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斋词话》中“格”的审美意蕴
2021-02-08赵小燕
摘 要:在陈廷焯《白雨斋词话》中,“格”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审美范畴,更是寄寓了陈廷焯独特的审美理想。陈廷焯认为有“格”之词关乎温柔敦厚的诗教之旨以及中和的审美原则,具有丰富的审美意蕴。首先其形式是和雅顿挫的。和雅不仅指外在形式如措語之典雅,更讲究词作内在体格之雅正,词作整体呈现出的一种含蓄婉曲之气。其次词作内容要温厚沉郁,及此则词自成高格。他认为忠厚和沉郁是体与用的关系,沉郁和含蓄又有所区别,辨明“温厚沉郁”的内涵是把握其“格”审美意蕴的关键。最后强调词作对主体性情的寄托,以平淡语写悲凉深厚的情感及雅正的性情,以期词作产生情长味永的审美效果。
关键词:《白雨斋词话》 和雅顿挫 忠厚沉郁 情长味永
晚清最重要的词学著作之一,陈廷焯后期的词学力作《白雨斋词话》,体制十分宏大,包含着陈廷焯许多精到的词学见解,可以说体现了其词学的最高成就。学界对《白雨斋词话》的研究,多集中对其核心词论“沉郁说”内涵的探讨,如彭玉平在《陈廷焯沉郁词说解析》一文就指出“沉郁”是陈廷焯对词的总体的审美规范,其基本内容包含情感和做法两部分。他提出沉郁包含了“诚”“厚”“怨”这三种情感规范和八种顿挫之法,可谓深刻而独到,为我们更深入地理解陈廷焯词论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参考。然值得一提的是,鲜有人注意到《白雨斋词话》中陈廷焯对词“格”的论述。据笔者粗略统计,“格”在书中频频出现,竟多达二十处,可见其在陈廷焯《词话》中的地位。
“格”本指一定的度量,后引申为法度、标准,如《礼记·缁衣》有“言有物而行有格”之语,郑玄作注认为“格,旧法也”。而后随着汉代人物品鉴之风的盛行,它被用来指称人物的风度与器量,如《后汉纪·灵帝纪中》评价人“格量高峻,含弘博恕”。“格”被用作文学批评的审美范畴,较早可追溯至汉魏六朝之际,刘勰在《文心雕龙·议对》中说:“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谀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又《颜氏家训》云:“古人之文,宏材逸气,体度风格,去今实远。”俱指一定之体式。不过这一时期“格”的运用还不太广泛。“格”至唐开始被较广泛地使用,如王昌龄在《诗中密旨》中把诗歌分为两格,第一为“高格”。他说:“诗意高,谓之格高;意下,谓之格下。”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以“格”为名的著作,如《金针诗格》《诗格》《风骚旨格》等。到了明清,对“格”的关注到达了鼎盛。其中尤数明代李梦阳、何景明以及清代沈德潜诸家,对“格”的阐说运用令人瞩目。
