这也会驱使企业减少研发投入。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3、H4:

H3:政府非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成正相关关系。

H4: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成正相关关系。

综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框架(见图1):

图1 研究框架图

3.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2012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的高科技行业分类标准,本文将样本选定在(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C27)医药制造业等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行业,加之高科技行业上市公司对创新方面的数据披露较完整,数据缺失相对较少。

本文的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选取2011—2018年高科技行业的上市公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筛选:(1)剔除ST、*ST和PT上市公司样本;(2)剔除2011年以后上市的公司;(3)剔除关键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并对连续变量在1%和99%水平上进行Winsorize缩尾处理。经过对样本的筛选,最终得到537家公司的2337个有效观测值,为非平衡面板数据。

3.2 变量定义

(1)因变量。创新可持续性(Sus),由于创新投资活动不仅包括R&D支出,也包括企业人力资本开发、品牌战略与营销等,而无形资产可认为是企业创新的直接成果,其增量是企业持续创新活动的综合反映。本文参照鞠晓生等(2013)和潘镇等(2017)的研究,采用无形资产增量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衡量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

(2)自变量。包含两类,分别是政府研发补贴与非研发补贴。

非研发补贴(NRD),是政府促进企业的研发活动,帮助企业发展组织和市场能力,促进增长或创新而提供的补贴。典型的非研发补贴包括税收优惠、营销或品牌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就业或者人力资源补贴等。

研发补贴(RD),是主要用于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政府补贴。

采用补贴的名称和目标来区分研发补贴和非研发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的用途明细项包含下列关键词,如研究、开发、研发、科技、技术转让、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新产品、知识产权、专利、版权、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和其他研发相关术语,补贴被确认为研发补贴。

(3)控制变量。选取企业规模(Size)、产权性质(Equ)、财务杠杆(Lev)、资金状况(Cash)、净利润(NI)、盈利能力(ROE)、经营能力(Loss)作为控制变量。

(4)其他变量。

中介变量:企业研发投入,用研发支出来衡量。由于技术创新活动的高风险、高投入与长期性等特点,政府补贴可能通过影响企业研发投入,进而影响创新可持续性。

调节变量:企业技术能力,用企业专利授权量来衡量。专利授权量表明企业拥有专利保护和专利资产的所有权,而且还代表管理层计划和组织研发活动的能力,是衡量企业技术能力的重要指标,专利成果带来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企业持续创新投资的融资约束。

此外为控制时间和行业因素对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引入年度控制变量(ut)和行业控制变量(μi)。表1描述了主要变量的衡量方式和特征。

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3.3 模型设计

(1)

RDSit=α0+α1NRDit+α2RDit+α3Patentit+α4Sizeit+α5Equit+α6Levit+α7ROEit+α8NIit+α9Cashit+α10Lossit+ut+μi+εit

(2)

为检验提出的假设,本文设计了两个主要模型。其中式(1)检验了非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引入研发投入这一中介变量,同时加入与企业技术能力的交互项;式(2)检验了非研发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ut是时间t的虚拟变量,μi表示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特征,εit为误差项。

4.实证结果

4.1 相关性分析

变量Spearman系数见表2。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0.595,同时,通过对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检验,变量的VIF值都小于10,VIF的平均值为1.18, 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表2 变量相关分析结果

4.2 研发投入的中介效应

根据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对中介效应的研究,本文采用目前普遍认为比较好的Bootstrap法直接检验系数乘积来检验研发投入对政府补贴与创新可持续性的中介效应。检验得出的置信区间或偏差校正的置信区间(两行分别是bs1和bs2)如表3所示,结合Bootstrap法应用的阐释,间接效应(中介效应)不包含零而直接效应包含零,结果是中介效应显著但直接效应不显著,说明研发投入是完全中介。

表3 Bootstrap法中介效应的检验

4.3 政府非研发补贴、研发投入对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

通过怀特检验,发现变量之间存在异方差,因此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WLS)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

(1)政府非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检验。由模型1可知,政府非研发补贴与企业可持续创新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β1=3.418,p<0.01),支持本文提出的假设H1。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企业规模、产权性质削弱了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β<0),这一统计结果说明政府非研发补贴对小规模成长型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影响更大,政府经费补助要更多向这类企业倾斜。企业盈利能力、财务杠杆则增强了这种正向影响关系(β>0),表明在其他变量保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盈利能力和借贷能力弱的企业,高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增强了非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的正向影响效应。

表4 政府非研发补贴、研发投入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

政府非研发补贴可以传递政府对企业进行非研发活动能力的正面信息,这些活动可以直接通过促进非研发来源方式的创新,也可以通过补充研发活动间接地促进企业的增长和创新。另外政府在提供非研发补贴前,会组织专家评估公司的组织能力和市场潜力,以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提供的资助。因此,假设H1得到验证。相较大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处于发展阶段,技术应用和市场敏感度都不甚成熟,急需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倾斜,而检验表明政府非研发补贴更能促进非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因此,政府非研发补贴更能降低小微型、非国有企业创新研发活动的成本,缓解创新活动的资源约束,从而促进企业创新可持续性。

