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个税新政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2021-02-04梁蔚琼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纳税人实施

梁蔚琼

摘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一大亮点是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专项附加扣除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我国居民的广泛讨论。文章分析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实施的意义,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促进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我国更好的实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减税作用。

关键词: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实施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新增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费用扣除,这意味着我国又迎来了新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个税改革,上则关乎国家税收,下则关系百姓收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特别是首次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2018年12月月底,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新个税时代。

一、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意义

(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等,这些支出与纳税人息息相关,新个税法规定这些项目可以在税前扣除,可谓直击“痛点”。特别是一些收入较高又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这些支出都是每月必须的,新个税法这一新规,可以有效地减少这类家庭的税收支出。大病医疗政策对于有大额医疗开销的家庭来说是一项很好的福利,照顾到了纳税人的切实需求,从群众最关心的健康角度出发,真正做到体贴民情与民意,在医疗支出方面为我国人民减轻了的税负压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够有效地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支出,为居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参与度

专项附加扣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往纳税人虽然知道自己通过单位缴纳个税,购买的商品中含税,但基本上超然于税收治理之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纳税人需要自行填报相关信息,这需要纳税人了解扣除项目的内容和标准,正确填报自己的扣除信息,这也促使纳税人密切关注自己应该如何依法扣除、依法纳税,从而有利于加强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并参与到国家的税收运行之中。

(三)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国家规定纳税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对照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行填报扣除信息,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即使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也是要求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这种制度安排,给予了纳税人充分信任和最大便利,同时也要求纳税人必须保持诚信。纳税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凭据的,将可能受到有关部门联合惩戒。这些规定有助于纳税人形成依法纳税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专项附加扣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扣除项基本上都为定额扣除,没有区分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都是确定的,没有考虑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居民收入也存在较大差别。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的地区,可能这些扣除标准能够很好地减轻居民的个税负担,但在一些经济发达、居民收入高的地区,这些扣除标准可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减税作用。住房贷款扣除项目的标准是1000元/月,但有住房贷款的纳税人每月还贷款的金额是几千甚至上万元,高出扣除标准许多,而超出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抵扣,这使得住房贷款的减税红利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主体不够科学

赡养老人扣除项目的主体是纳税人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庭可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在工作,另一方未参加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这就导致一方可能需要同时赡养两方的父母,而《暂行规定》中规定赡养老人只包含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就造成其实际赡养了两方父母,但赡养另一方父母的钱不能抵扣。这也使得专项扣除的专业性不能完全体现出来,使这类家庭不能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红利。纳税人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由于各种原因离世,只有纳税人一人独自赡养父母,此时的纳税人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还是按非独生子标准扣除,这一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当前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

在这次个税改革前,我国个税的征税模式是代扣代缴,这种征税模式是扣缴单位在发放工资是直接根据个税法规扣税,纳税人在征税过程中的参与度不高,这就造成了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在新个人所得税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后,公民需要对照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这就要求纳税人具备个税的纳税意识以及了解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由于目前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还不强,纳税人对个税知识了解不多,导致有些人没有申报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也影响了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力度。

(四)纳税信息的核实存在一定难度

传统的征税模式中,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纳税信息了解掌握的较为全面准确,但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后,纳税人在申报了相关信息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无法一一核实。且因为其内容涉及了教育、医疗、住房、赡养等领域,税务机关要核实信息需与相关机构合作,而各机构之间的工作紧密型较低,这就加大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信息進行核实的难度。

三、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的对策

(一)加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税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个税法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宣传,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对相关知识进行解说,通过微信公众号、制作纸质宣传册等方式进行新个税法知识的宣传。同时也可以多开展线上培训,安排专人在线针对纳税人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及指导,让纳税人通过多途径了解新个税法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通过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务知识和纳税意识,确保新个税法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能够顺利施行,让纳税人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完善专项扣除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一项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税务部门可以收集整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组织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减税作用。如,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扣除额度;对赡养老人的扣除政策进一步完善,明确有特殊情况(如纳税人一人赡养夫妻两方的老人、非独子女但其兄弟姐妹已过世由其一人赡养老人)的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使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加合理,能更大程度的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让纳税人享受个税改革的红利。

(三)完善纳税信息体系,建全社会信用体系

由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且扣除项目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涉及面广,申报信息的人数多,这就加大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核实难度。因此,完善纳税信息体系,建全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税务机关可以联合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涉及的各个部门,建立信息互通的电子化信息平台,将相关部门紧密联系起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共同合作,为纳税人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纳税人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以通过该平台对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这既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结语

万事开头难。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其实施初期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难点,但不能否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提高纳税人的税收参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更好的实施建言献策,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更加完善,让纳税人能最大程度地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参考文献:

[1]刘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影响及优化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9(15):161-162.

[2]李伟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与对策思考[J].纳税,2019,13(14):48.

[3]孙竹林.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制度探析[J].山东纺织经济,2019(11):16-18.

[4]曹海英.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建议探讨[J].纳税,2019,13(23):5+8.

(作者单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猜你喜欢

纳税人实施
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税负平衡点在混合销售时纳税人身份选择中的应用
论小规模纳税人税制弊端
品三口而知味
新形势下高校二级学院教务管理优化路径探析
房地产项目策划课程案例教学探索与实施
共情教学模式在科学课堂的构建与实施研究
29部门出41项措施激励A级纳税人
新增值税条例下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国奥队应向纳税人道歉