“格”进入词学批评的时间则相对较晚,约在北宋中期,而后屡屡出现在相关词学著作中。如张炎在《词源》中评秦观、高观国等人时,这样写道:“此数家格调不侔,句法挺异。”到了清代中叶,“格”作为评词的术语被广泛使用,其逐渐被当作一个重要的词学审美范畴。陈维崧《词选序》云:“盖天之生才不尽,文章之体格亦不尽。”他认为词格的创造与创作者个人的才性有密切的关系。另外像厉鹗、周济、孙麟趾等人对“格”都有论述,此处便不一一赘述。至清代后期,以“格”进行词学批评的实践活动更是被推到了巅峰,其中代表人物便包括陈廷焯。在陈廷焯《白雨斋词话》中,“格”被用作“气格”“词格”“格调”“风格”等,“格”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审美范畴和词论主张,更是陈廷焯审美理想的寄托,作为其评词的重要标准。同时,频繁对“格”范畴运用的背后,也包含着陈廷焯对有“格”之词的看法,反映出其个性的审美旨趣。
一、和雅顿挫——“格”的审美形式
在《白雨斋词话》中,陈廷焯十分注重词作的和雅及顿挫之美,两者作为对高“格”之词审美形式的规定,被提到了很高的地位。他指出学词入门之始,应“先辨雅俗”;能够区分雅与俗后,则“归诸忠厚”;把握了忠厚,“再求沉郁”;做到了沉郁,还需要在沉郁中“运以顿挫”,如此,方能做出最上乘之词。可见雅与顿挫在词作创作过程中的重要性,是判断词作是否上乘的一个重要标准。陈廷焯对姜白石之词十分推崇,认为其“以清虚为体”,虽偶尔“有阴冷处”,但“格调最高”。在陈廷焯眼中,姜夔之词之所以格调最高,不仅在于其外在形式清空骚雅,更在于其内在体格之清冷雅致。和雅不仅指词作措语之雅,还指词作整体传达出的雅正之气。而顿挫不仅指词作音声节奏的起伏,还指行文的起承转合,从而达到一种情感婉致变化的效果。
陈廷焯写道:“回文集句叠韵变调各体,余于别调集中求其措语无害大雅者,择录一二。非赏其工也,聊备一格而已。”这里他不仅介绍了其《别调集》选录对象主要是回文、集句、叠韵、变调之类的词,最重要的是,他指出了其选录标准,即措语要“无害大雅”。选录的目的不是为了欣赏词作的精巧工整,而是“聊备一格”。可以看出,陈廷焯对词作的语言是否有伤大雅十分看重。他在《白雨斋词话》中多次谈到词作措语之雅的问题,并认为词作语言的雅俗是判断词作品格高低一个参照。所以即使词作的立意再好,措辞不雅,那么词“终不足贵”。可以说,陈廷焯这种注重词作语言和雅、音律顿挫的理念一直贯穿于他整个批评实践中。如他就注意到万红友的《香胆词》存在语言不雅、音律不协的弊病,他认为《香胆词》“语欠雅训,音律亦多不协处”。词作语言的雅驯,音律的协和对词格的影响颇为重要。
一方面,对措语和雅的强调,使得他反对那些用语俚俗粗鄙之词,但同时他也强调语言的典雅不能走入千篇一律的套语一途。他主张“遣词贵典雅”,但“亦有典雅之事”,已经司空见惯,没有新意了。所以他认为词人应该慎用诸如“莲子空房”“人面桃花”等沿袭已久的套语,不必再去拾人唾余了。陈廷焯还注重词律的合辙押韵,他指出“一字偶乖,便不合拍”,故在词律上用心钻研,自然不存在音律不协的毛病。需要注意的是,学习词之音律有一定的先后,初始须能分辨去声,这对于学词者是十分关键的,“不知去声之为重”,即使注意到词律,也是一知半解,“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另一方面,陈廷焯则指出不必一意究心于遣词用语,他认为炼字琢句,本是“词中末技”,而选词造语坚持“贵雅”的原则,也是极其慎重的事。就拿古人之词来说,有“竟体高妙”者,然而因为其中一句用词不雅,而“致令通篇减色”。如柳永“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章,陈廷焯就评价很高,认为“情景兼到,骨韵俱高”,但是“想佳人、妆楼长望”一句中的“佳人”和“妆楼”连用,可谓是俗到了极点,是“不检点之过”。这里,陈再次肯定了作词过程中语言选用的重要性,措辞只稍有不雅,便会影响整个词作之“格”。但他也强调不可过分陷入雕琢字句的胡同里,所以即使他认为柳永“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章有一些词句用法很俗,然不影响这首词的整体成就。可见,他所说的措语典雅,并不是片面地一味纠结于雕琢字句这种外在形式,而是注重情景、骨韵兼备,强调内在形式的和雅顿挫,词作整体呈现出婉转缠绵之气。