(2)政府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影响的比较研究。政府非研发补贴相较研发补贴,直接资助企业的特定活动,如税收减免、创新型人才补贴等,通过降低税收基础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且这种方式侧重事前优惠,有利于保障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体现了政策的引导作用。作为对照比较,本文同样选取研发补贴,探究其与非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影响的不同之处。

由模型2可知,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可持续性创新存在正向影响关系(β2=1.435,p<0.1),但研发补贴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为负,说明在一定额度内研发补贴的投入显著促进企业创新,超过一定额度,这种促进作用会随着研发补贴的继续增加而减弱。假设H2在统计上得到部分支持。

在研发初期,当研发补贴规模不显著时,企业获得政府研发补贴越多,正面信息越显著有效。与此同时,少量的研发补贴还不足以引起企业大规模的创新产出。一开始增加研发补贴会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产生积极的影响。然而,如果研发补贴的规模继续增长,研发补贴对创新可持续性的积极影响将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因为企业获得大额政府补助,有可能出现管理者职权侵占,将补助用在研究开发、自主创新以外的项目上,企业研发投入可能减少,影响创新可持续性。

(3)企业技术能力的调节作用。企业所拥有的知识存量决定了它的价值调动、整合、重组和重新部署资源的能力。更多的知识储备增加了企业综合利用政府补贴的技术能力,从而产生新的知识组合和促进前沿创新。此外,高知识存量可能会保护企业在资源配置方面不受约束,并在积累知识的基础上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知识储备降低了企业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从而帮助企业减轻政府研发补贴带来的压力。

在信息技术等知识密集型行业中,研发能力对企业潜力至关重要。而企业所拥有的专利通常被认为是衡量企业R&D能力的指标,它代表的创新理念、新技术和产品同样是企业创新知识储备的体现(龚红和骆金箭,2018)。如前所述,研发补贴可作为一种传递企业技术能力的积极信息的信号,企业的专利 、发明和授权等也向外部投资者发送了关于公司技术能力的类似信息。Baum 和 Silverman(2015)的研究表明,专利申请可以弥补创业资本市场的信息缺口,加速公司获得外部融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外部投资者眼中,政府研发补贴传递积极信息与知识存量所带来的积极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Connelly 等(2011)认为,如果两个信号传递的信息有很大的重叠,那么在影响外部投资者的决策时会相互替代。因此,我们预计随着知识存量的累积,也就是专利授权数的增加,研发补贴传递的正面信息的作用将减弱。对于研发补贴传递的负面信息,由于外部投资者更关注研发风险和不稳定的收益,但企业的专利强度表明企业拥有专利保护和专利资产的所有权,而且还代表管理层计划和组织研发活动的能力,这两者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企业能抵御研发风险。随着专利强度的增加,研发补贴传递负面信息的作用也会减弱。

图2 企业技术能力的调节作用

模型4引入企业技术能力这一调节变量,使用当年专利授权量来衡量这一指标,加入政府研发补贴一次项、二次项与企业技术能力的交互项,交互项系数分别为:β6=-4.760,p<0.01,β7=0.159,p<0.01,正负性与未加入调节变量时相反,即企业技术能力负向调节研发补贴与创新可持续性之间的倒U形关系(如图2所示,企业在高技术能力情形下,影响效应曲线更为平缓)。这表明企业专利代表的技术能力与获得研发补贴传递的信号作用有替代效应。模型3引入非研发补贴这一变量,回归结果依然表明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可持续创新之间的倒U形关系、政府非研发补贴与企业可持续创新之间的正向关系是成立的。

4.4 政府非研发补贴对研发投入影响的检验

模型5和模型6检验政府不同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政府非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政府研发补贴与企业研发投入存在负向影响关系,见表5。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政府研发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观点存在分歧,这种影响是正向激励还是负向挤出没有明确结论。一般情况下,政府经费补助可以为企业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加大研发投资具有引导作用,但当政府对企业的研发补贴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时,政府研发补贴将挤出部分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规模(Size)、盈利能力(ROE)、资金状况(Cash)对企业研发投入均显示出正向影响,财务杠杆等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负向影响。

表5 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非研发补贴间接资助方式更易对企业创新投入产生“杠杆效应”,而研发补贴直接资助方式更易对企业创新投入产生“挤出效应”。假设H3在统计上得到支持,假设H4没有得到支持。相比研发补贴直接方式,非研发补贴这种间接方式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效应更大(α1=0.161,p<0.01;α2=-0.048,p<0.01),政府非研发补贴(如税收优惠、人才补贴政策等)对企业研发资金投入的影响大于政府研发补贴。结合模型3,与非研发间接补贴方式相比,研发补贴这种直接资助形式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力度较强。

