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激励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为例
2021-02-12刘宇峰叶少荫池敏青
刘宇峰,叶少荫,池敏青,杨 艳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福州 350003;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发展研究处,福州 350003;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福州 350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2015 年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要积极落实科研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在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提出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政策,健全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2016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2]。
1 激励评价体系构建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决定,对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就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大基础研究、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3]。激励理论是通过分析人类的不同需要因素而发展起来的,最早的激励理论以人的心理需求和动机为研究对象,考察人对哪些需求比较多,而且哪些需求能够通过一些激励手段来激发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的核心就在于通过一些管理手段起到刺激、推动的作用,使得人的需要和动机等内在变量产生动能并引导人做出积极的行为反应来实现期望的目标或成效。例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郝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以及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激励理论和爱尔德佛的“ERG(生存、联系、成长)激励理论”等[4]。文章将激励理论应用于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激励评价体系构建之中,通过对科技活动中科研投入和产出进行量化评价,让科研院所科技活动中的各种组成要素之间形成相互关系,通过激励评价机制达到各科技活动组成要素之间按照一定的量化比例来形成一个体系[5]。作为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一套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激励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激励分配机制改革提供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是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积极探索[6]。
2 激励评价体系建设的现状
作为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里赋予科研单位的管理自主权,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是当前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的重要任务。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科研院所激励评价体系,积极推进省级农业科研科技激励机制改革,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加快创建特色明显的高水平科研院所提供了分配激励方面的制度保障[7]。福建省农科院十分重视科技奖励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奖励制度,在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奖励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2014 年制定的《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奖励办法(试行)》,科技奖励分3 个奖项,即:“科技项目奖励”“科技成果奖励”和“科技推广应用奖励”;2016 年制定的《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是科研单位内部奖项,面向所有院属单位设立的年度性科学技术奖,用于奖励该院在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青年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主要用于奖励该院在农业科技创新等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随着科研院所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现有的激励评价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人才发展的需求,面临着一些与院所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亟待进一步调整完善。
3 激励评价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科技奖励制度的系统性集成度不够
3.2 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奖励覆盖面不够全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奖励办法》对基金项目、成果、SCI、论文、专著、软科学建议等方面作了奖励规定,其中,SCI 论文和专著的奖励额度偏大,对SCI论文的质量没有作明确要求,对一般性SCI 论文奖励,不能真实反映科技成果的价值;专著奖励中把主编、编撰等同于专著,不能客观体现其研究价值;对获得新兽药证书、新专利、新品种、重点人才没有奖励;获得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配套奖励没有作出明确规定[9]。
3.3 业绩评价体系和业绩管理系统不够完善
科技奖励公正评审的关键问题是对技术创新和技术含量的准确判断,没有完善的科技人员业绩评价体系和业绩管理办法,在短时间内对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和服务“三农”工作的价值、作用和贡献难以科学评价,而评价过程中同行专家成为影响科技评价的关键因素,专家偏好会影响评价结果[10]。此外,年度业绩考核奖励办法不够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评优办法操作性不强,奖励金额不明确,职能处室的各类表彰评选活动类别较多,有待于进一步梳理[11]。
3.4 科技奖励办法的计算方式弹性不足
福建省农科院科技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业绩奖励项目采用的是固定金额的物质奖励计算方式,难以对院奖励金额进行动态管理,统筹使用,不能实现对奖励金额的可调节、可控制,激励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和弹性不足,计分方式有待完善[12]。
4 激励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路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有关激励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激励干部职工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的智力潜能和创造才能。福建省农科院基于以下五方面的原则,根据省情和院情发展实际,在原有一系列奖励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集成,建立了一整套科研院所激励体系,主要用于激励为该院创建特色明显的高水平科研院所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
4.1 坚持以人为本,事业至上
立足事业发展需要,顺应科技人员的期待,把人作为政策激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13]。
4.2 坚持尊重知识,价值导向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业绩贡献,完善激励机制与再分配机制,实现科技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14]。
4.3 坚持政策落地,分类施策
统筹院所发展和定向施策,着力推动上级政策的落实落地,结合科研实际,根据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创新领域和不同创新环节的智力劳动特点,细化、实化政策规定,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15]。
4.4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结合
采用多种激励方式,激励体系设计注重把物质收入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大力表彰创新业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增强科技人员改革发展的成就感和获得感,营造鼓励探索、激励创新的院所文化氛围[16]。
由此表明,矿床成因与火山作用的关系密切,铁矿的物质来源是与火山作用同时带出的硅、铁质有关。成矿是在较稳定的远离火山活动中心的海盆地中沉积形成的。因此其成因类型为海相火山沉积变质铁矿床。
4.5 坚持可量化与可持续
通过计分制,实现不同研究所、团队和科技人员之间的直观量化比较。对院奖励金额进行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实现奖励金额可调节、可控制,推动激励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17]。
5 激励评价体系构建的路径
