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全面小康贵在“精准”
2021-02-13刘金荣
刘金荣
(绥化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8500万残疾人以平等、参与、共享的全新姿态共赴小康。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7月28日,到河北唐山考察时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助残热情,打造文明和谐接纳的社会氛围[1]。近年来,全国助残日的宣传主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2018)——“自强脱贫,助残共享”(2019)——“助残脱贫,决胜小康”(2020),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中心议题逐步推进。
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属于贫困人口。近年来,虽然在册贫困残疾人口在不断减少,但各地残联仍然聚焦精准康复、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力度,确保残疾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2]在脱贫攻坚收官之际,要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就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扶残脱贫新举措,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示范辐射作用,激发贫困残疾人的内在动力与活力,让他们更宽范地就业,提高其生活质量,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一、精准康复
目前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4400多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还有近3亿慢性病人,康复服务的需求巨大。[3]康复是生命的重建,是残疾人和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指导和推进各地继续加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辅具精准适配服务组织实施力度,康复是残疾人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基础,也是他们的基本需求之一。把康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做精做细康复需求的基础统计工作,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救助制度,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根据其意愿和功能需要,开展助行、助视、助听等活动,免费提供适配的轮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帮助提升其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要格外关注康复关键期的各类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使他们尽早及时康复、生活自理和接受教育,达到“康复一人,幸福一家”的预期效果。[4]
二、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是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扶贫工作贵在精准,精准扶贫必须从精细识别入手,找准扶贫对象,摸清致贫原因,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一人一案,根据残疾人不同缺陷,详细了解脱贫实际需求,认真查找致贫根源,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4]对于缺少创业基金的提供免息贷款,苦于一技之长的免费提供技术团指导,依靠党的好政策,通过残疾人自己的努力,成功脱贫摘帽。
但长期以来,各部门对贫困残疾人的照顾也衍生出部分贫困残疾人“等靠要”和攀比思想和行为,严重制约了贫困残疾人自我脱贫的主观能动性,针对这部分人积极培育他们的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他们积极进取、不等不靠、奋发向上。并进一步利用试点实效,积极引进优势资源,尤其是乡村扶贫应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发脱贫攻坚的持久活力。
三、精准施策
坚持兜底保障,进一步突出政府责任,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对于农村尚未脱贫的1230万残疾人和城镇260万生活十分困难的残疾人,既保障其基本生活,又解决好特殊困难和需求,[5]2020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很多政策均变为现实。对于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及时获得低保、医疗等扶贫政策的支持。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逐步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细化扶持、援助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维护残疾人的劳动保障权益。总之,在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进程中,强化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设身处地为残疾人考虑,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既考虑残疾人的个人状况,又关照每一位残疾人的均等发展机会,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决策,精准制定残疾人政策,构建公平可持续的残疾人保障制度,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6]
四、精准教育
全面普及残疾人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实现教育领域的脱贫攻坚。坚持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坚持尊重差异、普特融合,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提升教育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7]逐步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普及融合教育理念,实现普通学校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随班就读机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应随尽随。加强资源教室建设,积极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动员从教人员关爱每一位随班就读学生,同时积极倡导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突出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对不同教育阶段的贫困或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结合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形式多样的补助、救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利用各种载体落实好各种职业和创业培训;结合残疾人的就业实际需求和特点,整合各种社会培训资源为其免费开展“订单式”岗前、岗位培训[8];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根据需要免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其自我发展功能。唯有残疾人自身能力得以提高,能够独立体面地生活和工作,才算真正融入社会。然而能力的提高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只有不断完善特殊儿童的就读和升学制度,才能使那些被拒之门外符合条件的的适龄特殊儿童走进校园,融入课堂,实现由救助对象转变为新时期赋有权能的,积极适应并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主体。
五、全方位支持就业增收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充分就业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的起点与保障。对于贫困残疾人群体的就业,必须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完善辅助性就业;扶助适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对于农村贫困适龄残疾人,可以借助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地缘优势积极开发旅游业、养殖业及扶贫基地的建设等等。同时,市场机制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不可或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公司的优势,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精准再精准,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转变残疾人技能培训的工作方法,变“完成任务式的办几期培训班”为“残疾人是不是已经就业”作为评价助残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要真正设身处地站在残疾人的立场去思考和落实,把对残疾人的服务做到“精细精细再精细”,对残疾人技能培训和需求的识别“精准精准再精准”,只有将精细的服务与精准的识别对接到一起,才能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残疾人才有可能稳定就业增收。
六、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会融合是一种理念,更是价值追求,唯有高水平的社会接纳才能真正地实现社会融合。而追求社会融合,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这就需要全社会来共同营造理解、尊重、接纳、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残-健融合的社会大环境;全社会共同努力打造各种无障碍的信息沟通交流,实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与社会志愿服务有效对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借助各种媒体和互联网,以普通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科学普及有关各类残疾人知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让残疾群体走近大众的视野,进而转变大众对残人的刻板认识,纠正普通民众对残疾人的认知偏差,使残疾人远离歧视和排斥,使“平等”“尊重”“友爱”等社会核心价值观充分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接纳和关爱的社会氛围,才能真正改变当前普通民众对残疾人的社会态度,提高对残疾人的接纳度并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的实现。比如,疫情期间,为了帮助特殊群体准确掌握防控知识,及时了解防控信息,做好自身防护,绥化学院成立了疫情防控党员手语志愿服务队,专门制作了手语微视频,为他们“保驾护航”。
总之,在残疾人事业领域我国走出一条既体现国际先进理念、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需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大幅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