当时闺秀赵我佩,著有词集《碧桃馆词》,陈廷焯对其评价不高,认为其词总体“格调未高”,而且措辞也未能脱离俗气。但独独《踏莎行》一篇,却得到陈的高度称誉,认为可谓是“集中压卷”,并对这首词一些词句进行了评析,如“径绕苔花,庭飞柳絮。池塘寂寞清明雨……”等句,陈就称赞道:“雅丽缠绵,不减陈西麓。”“雅丽”二字,表明此篇词用语不俗,具有雅正之气,“缠绵”,指行文声调的顿挫造成一种情感的婉和起伏,故陈廷焯认为这篇词是独具高“格”的,可以和陈维崧之词媲美。那他是怎么评价陈维崧之词呢?“陈西麓词,和平婉雅,词中正轨”,赵这篇词可以和陈词相提并论,可见赵《踏莎行》一词具有和陈维崧词相同的品质,即都和雅婉丽,有雅正之气。又如他也批评黄朴存《眠鸥集》词“未能深厚”。格调亦嫌平;同时他又指出黄词也有合“格调”之作,如《台城路·归燕》“蓼渚捎红,芦塘掠雪,秋思浑生南浦”,《浪淘沙·鱼舟》“短笛唱凉州,惊起沙鸥。浪花圆处钓丝柔。蓑笠不辞江上老,云水悠悠”等词句,声调就很“清朗”,而且气息和雅,“自是越中一派”。陈廷焯认为词格之高低取决于外在语言、声调韵律等形式及内在气格是否和雅顿挫。语言的雅俗是判断词格高低的一个标准,语言的不雅是有伤词格的,因而高“格”之词首先语言是雅而不俗的。更重要的是“和雅顿挫”还强调词作整体呈现出一种雅正的气格以及行文声律的顿挫,暗含一种情感意蕴的变化,词总体呈现出蕴藉婉转之美。
二、温厚沉郁——“格”的审美内容
陈廷焯提倡词贵温厚沉郁,及此则词自成高格。而什么是沉郁呢?陈指出“所谓沉郁者”,便是“意在笔先,神余言外”,词中抒写怨夫思妇的情怀,寄寓孽子孤臣之感慨。但凡人事交情的冷淡,个人身世之飘零,都能通过“一草一木发之”,同时“发之又必若隐若见,欲露不露,反复缠绵”,而不能一语直接说破。如此,不仅见出词作“体格之高”,也能反映出词人性情的温厚。可见,陈廷焯对沉郁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首先是词作内容的深沉凝重,他特别提到“怨夫思妇”“孽子孤臣”,认为词作既能写闺怨等“儿女艳情”,也可以表达离乱忧愁之感,家国天下之寄。无疑这和陈廷焯诗词“同体异用”的主张有关,即他认为词诗都以“温厚和平”为本,只是诗歌措语以“平远雍穆”为正,而词措语则更贵“沉郁顿挫”。所以他指出为词之法,“首贵沉郁”,“沉则不浮,郁则不薄”,而要达到词作的沉郁却存在一定难度,不能强求,应该以“风骚”为根柢。“十三国变风、二十五篇楚词”可谓忠厚沉郁的典范,是词的源自之处。若词人不在此用心,便是不得其法。在陈廷焯看来,词和诗一样,都可用来寄托主体深沉的情志,而其内容则应以“温厚和平”为本,以《风》《骚》为原。