从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管理的顶层设计出发,让科研产出激励评价形成标准化和制度化,从而让科研院所科技管理层面与科研人员之间形成相互作用的良性互动关系,激励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让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改革创新的作用,可以让科技管理活动形成一种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治理机制[18]。因此,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激励评价体系是一套针对农业科技活动或科研行为的约制构成,这一体系以业绩量化规则和适用范围管制的形式存在,是科研人员自发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治理和管理者有目的的治理之间的一种激励互动机制,作为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对科研院所科技活动的导向作用,有利于科研人员的需求和科研院所的发展目标相耦合[19],有利于提高科研院所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的形成,是遵循科研创新规律和科研院所有效治理相结合的一种路径选择,本质上是对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探索[6]。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激励评价体系建设主要从科技活动的激励类别、量化计分方式、激励资金来源、激励评价体系框架设计等四个方面开展顶层设计,该激励评价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统筹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科学门类,统筹兼顾到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转化全创新链条,注重加强系统设计与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加大绩效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在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内部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是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积极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的一种有效的实践探索[20]。
5.1 激励评价类别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激励评价体系分为科技创新奖励、科技支撑奖励和科技管理奖励等三大类,主要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科技管理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激励,包含以下4个奖励办法。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用于表彰该院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社会科学研究等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科技创新奖和青年科学技术奖两个类别。
(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奖励办法》:用于表彰该院在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三农”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集体和个人,设科技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科技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两个类别。
(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用于奖励该院在创建特色明显的高水平科研院所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五个类别,即:“重点人才奖励”、“重要科技项目立项奖励”、“重点科研产出奖励”、“获奖科技成果配套奖励”和“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效能管理奖励办法》:用于激励该院干部职工在效能管理中完成工作任务或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设13类,即:“重大工作任务奖励”“超额完成成果转化收益任务奖励”“承担项目的绩效奖励”“文明单位奖励”“信息宣传奖励”“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奖励”“研究所班子年度考核奖励”“研究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励”“研究所干部职工绩效奖励”“研究所干部职工考勤奖励”“院部机关处室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院部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和“院部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奖励”。
5.2 激励评价体系量化计分方式
(1)实行计分制。根据奖励类别的重要程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类别差异及需求导向,统筹平衡之后确定分值;对不同类别的业绩进行分类计分奖励,得出相对应的K值,同一类别的K值一般相对固定,院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审定不同K 值的奖励金额,再分类进行奖励[21]。
(2)计分分类。院激励体系计分共分四个方面,不同类别面向的对象不同,分为面向全院干部职工的奖励类别、面向研究所的奖励类别以及面向院部机关的奖励类别等。
5.3 激励资金来源
福建省农科院激励评价体系奖励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奖励所需资金来源如下。
一是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净收益。二是院所承担项目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及横向项目净收益。三是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政策贯彻落实的七条措施》的有关规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标准贡献奖奖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科研院所按照不超过主办单位奖励额度给予获奖人员的配套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四是按财务有关规定可以支出的其他资金。
5.4 激励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计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激励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计如表1。
表1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激励评价指标体系
(2)科学技术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如表2。
表2 科学技术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
(3)科技服务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如表3。
表3 科技服务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
(4)突出贡献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如表4。
表4 突出贡献奖励类别及计分标准
续表4
6 小结
福建省农科院激励评价体系构建并实施三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绩效效果,初步形成了科技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相匹配的激励分配机制,为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深化科技机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探索了一条建设科研院所激励体系的实践路子,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科研院所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加快特色明显的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设,及时有效地提供了分配激励方面的制度保障[22]。作为政府设立的省属公益性科研院所,科研绩效评价一直是“众矢之的”,成为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的核心内容,是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众目关注的焦点,绩效评价体系也是最容易发现问题与不足的地方[23],因此,科研院所越来越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如何对公益性科研院所及其科技人员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不同研究所各有各的特色、方向和基础,不同级别的科技人员有不同的岗位要求,科研院所都在不断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奖励激励措施,使科技人员收入与科研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建立健全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激励机制[24]。总的来说科研院所激励评价体系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有科研院所激励评价体系与方法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比如2020 年2 月,科技部出台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对科研院所的职称评聘、人才评价、项目评价、成果评价、论文奖励等一系列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再比如2021 年2 月,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是否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是否受总量限制、是否纳入总量基数、是否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这些新的科技政策如何更好地落实落地,推动科技创新,需要分类去逐个破解,对现有激励评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大的挑战[25]。
总而言之,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四个面向”的要求,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科研院所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不断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构建科研院所激励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制度[26],把推进省级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科研院所治理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是广大科研院所科技管理者的职责和使命所在,科研院所改革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