综上可知,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影响效应更大,而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影响效应更大。

4.5 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上述假设检验结果的稳定性,本文借鉴周海涛和张振刚(2015)的做法,采用“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这一指标衡量企业研发投入,除替换这一关键指标外,研究样本、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均保持不变,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5。主效应未见明显差异,但在检验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时,研发补贴的影响效应发生了改变,这可能与企业科研人员数这一指标测度方式的差异有关,其对本文的结论影响不大。

5.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结论

创新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焦点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动能,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格局和发达国家对于高精尖前沿技术的封锁,提升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特别是对高科技企业而言,面对发达国家的制裁,不能依赖于技术引进,只有通过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从技术创新的“跟跑者”转变为技术创新的“领跑者”,才不会在关键技术上被人“卡脖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在全球市场上立足,推动我国高科技企业迈向全球产业链中高端行列。针对我国企业的创新现状,研究如何增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创新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由于创新产出具有高不确定性,且成果在短期内很难给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创新活动往往面临融资约束的问题,因此相对于其他低风险投资项目,外部投资者很难准确评估创新研发项目,加之大部分外部投资者置身于创新项目专业领域之外,缺乏评价某一创新项目的未来收益和企业潜在技术优势的专业知识,在上述限制下,外部投资者只能依赖于企业规模、是否有国企背景等来选择投资对象,使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步履维艰。总而言之,外部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高度信息不对称导致创新活动较难获得外部融资。

在国家创新创业政策引导下,一方面政府会给企业提供一定的创新补贴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这无疑直接减轻了企业的融资约束,增强了企业内部创新投资的稳定性,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企业受到国家资助这一积极信号传递到资本市场,降低了外部投资者对企业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这种传递给外部投资者的信号对于中小型高科技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从外部环境看,企业从外部获取资金的能力是影响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综上,政府补贴综合提高了企业的资源实力,扩大了企业的融资规模,也间接地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

本文通过识别政府补贴的项目用途明细来区分政府非研发补贴与研发补贴,手工筛选出政府补贴中针对非研发活动的资金补贴,实证检验了高科技行业的国家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以及创新可持续性的影响。加权最小二乘法(WLS)回归的结果表明政府非研发补贴能显著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此外,研究发现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的促进效应在小型和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进一步的研究表明:(1)政府研发补贴更易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挤出效应”,非研发补贴更易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激励效应”。(2)政府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影响效应更大,而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影响效应更大。(3)政府研发补贴、非研发补贴对企业可持续创新均有激励作用,企业研发投入在此效应中起中介作用。但研发补贴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影响效应更大,且具有临界值,超过一定额度将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有消极影响。说明此时研发补贴带来的技术高风险负面信号大于正向积极信号,致使企业获取外部资金能力减弱,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加入企业技术能力这一调节变量后,发现企业技术能力负向调节研发补贴与创新可持续性之间的倒U形关系。

5.2 政策建议

外部融资约束制约企业创新活动的持续性,企业依赖内部资金进行持续性创新投资,本文论证了政府非研发补贴能平滑高科技企业创新融资约束,提升了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而政府应完善信贷市场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为帮助高科技企业减少融资限制并促进研发活动,政府主导了多种税费减免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大多面向所有高科技企业,缺乏针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政策。结合上述,政府补贴今后应向民营中小企业倾斜,以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另外,研发补贴会挤出企业自身研发投入,高补贴环境也会减弱企业的创新可持续性,说明现有的补贴政策偏离了促进高科技企业创新活动投入的目标。未来不仅要优化补贴结构,还要制订更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执行更有效的监督。

(1)加大对非国有、非大型企业的补贴力度。目前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补贴力度不够,尤其是国有企业凭借其特殊的“政治关联”获取了更多政府资助。某种程度上的“政策歧视”使民营企业缺乏发展机会,大大降低其进行创新投资的积极性。当面临政府研发补贴、减税降费激励时,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将迅速抓住机遇,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因此,继续消除民营企业在政策方面的歧视,进一步优化补贴结构,对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推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重视企业的非研发创新活动,其对企业创新可持续性同样有正向显著的影响。政府非研发补贴直接影响企业的非研发创新活动,非研发创新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组织协调、管理创新能力,这些活动有助于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自创新系统,提升企业在技能和市场等方面的投资,即间接支持了研发创新活动。

(3)健全政府补贴投入效果的反馈机制,对政府补贴效果进行检验。定期对获得补贴的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的产出、转化进行考核,了解政策资金的投入使用状况,以便后期对政府补贴的投入方案进行调整,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另外,目前多使用研发创新投入方面的指标,缺乏创新产出的可持续性考核以及重复博弈机制。应建立以创新可持续性为导向的、能更好评价创新外溢效应的政府补贴反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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