其次,他也提到词在艺术表达上的委婉含蓄,缠绵隐曲,不直露的问题,只有词作内容与表达都达到沉郁忠厚,则词自成高“格”。如他对唐宋词的论述,认为后世词家不及唐五代词的地方,“正在沉郁”。而宋词虽然不都是沉郁之作,但像张先、秦观、姜夔、周邦彦、王沂孙、史达祖诸家之词,却没有不沉郁的。即使苏轼、贺铸、辛弃疾、吴文英、张炎等人,其词好像不“尽以沉郁胜”,然词作佳处,“亦未有不沉郁者”。所以陈廷焯认为词中所贵由此可知。可见,陈廷焯对沉郁之重视,但凡词中上品,便都是沉郁的。他举温庭筠词为例,指出温庭筠相关词作可堪沉郁深厚的代表,是高体格的表现:“飞卿词,如‘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无限伤心,溢于言表。又‘春梦正关情,镜中蝉鬓轻,凄凉哀怨,真有欲言难言之苦。”且两句都含有深意。故他对这种词评价很高,认为其“第自写性情”,不需要和他人争短长,便“已成绝响”。综上,可以看出陈廷焯强调有“格”之词应在有限的词句中,含有无限的词意。而且词作应是词人深情的自然流露,反映出词人的真性情,而不是刻意为之,矫揉造作。同时,词人在表达上要不说破,以欲说不说的方式,使词作呈现出婉转深曲之气。
陈廷焯认为温厚和沉郁是体和用的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他指出应“温厚以为体,沉郁以为用”,又说温厚和平,是诗教之正统,也是词的根本。“然必须沉郁顿挫出之”,方为佳境;否则即使不失之浅露,也难免落入平庸。依陈廷焯所见,有“格”之词作首先是合乎诗教之义、溫柔敦厚之旨的,即要求词作内容的和平雅正,充实饱满,立意的深远。其次,必须要有深沉之感情,加之婉转之笔调,二者相合,使得词作呈现一种厚重沉郁之气。此种词作,方是不浅露的好作品。他十分欣赏苏轼和姜夔的词,他认为辛弃疾词之豪壮或胜于苏轼,但清超、忠厚却不及东坡。张炎可望姜夔项背,格调也相近,但在空灵、浑雅则不如姜夔。所以他说:“知东坡、白石具有天授,非人力所可到。”陈认为词中的气格,和词人主体精神有密切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温厚适度,这也是辛弃疾、张先不及苏轼、姜夔的原因。只有温厚、沉郁两者相结合,才达到体用高度契合的状态。
陈廷焯也指出沉厚和含蓄是有所不同的。他拿王士禛词为例,认为其词“含蓄有味”,但未能做到沈厚。究其原因,则大概是“含蓄之意境浅,沈厚之根柢深也”。而王笔力又稍弱,“每以含蓄为深厚,遂自谓效法北宋”,对此,陈表示这是不可取的。可见含蓄并不等同于深厚,二者有较大的区别。沉厚更讲究才情、气势及感情的深厚,含蓄之词相比沉厚之词,意境、根柢较浅,不能算得上高“格”之词。又如陈廷焯谓:“张子野词,古今一大转移也。”因为在张先之前,晏殊、欧阳修、温庭筠、韦庄等人,“体段虽具,声色未开”。在张先之后,秦观、柳永,苏东坡、辛弃疾、周邦彦、姜夔等人,“发扬蹈厉,气局一新,而古意渐失”。而恰好张先“适得其中,有含蓄处,亦有发越处”,但张先的含蓄和温庭筠、韦庄不同,豪迈发越处也和豪苏腻柳不相似。虽张词规模尚嫌狭隘,可气格却近古。所以陈廷焯认为自张先之后,千百年以来,“温、韦之风不作矣,益令我思子野不置”。陈认为在张先之前,温庭筠、韦庄之时,词的体制大体成型,并实现词体的功能的最大化。而张先之后,虽然词兴盛起来,但由于抒情等没有限制和规范,便失去了古意。而张先的词,是古今一个大的转折点,既含蓄又有所发越,气格和温韦相接近,整体是不错的,不过陈也看到其规模不大这一局限性,因而认为其词只能大体算作有“格”之词。
