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歌(节选)
2021-02-09惠特曼
[美]惠特曼
(一)
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
我所讲的一切,将对你们也一样适合,
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我邀了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闲游,
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
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
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是三十七岁了,身体完全健康,
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教条和学派且暂时搁开,
退后一步,满足于现在它们所已给我的一切,但绝不能把它们全遗忘,不论是善是恶,我将随意之所及,
毫无顾忌,以一种原始的活力述说自然。
(五十二)
苍鹰在附近飞翔着,他斥责我,怪我不该饶舌和游荡。
我也一点没有被驯服,我也是不可解说的。
我在世界的屋脊上发出我的粗野的呼声。
白天的最后的步履为我停留,
它把我的形象投掷在其他一切形象的后面,如同它们一样的确实,把我丢在黑影里的野地上,
它诱劝我走近雾霭和黑暗。
我如空气一样地离去了,我對着将逝的太阳摇晃着我的白发,
我把我的血肉大量抛进涡流之中,包在像花边一样的破布中漂流着。
我将我自己遗赠给泥土,然后再从我所爱的草叶中生长出来,
假使你要再见到我,就请在你的鞋底下找寻吧。
你也许将不知道我是谁,或者不明白我的意思,
不过我仍将带给你健康,
将滤净和充实你的血液。
要是你不能立刻找到我,你仍然应保持勇气,
在一处错过了,还可到别处去寻觅,
我总是在某个地方停留着等待你。
《自己之歌》是《草叶集》中最长的一首诗,共1336行,几乎涵盖了惠特曼毕生的主要思想,是诗人最重要的诗歌之一。诗人一开篇就以奔放的热情讴歌自我,诗中的“自己”既指个体的“我”,也指群体的“我”,即改造大自然、建设新大陆的美国广大劳动群众。
诗中的“草”具有多重象征意义:草是最平凡、最普遍之物,象征着人民大众和民主;草又是散漫的、无所拘束的,代表着惠特曼所开创的自由诗体的形式与风格,不拘格律,奔放自然。
在惠特曼看来,大自然具有人格,是宇宙万物中最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存在。
诗人在诗歌中赋予万物以灵性,他细心观察、思索万物的存在,渴望与它们沟通。在他的眼里,大自然中的苍鹰是自由的、充满活力的,更是令人向往的。
惠特曼在诗歌中表现出强烈的自然意识,与此相对应的是他的大地情怀。他认为有了大地这个美丽的家园, 人类才有生活的依存。这种强烈的与大地结合的写作意识影响了美国后来的许多自然主义文学作家,土地意识也成为19世纪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重要特征。自然文学是一种以自觉的生态意识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