总体来说,陈廷焯词学思想内核是“温厚沉郁”,而要把握住其所说的有“格”之词的审美意蕴,正确理解“温厚沉郁”是关键。他曾这样评论黄思宪《知稼翁词》,认为其“气格高远,语意浑厚,直合东坡、碧山为一手”,虽“所传不多”,但“卓乎不可企及”。拿黄公度和碧山、苏轼相较,认为其词立意高妙,有所寄托,内容深厚,达到了沉郁忠厚的境界,因而说其词格高远,卓不可及。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到了王碧山,其实陈廷焯对其词十分推崇,“南宋词人,感时伤事,缠绵温厚者,无过碧山”,认为王沂孙词是缠绵温厚的典范。又认为其“词品最高,味最厚,意境最深,力量最重”等,推究陈廷焯对碧山词评价高的原因,当代有学者提出这是由于碧山相比其他宋末词人,更准确隐藏地表达了所处历史时代士人凌乱的心态,激起了人们对文化飘零的关怀。这种说法是较为中肯的,看到了陈廷焯深受诗教传统的影响而强调词应具有重寄托的功能,同时这种重寄托的审美倾向无疑丰富了词格沉郁温厚的审美意蕴。但认为陈廷焯的沉郁说是依托阐释碧山词而建立的,则不免有所夸大碧山词的作用。
陈廷焯论词讲究“温厚”“沉郁”,他认为“温厚和平”是词之根本,无疑是秉着“温柔敦厚”这一传统一脉相承而又有所发展的。“温柔敦厚”乃我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的典范,早期作为一个伦理范畴在汉代始被提出,主要用来评价人物的品行修养。至宋,才逐渐成为一个美学范畴,被运用于诗文等艺术创作与批评中,另外还出现了像“温厚和平”之类的同义语。据有关学者考证,虽然“温柔敦厚”和“温厚和平”在宋代之后常出现混用的情况,但两者在深层内涵方面却有本质的区别。“温厚和平”更强调个人心性修养的平和,而“温柔敦厚”则偏向于政治教化的功能。在美学与艺术领域,前者有时可单指风格或语言形式,而后者的范围则相对要宽一些,多将语言形式与题材、内蕴等联系在一起,且更偏重于题材、内蕴。陈廷焯提倡词应该“温厚和平”,他十分注重创作主体性情品格之修养,无疑是对这一传统的继承。但同时也指出人品和词品没有必然联系,“诗词原可观人品,而亦不尽然”,可见其对传统的超越之处。另外陈廷焯所说的“沉郁温厚”,也并不单指一种外在风格或形式,更强调词作内容和表达两者的结合。
三、情长味永——“格”的审美效果
陈廷焯认为唐时的词作就和汉魏之诗一般,即使语句有工有拙,气格却自不相同,虽所流存于世的作品不多,“然皆见作意,即于平淡直率中,亦觉言近旨远”。而到了五代时期,“声色渐开,瑕瑜互见”,一旦去取不当,则误人颇深。在陈廷焯看来,唐词是具有独特气格的,都有所寄托,能让人在阅读时见出词作者的用心,在平和直率中见出真情与胸怀,给人以情味深永的审美效果。
可见,陈廷焯十分注重词作的情味,他认为词和诗很大的不同就在于“词可按节寻声,诗不能尽被弦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词往往显得情长味永,“其为言也哀以思,其感人也深以婉”。他多次谈到姜夔之词,认为其词除了具有和雅顿挫之形式外,还感情深长、意味隽永。所以他指出熟读姜夔、张炎的词,“则格调自高”,甚至赞誉姜夔词“格调最高”,把姜夔词奉为高“格”之词的典范。在他看来,“白石则如白云在空,随风变灭”,具有一种山水空蒙之致,显得韵味悠长,词格甚高。他屡屡用韵味情长来评价白石词,如他认为白石《齐天乐》一阕,主要写的是怨情。值得注意的是其词后半段,“笑篱落呼灯,世间儿女”之句,用无邪儿女之乐,反衬出有心有情人之苦,“是为入妙”,而且用笔“亦别有神味,难以言传”。还有如白石《湘月》一词中“暗柳萧萧,飞星冉冉,夜久知秋冷”等语,陈认为其夜景写得高绝,同时“点缀之工,意味之永,他手亦不能到”。
依陈廷焯所见,韵味深永以及情意绵长是高“格”之词的应有之义,词人要想成就佳作,则应由真情所感,自真情而发,以看似平淡的笔调信笔挥洒,词意做到若隐若现,而不是无所节制的直抒胸臆,给人以回味无穷之感。正如他批评稼轩词,认为其往往着力太重,给人剑拔弩张之感,但像“‘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之类,则格调自苍劲,意味自深存”。
陈廷焯对文本情感韵味的强调,无可否认,是其注重主体精神在文本中显现的结果,这种主体精神关乎高扬的悲凉情绪及忠厚性情。他强调词作中要蕴含丰富的情感,注重情感的正邪之辨,这对于评词尤为重要,须得十分谨慎。他倾向于欣赏那些少儿女私情,多忠国之寄的词。他认为东坡之词,“纯以情胜,情之至者词亦至”,同时苏东坡情能得其正,不像柳永之词多述儿女的喁喁私情。所以他指出谈论古人之词,应该辨是非,别邪正,不能妄为褒贬。陈廷焯还谈到了语言和情感的关系问题,认为情应大于言,这是为词的最高标准。一旦词作语言突过了情,遮盖了情,则不足列为上品。就拿秦观、苏轼和柳永来说,他认为秦、苏二人都是“情馀于词”,而柳永则是“辞馀于情”,故相对于柳永之词,陈对秦观、苏轼之词的评价更高。陈廷焯的这种观点在其评论张先“春水”一词时表现得更是明显,他认为张先虽以“春水”一词成名,且张自己也十分欣赏这首词,以其作为词集之首,但这并不能算张先最好的作品。即使如此,这首词还是高“格”佳作,原因就在于他认为“此词深情绵邈,意余于言”。
另外,陈廷焯主张淡处写情而情味最妙。在他看来,词作情味最浓的,并不一定都得经过浓墨重彩的渲染,有时用笔轻淡,反而给人带来繁华落尽后的真淳之感。无疑这和其“温厚和平”的词学主张有关,强调在词的创作过程中,情感的表达方式不宜激烈,行笔则自见平淡。但平淡并不意味着无味平庸;相反,这种平淡中蕴含着无限深意,不尽深情,耐人寻味。如他认为武曾《好事近》“五十五船旧事,听白头人语”等语就十分高妙,因为其中包含了家国悲凉之感,更重要的是,武曾“于淡处描写,情味最永”。又如他指出:“位存《采桑子》云:‘泪滴寒花,渐渐逢人说鬓华。悲感语说得和缓,便觉意味深长。”陈廷焯认为词句中蕴含的悲郁之情,以娓娓道来的方式,能使词作的意味增强。他强调情感表达上的一种节制,不必于顷刻之间突然爆发,情感须经过沉淀,如此则词之味便沉郁深厚。
总之,《白雨斋词话》中“格”具有特定的审美内涵,即凡是有“格”的词作,其形式要有一种和雅顿挫之美,词作内容与表达要求温厚沉郁,以期能造成情长味永的审美效果。可见,陈廷焯对词格的规定注重中和的审美原则,这和其对“温柔敦厚”说的继承和发展有关。另外他认为词和诗一样,都能寄托主体的主观情志,故词当沉郁深婉,他强烈反对那些艳俗鄙俚之作,直露无味之词。无疑他这种对词格的要求反映出其对词功能以及地位的独特认识,蕴含着他沉郁敦厚的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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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温柔敦厚阐释史》(16YJA751029)的阶段性成果,主持人:夏秀
作 者: 赵小燕,济南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编 辑:水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